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览
联系人
销售专家
1
人力资源专家
6
无角色
8
招聘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吴继明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5~10年
- 简称 金佩装饰、金佩、南昌金佩
- 注册资本 4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
- 英文名 Nanchang Jinpei Decoration Engineering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10000~20000
- 统一社信代码 91360125MA35HQMHX3
- 纳税人识别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MA35HQMHX
- 曾用名 南昌金螳螂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360125210095156
- 登记机关 南昌市青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2-06-28
- 营业期限 2016-05-13~2046-05-12
-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大道2117号A栋二楼
- 国标行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 专业行业 建材/门窗/水电->房产服务/装修->装修公司、建材/门窗/水电->房产服务/装修->软装设计、企业服务->企业通用服务->咨询服务
- 公司简介 我们是金螳螂家建筑装饰行业首家上市公司,1993年开始创立,至今已有30年历史。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占比 |
---|---|---|---|
金螳螂家装电子商务(苏州)有限公司 | - | - | 70.00% |
吴继明 | 自然人股东 | - | 100.00% |
俞磊 | - | - | 30.00% |
共 3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变更记录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时间 |
---|---|---|---|
地址变更 |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金融大街969号天使金融广场地下室B112室 |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大道2117号A栋二楼 | 2022-06-28 |
地址变更 |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碟子湖中大道莱蒙都会小区一期18#商业楼101-104室 |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金融大街969号天使金融广场地下室B112室 | 2020-06-15 |
投资人(股权)变更 | 投资人:俞磊;[退出]投资人:金螳螂家装电子商务(苏州)有限公司;[退出] | 投资人:吴继明;[新增] | 2019-10-16 |
企业类型变更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2019-10-16 |
其他变更 | 姓名:钱萍,职务:监事;姓名:杨鹏,职务:执行董事;姓名:吴继明,职务:经理; | 姓名:吴继明,职务:经理;姓名:吴继明,职务:执行董事;姓名:毛云,职务:监事; | 2019-10-16 |
经营范围变更 | 网上贸易代理;网络商务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技术研发;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电子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陶瓷制品、卫生洁具、家具、家居用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电动工具、健身器材、音响设备、暖通设备、净水设备的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住宅装饰和装修;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服务;水力发电工程施工;互联网批发零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工程监管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陶瓷制品、卫生洁具、家具、家居用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健身器材、音响设备、电动工具、净水设备的销售;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9-10-16 |
股东信息变更 | 投资人:俞磊;投资人:金螳螂家装电子商务(苏州)有限公司; | 投资人:吴继明; | 2019-10-16 |
名称变更变更 | 南昌金螳螂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南昌金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2019-10-16 |
其他变更 | 姓名:杨鹏,职务:执行董事;姓名:钱萍,职务:监事;姓名:吴继明,职务:; | 姓名:钱萍,职务:监事;姓名:杨鹏,职务:执行董事;姓名:吴继明,职务:经理; | 2017-09-25 |
负责人变更 | 杨鹏 | 吴继明 | 2017-09-25 |
共 10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手机 | 邮箱 | 固话 | 负责业务 | 评分 |
---|---|---|---|---|---|---|
工商年报联系人2022 | - | - | 151791825*****3.com | - | - | 72 |
毛云 | 监事 | - | - | - | - | 79 |
许** | - | 1777****661 | - | - | - | 81 |
联系人共 15 条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共 15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号 | 裁判结果 | 在本案中身份 | 发布时间 |
---|---|---|---|---|---|
南昌金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长沙大隐体育文化有限公司等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2020)赣0191民初2605号 |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 原告 | 2022-09-21 |
南昌金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长沙大隐体育文化有限公司等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2020)赣0191民初2605号 | 一、被告长沙大隐体育文化有限公司、被告南昌莎罗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向原告南昌金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支付215280元。 二、被告长沙大隐体育文化有限公司、被告南昌莎罗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向原告南昌金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14352元。 三、第三人南昌新城吾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南昌金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退还装修保证金25000元。 四、驳回原告南昌金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950元,诉讼保全费1945元,合计7895元,由被告长沙大隐体育文化有限公司、被告南昌莎罗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原告 | 2022-09-21 |
南昌金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长沙大隐体育文化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赣0113民初602号 | 一、被告长沙大隐体育文化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南昌金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336960元及违约金10108.8元; 二、被告长沙大隐体育文化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南昌金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前保全申请费2500元; 三、第三人南昌绿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南昌金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修押金49123.2元; 四、驳回原告南昌金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180元,由原告南昌金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940元,由被告长沙大隐体育文化有限公司负担6510元,由第三人南昌绿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73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原告 | 2021-12-10 |
南昌金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长沙大隐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2020)赣0102财保611号 | 冻结被申请人长沙大隐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南昌莎罗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南昌莎罗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南昌第二分公司的银行存款538060.09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申请人 | 2021-03-17 |
南昌金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长沙大隐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2020)赣0191财保136号 | 冻结被申请人长沙大隐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南昌莎罗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南昌莎罗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银行账户存款人民币28.497065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1945元,由申请人南昌金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申请人 | 2020-09-11 |
共 5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