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客宝
  • 发现潜客
  • 转化客户
  • 商机监控
  • 数据看板
免费注册
领积分

天津隆鼎弘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法人: 谢国英
  •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时间: 2014-11-03
  • 办公地址: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洛阳道601号(海丰物流园七号仓库6单元-100)

公司概览

联系人

销售专家

1

无角色

7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谢国英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5~10年
  • 简称 隆鼎弘国际贸易、天津隆鼎弘、隆鼎弘、隆鼎弘国贸
  •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500.00万元
  • 英文名 Tianjin Longdinghong International Trade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0~10
  • 统一社信代码 91120116300639252E
  • 纳税人识别号 91120116300639252E
  • 组织机构代码 300639252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120116000298937
  • 登记机关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4-08-07
  • 营业期限 2014-11-03~2044-11-02
  • 注册地址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港区)重庆道以南,呼伦贝尔路以西铭海中心7号楼-2、4-601(飞腾(天津)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托管第419号)(存在多址信息)
  • 国标行业 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其他批发业->其他未列明批发业
  • 专业行业 建材/门窗/水电->建筑材料辅料->钢材
  • 公司简介 天津隆鼎弘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经销批发的鲁花花生油、金龙鱼、福临门、多力、津福畅销消费者市场,在消费者当中享有较高的地位,公司与多家零售商和代理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天津隆鼎弘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经销的 [详细介绍]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郭亚平 自然人股东 - 50.00%
谢国雷 自然人股东 - 50.00%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地址变更(住所地址、经营场所、驻在地址等变更) 经营场所:天津开发区第二大街2号7门101; 经营场所:天津开发区第二大街2号74门101; 2024-08-07
地址变更(住所地址、经营场所、驻在地址等变更)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港区)重庆道以南,呼伦贝尔路以西铭海中心7号楼-2、4-601(飞腾(天津)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托管第419号)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港区)重庆道以南,呼伦贝尔路以西铭海中心7号楼-2、4-601(飞腾(天津)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托管第419号)(存在多址信息) 2024-06-14
地址变更(住所地址、经营场所、驻在地址等变更) 住所(经营场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港区)重庆道以南,呼伦贝尔路以西铭海中心7号楼-2、4-601(飞腾(天津)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托管第419号);生产经营地: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港区)重庆道以南,呼伦贝尔路以西铭海中心7号楼-2、4-601(飞腾(天津)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托管第419号); 住所(经营场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港区)重庆道以南,呼伦贝尔路以西铭海中心7号楼-2、4-601(飞腾(天津)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托管第419号)(存在多址信息);生产经营地: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港区)重庆道以南,呼伦贝尔路以西铭海中心7号楼-2、4-601(飞腾(天津)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托管第419号)(存在多址信息); 2024-06-14
经营范围变更 贸易;预包装兼散装食品批发兼零售初级农产品金属材料、焦炭、钢材建筑材料机电产品化工产品及原材料、日用百货有色金属木材五金交电、办公用品橡胶制品、电子产品、汽车配件批发零售;展览展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贸易经纪;国贸易代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及制销售;高品质特种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木材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汽车配件批发;汽车配件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3-01-05
经营范围变更 贸易;初级农产品金属材料、焦炭、钢材建筑材料机电产品化工产品及原材料、日用百货有色金属木材五金交电、办公用品橡胶制品、电子产品、汽车配件批发零售;展览展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贸易经纪;国贸易代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及制销售;高品质特种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木材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汽车配件批发;汽车配件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3-01-05
地址变更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975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1-1-2022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海铁三路288号办公楼503-3 2020-11-10
负责人变更 姓名:郭亚平; 姓名:谢国英; 2017-12-11
董事、监事、经理人员信息 任职截止日期:2017-10-16;任职起始日期:2014-10-17;姓名:郭亚平; 任职截止日期:2020-12-07;任职起始日期:2017-12-08;姓名:谢国英; 2017-12-11
主要人员变更 姓名:郭亚平; 姓名:谢国英; 2017-12-11
法定代表人信息 姓名:郭亚平;任职截止日期:2017-10-16;任职起始日期:2014-10-17; 姓名:谢国英;任职截止日期:2020-12-07;任职起始日期:2017-12-08; 2017-12-11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姓名:郭亚平; 姓名:谢国英; 2017-12-11
地址变更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洛阳道601号(海丰物流园七号仓库6单元-100)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975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1-1-2022 2017-11-16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 滨海新区 自贸试验区 2016-06-15
地址变更 住所(经营场所)所在行政区划:滨海新区;住所(经营场所):天津东疆保税港区洛阳道601号(海丰物流园七号仓库6单元-100);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区域:东疆港;街道乡镇:空;生产经营地:空;生产经营地所在行政区划:空; 住所(经营场所)所在行政区划:自贸试验区;住所(经营场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洛阳道601号(海丰物流园七号仓库6单元-100);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区域:市自贸区市场监管局;街道乡镇:滨海东疆保税港区;生产经营地: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洛阳道601号(海丰物流园七号仓库6单元-100);生产经营地所在行政区划: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 2016-06-15
经营范围变更 国际贸易;预包装兼散装食品的批发兼零售;初级农产品、金属材料、矿产品、焦炭、钢材、建筑材料、机电产品、化工产品及原材料、日用百货、有色金属、木材、五金交电、办公用品、橡胶制品、电子产品、汽车配件的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际贸易;预包装兼散装食品的批发兼零售;初级农产品、金属材料、矿产品、焦炭、钢材、建筑材料、机电产品、化工产品及原材料、日用百货、有色金属、木材、五金交电、办公用品、橡胶制品、电子产品、汽车配件的批发兼零售;展览展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6-06-15
地址变更 东疆港办事处(内资个体) - 2015-02-12
登记管辖机关变更 东疆港办事处 天津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5-02-12
属地监管工商所 东疆港办事处(内资个体) - 2015-02-12
工商所变更 东疆港办事处(内资个体) 2015-02-12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6 - - 12905108*****.com 022-6****890 - 73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5 - - 1589802*****.com 022-6****890 - 73
谢国英 执行董事,经理 - - - - 79

联系人共 9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天津隆鼎弘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市锦聚成商贸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9)津0104执2123号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申请执行人 2019-04-01
天津隆鼎弘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天津市好收成商贸有限公司、天津市锦聚成商贸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8)津0104民初13737号 一、被告天津市锦聚成商贸股份有限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天津隆鼎弘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货款811801.56元及利息(自2018年9月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天津隆鼎弘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979元,减半收取计5989.5元,由被告天津市锦聚成商贸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19-02-01

推荐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