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法人: 张俊杰
- 注册资本: 26535.42万元
-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1998-12-28
- 办公地址: 太仓市经济开发区郑和中路318号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6
销售专家
22
人力资源专家
1
技术专家
2
无角色
16
招聘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招投标
招标数量
0次
招标金额
-元
供应商
0家
中标数量
1次
中标金额
-元
客户
0家
专利信息
专利总数
4
专利数排名
75%以后
专利总数
4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张俊杰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雅鹿集团、雅鹿
- 注册资本 26535.42万元
- 实缴资本 26535.42万元
- 英文名 Yalu Group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10~20
- 统一社信代码 9132050071684943XQ
- 纳税人识别号 9132050071684943XQ
- 组织机构代码 71684943X
- 曾用名 江苏新雅鹿服饰有限公司 太仓新雅鹿服饰有限公司 雅鹿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新雅鹿集团有限公司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320585000015177
- 登记机关 苏州市行政审批局
- 核准日期 2024-01-29
- 营业期限 1998-12-28~
- 注册地址 太仓市经济开发区郑和中路318号
- 国标行业 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合成纤维制造->其他合成纤维制造
- 专业行业 服装/鞋靴/箱包->时尚服装裤子->衬衫、服装/鞋靴/箱包->时尚服装裤子->休闲服、服装/鞋靴/箱包->时尚服装裤子->羽绒服、金融->企业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贷、金融->理财->实业投资
- 公司简介 雅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始建于1972年,建成羽绒服、休闲服、西装、衬衫、女式时装等六大专业生产基地,发展成一个集研发、生产、销售和自营、进出口贸易于一体的综合型集团企业。连续五年被评为全国服装行业利税“双百强”企业,省纺织行业创利税前“五十强”企业。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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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振华 | 自然人股东 | - | 37.30% |
苏州远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 | 8.97% |
苏州华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 | 50.80% |
姜凤桃 | - | - | 2.49% |
太仓德新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 | - | 60.21% |
华兴和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 | - | 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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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记录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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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变更 | 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各种纺织纤维;经销:各种纱、丝、线,化工原料及产品;经营危险化学品(限许可证范围);从事实业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各种纺织纤维;经销:各种纱、丝、线,化工原料及产品;经营危险化学品(限许可证范围);从事实业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服装制造;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服装辅料销售;羽毛(绒)及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品牌管理;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2-10-24 |
注册资本变更 | 26497.03 | - | 2018-08-14 |
投资总额变更 | 26497.026700 | 26535.420900 | 2018-08-14 |
注册资本变更 | 26458.50 | 26497.03 | 2018-02-01 |
投资总额变更 | 26458.500000 | 26497.026700(+0.14561%) | 2018-02-01 |
投资总额变更 | 26395.000000 | 26458.500000(+0.24058%) | 2018-01-10 |
注册资本变更 | 26395.00 | 26458.50 | 2018-01-10 |
注册资本变更 | 10558.00 | 26395.00 | 2016-12-02 |
投资总额变更 | 10558.000000 | 26395.000000(+150%) | 2016-12-02 |
负责人变更 | 顾振华 | 张俊杰 | 2016-03-30 |
经营范围变更(含业务范围变更) | 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各种纺织纤维;经销:各种纱、丝、线,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品除外);从事实业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 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各种纺织纤维;经销:各种纱、丝、线,化工原料及产品;经营危险化学品(限许可证范围);从事实业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4-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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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手机 | 邮箱 | 固话 | 负责业务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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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 | - | 1361****360 | - | 0512-5****975 | - | 86 |
姜龙 | 监事 | - | - | - | - | 79 |
13505408111 | - | 1350****111 | - | - | - | 81 |
联系人共 45 条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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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成员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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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长才 | 董事 | - |
张俊杰 | 董事长,总经理 | - |
张怡英 | 董事 | - |
包洪兴 | 董事 | - |
黄斌 | 产品中心总经理 | - |
黄锦良 | 董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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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
项目名称 | 公告类型 | 标的物 | 发布地区 | 金额(万元)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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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港渤海鼎鹿供应链有限公司45%股权公开转让 | 中标公告 | - | 江苏-苏州 | - | 2019-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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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舆情
超级主播“退潮”的背后,直播电商不景气了吗?
近日,董宇辉从东方甄选离职的消息刷屏网络。此番“分手”并非无迹可寻,今年618期间,董宇辉出现在直播间的频率便大幅下降,且更多是以演讲者或抖音自制综艺节目的主持人身份露面。不仅是董宇辉,头部主播的动态一直被大众所关注。从近年趋势来看,不少头部主播不约而同,或主动或被动淡出大众视线,直播频率持续下降。直播电商不景气了吗?星图数据显示,今年618期间抖音、快手和
京东雅鹿集团东方优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024-08-04 00:00:00万象新鹿境!新潮传媒受邀出席2024雅鹿生态大会
3月28日,“万象新鹿境”2024雅鹿生态大会盛大举行。雅鹿品牌创始人、雅鹿集团董事局主席顾振华先生携手高管团队,与来自全国各地的1200多名嘉宾、供应商及经销商齐聚一堂,共同见证雅鹿生态系统的蓬勃生机,并针对2024开局之战共谋良策,以锐意进取的精神乘势而上,探索共生、共赢的辉煌未来。 雅鹿品牌创始人、雅鹿集团董事局主席顾振华先生在致辞中回顾了雅鹿品牌半
成都新潮传媒集团有限公司雅鹿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雅鹿集团 2024-04-03 14:08:06万象新鹿境,2024雅鹿生态大会盛大启幕
3月28日,太仓玛丽蒂姆会议中心内群英荟萃,在一片热烈欢腾的气氛中,“万象新鹿境”2024雅鹿生态大会盛大启幕。雅鹿品牌创始人、雅鹿集团董事局主席顾振华先生携手高管团队,与来自全国各地的1200多名嘉宾、供应商及经销商齐聚一堂,共同见证雅鹿生态系统的蓬勃生机,并针对2024开局之战共谋良策,以锐意进取的精神乘势而上,探索共生、共赢的辉煌未来! 擘画未来,共谋
雅鹿集团雅鹿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亿邦动力广告有限公司 2024-03-30 14:32:00周历杰—雅鹿品牌大使官宣 极钻“历”程,“杰”出璀璨
雅鹿集团旗下高端羽绒服与青年演员周历杰达成合作,成为雅鹿羽绒服品牌大使。极钻“历”程,“杰”出璀璨,品牌与周历杰一起见证“雅鹿极钻”闪耀时刻,共同谱写多维质感高奢鹅绒服新篇章。“雅鹿极钻”系列由享誉国际的意大利设计师Michele C与国内新锐先锋设计师屠博文联手倾情操刀设计,体现“雅鹿极钻”的品牌价值和时尚内涵,助力雅鹿成为『高奢鹅绒科研家』。花样少年杰出
雅鹿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雅鹿集团 2023-08-31 11:11:00展芳华 聚成果丨2022江苏省服装设计职业技能竞赛暨雅鹿杯·江苏省服装院校学生设计大赛决赛圆满落幕!
2022年8月19日,2022江苏省服装设计职业技能竞赛暨雅鹿杯江苏省服装院校学生设计大赛决赛在中国服装行业百强雅鹿集团圆满落幕!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余强、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杨进保、江苏省教育厅副处长张赟、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消费品工业处科长刘益初、江苏省服装协会会长龚慧娟、江苏省服装设计师协会会长张娴、雅鹿集团
雅鹿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雅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雅鹿集团 2022-08-20 16:58:00张家港行受让太仓农商行6.05%股份,成主要股东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完成参股太仓农商行事项。 2月10日,张家港行发布公告称,张家港行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太仓农商行部分法人股股东所持股份6600.08万股。截至目前,上述事项的股份交割已完成,张家港行现为持股太仓农商行6.05%的主要股东。 去年10月25日,张家港行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其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参股太仓农商行的议案》:张家港行拟
香塘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天能投资有限公司太仓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02-11 00:00:00太仓农商行多渠道补血,有望成首家发行转股型永续债的农商行
11月4日,澎湃新闻从太仓农商行官网了解到,近年来,太仓农商行积极探索资本补充渠道,持续优化股权结构,通过引进战略投资和发行新型资本补充工具不断扩充资本,通过引入优质股东调整存量股东结构不断优化股权,加快形成资本充足、股东适格、股权结构优良的发展质态。 申请发行转股型永续债,补充其他一级资本 在多渠道补充资本方面,一方面,太仓农商行制定定向募集股份方案,于2
农商行澎湃新闻太仓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11-05 00:00:002018第八届公益节隆重开幕 传递公益 与爱同行
2018第八届公益节于2019年1月14、15日隆重开幕。来自政界、商界、学术界、公益机构、媒界、文艺界及社会爱心人士齐聚一堂,聚焦中国公益发展,分享公益实践,传递公益正能量。 在大会现场与会嘉宾通过主题演讲、高端对话、案例分享等形式,针对“精准扶贫、商业向善、教育公益、科技公益、公益映像”等热点领域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取得了丰硕成果。 探寻:新时代公益发展新路
三盛集团中国人寿易宝支付 2019-01-24 00:00:00我国服企推动品牌建设可持续发展
中国投资咨询网讯 由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苏省纺织工业协会、太仓市人民政府主办的雅鹿?中国服装品牌创新与可持续发展高峰论坛在南京国际会展中心举行。此次论坛由太仓市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剑锋先生主持。 雅鹿中国服装品牌创新与可持续发展高峰论坛,有关领导,专家学者、企业家将就提升品牌企业的竞争力,推动品牌建设的政策展开讨论,从不同的层面和角度对品牌创
依文企业集团江苏省纺织工业协会雅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09-13 00:00:00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号 | 裁判结果 | 在本案中身份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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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质泵有限公司、江苏雅鹿石化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苏0585执恢140号 | 终结(2017)苏0585民初6452号民事判决书、(2020)苏0585执异75号执行裁定书的执行。 如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义务,则申请执行人可在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义务之日起二年内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被告 | 2021-10-22 |
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雅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合同纠纷 | (2021)苏05执271号之二 | 终结(2021)苏05执27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 | 2021-10-09 |
辽宁实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江苏雅鹿石化有限公司、苏州汉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雅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苏0585执392号 | 终结(2020)苏0585民初4046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如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义务,则申请执行人可在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义务之日起二年内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被告 | 2021-07-26 |
辽宁实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江苏雅鹿石化有限公司、苏州汉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雅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苏0585执恢352号 | - | 被执行人 | 2021-01-19 |
上海高质泵有限公司与雅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汉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雅鹿石化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苏0585执异75号 | 一、追加第三人雅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2020)苏0585执1118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雅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裁定生效之日起10日内在未缴纳的出资金额43600万元范围内对被执行人江苏雅鹿石化有限公司承担(2017)苏0585民初645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金钱付款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二、追加第三人苏州汉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为(2020)苏0585执1118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苏州汉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于本裁定生效之日起10日内在未缴纳的出资金额19200万元范围内对被执行人江苏雅鹿石化有限公司承担(2017)苏0585民初645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金钱付款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诉讼 | 被执行人 | 2020-09-22 |
辽宁实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雅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汉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雅鹿石化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苏0585执异26号 | 一、追加第三人苏州汉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雅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在其未认缴的出资金额范围内(其中苏州汉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未认缴的出资额为19200万元,雅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认缴的出资额为43600万元)对被申请人江苏雅鹿石化有限公司的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二、苏州汉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雅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执行人辽宁实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清偿本院作出的(2015)太商初字第0091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 被执行人 | 2020-05-15 |
雅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太仓港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汉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等股权转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股权转让纠纷 | (2019)苏05民终11215号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79380元,由雅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上诉人 | 2020-02-27 |
江苏太仓港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与雅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汉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等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股权转让纠纷 | (2018)苏0585民初5244号 | 一、被告雅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江苏太仓港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5400万元及利息(以54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自2014年6月24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 二、原告江苏太仓港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将其名下持有的太仓港渤海鼎鹿供应链有限公司45%股权协助被告雅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79380元,由被告雅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该款由被告雅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至以下账号:32250199733600000376017612,户名:太仓市人民法院诉讼费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营业部。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76 | 被告 | 2020-02-27 |
上海精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雅鹿石化有限公司、苏州汉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雅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苏0585执恢87号 | 终结本院(2015)太商初字第00742号民事判决书、本院(2018)苏0585执异37号执行裁定书的执行。 如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义务,则申请执行人可在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义务之日起二年内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被申请人 | 2019-09-05 |
上海精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雅鹿石化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苏0585执异37号 | 一、追加第三人苏州汉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雅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在其未认缴的出资金额范围内(其中苏州汉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未认缴的出资额为19200万元,雅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认缴的出资额为43600万元)对被申请人江苏雅鹿石化有限公司的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二、苏州汉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雅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执行人上海精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清偿本院作出的(2015)太商初字第0074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其中支付申请人上海精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货款5352000元;违约金241486元,暂计算至2015年7月31日,之后以5352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基准利率的1.3倍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以及其他费用。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 被执行人 | 2019-01-22 |
雅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汉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与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2017)苏06民初48号 | 准许原告雅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汉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78452元,减半收取139226元,由原告雅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汉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 原告 | 2017-09-30 |
雅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国雅京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市汽车方向盘厂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租赁合同纠纷 | (2017)京02民再5号 | 准许雅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国雅京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997.6元,减半收取998.8元,由上诉人雅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国雅京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上诉人 | 2017-04-20 |
无锡纽曼泰克气源净化设备有限公司与苏州汉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雅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2016)苏0585民初2942号 | 被告苏州汉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雅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代为清偿江苏雅鹿石化有限公司的到期货款296.4万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30512元,由被告苏州汉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雅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本院不再退还,由两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直接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76 | 被告 | 2016-12-29 |
北京市汽车方向盘厂租赁合同纠纷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 | 租赁合同纠纷 | (2013)高民申字第02819号 | 一、指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 被申请人 | 2015-06-29 |
雅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宝色股份公司、江苏雅鹿石化有限公司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一审民事裁定书 | - | (2015)沪二中民认(仲协)字第7号 | 驳回申请人雅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请求确认其与被申请人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于2011年6月9日签订的《供货合同》中的仲裁协议无效的申请。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00元,由申请人雅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 申请人 | 2015-05-18 |
北京市汽车方向盘厂租赁合同纠纷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 租赁合同纠纷 | (2014)一中民再终字第4716号 | 一、撤销本院(2012)一中民终字第13384号民事判决及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2012)大民初字第2044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重审 | 被申请人 | 2014-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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