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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途汽车有限公司

  • 法人: 王根党
  • 注册资本: 600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时间: 2013-11-18
  • 办公地址: 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远泉大道1号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4

无角色

12

招聘

工作地区top10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招投标

招标数量

2

招标金额

-

供应商

0

中标数量

0

中标金额

-

客户

0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王根党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0~15年
  • 简称 蓝途、蓝途汽车
  • 注册资本 600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60000.00万元
  • 英文名 Landtourer AUTOMOBILE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0~10
  • 统一社信代码 91361100081495681A
  • 纳税人识别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081495681
  • 曾用名 江西蓝途汽车有限公司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361100210048597
  • 登记机关 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1-06-17
  • 营业期限 2013-11-18~2033-11-17
  • 注册地址 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远泉大道1号
  • 国标行业 制造业->汽车制造业->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专业行业 工具/机械/仪器->机械五金配件->模具
  • 公司简介 江西蓝途汽车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份成立,注册资金15亿元人民币,目前公司处于前期筹建工作,公司是着力于汽车整车及零配件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大型企业,目前公司已拥有一批优秀的技术、管理团队,目前正在全行业网络优秀的人才加盟蓝途汽车,期待您的加入!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上饶市腾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60000.00万元 100.00%
陈香美 - - 0.00%
王根党 - - 0.00%
吴林永 - - 0.00%
上饶市恒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29.55%
上饶市嘉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19.29%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其他变更 姓名:顾汤华,职务:执行董事;姓名:王根党,职务:经理;姓名:吴林永,职务:监事; 姓名:王根党,职务:经理;姓名:吴林永,职务:监事;姓名:王根党,职务:执行董事; 2021-06-17
负责人变更 顾汤华 王根党 2021-06-17
投资人(股权)变更 投资人:上饶市腾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人:上饶市嘉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退出]投资人:上饶市恒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退出 投资人:上饶市腾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0-04-08
股东信息变更 投资人:上饶市腾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30696万,占51.16%,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时间:2019-05-14;投资人:上饶市嘉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资额:11574万,占19.29%,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时间:2019-05-22;投资人:上饶市恒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资额:17730万,占29.55%,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时间:2019-05-15; 投资人:上饶市腾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60000万,占100%,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时间:2020-04-08; 2020-04-08
企业类型变更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020-04-08
其他变更 姓名:吴林永,职务:监事;姓名:王根党,职务:执行董事;姓名:王根党,职务:经理; 姓名:顾汤华,职务:执行董事;姓名:王根党,职务:经理;姓名:吴林永,职务:监事; 2019-08-20
负责人变更 王根党 顾汤华 2019-08-20
股东信息变更 投资人:上饶市恒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投资人:王根党;投资人:吴林永;投资人:上饶市腾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人:上饶市腾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人:上饶市嘉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投资人:上饶市恒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019-05-22
投资人变更 投资人:上饶市恒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资额:17730万,占29.55%,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时间:2019-05-15;投资人:王根党,出资额:2880万,占4.8%,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时间:2019-05-15;投资人:吴林永,出资额:8694万人民币,占14.49%,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时间:2015-05-19;投资人:上饶市腾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30696万,占51.16%,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时间:2019-05-14; 投资人:上饶市腾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30696万,占51.16%,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时间:2019-05-14;投资人:上饶市嘉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资额:11574万,占19.29%,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时间:2019-05-22;投资人:上饶市恒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资额:17730万,占29.55%,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时间:2019-05-15; 2019-05-22
投资人(股权)变更 投资人:王根党 ;投资人:吴林永 ;投资人:上饶市腾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人:上饶市恒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新增]投资人:王根党 ;投资人:吴林永 ;投资人:上饶市腾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19-05-16
股东信息变更 投资人:王根党,出资额:20610万,占34.35%,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时间:2015-05-19;投资人:吴林永,出资额:8694万人民币,占14.49%,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时间:2015-05-19;投资人:上饶市腾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30696万,占51.16%,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时间:2019-05-14; 投资人:上饶市恒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资额:17730万,占29.55%,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时间:2019-05-15;投资人:王根党,出资额:2880万,占4.8%,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时间:2019-05-15;投资人:吴林永,出资额:8694万人民币,占14.49%,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时间:2015-05-19;投资人:上饶市腾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30696万,占51.16%,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时间:2019-05-14; 2019-05-16
投资人变更 投资人:王根党,出资额:51306万,占85.51%,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时间:2015-05-19;投资人:吴林永,出资额:8694万人民币,占14.49%,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时间:2015-05-19; 投资人:王根党,出资额:20610万,占34.35%,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时间:2015-05-19;投资人:吴林永,出资额:8694万人民币,占14.49%,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时间:2015-05-19;投资人:上饶市腾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30696万,占51.16%,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时间:2019-05-14; 2019-05-15
企业类型变更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019-05-15
股东信息变更 投资人:王根党;投资人:吴林永; 投资人:王根党;投资人:吴林永;投资人:上饶市腾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05-15
主要人员变更 - 章程备案 2018-04-12
章程变更 - 章程备案 2018-04-12
其他变更 姓名:王根党,职务: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姓名:陈香美,职务:监事; 姓名:吴林永,职务:监事;姓名:王根党,职务: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17-05-04
股东信息变更 投资人:王根党,出资额:59000万,占85.5072%,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时间:2015-05-19;投资人:吴林永,出资额:10000万人民币,占14.4928%,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时间:2015-05-19; 投资人:王根党,出资额:51306万,占85.51%,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时间:2015-05-19;投资人:吴林永,出资额:8694万人民币,占14.49%,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时间:2015-05-19; 2016-09-13
投资人变更 投资人:王根党,出资额:59000万,占85.5072%,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时间:2015-05-19;投资人:吴林永,出资额:10000万人民币,占14.4928%,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时间:2015-05-19; 投资人:王根党,出资额:51306万,占85.51%,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时间:2015-05-19;投资人:吴林永,出资额:8694万人民币,占14.49%,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时间:2015-05-19; 2016-09-13
注册资本变更 - - 2016-09-13

进出口信用

注册海关 海关编号 注册时间 海关注销标志 报关有效时间 信用等级
上饶海关 3609961164 2015-03-23 正常 2068-07-31 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王** 执行董事,总经理,经理 1396****657 - 0793-****006 - 95
吴林永 监事 - - - - 79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5 - - jian*****ntengauto.com 0793-****006 - 74

联系人共 16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成员经历
王根党 执行董事,总经理,经理 -

招投标

项目名称 公告类型 标的物 发布地区 金额(万元) 发布时间
江西蓝途汽车有限公司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第二次公示) 招标公告 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江西-上饶 - 2015-12-17
江西蓝途汽车有限公司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第一次网上公示) 招标公告 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江西-上饶 - 2015-10-13

新闻舆情

  • 销量惨淡亏损严重 岚图汽车被曝裁员 母公司也不好过

    【CNMO新闻】2022年,国内的汽车市场因为疫情等诸多因素叠加影响,表现可以说不尽如人意。不过在解封之后的2023年,似乎国内汽车界的厮杀才正式开始。近日,有消息称,蓝途汽车由于销量表现不佳,已经开启了裁员,主要涉及外呼、销售支持等多个部门。岚图汽车 据新浪科技报道,有岚图内部员工向其表示,岚图外呼部门30人整体被裁,上午通知,下午就要收拾东西离开;还有销

    岚图汽车岚图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徐州东风集团有限公司 2023-03-09 09:40:00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广州展联展览服务有限公司、江西汉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合同纠纷 (2021)粤0105民初4901号 一、被告江西汉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展联展览服务有限公司支付服务费451000元,并从2019年9月2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利息给原告广州展联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二、被告汉腾汽车有限公司对被告江西汉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广州展联展览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4341元,由被告江西汉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汉腾汽车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上诉的,应在递交上诉状次日起七日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被告 2022-09-05
汉腾汽车有限公司、江西汉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合同纠纷 (2022)粤01民终7130号 本案按上诉人汉腾汽车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被上诉人 2022-06-14
江西腾勒动力有限公司、大连宇德控制工程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合同纠纷 (2021)赣11民终1968号 一、撤销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2020)赣11民初1975号民事判决; 二、由江西腾勒动力有限公司、蓝途汽车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大连宇德控制工程有限公司货款19.5万元,并以19.5万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一年期)支付自2020年6月5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 三、驳回大连宇德控制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江西腾勒动力有限公司的其他上诉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4976元,反诉案件受理费4880元,合计985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9856元,合计19712元,由大连宇德控制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550元,由江西腾勒动力有限公司和蓝途汽车有限公司负担18162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上诉人 2022-03-03
湖南中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蓝途汽车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合同纠纷 (2021)赣11民终983号 一、撤销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2020)赣1121民初4344号民事判决; 二、上诉人蓝途汽车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上诉人湖南中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人民币43.5万元,并自2019年1月31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违约金至付清之日止; 三、上诉人蓝途汽车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上诉人湖南中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4万元; 四、被上诉人江西腾勒动力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二项、第三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驳回上诉人湖南中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6214元,财产保全费4570元,共计10784元,由湖南中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864元,由江西腾勒动力有限公司、蓝途汽车有限公司共同负担892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5345元,由湖南中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1050元,蓝途汽车有限公司、江西腾勒动力有限公司共同负担1429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上诉人 2022-02-17
大连宇德控制工程有限公司、蓝途汽车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合同纠纷 (2020)赣1121民初1975号 本案中止诉讼 被告 2021-12-17
大连宇德控制工程有限公司、江西腾勒动力有限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承揽合同纠纷 (2020)赣1121民初1975号 一、被告(反诉原告)江西腾勒动力有限公司、被告蓝途汽车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反诉被告)大连宇德控制工程有限公司货款24.5万元,并以24.5万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一年期)支付自2020年6月5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 二、驳回被告(反诉原告)江西腾勒动力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4976元,反诉案件受理费4880元,合计9856元,由被告(反诉原告)江西腾勒动力有限公司、被告蓝途汽车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递交上诉状同时向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业银行江西省上饶市饶东支行,账号:1436××××2214);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预交,则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本案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判决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被告 2021-12-17
蓝途汽车有限公司、上饶市腾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民事管辖上诉管辖裁定书 - (2021)粤01民辖终1212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上诉人 2021-11-02
吉林省弘昇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与蓝途汽车有限公司、江西腾勒动力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1)赣1104民初1270号 准许原告吉林省弘昇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3352元,减半收取1676元,由原告吉林省弘昇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被告 202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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