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天津)配送中心有限公司
- 法人: 邱涛
- 注册资本: 1365.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 成立时间: 2014-04-16
- 办公地址: 天津市北辰区北辰科技园区高新大道69号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2
无角色
13
招聘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邱涛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0~15年
- 简称 沃尔玛配送中心、天津沃尔玛、沃尔玛、天津沃尔玛配送中心
- 注册资本 1365.00万元
- 实缴资本 1365.00万元
- 英文名 Wal Mart (Tianjin) Distribution Center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1000~9999
- 统一社信代码 9112011308855236XP
- 纳税人识别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08855236X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120000400149100
- 登记机关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2-10-28
- 营业期限 2014-04-16~2044-04-15
- 注册地址 天津市北辰区北辰科技园区高新大道69号
- 国标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其他仓储业->其他仓储业
- 专业行业 -
- 公司简介 -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占比 |
---|---|---|---|
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外商投资投资性公司 | 210.00万元 | 100.00% |
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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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记录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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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变更 | 姓名:ANDREW PETER MILES; | 姓名:邱涛; | 2022-10-28 |
主要人员变更 | 姓名:ANDREW PETER MILES; | 姓名:邱涛; | 2022-10-28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ZENG QIAO JIA; | ANDREW PETER MILES; | 2022-06-16 |
主要人员变更 | 姓名:ZENG QIAO JIA; | 姓名:ANDREW PETER MILES; | 2022-06-16 |
负责人变更 | 姓名:TAN WERN YUEN(CHEN WENYUAN); | 姓名:ZENG QIAO JIA; | 2020-07-24 |
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 | 姓名:TANWERNYUEN(CHENWENYUAN);任职截止日期:2021-05-15;任职起始日期:2018-05-16;; | 姓名:ZENGQIAOJIA;任职截止日期:2023-07-21;任职起始日期:2020-07-22;; | 2020-07-24 |
主要人员变更 | 姓名:TAN WERN YUEN(CHEN WENYUAN); | 姓名:ZENG QIAO JIA; | 2020-07-24 |
外商投资企业董事、监事、经理人员信息 | 姓名:TANWERNYUEN(CHENWENYUAN);任职起始日期:2018-05-16;任职截止日期:2021-05-15;; | 姓名:ZENGQIAOJIA;任职起始日期:2020-07-22;任职截止日期:2023-07-21;; | 2020-07-24 |
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 | 姓名:ElliotJamesDickson;任职截止日期:2019-12-30;国籍:美国;任职起始日期:2016-12-31;; | 姓名:TANWERNYUEN(CHENWENYUAN);任职截止日期:2021-05-15;国籍:新加坡;任职起始日期:2018-05-16;; | 2018-05-23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ElliotJamesDickson; | TANWERNYUEN(CHENWENYUAN); | 2018-05-23 |
主要人员变更 | 姓名:Elliot James Dickson; | 姓名:TAN WERN YUEN(CHEN WENYUAN); | 2018-05-23 |
外商投资企业董事、监事、经理人员信息 | 姓名:ElliotJamesDickson;国籍:美国;任职起始日期:2016-12-31;任职截止日期:2019-12-30;; | 姓名:TANWERNYUEN(CHENWENYUAN);国籍:新加坡;任职起始日期:2018-05-16;任职截止日期:2021-05-15;; | 2018-05-23 |
主要人员变更 | 姓名:Dirk Jozef S. Van Den Berghe; | 姓名:Elliot James Dickson; | 2017-02-04 |
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 | 姓名:DirkJozefS.VanDenBerghe;任职截止日期:2019-08-31;国籍:比利时;任职起始日期:2016-09-01;; | 姓名:ElliotJamesDickson;任职截止日期:2019-12-30;国籍:美国;任职起始日期:2016-12-31;; | 2017-02-04 |
外商投资企业董事、监事、经理人员信息 | 姓名:DirkJozefS.VanDenBerghe;国籍:比利时;任职起始日期:2016-09-01;任职截止日期:2019-08-31;; | 姓名:ElliotJamesDickson;国籍:美国;任职起始日期:2016-12-31;任职截止日期:2019-12-30;; | 2017-02-04 |
负责人变更 | DirkJozefS.VanDenBerghe; | ElliotJamesDickson; | 2017-02-04 |
经营范围变更 | 提供仓储、拣选、包装、分拨服务;货物配送服务;及相关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提供仓储、拣选、包装、分拨服务;货物配送服务;及相关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普通货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7-02-04 |
经营范围变更 | 提供仓储、拣选、包装、分拨服务;货物配送服务;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提供仓储、拣选、包装、分拨服务;货物配送服务;及相关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6-11-21 |
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 | 姓名:SEANJOHNCLARKE;任职截止日期:2017-05-31;国籍:中国;任职起始日期:2014-06-01;; | 姓名:DirkJozefS.VanDenBerghe;任职截止日期:2019-08-31;国籍:比利时;任职起始日期:2016-09-01;; | 2016-09-23 |
外商投资企业董事、监事、经理人员信息 | 姓名:SEANJOHNCLARKE;国籍:英国;任职起始日期:2014-06-01;任职截止日期:2017-05-31;; | 姓名:DirkJozefS.VanDenBerghe;国籍:比利时;任职起始日期:2016-09-01;任职截止日期:2019-08-31;; | 2016-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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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手机 | 邮箱 | 固话 | 负责业务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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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WERNYUEN(CHENWENYUAN) | 执行董事 | - | - | - | - | 79 |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6 | - | - | rita.zh*****lmart.com | 022-5****610 | - | 74 |
ZENG QIAO JIA | 执行董事 | - | - | - | - | 79 |
联系人共 16 条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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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成员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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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NG QIAO JIA | 执行董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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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号 | 裁判结果 | 在本案中身份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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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宇、沃尔玛(天津)配送中心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 劳动争议 | (2021)津02民终7619号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高宇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被上诉人 | 2021-12-20 |
沃尔玛(天津)配送中心有限公司、郭世伟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 劳动争议 | (2019)津02民终5885号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5元,由沃尔玛(天津)配送中心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沃尔玛(天津)配送中心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上诉人 | 2019-12-30 |
沃尔玛(天津)配送中心有限公司与郭世伟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 劳动争议 | (2019)津0113民初2975号 | 一、被告郭世伟与原告沃尔玛(天津)配送中心有限公司自2014年6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二、原告沃尔玛(天津)配送中心有限公司支付被告郭世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40000元。 三、驳回原告沃尔玛(天津)配送中心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上述款项于判决书生效后5日内给付,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原告 | 2019-12-30 |
王国军与合肥皓宇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沃尔玛(天津)配送中心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 劳动争议 | (2018)津0113民初7017号 | 准许原告王国军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元,由原告王国军承担 | 被告 | 2018-09-30 |
简晓华与沃尔玛(天津)配送中心有限公司、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天津和平路分店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津0101民初750号 | 准原告简晓华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简晓祥自行承担 | 被告 | 2017-08-21 |
简晓华与沃尔玛(天津)配送中心有限公司、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天津和平路分店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津0101民初751号 | 准原告简晓华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简晓祥自行承担 | 被告 | 2017-08-21 |
简晓华与沃尔玛(天津)配送中心有限公司、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天津和平路分店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津0101民初747号 | 准原告简晓华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简晓祥自行承担 | 被告 | 2017-08-21 |
简晓华与沃尔玛(天津)配送中心有限公司、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天津和平路分店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津0101民初753号 | 准原告简晓华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简晓祥自行承担 | 被告 | 2017-08-21 |
简晓华与沃尔玛(天津)配送中心有限公司、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天津和平路分店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津0101民初754号 | 准原告简晓华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简晓祥自行承担 | 被告 | 2017-08-21 |
简晓祥与沃尔玛(天津)配送中心有限公司、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天津和平路分店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津0101民初1254号 | 准原告简晓祥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简晓祥自行承担 | 被告 | 2017-05-09 |
简晓祥与沃尔玛(天津)配送中心有限公司、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天津和平路分店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津0101民初1249号 | 准原告简晓祥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简晓祥自行承担 | 被告 | 2017-05-09 |
简晓祥与沃尔玛(天津)配送中心有限公司、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天津和平路分店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津0101民初1252号 | 准原告简晓祥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简晓祥自行承担 | 被告 | 2017-03-31 |
简晓祥与沃尔玛(天津)配送中心有限公司、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天津和平路分店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津0101民初1250号 | 准原告简晓祥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简晓祥自行承担 | 被告 | 2017-02-19 |
简晓祥与沃尔玛(天津)配送中心有限公司、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天津和平路分店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津0101民初1251号 | 准原告简晓祥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简晓祥自行承担 | 被告 | 2017-02-19 |
简晓祥与沃尔玛(天津)配送中心有限公司、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天津和平路分店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津0101民初1253号 | 准原告简晓祥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简晓祥自行承担 | 被告 | 2017-02-19 |
简晓华与沃尔玛(天津)配送中心有限公司、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天津和平路分店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津0101民初743号 | 准原告简晓华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简晓祥自行承担 | 被告 | 2016-12-01 |
简晓华与沃尔玛(天津)配送中心有限公司、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天津和平路分店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津0101民初745号 | 准原告简晓华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简晓祥自行承担 | 被告 | 2016-11-30 |
简晓华与沃尔玛(天津)配送中心有限公司、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天津和平路分店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津0101民初742号 | 准原告简晓华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简晓祥自行承担 | 被告 | 2016-11-30 |
简晓华与沃尔玛(天津)配送中心有限公司、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天津和平路分店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津0101民初756号 | 准原告简晓华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简晓祥自行承担 | 被告 | 2016-11-30 |
简晓华与沃尔玛(天津)配送中心有限公司、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天津和平路分店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津0101民初755号 | 准原告简晓华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简晓祥自行承担 | 被告 | 2016-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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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资质名称 | 编号 | 发证日期 | 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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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证 | JY31200130039252 | 2017-08-22 | 2022-0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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