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红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法人: 赵红亮
- 注册资本: 8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成立时间: 2017-03-07
- 办公地址: 青海省格尔木市中山路41号2#楼2单元401室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1
无角色
4
招聘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赵红亮
- 经营状态 在业
- 成立年限 5~10年
- 简称 红亮、青海红亮、红亮物业
- 注册资本 8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
- 英文名 Qinghai Hongliang Property Management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0~10
- 统一社信代码 91632801MA754FHN30
- 纳税人识别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MA754FHN3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632801070033687
- 登记机关 格尔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17-10-19
- 营业期限 2017-03-07~2047-03-06
- 注册地址 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中山路41号2#楼2单元401室
- 国标行业 房地产业->房地产业->物业管理->物业管理
- 专业行业 建材/门窗/水电->房产服务/装修->物业、建材/门窗/水电->门禁安防消防->消防、工具/机械/仪器->机器机械设备->锅炉、建材/门窗/水电->门窗楼梯隔断->护栏
- 公司简介 -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占比 |
---|---|---|---|
赵红亮 | 自然人股东 | - | 100.00% |
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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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记录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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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变更 | 广州市海珠区泰沙路109号首层自编之七(有效期至2018年5月19日) | 广州市海珠区泰沙路109号首层自编之七* | 2018-03-06 |
个体换照 | 换照 | 1 | 2018-03-06 |
其他变更 | 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经营)。水电暖安装、维修(凭资质证书经营)。劳务服务(中介服务除外)。消防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防水防腐工程、机电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桥梁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道路建设工程、防沙治理工程(以上经营项目凭资质证书经营)。锅炉安装、维修(凭许可证经营)。土方工程(不含爆破工程)。防护栏销售、安装。草原建设。五金产品、建材销售。太阳能设备安装、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经营)。水电暖安装、维修(凭资质证书经营)。劳务服务(中介服务除外)。消防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防水防腐工程、机电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桥梁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道路建设工程、防沙治理工程(以上经营项目凭资质证书经营)。锅炉安装、维修(凭许可证经营)。土方工程(不含爆破工程)。防护栏销售、安装。草原建设。锅炉、仪表、阀门、五金产品、建材销售。太阳能设备安装、销售。压力管道安装(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7-10-19 |
注册资本变更 | - | - | 2017-10-19 |
经营范围变更 | 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经营)。水电暖安装、维修(凭资质证书经营)。劳务服务(中介服务除外)。消防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防水防腐工程、机电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桥梁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道路建设工程、防沙治理工程(以上经营项目凭资质证书经营)。锅炉安装、维修(凭许可证经营)。土方工程(不含爆破工程)。防护栏销售、安装。草原建设。五金产品、建材销售。太阳能设备安装、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经营)。水电暖安装、维修(凭资质证书经营)。劳务服务(中介服务除外)。消防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防水防腐工程、机电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桥梁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道路建设工程、防沙治理工程(以上经营项目凭资质证书经营)。锅炉安装、维修(凭许可证经营)。土方工程(不含爆破工程)。防护栏销售、安装。草原建设。锅炉、仪表、阀门、五金产品、建材销售。太阳能设备安装、销售。压力管道安装(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7-10-19 |
共 5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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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手机 | 邮箱 | 固话 | 负责业务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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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年报联系人2022 | - | 1572****728 | 12428977*****.com | - | - | 86 |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7、2018、2019、2020、2021 | - | 1800****177 | 14039295*****.com | - | - | 86 |
赵红亮 | 执行董事 | - | - | - | - | 79 |
联系人共 5 条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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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成员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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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红亮 | 执行董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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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号 | 裁判结果 | 在本案中身份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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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红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格尔木宝晟工贸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其他执行执行裁定书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2)青28执149号 | 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2022)青28民终348号民事判决书由本院执行。 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应在收到本裁定书后将有关案卷材料移送本院,并通知相关当事人 | 申请执行人 | 2022-10-08 |
格尔木宝晨工贸有限公司、青海红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2)青28民终348号 | 一、维持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法院(2021)青2801民初3556号民事判决第三项即“驳回原告青海红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变更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法院(2021)青2801民初3556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上诉人格尔木宝晨工贸有限公司向被上诉人青海红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维修费65707元; 三、变更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法院(2021)青2801民初3556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上诉人格尔木宝晨工贸有限公司向被上诉人青海红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9712.1元; 四、驳回上诉人格尔木宝晨工贸有限公司的其他上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898.53元(已减半收取),由上诉人格尔木宝晨工贸有限公司负担811.59元,被上诉人青海红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2086.94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797.06元(上诉人格尔木宝晨工贸有限公司已预交),由上诉人格尔木宝晨工贸有限公司负担1623.18元,被上诉人青海红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4173.88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被上诉人 | 2022-09-17 |
吴延青与青海浩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红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0)青0103民初2886号 | 一、被告青海红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五日内向原告吴延青支付劳务费18377元。 二、驳回原告吴延青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6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青海红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此款随上述款项一并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21-04-09 |
青海红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吴延青、赵富忠等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0)青01民终3404号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60元,由青海红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上诉人 | 2021-04-09 |
吴延青与青海红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0)青0103民初2162号 | 准许原告吴延青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30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吴延青负担 | 被告 | 2020-07-27 |
格尔木勤获五金机电经营部与青海红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赵红亮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青2801民初226号 | 准许原告格尔木勤获五金机电经营部撤诉。 案件受理费1087元,减半收取543.50元,由原告格尔木勤获五金机电经营部负担(已交纳) | 被告 | 2019-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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