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官网- 法人: 冯军
- 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01-03-30
-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8号8层06-18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56
技术专家
145
无角色
10
招聘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招投标
招标数量
0次
招标金额
-元
供应商
0家
中标数量
5次
中标金额
4,190,000元
客户
4家
专利信息
专利总数
743
专利数排名
前 50%
专利总数
743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冯军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爱国者、北京华旗资讯、华旗资讯数码、华旗资讯
- 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5000.00万元
- 英文名 Aigo Digital Technology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
- 统一社信代码 911101088020729975
- 纳税人识别号 911101088020729975
- 组织机构代码 802072997
- 曾用名 北京华旗资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110108002606934
- 登记机关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4-05-30
- 营业期限 2001-03-30~2051-03-29
-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天秀花园澄秀园2、3、6号楼-1层配套用房2
- 国标行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开发->其他软件开发
- 专业行业 数码/手机/电脑->摄影摄像器材->相机、网络/游戏/传媒->媒体、数码/手机/电脑->影音音箱播放->耳机、网络/游戏/传媒->互联网络网站->互联网、数码/手机/电脑->办公设备/打印->电话机
- 公司简介 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现有员工1900余人。除北京总部外,在全国设有十七家平台机构,五家海外分公司及多家国内分公司、子公司和研发中心,形成以爱国者为主体,研发与品牌推广为核心的集团型IT企业。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占比 |
---|---|---|---|
杨琼 | 自然人股东 | - | 20.00% |
冯军 | 自然人股东 | - | 80.00% |
共 2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变更记录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时间 |
---|---|---|---|
地址变更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8号8层06-18 | 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温泉路84号临10号1063 | 2021-12-22 |
地址变更 |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九街9号三层A区-6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8号8层06-18 | 2017-11-23 |
经营范围变更 | 普通货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内容)。生产、制造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 普通货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内容)。委托生产、制造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4-12-12 |
经营范围 | 普通货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内容)。生产、制造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 普通货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内容)。委托生产、制造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4-12-12 |
经营范围 | 普通货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内容);生产、制造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 普通货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内容);委托生产、制造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4-12-12 |
地址变更 |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号理想国际大厦11层1106室 |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九街9号三层A区-6 | 2014-12-12 |
经营范围变更 | 生产、制造手持移动电话机;普通货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内容)。生产、制造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知识产权出资1900万元 | 普通货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内容)。生产、制造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知识产权出资1900万元 | 2013-02-20 |
地址变更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广场2号地(理想国际大厦10层1007-1010室) |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号理想国际大厦11层1106室 | 2013-02-20 |
经营范围变更 | 生产、制造手持移动电话机;普通货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内容)。生产、制造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知识产权出资1900万元 | 生产、制造手持移动电话机;普通货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内容)。生产、制造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知识产权出资1900万元 | 2012-12-03 |
注册资本变更 | 3100.00 | 5000.00 | 2010-08-02 |
名称变更变更 | 北京华旗资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2010-08-02 |
实收出资变更 | 3100 | 5000 | 2010-08-02 |
经营范围变更 |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内容);生产制造计算机软硬件、手持移动电话机;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普通货运;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 生产、制造手持移动电话机;普通货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内容)。生产、制造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知识产权出资1900万元 | 2010-08-02 |
经营范围变更 |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内容);生产制造计算机软硬件、手持移动电话机;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内容);生产制造计算机软硬件、手持移动电话机;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普通货运;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 2008-06-05 |
经营范围变更 |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内容);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培训;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工艺美术品、橡胶制品、照相器材、家具;企业形象策划;电脑图文设计;提供劳务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信息咨询(除中介服务);家居装饰;生产制造计算机软硬件;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计算机系统集成;专业承包;铁路工程设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内容);生产制造计算机软硬件、手持移动电话机;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 2008-05-05 |
注册资本变更 | 2100.00 | 3100.00 | 2007-11-29 |
股东信息变更 | 1 冯军 1680 自然人股东;2 杨琼 420 自然人股东 | 1 冯军 2480 自然人股东;2 杨琼 620 自然人股东 | 2007-11-29 |
实收出资变更 | 2100 | 3100 | 2007-11-29 |
经营范围变更 |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内容);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培训;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工艺美术品、橡胶制品、照相器材、家具;企业形象策划;电脑图文设计;提供劳务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信息咨询(除中介服务);家居装饰;生产制造计算机软硬件;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内容);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培训;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工艺美术品、橡胶制品、照相器材、家具;企业形象策划;电脑图文设计;提供劳务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信息咨询(除中介服务);家居装饰;生产制造计算机软硬件;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计算机系统集成;专业承包;铁路工程设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 2007-11-07 |
实收出资变更 | 1100 | 2100 | 2007-04-25 |
共 38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进出口信用
注册海关 | 海关编号 | 注册时间 | 海关注销标志 | 报关有效时间 | 信用等级 |
---|---|---|---|---|---|
京中关村 | 1108310033 | 2001-09-26 | 正常 | 2068-07-31 | - |
共 1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手机 | 邮箱 | 固话 | 负责业务 | 评分 |
---|---|---|---|---|---|---|
宋** | 销售经理 | 1390****396 | icqnkw*****cvgqry.com | 010-6****332 | 移动存储 | 99 |
马** | - | - | - | 010-8****974 | - | 72 |
张勇峰 | - | - | - | - | - | 70 |
联系人共 209 条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共 209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成员经历 |
---|---|---|
冯军 | 执行董事,总经理,总裁 | - |
共 1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招投标
项目名称 | 公告类型 | 标的物 | 发布地区 | 金额(万元) | 发布时间 |
---|---|---|---|---|---|
天水市麦积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 中标公告 | 保密移动硬盘 应用服务器 防静电地板 一体式计算机 网线 机柜动力电源线 激光打印机 PDU 高拍仪 UPS电源 机房防雷接地 机房顶墙地面防尘防静电处理 服务器机柜 交换机 指纹识别防盗门 动力配电箱 防静电泄露网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设备 玻璃隔断基座 辅材 针式打印机 气体灭火器 壁挂式空调 服务器操作系统 | 甘肃-天水 | - | 2017-08-25 |
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3-2015办公设备协议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 中标公告 | 空调设备 传真通信设备 网络设备 不间断电源 扫描仪 碎纸机 显示设备 摄像机 便携式计算机 投影设备 硬盘保护卡 普通电视设备 照相机及器材 台式计算机 复印机 高性能金融数据密码机 服务器配套设备 移动存储设备 速印机 办公设备 | 北京 | - | 2013-06-07 |
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百年校庆专题片项目采购的成交结果公示 | 中标公告 | 校庆专题片项目 | 浙江-金华 | 49.00 | 2012-10-12 |
驻马店市、驿城区及开发区2012年度办公机具协议供货项目中标公告 | 中标公告 | 办公机具 | 上海 | - | 2012-05-21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外观设计专利检索系统二期项目中标公告 | 中标公告 | 外观设计专利检索系统 | 北京 | 370.00 | 2006-12-07 |
共 5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上下游
客户
排序 | 客户名称 | 参与次数 | 合作次数 | 交易总金额(万元) | 最近一次合作时间 |
---|---|---|---|---|---|
1 | 北京市政府 | 2 | 1 | - | 2013-06-07 |
2 | 浙江省东阳中学 | 1 | 1 | 49.00 | 2012-10-12 |
3 | 上海慧与有限公司 | 1 | 1 | - | 2012-05-21 |
4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 1 | 1 | 370.00 | 2006-12-07 |
共 4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融资历程
融资金额(万元) | 融资轮数 | 投资方 | 披露时间 |
---|---|---|---|
30000.00 | A轮 | 鼎晖创业投资、富汇创投 | 2009-02-01 |
共 1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号 | 裁判结果 | 在本案中身份 | 发布时间 |
---|---|---|---|---|---|
宋醒与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股权转让纠纷 | (2022)京0108民初11450号 | 一、被告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受让原告宋醒2.5万股爱国者欧途欧(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份额,并退还原告宋醒10万元,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宋醒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50元,由原告宋醒负担50元(已交纳),由被告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1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22-09-22 |
张霄与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1)京0114民初3122号 | 一、被告爱国者欧途欧(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冯军返还原告张霄借款本金241.2万元并支付逾期违约金(以241.2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5月3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年息24%进行计算,需扣除已经支付的61.4万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爱国者欧途欧(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冯军支付原告张霄律师费2万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三、驳回原告张霄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0160元(原告已预交)及公告费(以实际票据为准),由被告爱国者欧途欧(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冯军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21-10-28 |
程艳娇与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股权转让纠纷 | (2020)京0108民初43072号 | 被告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程艳娇退还3200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2400元(原告程艳娇已经预交),由被告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公告费260元,由被告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21-10-01 |
杨崇学与冯军等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合同纠纷 | (2020)京0108民初45715号 | 准许原告杨崇学撤诉 | 被告 | 2021-08-13 |
马茜与爱国者互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等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合同纠纷 | (2019)京0108民初53219号 | 一、确认原告马茜解除合同的行为有效,原告马茜与被告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21日签订的《爱国者欧途欧(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于2020年11月16日解除; 二、被告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马茜返还16万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16万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自2020年11月27日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 三、驳回原告马茜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500元、公告费260元,原告马茜已预交,均由被告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21-03-31 |
陈诚与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合同纠纷 | (2019)京0108民初38420号 | 一、被告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陈诚股权转让款16万元; 二、被告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陈诚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1月10日的利息3600元,并以16万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标准,自2018年11月10日支付利息至股权转让款实际付清之日。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892元,公告费260元,原告陈诚均已预交,由被告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21-02-24 |
程樯与爱国者互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等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合同纠纷 | (2019)京0108民初53220号 | 一、确认原告程樯与被告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之间于2018年7月21日签订的《爱国者欧途欧(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于2020年9月17日解除; 二、被告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程樯返还160000元; 三、被告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程樯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16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28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500元,由被告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公告费390元,由被告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21-02-03 |
谭殊与冯军等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借款合同纠纷 | (2017)京0108民初40601号 | 驳回爱国者欧途欧(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20-12-30 |
王久生与爱国者欧途欧(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合同纠纷 | (2019)京0108民初18915号 | 一、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王久生返还款项5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1068.49元; 二、驳回王久生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50元及公告费260元共计1310元(王久生已预交),由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按照普通程序的交费标准交纳相应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被告 | 2020-10-26 |
中邮普泰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王应杰等清算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清算责任纠纷 | (2019)京0108民初61736号 | 驳回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管辖异议受理费70元,由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于本裁定生效后7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20-10-12 |
北京世纪铭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与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法律服务合同纠纷 | (2019)京0108民初34444号 | 一、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北京世纪铭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服务费九万五千九百二十三元。 二、驳回北京世纪铭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本判决书内容履行给付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公告费二百六十元、案件受理费二千一百九十八元,由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20-04-07 |
田世英与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合同纠纷 | (2018)京0108民初57581号 | 被告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田世英支付360000元,用于受让原告田世英持有的第三人北京爱文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全部出资额。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700元,由被告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公告费260元,由被告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20-04-02 |
周乐珊与爱国者欧途欧(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股权转让纠纷 | (2019)京0108民初8021号 | 驳回被告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20-01-03 |
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一审行政裁定书 | 其他行政行为 | (2017)京73行初689号 | 准许原告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减半收取人民币五十元,由原告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 原告 | 2019-08-29 |
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2018)粤0305民初16474、16515号 | 准许原告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系列案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 被告 | 2019-07-03 |
北京隆通科技有限公司等与爱国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2018)京民终23号 | 一、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5)京知民初字第709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爱国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十九万六千八百元,退还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爱国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飞毛腿电源(深圳)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三万二千一百九十五元予以退还;北京隆通科技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七百五十元予以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被上诉人 | 2018-09-17 |
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与许秀娟股权转让纠纷民事裁定书 | 股权转让纠纷 | (2018)京01民辖终490号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一审案件受理费七十元,由上诉人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于本裁定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至一审法院)。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上诉人 | 2018-07-09 |
飞毛腿电池有限公司、飞毛腿电源(深圳)有限公司、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爱国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爱国者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民事判判决书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2014)深中法知民初字第350号 | 驳回原告飞毛腿电池有限公司、飞毛腿电源(深圳)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41800元、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合计人民币146800元,由原告飞毛腿电池有限公司、飞毛腿电源(深圳)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原、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18-06-27 |
02飞毛腿电池有限公司、飞毛腿电源(深圳)有限公司与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爱国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爱国者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2014)深中法知民初字第349-2、350-2号 | 驳回被告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被告爱国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北京爱国者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18-06-27 |
爱国者欧途欧(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与谭殊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借款合同纠纷 | (2018)京01民辖终370号 | 准许上诉人爱国者欧途欧(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撤回上诉,双方均按原审法院裁定执行。 一审案件受理费七十元,由上诉人爱国者欧途欧(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于本裁定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至一审法院)。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被上诉人 | 2018-06-08 |
共 34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资质证书
资质名称 | 编号 | 发证日期 | 截止日期 |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_CCC证书 | 2016010907907400 | 2016-10-08 | 2020-09-29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_CCC证书 | 2016010805857978 | 2016-04-19 | 2018-10-08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_CCC证书 | 2015010907818545 | 2015-11-19 | 2020-09-29 |
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许可 | 国密局销字SXS2541号 | 2015-11-12 | 2018-11-11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_CCC证书 | 2014010805739108 | 2014-11-28 | 2018-10-08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 CN07/00480 | 2010-09-19 | 2013-09-18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_CCC证书 | 2009010805363268 | 2009-09-03 | 2011-07-31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_CCC证书 | 2009010805334941 | 2009-04-22 | -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_CCC证书 | 2009010805324249 | 2009-02-18 | -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_CCC证书 | 2009010805323937 | 2009-02-04 | -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_CCC证书 | 2008010805315710 | 2008-12-24 | -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_CCC证书 | 2008010805309991 | 2008-12-09 | -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_CCC证书 | 2008010801298563 | 2008-10-24 | -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_CCC证书 | 2008010805297770 | 2008-10-10 | -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_CCC证书 | 2008010805295595 | 2008-09-28 | -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_CCC证书 | 2008010805293079 | 2008-09-19 | - |
共 16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