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盛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法人: 徐雪莲
- 注册资本: 40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09-03-31
- 办公地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11号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1
无角色
9
招聘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招投标
招标数量
0次
招标金额
-元
供应商
0家
中标数量
13次
中标金额
51,802,377元
客户
6家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徐雪莲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天盛伟业、天盛伟业建筑、新疆天盛伟业
- 注册资本 40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4000.00万元
- 英文名 Xinjiang Tiansheng Weiy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20~99
- 统一社信代码 91650105686458170F
- 纳税人识别号 91650105686458170F
- 组织机构代码 686458170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650105050022504
- 登记机关 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3-02-23
- 营业期限 2009-03-31~
-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11号3-1室
- 国标行业 建筑业->房屋建筑业->其他房屋建筑业->其他房屋建筑业
- 专业行业 建材/门窗/水电->房产服务/装修、其他->一带一路企业->一带一路企业
- 公司简介 新疆天盛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经新疆自治区建设厅审定批准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新疆天盛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位于素有“油海上的煤城”之称的乌鲁木齐,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民路322号泰琛大厦B座9楼F室,于2009年03月31日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4000万,在公司发展壮大的14年里,我们始终为客户提供好的产品和技术支持、健全的售后服务,我公司主要经营建筑工程施工,土石方挖掘,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园林绿化,场地租赁。,我们有好的产品和专业的销售和技术团队,目前团队人数有1人,我公司属于乌鲁木齐建筑工程业黄页行业,如果您对我公司的产品服务有兴趣,期待您在线留言或者来电咨询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占比 |
---|---|---|---|
肖奎松 | 自然人股东 | - | 90.00% |
应鹤梅 | 自然人股东 | -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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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记录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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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证合一备案变更 | - | 公章刻制备案;社会保险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统计证;营业执照 | 2019-03-12 |
期限变更 | 营业期限: 2009-03-31 至 2019-03-26 | 营业期限: 2009-03-31 至 | 2019-03-08 |
期限变更(经营期限、营业期限、驻在期限等变更) | 营业期限: ****-**-** 至 ****-**-** | 营业期限: ****-**-** 至 | 2019-03-08 |
地址变更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民路322号泰琛大厦B座9楼F室;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11号3-1室; | 2017-11-09 |
经营范围(业务范围)变更 | 经营范围: 建筑工程施工,土石方挖掘,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园林绿化,场地租赁。行业代码: 4710 | 经营范围: 建筑工程施工,土石方挖掘,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园林绿化,场地租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行业代码: 4710 | 2017-11-09 |
经营范围变更 | 经营范围: 建筑工程施工,土石方挖掘,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园林绿化。行业代码: 4710 | 经营范围: 建筑工程施工,土石方挖掘,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园林绿化,场地租赁。行业代码: 4710 | 2016-08-05 |
注册资本变更 | 800.00 | 4000.00 | 2015-11-26 |
股东信息变更 | 应鹤梅; 出资: 80; 百分比: 10; 肖奎松; 出资: 720; 百分比: 90; | 应鹤梅; 出资: 400; 百分比: 10; 肖奎松; 出资: 3600; 百分比: 90; | 2015-11-26 |
投资人(股权)变更 | 企业名称: 应鹤梅; 出资额: 80; 百分比: 10; 法人性质:企业名称: 肖奎松; 出资额: 720; 百分比: 90; 法人性质: | 企业名称: 应鹤梅; 出资额: 400( + 400% ); 百分比: 10; 法人性质:企业名称: 肖奎松; 出资额: 3600( + 400% ); 百分比: 90; 法人性质: | 2015-11-26 |
经营范围变更(含业务范围变更) |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建筑工程施工,土石方挖掘,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园林绿化。行业代码: 4710 | 经营范围: 建筑工程施工,土石方挖掘,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园林绿化。行业代码: 4710 | 2015-03-20 |
住所(营业场所、地址)变更 | 住所: 乌市水磨沟区新民路322号泰琛大厦B座9楼F室; 邮政编码: 830092; 电话: 13999853799;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 | 住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民路322号泰琛大厦B座9楼F室; 邮政编码: 830092; 电话: 13999853799;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 | 2015-03-20 |
经营范围(业务范围)变更 |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需取得专项审批待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后方可经营,具体经营项目和期限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颁发的行政许可为准):建筑工程施工,土石方挖掘,装饰装修设计、施工。行业代码: 4710 |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需取得专项审批待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后方可经营,具体经营项目和期限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颁发的行政许可为准):建筑工程施工,土石方挖掘,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园林绿化。行业代码: 4710 | 2009-12-21 |
地址变更 | 住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26号1栋2单元6室;邮政编码:830000;电话:13999853799住所所在地: | 住所:乌市水磨沟区新民路322号泰琛大厦B座9楼F室;邮政编码:830000;电话:13999853799住所所在地: | 2009-12-21 |
经营范围变更 |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需取得专项审批待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后方可经营,具体经营项目和期限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颁发的行政许可为准):建筑工程施工,土石方挖掘,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砼结构构件的制造、销售。行业代码: 4710 |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需取得专项审批待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后方可经营,具体经营项目和期限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颁发的行政许可为准):建筑工程施工,土石方挖掘,装饰装修设计、施工。行业代码: 4710 | 2009-04-24 |
经营范围变更 |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需取得专项审批待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后方可经营,具体经营项目和期限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颁发的行政许可为准):建筑工程施工,土石方挖掘,装饰装修设计、施工。行业代码: 4710 |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需取得专项审批待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后方可经营,具体经营项目和期限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颁发的行政许可为准):建筑工程施工,土石方挖掘,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砼结构构件的制造、销售。行业代码: 4710 | 2009-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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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手机 | 邮箱 | 固话 | 负责业务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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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雪莲 | 执行董事 | - | - | - | - | 79 |
工商年报联系人2022、2023 | - | - | 1378217*****.com | 0991-****966 | - | 74 |
肖** | 总经理 | 1356****691 | hxj-0404*****.com | - | - | 95 |
联系人共 10 条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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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成员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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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奎松 | 总经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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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
项目名称 | 公告类型 | 标的物 | 发布地区 | 金额(万元)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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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公司-巴州若羌县老城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施工-巴州若羌县老城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施工一、二标段招标结果公告 | 中标公告 | 施工 市政道路建设项目 | 新疆-巴音郭楞 | - | 2022-01-05 |
十一公司-巴州若羌县老城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施工-巴州若羌县老城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施工一、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公告 | 施工 市政道路建设项目 | 新疆-巴音郭楞 | 1731.68 | 2021-12-31 |
“2021年中国联通新疆克州分公司土建配套项目(含彩钢房新建、围墙整改、配线架改造、空洞封堵等)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 中标公告 | 围墙整改 空洞封堵 土建配套项目 配线架改造 | 新疆-克孜勒苏 | - | 2021-08-03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2019年彩板房填充物更换服务采购项目 | 中标公告 | 彩板房填充物更换服务 | 新疆-乌鲁木齐 | - | 2019-03-21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2019年综合解决方案采购项目 | 中标公告 | 综合解决方案 | 新疆-乌鲁木齐 | - | 2019-02-20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2019年土建新建施工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公告 | 土建新建施工 | 新疆-乌鲁木齐 | - | 2019-01-27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2019年彩板房填充物更换服务采购项目 | 中标公告 | 彩板房填充物更换服务 | 新疆-乌鲁木齐 | - | 2019-01-05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2019年土建新建施工采购项目 | 中标公告 | 土建新建施工 | 新疆-乌鲁木齐 | - | 2018-12-25 |
托克逊县村(社区)阵地(村民综合服务中心、干部周转房)建设项目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公告 | 建设项目 | 新疆-吐鲁番 | 1803.58 | 2018-03-22 |
兵团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单位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 中标公告 | 工程设计 工程监理 道路维修 零星工程定点维修 绿化养护 | 新疆-乌鲁木齐 | - | 2017-08-23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一场特色文化创意产业园道路建设项目评标公示 | 中标公告 | 道路建设项目 | 新疆 | - | 2016-08-29 |
红星一场2016年城镇道路绿化建设项目 中标公示 | 中标公告 | 道路绿化建设项目 | 新疆 | 86.14 | 2016-02-25 |
万盛紫金苑商务楼工程中标公示 | 中标公告 | 商务楼工程 | 新疆-河源 | 1558.84 | 2015-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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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游
客户
排序 | 客户名称 | 参与次数 | 合作次数 | 交易总金额(万元) | 最近一次合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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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 | 2 | 2 | 1731.68 | 2022-01-05 |
2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 | 5 | 2 | - | 2019-03-21 |
3 | 中国共产党托克逊县委员会组织部 | 1 | 1 | 1803.58 | 2018-03-22 |
4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 | 2 | 1 | - | 2017-08-23 |
5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一场 | 2 | 2 | 86.14 | 2016-08-29 |
6 | 新疆万盛龙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 | 1 | 1558.84 | 2015-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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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号 | 裁判结果 | 在本案中身份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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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揽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天盛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民事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 民事 | (2022)新2824执保74号 | 冻结被申请人新疆天盛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李文超名下银行、微信、支付宝账号共计9048786.88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被申请人 | 2022-08-09 |
新疆天盛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刘瑛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2)新0106执219号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刘瑛名下的银行存款415809.60元,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相应的银行存款。 二、采取以上措施后,仍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则依法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申请执行人 | 2022-07-28 |
达坂城区广源砂场、新疆天盛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新0107执155号 | 一、冻结、划拨、扣押或提取被执行人新疆天盛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存款、收入30248.5元(其中本金29900元,执行费348.5元); 二、若上述款额不足,则查封、冻结、划拨、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新疆天盛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相应价值的财产和财产权; 三、被执行人新疆天盛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实际付款的时间计算; 四、经上述执行措施后,若被执行人新疆天盛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还可限制被执行人新疆天盛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出境、高消费,在征信系统记录,并可通过报纸、广播等媒体予以公布。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 | 2022-07-23 |
刘瑛、新疆天盛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1)新01民终5992号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7300元(刘瑛已预交),由刘瑛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被上诉人 | 2022-01-21 |
新疆天盛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华圳建筑设备租赁站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其他民事裁定书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2020)新0104财保241号 |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华圳建筑设备租赁站价值500000元的财产。 案件保全费3020元(申请人新疆天盛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预交),由申请人新疆天盛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向本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申请人 | 2020-11-25 |
新疆天盛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新洲城市大酒店、新疆九州恒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0)新2327民初99号 | 本案按原告新疆天盛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原告 | 2020-02-08 |
王学斌与王利、新疆天盛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 (2019)新0107民初424号 | 准许原告王学斌撤回对王利、新疆天盛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95元(原告已交纳),由原告王学斌负担 | 被告 | 2020-01-15 |
兰剑与新疆天盛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2019)新0107民初433号 | 准许原告兰剑撤回对被告新疆天盛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诉案件受理费68.75元,撤诉减半收取34.38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承担 | 被告 | 2020-01-10 |
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腾翔建筑设备租赁站与新疆天盛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2019)新2327民初2358号 | 准许原告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腾翔建筑设备租赁站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614元,减半收取计1807元,由原告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腾翔建筑设备租赁站承担 | 被告 | 2019-11-30 |
奎屯恒典洁具店与新疆天盛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新0105民初4869号 | 准许原告奎屯恒典洁具店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原告已预交,已减半收取),由原告奎屯恒典洁具店负担 | 被告 | 2019-11-26 |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华圳建筑设备租赁站与耿成义、新疆天盛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租赁合同纠纷 | (2018)新0104民初3561号 | 一、被告新疆天盛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给付原告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华圳建筑设备租赁站租赁费331806.02元(截至2017年8月1日); 二、被告新疆天盛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原告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华圳建筑设备租赁站违约金99541.81元。 三、驳回原告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华圳建筑设备租赁站对被告耿成义的诉讼请求。 本案起诉标的额2006369.63元,判决给付标的额431347.83元占起诉标的额的21.5%。案件受理费22850.96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4912.96元,由原告负担17938元。被告负担的案件受理费与案款一并给付原告。 上述应付款项合计436260.79元,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逾期不付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19-06-27 |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华圳建筑设备租赁站与新疆天盛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租赁合同纠纷 | (2018)新0104民初3562号 | 一、解除原告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华圳建筑设备租赁站与被告新疆天盛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于2010年8月4日的《建筑设备材料租赁合同书》; 二、被告新疆天盛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退还原告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华圳建筑设备租赁站扣件660个。若被告不能退还,被告赔偿原告扣件价值3630元。 三、被告新疆天盛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给付原告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华圳建筑设备租赁站租赁费47165.56元(截至2017年8月1日); 四、被告新疆天盛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原告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华圳建筑设备租赁站装卸费1170.8元; 五、被告新疆天盛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原告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华圳建筑设备租赁站违约金11319.73元。 本案起诉标的额1540785.06元,判决给付标的额63286.09元占起诉标的额的4.11%。案件受理费18667.07元(原告已预交)、保全费5000元合计23667.07元,由被告负担972.72元,由原告负担22694.35元。被告负担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与案款一并给付原告。 上述应付款项合计64258.81元,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逾期不付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19-06-21 |
新疆宝恒基商砼有限公司与新疆天盛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新2327民初399号之二 | 准许原告新疆宝恒基商砼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的一审案件受理费9048元,减半收取4524元,由原告新疆宝恒基商砼有限公司承担 | 被告 | 2018-12-26 |
新疆天盛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华圳建筑设备租赁站、耿成义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2018)新01民辖终264号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上诉人 | 2018-12-10 |
新疆天盛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新疆宝恒基商砼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新23民辖终79号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案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新疆天盛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于本裁定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一审法院交纳)。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上诉人 | 2018-11-29 |
奎屯华昌建筑设备租赁站与新疆天盛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申请执行执行裁定书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2018)新4003执712号 | 本案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 | 2018-10-24 |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华圳建筑设备租赁站与新疆天盛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 租赁合同纠纷 | (2016)新0104民初6729号之二 | 驳回被告新疆天盛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案件受理费70元,由被告新疆天盛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17-09-03 |
与上诉人(原审被告)新疆天盛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华圳建筑设备租赁站租赁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2017)新01民辖终42号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上诉人 | 2017-03-13 |
新疆天盛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奎屯普天果蔬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奎屯君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16)新4003民初284号 | 被告奎屯普天果蔬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奎屯君瑞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新疆天盛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1713692.76元、利息85356元,合计1799048.76元; 被告奎屯普天果蔬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奎屯君瑞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新疆天盛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保全费5000元; 三、驳回原告新疆天盛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847元(原告新疆天盛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原告新疆天盛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434元,由被告奎屯普天果蔬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奎屯君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041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费的,视为放弃上诉权 | 原告 | 2016-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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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资质名称 | 编号 | 发证日期 | 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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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资质 | D265017149 | 2017-11-14 | 2021-05-25 |
建筑业企业资质 | D365017146 | 2016-04-19 | 2021-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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