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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金华恒风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 法人: 程华东
  •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1997-06-19
  • 办公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西关街道双馨路572号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2

无角色

6

招投标

招标数量

2

招标金额

-

供应商

0

中标数量

4

中标金额

-

客户

2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程华东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恒风、金华恒风、恒风交通运输
  •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500.00万元
  • 英文名 Zhejiang Jinhua Hengfeng Transportation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10~20
  • 统一社信代码 91330701789657455J
  • 纳税人识别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789657455
  • 曾用名 金华市婺州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金华县交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330701000037086
  • 登记机关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核准日期 2020-04-16
  • 营业期限 1997-06-19~9999-09-09
  • 注册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双馨路572号
  • 国标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道路运输业->公路旅客运输->旅游客运
  • 专业行业 服务/休闲/出行->生活便民服务->物流
  • 公司简介 介绍:&&&浙江省金华恒风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创建于1981年8月,是经当地工商机关核准设定的正式单位,企业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五一路579号,这里交通方便,风景秀丽。&&&浙江省金华恒风交通运输有限公司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优异成绩,荣获多项荣誉称号,企业综合素质不断提升。特别是在主营业务(公路客运运输)方面的发展成就有目共睹。&&&如果你对我们的产品与服务有合作意向请电话联系0579057983206957。&&&我们座落于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五一路579号,本地邮编:321000,这里风景秀丽,交通便利,人文环境好。欢迎来人来电洽谈合作。&&&形象图:&&&客户案例:&&&基本概况:&&&经营模式:服务型,&&&注册资金:未填写万&&&企业规模:1000人以上&&&营业面积:746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龙美仙 - - 2.61%
陈连铨 - - 2.61%
陈根年 - - 2.61%
陈斌 - - 2.61%
金美发 - - 2.61%
金巍 - - 2.61%
金华市五星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 - 10.00%
贾永忠 - - 2.61%
蒋景平 - - 2.61%
范谷林 - - 0.26%
章兆春 - - 2.61%
程华东 自然人股东 - 65.00%
王少卿 自然人股东 - 35.00%
王国芳 - - 2.61%
王向阳 - - 0.00%
浙江恒风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 - 0.00%
沈鲁文 - - 2.61%
沈锦春 - - 2.61%
柳小香 - - 2.61%
李可 - - 2.61%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其他事项备案 5431:普通货物道路运输 5422:旅游客运 2020-04-16
行业代码变更 5431:普通货物道路运输 5422:旅游客运 2020-04-16
经营范围变更 道路客运经营(凭有效许证件经营) 许可项目:道路客运经营;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汽车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0-04-16
注册资本变更 - - 2019-05-20
股东信息变更 姓名: 王少卿;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程华东;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程华东;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王少卿;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2019-05-20
企业类型变更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019-05-20
期限变更 营业期限至:2027-06-18 营业期限至:营业期限至:长期 2019-05-20
期限变更(经营期限、营业期限、驻在期限等变更) 营业期限至: 2027-06-18 营业期限至: 营业期限至: 长期 2019-05-20
投资人变更 姓名:王少卿;出资额:***万;百分比:**%姓名:程华东;出资额:***万;百分比:**% 姓名:程华东;出资额:***万;百分比:**%姓名:王少卿;出资额:***万;百分比:**% 2019-05-20
股东信息变更 姓名: 程华东;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企业名称: 浙江恒风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程华东;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王少卿;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2018-07-25
主要人员变更 姓名: 程华东; 证件号码: ******************; 职位: 执行董事 姓名: 程华东; 证件号码: ******************; 职位: 经理 姓名: 陈慧园; 证件号码: ******************; 职位: 监事 姓名: 王少卿; 证件号码: ******************; 职位: 监事 姓名: 程华东; 证件号码: ******************; 职位: 执行董事 姓名: 程华东; 证件号码: ******************; 职位: 经理 2018-07-25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姓名:程华东;证件号码:******************;职位:执行董事姓名:程华东;证件号码:******************;职位:经理姓名:陈慧园;证件号码:******************;职位:监事 姓名:王少卿;证件号码:******************;职位:监事姓名:程华东;证件号码:******************;职位:执行董事姓名:程华东;证件号码:******************;职位:经理 2018-07-25
投资人变更 姓名:程华东;出资额:***万;百分比:**%企业名称:浙江恒风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万;百分比:**% 姓名:程华东;出资额:***万;百分比:**%姓名:王少卿;出资额:***万;百分比:**% 2018-07-25
其他事项备案 注册号:330701000037086 组织机构代码证:78965745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1789657455J 2016-01-1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变更 注册号:330701000037086 组织机构代码证:78965745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1789657455J 2016-01-15
投资人变更 姓名:方三明;出资额:**;百分比:*%姓名:傅兆元;出资额:**;百分比:*%姓名:王向阳;出资额:***;百分比:**%企业名称:浙江恒风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百分比:**%;法人性质:企业法人 姓名:程华东;出资额:***;百分比:**%企业名称:浙江恒风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百分比:**%;法人性质:企业法人 2015-08-13
主要人员变更 姓名: 傅兆元;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 姓名: 王向阳;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 姓名: 陈慧园;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女性; 职务: 监事姓名: 程华东;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姓名: 程华东;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经理 2015-08-13
负责人变更 王向阳 程华东 2015-08-13
期限变更 营业期限: 1997-6-19 至 2017-6-18 营业期限: 1997-6-19 至 2027-6-18 2015-08-13
股东信息变更 姓名: 方三明;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傅兆元;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王向阳; 出资额: ***; 百分比: **% 企业名称: 浙江恒风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额: ***; 百分比: **%; 法人性质: 企业法人 姓名: 程华东; 出资额: ***; 百分比: **%企业名称: 浙江恒风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额: ***; 百分比: **%; 法人性质: 企业法人 2015-08-13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王** - - 832069*****.com 0579-8****957 - 74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8、2019、2022 - 1330****315 3306942*****.com - - 83
工商年报联系人2022 - 1330****315 3306942*****.com - - 83

联系人共 8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成员经历
程华东 执行董事,经理,执行董事,经理 -

招投标

项目名称 公告类型 标的物 发布地区 金额(万元) 发布时间
金华市道路客运许可征询意见公示 中标公告 道路客运许可 浙江-金华 - 2023-06-14
金华市道路客运许可征询意见公示 中标公告 道路客运许可 浙江-金华 - 2023-05-05
金华市道路客运许可征询意见公示 中标公告 道路客运许可 包车标志牌 浙江-金华 - 2022-12-14
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大型客车租赁定点供应商项目的成交结果公示 中标公告 大型客车租赁定点供应商项目 浙江-金华 - 2022-11-03
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大型客车租赁定点供应商项目的成交结果公示 中标公告 大型客车租赁定点供应商项目 浙江-金华 - 2022-11-03
关于浙江省金华恒风交通运输有限公司70%股权公开转让公告 中标公告 - 浙江-金华 - 2015-06-10

上下游

客户

排序 客户名称 参与次数 合作次数 交易总金额(万元) 最近一次合作时间
1 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 2 - 2022-11-03
2 浙江恒风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1 1 - 2015-06-10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大方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浙江省金华恒风交通运输有限公司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交通):公路交通行政管理(公路)二审行政裁定书 公路交通行政管理(公路) (2016)黔05行终89号 一、撤销黔西县人民法院(2015)黔县行初字第74号行政判决; 二、将本案发回黔西县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 2020-01-02
大方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浙江省金华恒风交通运输有限公司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交通):公路交通行政管理(公路)二审行政裁定书 公路交通行政管理(公路) (2016)黔05行终86号 一、撤销黔西县人民法院(2015)黔县行初字第76号行政赔偿判决; 二、发回黔西县人民法院重审 被上诉人 2019-12-25
贵州省大方县道路运输局、浙江省金华恒风交通运输有限公司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交通):其他(交通)行政赔偿赔偿判决书 其他(交通) (2017)黔05行赔终11号 一、维持黔西县人民法院(2016)黔0522行赔初13号行政赔偿判决中第二项,即驳回上诉人贵州省大方县道路运输局的其他上诉请求; 二、维持黔西县人民法院(2016)黔0522行赔初13号行政赔偿判决中第一项中“由被告贵州省大方县道路运输局返还原告浙江省金华恒风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已缴纳的罚款50000元”; 三、撤销黔西县人民法院(2016)黔0522行赔初13号行政赔偿判决中第一项中“赔偿原告浙江省金华恒风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已支付的接驳费67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原告 2019-10-31
庄光兴与陆跃庆、浙江省金华恒风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7)浙0782民初16485号 准许原告庄光兴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298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庄光兴负担 被告 2018-06-13
原告浙江省金华恒风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诉被告大方县道路运输局行政赔偿纠纷一案判决书 其他(交通) (2016)黔0522行赔初13号 一、由被告贵州省大方县道路运输局返还原告浙江省金华恒风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已缴纳的罚款50000元,赔偿原告浙江省金华恒风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已支付的接驳费6700元; 二、驳回原告浙江省金华恒风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17-12-29
原告浙江省金华恒风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诉被告大方县道路运输局不服公路交通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一案判决书 公路交通行政管理(公路) (2016)黔0522行初99号 撤销被告贵州省大方县道路运输局于2015年7月28日作出的毕方运政罚(2015)第0500331号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贵州省大方县道路运输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17-12-29
贵州省大方县道路运输局、浙江省金华恒风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公安行政管理:道路交通管理(道路)二审行政判决书 道路交通管理(道路) (2017)黔05行终75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贵州省大方县道路运输局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上诉人 2017-09-13
叶素琴与张小民、浙江省金华恒风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4)金婺民初字第2162号 一、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应在浙G×××××号大型客车投保交强险限额内赔付原告叶素琴的交通事故损失121519元,在商业险范围内赔付原告叶素琴的交通事故损失100473.32元,以上共计221992.32元,该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给付。 二、由于张小民已预付叶素琴100000元,故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在履行本案第一款项时,支付原告叶素琴121992.32元,支付被告张小民100000元。 三、被告浙江省金华恒风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叶素琴的交通事故损失2140元, 四、驳回原告叶素琴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30元(原告已预交,己减半收取),由被告浙江省金华恒风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负担(被告在履行时加付此款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在提交上诉状时按不服部分的诉讼标的额预交上诉费,可汇至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非税资金财政帐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金华市分行营业中心,银行帐号:19×××90—106003;或直接交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收费处。上诉期满之日7日起仍未预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被告 201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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