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碗碗香豆业有限公司
- 法人: 完颜永安
-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02-09-09
- 办公地址: 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卧龙山路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3
技术专家
5
无角色
7
专利信息
专利总数
30
专利数排名
75%以后
专利总数
30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完颜永安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淮南碗碗香、碗碗香、碗碗香豆业
-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500.00万元
- 英文名 Huainan Wanwanxiang Bean Product Co.,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0~10
- 统一社信代码 91340400743061007J
- 纳税人识别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743061007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340400000007539
- 登记机关 淮南市谢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1-06-09
- 营业期限 2002-09-09~
- 注册地址 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卧龙山路
- 国标行业 制造业->食品制造业->其他食品制造->其他未列明食品制造
- 专业行业 食品/酒水/零食->零食干果坚果->凉粉、食品/酒水/零食->大米面条干货->豆制品、食品/酒水/零食->大米面条干货->豆腐、食品/酒水/零食->水产鱼虾海鲜->海鲜、电商零售->跨境电商->跨境电子商务对外贸易经营者
- 公司简介 淮南碗碗香豆业公司位于豆腐之乡淮南八公山下,得益于千年豆制品酿造技术及甘甜的八公山泉水,采用的生产设备,严格的卫生管理,生产出风味*让消费者放心的"刘香"牌豆制品系列产品,产品有豆腐、凉粉、五香干、海鲜干、腐皮及深加工豆制品50多余样.目前,公司现有员工200多人,其中*技术人员40余人,占职工总数30%.碗碗香人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已摸爬滚打了多年,创出一条豆制品生产、物流、销售一条龙具有碗碗香特色的销售之路,现自营销售网点近百家,网络遍布全省各大城市及周边省份.碗碗香人不骄不躁、广览人才、不断提高其产品的科技含量.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占比 |
---|---|---|---|
朱敏 | 自然人股东 | - | 40.00% |
完颜永安 | 自然人股东 | - | 60.00% |
共 2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变更记录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时间 |
---|---|---|---|
其他事项备案 | - | 税务登记证 | 2021-06-09 |
经营范围变更 | 豆制品(非发酵性豆制品)生产、销售,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限分支机构经营),农副产品收购及销售,工艺品的销售,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及保护,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景区投资开发、建设、经营及管理,公园管理,游乐场服务,会议会展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许可项目:豆制品制造;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游览景区管理;城市公园管理;游乐园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2021-06-09 |
其他事项备案 | - | 开户许可证,统计证,社会保险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公章刻制备案 | 2021-06-09 |
其他事项备案 | - |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 2021-06-09 |
经营范围变更 | 豆制品(非发酵性豆制品)生产、销售,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限分支机构经营),农副产品收购及销售,工艺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豆制品(非发酵性豆制品)生产、销售,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限分支机构经营),农副产品收购及销售,工艺品的销售,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及保护,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景区投资开发、建设、经营及管理,公园管理,游乐场服务,会议会展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7-05-05 |
期限变更(经营期限、营业期限、驻在期限等变更) | 16 | 长期 | 2017-03-03 |
经营范围变更(含业务范围变更) | 许可经营项目:豆制品(非发酵性豆制品)生产、销售(有效期至2016年4月29日),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制品)生产、销售(有效期至2015年05月12日),预包装食品经营(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农副产品收购及销售(国家限制的品种除外),工艺品的销售。 | 豆制品(非发酵性豆制品)生产、销售,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限分支机构经营),农副产品收购及销售,工艺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5-01-04 |
经营范围变更 | 许可经营项目:豆制品(非发酵性豆制品)加工、销售(有效期至2013年4月29日),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03月09日止,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农副产品收购及销售(国家限制的品种除外),工艺品的销售。 | 许可经营项目:豆制品(非发酵性豆制品)生产、销售(有效期至2016年4月29日),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制品)生产、销售(有效期至2015年05月12日),预包装食品经营(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农副产品收购及销售(国家限制的品种除外),工艺品的销售。 | 2013-06-25 |
许可经营项目变更 | C07-食品生产 | H14-食品经营 | 2011-05-13 |
注册资本变更 | 50.00 | 500.00 | 2010-12-20 |
实收出资变更 | 50.0000 | 500.0000 | 2010-12-20 |
投资人变更(包括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日期、投资人名称等) | 朱敏:0.4%;完颜永安:0.6%; | 完颜永安:600%;朱敏:400%; | 2010-12-20 |
股东信息变更 | 朱敏:0.4%;完颜永安:0.6%; | 朱敏:400%;完颜永安:600%; | 2010-12-20 |
经营范围变更 | 豆制品加工、销售(有效期至2010年12月24日止),农副产品收购及销售(国家限制的品种除外)。 | 许可经营项目:豆制品(非发酵性豆制品)加工、销售(有效期至2013年4月29日)。一般经营项目:农副产品收购及销售(国家限制的品种除外)。 | 2010-11-22 |
负责人变更 | 完永安 | 完颜永安 | 2009-06-18 |
地址变更 | 淮南市谢区卧龙山西路平山头 | 淮南市谢家集区卧龙山路 | 2008-07-15 |
经营范围变更 | 豆制品加工、销售(有效期至2008年6月1日),农副产品收购(国家限制的品种除外)。 | 豆制品加工、销售(有效期至2010年12月24日止),农副产品收购及销售(国家限制的品种除外)。 | 2008-05-22 |
期限变更(经营期限、营业期限、驻在期限等变更) | 2007-11-30 | 2017-11-30 | 2007-11-21 |
投资人变更 | 朱敏:0.4%;完永安:0.6%; | 朱敏:0.4%;完颜永安:0.6%; | 2007-10-24 |
股东信息变更 | 朱敏:0.4%;完永安:0.6%; | 朱敏:0.4%;完颜永安:0.6%; | 2007-10-24 |
共 25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进出口信用
注册海关 | 海关编号 | 注册时间 | 海关注销标志 | 报关有效时间 | 信用等级 |
---|---|---|---|---|---|
淮南海关 | 3404960142 | 2013-12-06 | 正常 | 2068-07-31 | 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 |
共 1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手机 | 邮箱 | 固话 | 负责业务 | 评分 |
---|---|---|---|---|---|---|
操小栋 | - | - | - | - | - | 70 |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3、2014、2015 | - | - | wanwanxia*****6.com | 0554-****880 | - | 74 |
夏子豪 | - | - | - | - | - | 70 |
联系人共 14 条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共 14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成员经历 |
---|---|---|
完颜永安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 |
共 1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号 | 裁判结果 | 在本案中身份 | 发布时间 |
---|---|---|---|---|---|
安徽凤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市碗碗香豆业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2)皖0421民初2072号 | 一、被告淮南市碗碗香豆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安徽凤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息1101042.22元,并从2022年5月15日起按合同约定计算逾期利息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之日止; 二、被告完颜永安对上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原告安徽凤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位于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路××幢××室房屋的折价款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880000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355元,由被告淮南市碗碗香豆业有限公司、完颜永安共同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缴至本院,逾期本院将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22-08-23 |
杨新兰、淮南市碗碗香豆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劳动争议 | (2022)皖0404民初783号 | 准许原告杨新兰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杨新兰负担 | 被告 | 2022-05-0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淮南市碗碗香豆业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1)皖0403执1901号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被执行人 | 2021-12-17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市分行、淮南市碗碗香豆业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1)皖0403执1709号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被告 | 2021-12-17 |
孙西昌、淮南市碗碗香豆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皖0404执712号 | 终结(2021)皖0404执71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被执行人 | 2021-09-14 |
孙西昌与淮南市碗碗香豆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皖0404民初1895号 | 被告淮南市碗碗香豆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向原告孙西昌支付货款186325元。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027元,减半收取2013.5元,由被告淮南市碗碗香豆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21-08-09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谢家集支行、淮南市碗碗香豆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1)皖0404执376号 | 终结(2021)皖0404执37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被执行人 | 2021-08-02 |
淮南市碗碗香豆业有限公司、宋健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1)皖0403执40号之一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申请执行人 | 2021-05-30 |
孙长飞、淮南市碗碗香豆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皖0404执201号 | 终结(2021)皖0404执20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被执行人 | 2021-05-19 |
淮南市碗碗香豆业有限公司执行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皖0402执54号 | 查封/冻结/扣押被执行人淮南市碗碗香豆业有限公司价值为33635.45元的财产,其中期限为银行账户一年,动产二年,不动产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被执行人 | 2021-03-26 |
完颜永安、孙长飞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皖04民终352号 | 本案按上诉人完颜永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被上诉人 | 2021-02-24 |
孙长飞与淮南市碗碗香豆业有限公司、完颜永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皖0404民初2712号 | 一、被告淮南市碗碗香豆业有限公司、完颜永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原告孙长飞支付货款263276元及利息12670元,共计275946元; 二、驳回原告孙长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439元,减半收取2719.5元,由被告淮南市碗碗香豆业有限公司、完颜永安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21-02-2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市分行与淮南市碗碗香豆业有限公司、完颜永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0)皖0403民初3998号 | 一、被告淮南市碗碗香豆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五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市分行借款本金1181775.13元; 二、被告淮南市碗碗香豆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五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市分行借款利息、罚息合计71596.17元(暂计至2020年4月20日);被告淮南市碗碗香豆业有限公司自2020年4月21日以后继续以未付本金数额为基数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原告借款利息、罚息至贷款本金实际付清之日止; 三、被告完颜永安、任金芳、朱敏对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应付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16080元,由被告淮南市碗碗香豆业有限公司、完颜永安、任金芳、朱敏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被告 | 2020-12-30 |
卫先霞与淮南市碗碗香豆业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0)皖0104民初720号 | 淮南市碗碗香豆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卫先霞8660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淮南市碗碗香豆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告 | 2020-12-24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谢家集支行与淮南市碗碗香豆业有限公司、完颜永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0)皖0404民初951号 | 一、被告淮南市碗碗香豆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谢家集支行借款本金800000元,利息36721.66元,本息合计836721.66元,以及以借款本金8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8.754375‰计算自2019年8月22日起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的利息; 二、被告淮南市碗碗香豆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谢家集支行律师费8300元; 三、被告完颜永安、任金芳、朱敏对上述一、二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250元,依法减半收取6125元,由被告淮南市碗碗香豆业有限公司、完颜永安、任金芳、朱敏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说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20-12-14 |
刘明谭、淮南市碗碗香豆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皖0404执509号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被执行人 | 2020-12-14 |
徐金林、淮南市碗碗香豆业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其他案由 | (2020)皖0102执107号 |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淮南市碗碗香豆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0600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 | 2020-12-05 |
陈志芳、淮南市碗碗香豆业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其他案由 | (2020)皖0102执116号 |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淮南市碗碗香豆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6661.5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 | 2020-12-05 |
张艺超与淮南市碗碗香豆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 劳动争议 | (2020)皖0404民初1652号 | 驳回原告张艺超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元,原告张艺超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20-10-14 |
徐金凤、淮南市碗碗香豆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结案通知书 | 劳动争议 | (2020)皖0404执337号 | - | 被执行人 | 2020-09-21 |
共 45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开庭公告
开庭日期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
2020-06-09 | (2020)皖04民终765号 | 劳动争议 | 上诉人 | 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共 1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