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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顶梁柱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法人: 高云亮
  •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16-02-23
  •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华里五区21号楼四层(安贞晟瑞诚孵化器0614号)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2

销售专家

1

人力资源专家

1

技术专家

1

无角色

6

招聘

工作地区top10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专利信息

专利总数

1

专利数排名

75%以后

专利总数

1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高云亮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5~10年
  • 简称 大脑派、顶梁柱教育、北京顶梁柱、顶梁柱
  •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90.00万元
  • 英文名 Beijing Dingliangzhu Education Technology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20~99
  • 统一社信代码 91110105MA0041896E
  • 纳税人识别号 91110105MA0041896E
  • 组织机构代码 MA0041896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110105020797836
  • 登记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4-02-06
  • 营业期限 2016-02-23~2036-02-22
  •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人民日报印刷厂综合业务楼3层378室
  • 国标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技术推广服务->其他技术推广服务
  • 专业行业 教育/文具/乐器->培训辅导机构->在线教育、教育/文具/乐器->K12教育、教育/文具/乐器->素质教育->创客教育、教育/文具/乐器->培训辅导机构->培训机构、企业服务->创业服务
  • 公司简介 北京顶梁柱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集青少年学习效率领域课程研发、师资认证以及学员培训为一体的创新型教育公司。 北京顶梁柱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将西方先进的教育教学技术以及世界脑力(记忆)锦标赛竞技技术引入课程研发体系,打造出一个适合中国青少年思维习惯的脑力训练核心课程品牌:大脑派。 大脑派包括大脑派Camp、大脑派Online、大脑派kid、大脑派Parents等板块,帮助孩子养成正确的用脑模式,科学提高记忆能力,阅读能力,思维能力,综合提升学习能力,进而提高考试成绩,用一半的时间,是别人两倍的效率;让孩子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提高综合素质,快乐学习,健康成长! 使命: 用创新教育成就每一个孩子,幸福每一个家庭! 愿景: 成为受人尊敬和喜爱的教育机构! 到2026年,帮助1000万中国孩子提高学习效率! 价值观: 绝不放弃任何一个孩子 积极主动 追求卓越 快乐 高效 利他 共生 终身成长 知行合一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海阳顶梁柱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10.00万元 10.00%
高云亮 自然人股东 - 90.00%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主要人员变更 高云亮*,姬广亮 高云亮*,修仲晓 2023-06-02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安华里五区21号楼四层(安贞晟瑞诚孵化器0614号) 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人民日报印刷厂综合业务楼3层378室 2023-06-02
地址变更 北京市朝阳区安华里五区21号楼四层(安贞晟瑞诚孵化器0614号) 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人民日报印刷厂综合业务楼3层378室 2023-06-02
董事(理事)、经理、监事 高云亮*,姬广亮 高云亮*,修仲晓 2023-06-02
股东信息变更 高云亮,自然人股东,姬广亮,自然人股东 高云亮,自然人股东,海阳顶梁柱投资有限公司,企业法人 2022-09-13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姬广亮 创始人,监事 - - - - 79
201320151637 - - - - - 70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8、2019、2020、2021 - - wud*****naopai.cn 010-6****319 - 73

联系人共 10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成员经历
姬广亮 创始人,监事 世界记忆纪录保持者、英国思维导图注册导师,根据记忆心得出版了《大脑开发秘册》、《谁谋杀了你的大脑》等书籍
高云亮 执行董事,经理 -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北京顶梁柱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裁决 (2020)京73行初11563号 驳回原告北京顶梁柱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原告北京顶梁柱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双方当事人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一百元,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21-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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