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文冠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法人: 谷飞云
- 注册资本: 100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06-12-21
- 办公地址: 陕西省咸阳市淳化县城关镇屯庄村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2
技术专家
4
无角色
3
专利信息
专利总数
12
专利数排名
75%以后
专利总数
12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谷飞云
- 经营状态 在业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陕西文冠果、文冠果
- 注册资本 100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3000.00万元
- 英文名 Shaanxi Xanthoceras Sorbifolia Industrial Group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0~10
- 统一社信代码 91610000794146676K
- 纳税人识别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794146676
- 曾用名 陕西文冠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610000100256744
- 登记机关 淳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18-04-19
- 营业期限 2006-12-21~
- 注册地址 陕西省咸阳市淳化县城关镇屯庄村
- 国标行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其他服务业->其他未列明服务业->其他未列明服务业
- 专业行业 百货/厨具/宠物->杯子水壶茶具->茶具、食品/酒水/零食->茶叶花茶果茶->茶叶
- 公司简介 陕西文冠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陕西文冠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咸阳市淳化县城关镇屯庄村交通便利。陕西文冠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本着“客户,诚信至上”的原则,欢迎国内外企业/公司/机构与本单位建立长期的合作关 [详细介绍]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占比 |
---|---|---|---|
谷飞云 | 自然人股东 | - | 80.00% |
苟敏 | 自然人股东 | - | 20.00% |
雒正泽 | - | - | 33.00% |
林振东 | - | - | 20.00% |
共 4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变更记录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时间 |
---|---|---|---|
章程备案 | - | 同意本次章程备案 | 2018-04-19 |
经营范围变更 | 文冠果生态经济林建设;农副产品的收购及销售;果业技术开发及产品的销售;植物化学、生物能源产品的研究、开发、提炼;植物、苗木花卉、种子培育技术咨询;计算机软件产品的研发及销售;日用家居的研发及销售;园林设计、装饰工程;企业管理,投资咨询(金融、证券、基金和期货资讯除外);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的货物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茶叶收购及相关制品的生产、销售;茶具、茶叶及茶叶生产设备的研究、生产、销售;文冠果生态经济林建设;农副产品的收购及销售;果业技术开发及产品的销售;植物化学、生物能源产品的研究、开发、提炼;植物、苗木花卉、种子培育技术咨询;计算机软件产品的研发及销售;日用家居的研发及销售;园林设计、装饰工程;企业管理、投资咨询(金融、证券、基金和期货资讯除外);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的货物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8-04-19 |
经营范围变更 | 文冠果生态经济林建设;农副产品的收购及销售;果业技术开发及产品的销售;植物化学、生物能源产品的研究、开发、提炼;植物、苗木花卉、种子培育技术咨询;计算机软件产品的研发及销售;日用家居的研发及销售;园林设计、装饰工程;企业管理,投资咨询(金融、证券、基金和期货资讯除外);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的货物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茶叶收购及相关制品的生产、销售;茶具、茶叶及茶叶生产设备的研究、生产、销售;文冠果生态经济林建设;农副产品的收购及销售;果业技术开发及产品的销售;植物化学、生物能源产品的研究、开发、提炼;植物、苗木花卉、种子培育技术咨询;计算机软件产品的研发及销售;日用家居的研发及销售;园林设计、装饰工程;企业管理、投资咨询(金融、证券、基金和期货资讯除外);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的货物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8-04-19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 姓名: 苟敏; 证件号码: *****************X; 职位: 监事 姓名: 谷飞云; 证件号码: ******************; 职位: 执行董事 | 姓名: 苟敏; 证件号码: *****************X; 职位: 监事 姓名: 谷飞云; 证件号码: ******************; 职位: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7-08-16 |
经营范围变更 | 文冠果生态经济林建设;果业技术开发及产品的销售;植物化学、生物能源产品的研究、开发、提炼;植物、苗木花卉、种子培育技术咨询;计算机软件产品的研发及销售;日用家居的研发及销售;园林设计、装饰工程;企业管理,投资咨询(金融、证券、基金和期货资讯除外);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的货物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文冠果生态经济林建设;农副产品的收购及销售;果业技术开发及产品的销售;植物化学、生物能源产品的研究、开发、提炼;植物、苗木花卉、种子培育技术咨询;计算机软件产品的研发及销售;日用家居的研发及销售;园林设计、装饰工程;企业管理,投资咨询(金融、证券、基金和期货资讯除外);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的货物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7-08-16 |
住所变更 | 咸阳市淳化县城关镇屯庄村 | 陕西省咸阳市淳化县城关镇屯庄村 | 2017-08-16 |
经营范围变更 | 文冠果生态经济林建设;果业技术开发及产品的销售;植物化学、生物能源产品的研究、开发、提炼;植物、苗木花卉、种子培育技术咨询;计算机软件产品的研发及销售;日用家居的研发及销售;园林设计、装饰工程;企业管理,投资咨询(金融、证券、基金和期货资讯除外);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的货物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文冠果生态经济林建设;农副产品的收购及销售;果业技术开发及产品的销售;植物化学、生物能源产品的研究、开发、提炼;植物、苗木花卉、种子培育技术咨询;计算机软件产品的研发及销售;日用家居的研发及销售;园林设计、装饰工程;企业管理,投资咨询(金融、证券、基金和期货资讯除外);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的货物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7-08-16 |
地址变更 | 咸阳市淳化县城关镇屯庄村 | 陕西省咸阳市淳化县城关镇屯庄村 | 2017-08-16 |
地税登记证号变更 | 原生产经营地:(陕西省),原生产经营地所在行政区划:() | 现生产经营地:(陕西省咸阳市淳化县城关镇屯庄村),现生产经营地所在行政区划:(陕西省咸阳市淳化县) | 2017-08-16 |
邮政编码变更 | 原邮政编码: | 新邮政编码:711299 | 2017-08-16 |
主要人员变更 | 姓名: 苟敏;证件号码*********; 职位: 监事姓名: 谷飞云;证件号码*********; 职位: 执行董事 | 姓名: 苟敏;证件号码*********; 职位: 监事姓名: 谷飞云;证件号码*********; 职位: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7-08-16 |
邮政编码变更 | 原邮政编码: | 新邮政编码:711299 | 2017-08-16 |
联系电话变更 | ******** | *********** | 2017-08-16 |
其他企业基本信息 | 原生产经营地:(陕西省),原生产经营地所在行政区划:() | 现生产经营地:(陕西省咸阳市淳化县城关镇屯庄村),现生产经营地所在行政区划:(陕西省咸阳市淳化县) | 2017-08-16 |
增、补、换照变更 | - | 办理换照业务 | 2016-01-12 |
名称变更 | 陕西文冠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陕西文冠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2016-01-12 |
经营范围变更 | 文冠果生态经济林建设;果业技术开发及产品的销售;植物化学、生物能源产品的研究、开发、提炼;植物、苗木花卉、种子培育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文冠果生态经济林建设;果业技术开发及产品的销售;植物化学、生物能源产品的研究、开发、提炼;植物、苗木花卉、种子培育技术咨询;计算机软件产品的研发及销售;日用家居的研发及销售;园林设计、装饰工程;企业管理;投资咨询(金融、证券、基金和期货资讯除外);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的货物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6-01-12 |
企业联络人员、财务人员 | 原联络员姓名:,原联络员固定电话:,原联络员移动电话:,原联络员电子邮箱:,原联络员身份证件类型:,原联络人员证件号码:,原财务负责人姓名:,原财务负责人固定电话:,原财务负责人移动电话:,原财务负责人电子邮箱:,原财务负责人证件名称:,原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 | 现联络员姓名:杨额敏,现联络员固定电话:********,现联络员移动电话:***********,现联络员电子邮箱:*********@qq.com,现联络员身份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现联络人员证件号码:******************,现财务负责人姓名:杨额敏,现财务负责人固定电话:********,现财务负责人移动电话:***********,现财务负责人电子邮箱:*********@qq.com,现财务负责人证件名称:居民身份证,现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 | 2015-11-09 |
联络人员变更 | 原联络员姓名:,原联络员固定电话:,原联络员移动电话: , 原联络员电子邮箱:,原联络员身份证件类型:,原联络人员证件号码:,原财务负责人姓名:,原财务负责人固定电话:,原财务负责人移动电话:,原财务负责人电子邮箱:,原财务负责人证件名称:,原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 | 现联络员姓名:杨额敏,现联络员固定电话:********,现联络员移动电话:*********** , 现联络员电子邮箱:*********@qq.com,现联络员身份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现联络人员证件号码:******************,现财务负责人姓名:杨额敏,现财务负责人固定电话:********,现财务负责人移动电话:***********,现财务负责人电子邮箱:*********@qq.com,现财务负责人证件名称:居民身份证,现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 | 2015-11-09 |
增、补、换照变更 | - | 办理换照业务 | 2015-11-09 |
共 33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手机 | 邮箱 | 固话 | 负责业务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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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昱辰 | - | - | - | - | - | 70 |
谷** | - | - | - | 029-8****442 | - | 72 |
苟敏 | 监事 | - | - | - | - | 79 |
联系人共 8 条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共 8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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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3
- 4
- Infinity
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成员经历 |
---|---|---|
谷飞云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 |
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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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Infinity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号 | 裁判结果 | 在本案中身份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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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礼礼、卫凤兰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1)陕0103执异361号 | 驳回异议人王礼礼的申请。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被执行人 | 2021-11-03 |
西安恒丰钢结构有限公司、陕西文冠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陕04民终47号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7300元,由上诉人陕西文冠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上诉人 | 2021-09-22 |
铜川市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陕西文冠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裁定书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1)陕02执恢20号之四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若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该案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被执行人 | 2021-09-18 |
申请执行人铜川市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陕西文冠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企业借贷纠纷 | (2020)陕02执恢26号之二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若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该案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申请执行人 | 2020-12-30 |
湖北武当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北武当道茶开发有限公司、陕西文冠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0)鄂0381民初2680号 | 本案按原告湖北武当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被告 | 2020-12-02 |
铜川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陕西文冠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 借款合同纠纷 | (2019)陕02执30号之三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若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已查封财产具备处置条件时,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该案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被执行人 | 2019-12-26 |
卫凤兰,陕西文冠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陕西中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借款合同纠纷 | (2019)陕0103执异62号 | 驳回陕西文冠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本页无正文) | - | 2019-08-30 |
陕西文冠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铜川市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 借款合同纠纷 | (2018)陕民辖终130号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上诉人 | 2018-12-28 |
原告铜川市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陕西文冠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 企业借贷纠纷 | (2018)陕02民初19号 | 一、陕西文冠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向铜川市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借款本金2300万元及截止2016年10月26日所欠利息1428590元。 二、陕西文冠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按本金2300万元、月利率2%向铜川市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自2016年10月27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的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9943元,由陕西文冠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18-12-26 |
申请执行人赵子岩与被执行人陕西文冠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陕西中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8)陕0103执1001号 | 终结(2018)陕0103执100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申请执行人 | 2018-11-08 |
铜川市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陕西文冠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 企业借贷纠纷 | (2018)陕02民初19号 | 驳回被告陕西文冠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18-08-31 |
原告赵某岩与被告陕西文冠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被告陕西中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7)陕0103民初312号 | 1、被告陕西文冠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赵某岩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4年8月16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以年利息19.2%计算,另扣减已支付的1800元); 2、被告陕西中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0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1150元,由被告陕西文冠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陕西中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负担。(该款项原告已预交,被告于本判决确认的给付之日直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原告 | 2018-05-04 |
原告赵某岩与被告陕西文冠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被告陕西中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7)陕0103民初314号 | 1、被告陕西文冠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赵某岩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4年9月21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以年利息20.4%计算,另扣减已支付的1800元); 2、被告陕西中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0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1150元,由被告陕西文冠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陕西中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负担。(该款项原告已预交,被告于本判决确认的给付之日直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原告 | 2018-02-06 |
赵子岩与陕西文冠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陕西中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7)陕01民终14437号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陕西文冠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上诉人 | 2018-01-26 |
赵子岩与陕西文冠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陕西中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7)陕01民终14431号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陕西文冠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上诉人 | 2018-01-26 |
原告卫凤兰与被告陕西文冠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陕西中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 企业借贷纠纷 | (2016)陕0103民初670号 | 驳回被告陕西文冠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 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 2016-1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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