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天行健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法人: 薛永恒
- 注册资本: 130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时间: 2016-08-25
- 办公地址: 兴化市荻垛镇工业集中区五号路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1
无角色
3
招聘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专利信息
专利总数
5
专利数排名
75%以后
专利总数
5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薛永恒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5~10年
- 简称 江苏天行健、天行健体育、天行健
- 注册资本 130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
- 英文名 Jiangsu Tianxingjian Sports Industry Development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20~30
- 统一社信代码 91321281MA1MT64338
- 纳税人识别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MA1MT6433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321281000201740
- 登记机关 兴化市行政审批局
- 核准日期 2022-12-01
- 营业期限 2016-08-25~2066-08-23
- 注册地址 兴化市荻垛镇工业集中区五号路
- 国标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 专业行业 运动/户外/体育->运动鞋服用品->运动服
- 公司简介 -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占比 |
---|---|---|---|
上海天路弹性材料有限公司 | 企业法人 | 13000.00万元 | 100.00% |
鲁书洋 | - | - | 0.00% |
郭增华 | - | - | 0.00% |
裴桂雨 | - | - | 0.00% |
殷万存 | - | - | 0.00% |
共 5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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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3
- 4
- Infinity
变更记录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时间 |
---|---|---|---|
经营范围变更 | 橡胶颗粒、人造草丝、人造草坪、体育器材、运动服装研发、制造、加工、销售,环氧地坪材料、聚氨酯胶水浆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地坪工程设计、咨询,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策划,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橡胶颗粒、人造草丝、人造草坪、体育器材、运动服装研发、制造、加工、销售,环氧地坪材料、聚氨酯胶水浆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地坪工程设计、咨询,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策划,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2-12-01 |
经营范围变更(含业务范围变更) | 橡胶颗粒、人造草丝、人造草坪、体育器材、运动服装研发、制造、加工、销售,环氧地坪材料、聚氨酯胶水浆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地坪工程设计、咨询,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策划,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橡胶颗粒、人造草丝、人造草坪、体育器材、运动服装研发、制造、加工、销售,环氧地坪材料、聚氨酯胶水浆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地坪工程设计、咨询,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策划,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2-12-01 |
经营范围变更(含业务范围变更) | 橡胶颗粒、人造草丝、人造草坪、体育器材、运动服装研发、制造、加工、销售,环氧地坪材料、聚氨酯胶水浆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地坪工程设计、咨询,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策划,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橡胶颗粒、人造草丝、人造草坪、体育器材、运动服装研发、制造、加工、销售,环氧地坪材料、聚氨酯胶水浆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地坪工程设计、咨询,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策划,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2-09-20 |
经营范围变更 | 橡胶颗粒、人造草丝、人造草坪、体育器材、运动服装研发、制造、加工、销售,环氧地坪材料、聚氨酯胶水浆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地坪工程设计、咨询,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策划,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橡胶颗粒、人造草丝、人造草坪、体育器材、运动服装研发、制造、加工、销售,环氧地坪材料、聚氨酯胶水浆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地坪工程设计、咨询,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策划,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2-09-20 |
负责人变更 | 裴桂雨 | 薛永恒 | 2022-03-09 |
注册资本变更 | 15000.00 | 13000.00 | 2022-03-09 |
投资人变更 | 裴桂雨 | 上海天路弹性材料有限公司 | 2019-03-26 |
市场主体类型变更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2019-03-26 |
企业类型变更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2019-03-26 |
股东信息变更 | 裴桂雨 | 上海天路弹性材料有限公司 | 2019-03-26 |
投资人变更 | 裴桂雨,殷万存,鲁书洋,郭增华 | 裴桂雨 | 2019-03-19 |
企业类型变更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2019-03-19 |
市场主体类型变更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2019-03-19 |
股东信息变更 | 裴桂雨,殷万存,鲁书洋,郭增华 | 裴桂雨 | 2019-03-19 |
共 1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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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finity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手机 | 邮箱 | 固话 | 负责业务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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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年报联系人2023 | - | 1360****651 | 4084884*****.com | - | - | 86 |
张银竹 | 监事 | - | - | - | - | 79 |
薛永恒 | 执行董事 | - | - | - | - | 79 |
联系人共 7 条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共 7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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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成员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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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永恒 | 执行董事 | - |
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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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号 | 裁判结果 | 在本案中身份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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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春江尼龙有限公司、江苏天行健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苏0281民初8700号 | 一、江苏天行健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支付江阴市春江尼龙有限公司货款327843.85元及该款自2021年7月1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 二、上海天路弹性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江苏天行健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上述付款义务向江阴市春江尼龙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江阴市春江尼龙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109元,保全费2420元,合计5529元(江阴市春江尼龙有限公司已预交),由江苏天行健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天路弹性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直接给付江阴市春江尼龙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22-06-28 |
江苏天行健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丹源运动场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沪0117民初969号 | 冻结被申请人上海丹源运动场地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8955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申请人 | 2022-02-28 |
江苏天行健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丹源运动场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沪0117民初969号之二 | 解除对被申请人上海丹源运动场地工程有限公司的保全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 申请人 | 2022-02-28 |
5537常州市创亿化工有限公司与江苏天行健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苏0411民初5537号 | 本案按常州市创亿化工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被告 | 2020-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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