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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安际物流有限公司

  • 法人: 尹朝建
  •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15-06-03
  • 办公地址: 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双华路会缘汽配城C区2号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1

无角色

9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尹朝建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5~10年
  • 简称 成都安际、安际、安际物流
  •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
  • 英文名 Chengdu Anji Logistics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0~10
  • 统一社信代码 91510122343030391U
  • 纳税人识别号 91510122343030391U
  • 组织机构代码 343030391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510122000200171
  • 登记机关 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4-06-03
  • 营业期限 2015-06-03~
  • 注册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双华路三段33号会缘汽配城C区2号(自主申报)
  • 国标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其他仓储业->其他仓储业
  • 专业行业 服务/休闲/出行->生活便民服务->物流、物流运输->物流服务、汽车/骑行/车品->车辆汽车用品->汽车用品、工具/机械/仪器->仪器仪表元件->地磅
  • 公司简介 成都安际物流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位于锦官城成都,成都成都市双流县西航港街道双华路会缘汽配城C区2号,于2015年06月03日在成都市双流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公司发展壮大的8年里,我们始终为客户提供好的产品和技术支持、健全的售后服务,我公司主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物流信息咨询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停车场及地磅服务;销售汽车、汽车配件、汽车用品、机电产品、电子产品、家具、沙发、办公用品;机动车维修。。,我们有好的产品和专业的销售和技术团队,我公司属于成都物流服务公司行业,如果您对我公司的产品服务有兴趣,期待您在线留言或者来电咨询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尹朝建 自然人股东 600.00万元 60.00%
吴建 自然人股东 400.00万元 40.00%
王燕成 自然人股东 - 25.00%
李正 自然人股东 - 25.00%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法定代表人变更 王燕成 尹朝建 2024-06-03
地址变更 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双华路会缘汽配城C区2号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双华路三段33号会缘汽配城C区2号(自主申报) 2024-06-03
经营范围变更 道路货物运输流信息咨询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不含危险品);停车场及地磅服务;销售汽车、汽车配件汽车用品、机电产品、电子产品、家具、沙发、办公用品;机动车修。(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停车场服务;电子过磅服务;汽车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家具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依法须批准的项目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4-06-03
股东信息变更 王燕成 出资 250万人民币元;尹朝建 出资 250万人民币元;李正 出资 250万人民币元;吴建 出资 250万人民币元; 尹朝建 出资 600万人民币元;吴建 出资 400万人民币元; 2024-06-03
主要人员变更 王燕成 尹朝建 2024-06-03
章程修正案备案 - ; 2024-05-24 2024-06-03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 王燕成 尹朝建 2024-06-03
主要人员变更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王燕成;财务负责人:王燕成 经理:尹朝建;财务负责人:王燕成 2024-06-03
投资人(股权)变更 王燕成 出资 250万人民币元;尹朝建 出资 250万人民币元;李正 出资 250万人民币元;吴建 出资 250万人民币元; 尹朝建 出资 600万人民币元;吴建 出资 400万人民币元; 2024-06-03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王燕成;财务负责人:王燕成 经理:尹朝建;财务负责人:王燕成 2024-06-03
联络人员变更 王燕成 *** 备案手机:*** 李兰 *** 备案手机:*** (网上办理) 2017-05-08
地址变更 成都市双流县西航港街道双华路会缘汽配城C区2号 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双华路会缘汽配城C区2号 2017-02-09
股东信息变更 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物流信息咨询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不含危险品);停车场及地磅服务;销售汽车、汽车配件、汽车用品、机电产品、电子产品、家具、沙发、办公用品。(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或者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道路货物运输;物流信息咨询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不含危险品);停车场及地磅服务;销售汽车、汽车配件、汽车用品、机电产品、电子产品、家具、沙发、办公用品;机动车维修。(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7-02-09
投资人变更 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物流信息咨询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不含危险品);停车场及地磅服务;销售汽车、汽车配件、汽车用品、机电产品、电子产品、家具、沙发、办公用品。(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或者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道路货物运输;物流信息咨询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不含危险品);停车场及地磅服务;销售汽车、汽车配件、汽车用品、机电产品、电子产品、家具、沙发、办公用品;机动车维修。(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7-02-09
其他变更 / 王燕成,*** 2017-02-09
其他变更 - 张国正,*** 2016-06-14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王** 执行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1820****368、1355****067 - - - 90
工商年报联系人2021 - 1366****856 - - - 84
吴建 监事 - - - - 79

联系人共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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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成员经历
王燕成 执行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陈相杰、陈地才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1)川05民终2019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94元,由上诉人陈相杰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上诉人 2021-12-31
冯和云与陈地才、成都安际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1)川0525民初391号 本案按冯和云撤诉处理 被告 2021-03-26
祁德林、陈地才、成都安际物流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1)川0525民初539号 本案按祁德林撤诉处理 被告 2021-03-26
朱杰昌与陈地才、成都安际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0)川0525民初1943号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双流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朱杰昌赔偿款6068元; 二、驳回原告朱杰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双流支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1-02-25
陈相杰与陈地才、成都安际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0)川0525民初1944号 驳回原告陈相杰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陈相杰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1-02-22
成都安际物流有限公司与杜小波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排除妨害纠纷 (2019)川0525民初2955号 本案按原告成都安际物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原告 2020-01-01
蒋从香与尹助波、成都安际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9)川0116民初5394号 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蒋从香支付赔偿款190132.84元。 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尹助波支付垫付款23821.72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588元,减半收取计2294元,由蒋从香负担1700元,尹助波、成都安际物流有限公司负担59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19-10-12
李泽、方明芬等与荣立清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8)川1102民初2136号 准许原告李泽、方明芬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2139元,由原告李泽、方明芬负担 被告 2019-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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