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十六花纸业有限公司
- 法人: 刘韵
-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10-05-14
-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中堂镇北王路中堂段210号3栋201室
公司概览
联系人
销售专家
18
技术专家
1
无角色
4
专利信息
专利总数
2
专利数排名
75%以后
专利总数
2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刘韵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0~15年
- 简称 十六花、十六花纸业、东莞十六花
-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
- 英文名 -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10~20
- 统一社信代码 91441900555571528D
- 纳税人识别号 91441900555571528D
- 组织机构代码 555571528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441900000800125
- 登记机关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4-05-30
- 营业期限 2010-05-14~
-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牌楼基教育路9号315室
- 国标行业 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贸易经纪与代理->贸易代理
- 专业行业 百货/厨具/宠物->纸巾纸品湿巾->纸业、百货/厨具/宠物->纸巾纸品湿巾->抽纸、百货/厨具/宠物->纸巾纸品湿巾->擦手纸
- 公司简介 东莞市十六花纸业有限公司是卫生卷纸、盘纸、擦手纸、抽纸、方巾、盒装纸、餐巾纸等产品专业生产加工的公司,自主品牌有“‘16花’、‘十六花’、‘大千’”。公司拥有完整、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专业生产团队及生产设备。地处珠三角中心地带,自然条件优越,交通便利,销售网络覆盖中国及周边国家。近年来,公司不断提高新产品的开发和包装技术,在同行业中出得了较大的进步,使产品质量稳步上升,受到消费者的青睐。本公司所有产品均采用纯天然木浆制造,不含荧光剂,纸质柔软平滑、清洁卫生、吸水性强、水溶性好,是生活用纸的最佳选择。公司以不断完善产品质量、确保客户满意的理念服务大众。始终奉行着客户至上的宗旨。我们将致力于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舒适、时尚、洁净的日常生活用纸。十六花纸业愿与社会各界精诚合作、共创美好生活。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参观、指导和业务洽谈。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占比 |
---|---|---|---|
刘韵 | 自然人股东 | - | 85.00% |
刘红 | 自然人股东 | - | 15.00% |
共 2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变更记录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时间 |
---|---|---|---|
章程备案 | - | 章程 | 2024-05-30 |
经营范围变更 | 加工、销售:纸制品;货物进出口。 | 一般项目:纸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4-05-30 |
章程备案 | - | 章程 | 2023-09-19 |
地址变更 | 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牌楼基工业路1号2单元441室 | 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牌楼基教育路9号315室 | 2023-09-19 |
地址变更 | 广东省东莞市中堂镇北王路中堂段210号3栋201室 | 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牌楼基工业路1号2单元441室 | 2022-08-22 |
章程备案 | - | 章程 | 2022-08-22 |
章程变更 | - | 章程 | 2022-08-22 |
地址变更 | 东莞市万江区简沙洲社区简沙洲大道厂房 | 广东省东莞市中堂镇北王路中堂段210号3栋201室 | 2020-06-22 |
股东信息变更 | 甘凤梅,监事;刘韵,执行董事,经理 | 刘红,监事;刘韵,执行董事,经理 | 2020-06-17 |
股东变更 | - | 股东发生变更 | 2020-06-17 |
注册资本变更 | 50.00 | 200.00 | 2018-03-16 |
股东信息变更 | - | 股东发生变更 | 2015-09-07 |
股东变更 | - | 股东发生变更 | 2015-09-07 |
负责人变更 | 刘邦广 | 刘韵 | 2015-03-27 |
主要人员变更 | 甘凤梅,监事;刘邦广,执行董事,经理 | 甘凤梅,监事;刘韵,执行董事,经理 | 2015-03-27 |
股东信息变更 | 甘凤梅,监事;刘邦广,执行董事,经理 | 甘凤梅,监事;刘韵,执行董事,经理 | 2015-03-27 |
章程变更 | - | 章程 | 2015-03-27 |
经营范围变更 | 加工、销售:纸制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 加工、销售:纸制品;货物进出口。 | 2015-03-27 |
共 18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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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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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手机 | 邮箱 | 固话 | 负责业务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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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 - | 1368****955 | shiliuhua02*****ngbiz.com | - | - | 86 |
销** | - | 1368****955 | - | - | - | 84 |
01088138022 | - | - | - | 010-8****022 | - | 71 |
联系人共 22 条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共 2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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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finity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号 | 裁判结果 | 在本案中身份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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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任权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承揽合同纠纷 | (2017)粤1971执2089号 | - | 权与被执行人 | 2019-06-20 |
东莞市十六花纸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粤1971执418号 | - | 申请执行人 | 2019-06-13 |
东莞市十六花纸业有限公司与叶映云、东莞市虎门振益百货商店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粤1971民初18376号 | 一、限被告东莞市虎门振益百货商店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东莞市十六花纸业有限公司支付1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10000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从2017年7月18日起计至货款全部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31.2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原告 | 2018-08-07 |
东莞市十六花纸业有限公司与惠州市记得来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粤1302民初10976号 | 准许原告东莞市十六花纸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诉讼费25元,由原告东莞市十六花纸业有限公司负担 | 原告 | 2018-01-02 |
东莞市十六花纸业有限公司与莫兴和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粤1971民初2329号之一 | 本案按原告东莞市十六花纸业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减半收取诉讼费271.3元(已预交),由原告负担 | 原告 | 2017-12-27 |
东莞市宝荣纸业有限公司与东莞市十六花纸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粤1971民初23219号 | 准许原告东莞市宝荣纸业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东莞市十六花纸业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诉讼受理费收取为281.75元,由原告东莞市宝荣纸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告 | 2017-12-18 |
陈任权与东莞市十六花纸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承揽合同纠纷 | (2016)粤1971民初2179号 | 一、被告东莞市十六花纸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陈任权加工款63000元及利息(以63000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从2016年1月15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被告东莞市十六花纸业有限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本诉受理费1375元、保全费650元,原告已预交,均由被告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2762.6元,由被告自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16-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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