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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恒隆通物流有限公司

  • 法人: 廖烈元
  •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成立时间: 2010-04-28
  • 办公地址: 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老坑社区荔景北路3号海翔工业园A-1栋303

公司概览

联系人

销售专家

10

无角色

12

招聘

工作地区top10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廖烈元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0~15年
  • 简称 深圳恒隆通、恒隆通物流、恒隆通
  •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500.00万元
  • 英文名 Carson Logistics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10~20
  • 统一社信代码 91440300553859720A
  • 纳税人识别号 91440300553859720A
  • 组织机构代码 553859720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440301104638086
  • 登记机关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3-04-17
  • 营业期限 2010-04-28~
  • 注册地址 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老坑社区荔景北路3号海翔工业园A-1栋303
  • 国标行业 制造业->食品制造业->其他食品制造->其他未列明食品制造
  • 专业行业 服务/休闲/出行->生活便民服务->物流、物流运输->仓储服务
  • 公司简介 -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赵潮升 - - 85.00%
深圳市华信行全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100.00%
深圳圆融汇通跨境电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 100.00%
廖烈和 - - 15.00%
廖烈元 自然人股东 - 100.00%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许可经营 - 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023-04-17
经营范围变更 - 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023-04-17
一般经营项目 国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交通部门审批的,需取得相关批准文件方可经营);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开业或者使用前经审批的,取得有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国产出口产品的售后维修。 国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交通部门审批的,需取得相关批准文件方可经营);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开业或者使用前经审批的,取得有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国产出口产品的售后维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3-04-17
经营范围变更 国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交通部门审批的,需取得相关批准文件方可经营);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开业或者使用前经审批的,取得有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国产出口产品的售后维修。 国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交通部门审批的,需取得相关批准文件方可经营);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开业或者使用前经审批的,取得有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国产出口产品的售后维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3-04-17
章程或章程修正案通过日期变更 2022-01-05 2022-05-11 2022-05-13
股东信息变更 深圳市华信行全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500.0(万元)100.00% 廖烈元 500.0(万元)100.00% 2022-05-13
市场主体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2022-05-13
投资人变更 深圳圆融汇通跨境电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500.0(万元)100.00% 深圳市华信行全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500.0(万元)100.00% 2022-01-12
章程或章程修正案通过日期变更 2020-12-03 2022-01-05 2022-01-12
主要人员变更 李春风(总经理),赵潮升(执行董事),黄俊军(监事) 廖烈元(执行董事),廖庆强(监事),廖烈元(总经理) 2022-01-12
指定联系人变更 - 廖烈元 2022-01-12
地址变更 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南布社区新世纪科技工业园4号厂房第四层6-13柱及第五层9-13柱 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老坑社区荔景北路3号海翔工业园A-1栋303 2022-01-12
负责人变更 赵潮升 廖烈元 2022-01-12
股东信息变更 深圳圆融汇通跨境电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500.0(万元)100.00% 深圳市华信行全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500.0(万元)100.00% 2022-01-12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李春风(总经理),赵潮升(执行董事),黄俊军(监事) 廖烈元(执行董事),廖庆强(监事),廖烈元(总经理) 2022-01-12
经营范围变更 国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交通部门审批的,需取得相关批准文件方可经营);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开业或者使用前经审批的,取得有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国产出口产品的售后维修。(在深圳市坪山新区出口加工区荔景北路14号2楼201/202室设有经营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国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交通部门审批的,需取得相关批准文件方可经营);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开业或者使用前经审批的,取得有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国产出口产品的售后维修。 2020-12-23
章程或章程修正案通过日期变更 2020-04-09 2020-12-03 2020-12-23
期限变更 2010-04-28,2020-04-28,10 2010-04-28,, 2020-04-13
章程或章程修正案通过日期 2019-10-12 2020-04-09 2020-04-13
章程备案 2018-03-09 2019-10-12 2019-10-16

进出口信用

注册海关 海关编号 注册时间 海关注销标志 报关有效时间 信用等级
坪山海关 440356K002 2010-08-18 正常 2070-12-31 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赵** 执行董事 - - 0755-6****599 - 81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6、2017、2018、2019、2020 - - cars*****rsonlogistics.com.cn 0755-8****682 - 74
黄** - 1369****852 - 0755-2****777、0755-8****847 - 86

联系人共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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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深圳市恒隆通物流有限公司、广西恒永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仓储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仓储合同纠纷 (2019)粤0305执6546号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申请执行人 2020-02-04
深圳市恒隆通物流有限公司、中粮工业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富临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广西恒永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仓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仓储合同纠纷 (2018)粤03民终23433号 一、撤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17)粤0305民初4046号民事判决; 二、广西恒永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深圳市恒隆通物流有限公司支付仓储费103248元; 三、广西恒永工贸发展有限公司自2017年2月22日起按每日128元的标准向深圳市恒隆通物流有限公司支付柜号为MSCU6737856、TGHU1366157、UACU3120840的三份货物的仓储费直至货物实际提取之日止; 四、驳回深圳市恒隆通物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5246元,由深圳市恒隆通物流有限公司负担3187元,由广西恒永工贸发展有限公司负担2059元。二审案件受理费9399.12元(由深圳市恒隆通物流有限公司预缴),由深圳市恒隆通物流有限公司负担5711.12元,由广西恒永工贸发展有限公司负担3688元。中粮工业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预缴的二审案件受理费9399.12元,本院予以退回。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上诉人 2019-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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