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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昌源再生纸业有限公司

  • 法人: 刘锦添
  • 注册资本: 21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13-12-04
  • 办公地址: 闽清县白樟镇白洋工业集中区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2

销售专家

5

无角色

7

招投标

招标数量

1

招标金额

9,866,700

供应商

1

中标数量

0

中标金额

-

客户

0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刘锦添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0~15年
  • 简称 昌源再生纸业、昌源、福建昌源
  • 注册资本 21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1050.00万元
  • 英文名 -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0~10
  • 统一社信代码 913501240843206414
  • 纳税人识别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084320641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350124100319421
  • 登记机关 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4-07-12
  • 营业期限 2013-12-04~
  • 注册地址 福建省闽清县白樟镇白洋村白洋107-5号
  • 国标行业 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纸制品制造->其他纸制品制造
  • 专业行业 百货/厨具/宠物->纸巾纸品湿巾->纸业
  • 公司简介 福建省昌源再生纸业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位于福建省会福州,福州闽清县白樟镇白洋工业集中区,于2013年12月04日在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2100万人民币,在公司发展壮大的9年里,我们始终为客户提供好的产品和技术支持、健全的售后服务,我公司主要经营制造、销售再生瓦楞纸、包装纸、薄页纸,我们有好的产品和专业的销售和技术团队,我公司属于福州造纸业黄页行业,如果您对我公司的产品服务有兴趣,期待您在线留言或者来电咨询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谢杨樵 - - 0.00%
游作星 - - 0.00%
林绍键 - - 0.00%
刘锦添 自然人股东 - 50.00%
刘世锐 自然人股东 - 50.00%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住所变更 闽清县白樟镇白洋村133号 福建省闽清县白樟镇白洋村白洋107-5号 2024-07-12
董监事高管备案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刘锦添 证件号码:***监事:刘世锐 证件号码:***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刘锦添 证件号码:*** 2024-07-12
章程修正案备案 旧章程 2020-07-03章程修正案 2020-07-07
经营范围变更 一般经营项目:制造、销售再生瓦楞、包装、薄页纸以上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一般项目:品制制造;制品销售;环保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批准的项目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0-07-07
负责人变更 刘世锐 刘锦添 2020-06-04
主要人员变更 刘锦添 刘世锐 2020-06-04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刘锦添 刘世锐 2020-06-04
联络人员变更 黄进杰 林诚榕 2020-06-04
章程变更 旧章程 2019-09-17章程修正案 2019-09-19
地址变更 闽清县白樟镇白洋工业集中区 闽清县白樟镇白洋村133号 2019-09-19
投资人变更 刘世锐证照号码:***;谢杨樵证照号码:***; 刘世锐证照号码:***;刘锦添证照号码:***; 2019-03-20
章程变更 旧章程 2019-03-15新章程 2019-03-20
主要人员变更 谢杨樵 刘锦添 2019-03-20
股东信息变更 刘世锐 证照号码:******************;谢杨樵 证照号码:******************; 刘世锐 证照号码:******************;刘锦添 证照号码:******************; 2019-03-20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谢杨樵 刘锦添 2019-03-20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林绍键 刘世锐 2015-07-29
主要人员变更 林绍键 刘世锐 2015-07-29
章程变更 旧章程 2015-07-20新章程 2015-07-29
投资人变更 林绍键 证照号码********* 证照号码:******; 刘世锐 证照号码********* 证照号码:******; 2015-07-29
负责人变更 林绍键 刘世锐 2015-07-29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16819577206 - 1681****206 - - - 84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8、2019 - 1390****936 3139830*****.com - - 86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6、2017 - 1390****936 7580667*****.com - - 86

联系人共 13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成员经历
刘世锐 监事,执行董事,总经理 -
刘锦添 执行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招投标

项目名称 公告类型 标的物 发布地区 金额(万元) 发布时间
昌源厂区1#楼建设项目施工信息 中标公告 楼建设项目 福建 986.67 2018-07-10

上下游

供应商

排序 供应商名称 参与次数 合作次数 交易总金额(万元) 最近一次合作时间
1 福建开天建设有限公司 1 1 986.67 2018-07-10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杨小梅、游作星、谢杨樵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借款合同纠纷 (2016)闽0124执766号之三 终结闽清县人民法院(2016)闽0124执76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 2018-12-05
杨小梅与游作星、谢杨樵、星华昌源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昌源再生纸业有限公司、刘世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间借贷纠纷 (2016)闽0124民初787号 一、被告游作星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杨小梅偿还借款本金150万元,并支付利息(按月利率2%标准,从2015年4月3日起计至还清款项之日止); 二、被告星华昌源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昌源再生纸业有限公司、刘世锐对上述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连带清偿上述债务后,有权向被告游作星追偿; 三、原告杨小梅有权以被告谢杨樵在福建省昌源再生纸业有限公司的20%股权折价或以变卖、拍卖该股权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598元,由被告游作星、谢杨樵、星华昌源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昌源再生纸业有限公司、刘世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16-12-05
池垂春、罗长国等与游作星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2016)闽01民终188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三上诉人负担;一审案件受理费执行一审法院决定。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上诉人 2016-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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