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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新天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官网
  • 法人: 刘建刚
  • 注册资本: 285.37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12-12-12
  • 办公地址: 常州经济开发区富民路280号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6

销售专家

1

技术专家

11

无角色

9

招聘

工作地区top10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招投标

招标数量

3

招标金额

2,645,950

供应商

1

中标数量

1

中标金额

2,853,732

客户

1

专利信息

专利总数

19

专利数排名

75%以后

专利总数

19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刘建刚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0~15年
  • 简称 新天轨道、新天、新天轨道交通、常州新天
  • 注册资本 285.37万元
  • 实缴资本 285.37万元
  • 英文名 Changzhou Xintianguidao Technology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15~50
  • 统一社信代码 913204050586716321
  • 纳税人识别号 913204050586716321
  • 组织机构代码 058671632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320405000027252
  • 登记机关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19-06-29
  • 营业期限 2012-12-12~2032-12-11
  • 注册地址 常州经济开发区富民路280号
  • 国标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 专业行业 汽车/骑行/车品->汽车跑车整车->新能源汽车、物联网->车联网->智能交通、工具/机械/仪器->仪器仪表元件->电气、先进制造->高端装备制造、金融->企业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贷、电商零售->跨境电商->跨境电子商务对外贸易经营者
  • 公司简介 常州新天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主要从事轨道交通车辆核心电气设备的研发制造与销售、轨道交通车辆TCMS(列车监控管理系统)(车辆监控控制)系统、城市轨道车辆的整车设计、电力牵引传动系统的研发制造与销售。2013年新天科技与德国IFS合资成立常州艾福斯轨道车辆设计有限公司,承接了数个动车组(电力和内燃)、有轨电车、磁悬浮、无轨电车、巴铁等新型轨道交通车辆的整车设计工作。 公司于2015年12月7日抽调核心资源,广泛吸纳互联网领域顶尖人才,成立新能源城市交通项目组,开始研发制造新能源汽车检测设备、充电设备,探索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模式。在此基础上,为响应国家升级能源结构加快城市交通建设的号召,公司以轨道交通领域的技术积累为基础,将多多年的交通产品设计规划经验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本着用最高效的技术为城市交通出行提供更方便更环保的交通产品的精神,开发了这套“综合城市交通智能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智能交通系统),并将于近期独立运作该项目,成为中国首个主动探索“互联网 ”并成功寻找到了城市交通新解决方案的传统轨道交通企业。 该系统使用移动互联网技术,提供基于公共交通骨架的换乘路径规划,出行策略制定等信息服务。同时融合移动支付技术,将移动支付领域扩展到公共交通交通费用场景,提高了支付效率的同时可以更加精准地统计城市公共交通人流的走向。并将以上两步收集来的信息通过实时大数据技术精确计算预测出城市交通中不同对象在不同位置不同时间的不同出行需求,并按照“共享交通”的理念,调动公司合作的新能源汽车运力资源,用清洁能源的出行工具,短时高效地解决各大公共交通工具之间的换乘与接驳问题。真正意义上做到了在不增加城市交通负担的情况下,通过一个既有线上的信息服务,也有线下的运力联结的软硬件系统做到了从线上到线下,从需求到供给,紧密结合,统筹发展,打造真正互联网时代的共享型城市交通体系。 目前项目团队成员包括了由阿里巴巴数据团队核心技术人员、河海大学物联网学院教授、常州新能源汽车研究院专家以及来自各世界顶级轨道交通生产商的轨道交通车辆专家。随着业务的不断扩张,公司发展飞速,转型互联网加的速度对公司人员扩张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常州龙城英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11.82万元 4.14%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道和春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内资合伙企业 7.88万元 2.76%
荀桂珍 自然人股东 29.86万元 10.46%
张鹰 自然人股东 2.08万元 0.73%
张荣春 自然人股东 30.00万元 10.51%
刘建刚 自然人股东 78.36万元 27.46%
陈振锋 自然人股东 59.70万元 20.92%
权交 - - 0.00%
易所 - - 0.00%
常州启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内资合伙企业 - 23.01%
常州产 - - 0.00%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股东信息变更 刘建刚,陈振锋,张荣春,荀桂珍,张鹰,常州启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龙城英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常州产权交易所 刘建刚,陈振锋,张荣春,荀桂珍,张鹰,常州启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龙城英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道和春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7-11-14
地址变更 劳动东路20号 常州经济开发区富民路280号 2017-11-14
投资人变更 刘建刚,陈振锋,张荣春,荀桂珍,张鹰,常州启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龙城英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常州产权交易所 刘建刚,陈振锋,张荣春,荀桂珍,张鹰,常州启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龙城英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道和春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7-11-14
注册资本变更 259.10 285.37 2015-11-12
经营范围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用永磁电机传动牵引系统的研发、销售;轨道交通用机电设备、工业变频设备、电机及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设备的研发、销售;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工程的施工;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的设计与技术转让。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用永磁电机传动牵引系统的研发、销售;轨道交通用机电设备、工业变频设备、电机及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设备的研发、销售;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工程的施工;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的设计与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5-11-12
地址变更 戚墅堰区劳动东路20号 劳动东路20号 2015-11-12
投资总额变更 259.104500 285.373200 2015-11-12

进出口信用

注册海关 海关编号 注册时间 海关注销标志 报关有效时间 信用等级
常关武办 3204963X76 2017-04-10 正常 2068-07-31 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刘** 创始人,董事,总经理 - - 0519-8****706 - 80
管胜男 - - - - - 70
工商年报联系人2022、2023 - - 139123060*****tlook.com 0519-6****951 - 73

联系人共 25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成员经历
刘建刚 创始人,董事,总经理 -
Hauw Doeblitz HanTjun 董事 -
王慧英 董事 -
赵风高 董事长 -
赵凤高 董事长 -
冯进 董事 -

招投标

项目名称 公告类型 标的物 发布地区 金额(万元) 发布时间
常州新天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4.1423%国有股权交易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国有股权 江苏-常州 0.03 2018-04-04
常州新天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4.1423%国有股权转让项目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 国有股权转让项目 江苏-常州 250.00 2018-03-12
关于公开征集常州新天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4.1423%国有股权转让项目意向受让方的公告 中标公告 国有股权转让项目 江苏-常州 285.37 2017-12-29
关于公开征集常州新天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4.1423%国有股权转让项目意向受让方的公告 招标公告 国有股权转让项目 江苏-常州 14.57 2017-12-29

上下游

供应商

排序 供应商名称 参与次数 合作次数 交易总金额(万元) 最近一次合作时间
1 宁波揽众嘉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 1 250.00 2018-03-12

客户

排序 客户名称 参与次数 合作次数 交易总金额(万元) 最近一次合作时间
1 常州龙城英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 1 285.37 2017-12-29

融资历程

融资金额(万元) 融资轮数 投资方 披露时间
未披露 A轮 龙城英才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2016-03-01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株洲华越轨道科技有限公司与常州新天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1)湘0211民初2587号 准予原告株洲华越轨道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658元,减半收取329元,由原告株洲华越轨道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被告 2021-06-30
291常州新天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与袁尧东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民间借贷纠纷 (2017)苏0492执291号之二 终结本法院作出的(2016)苏0492民初1665号民事判决的本次执行程序。 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申请执行人 2017-10-30
常州新天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与袁尧东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间借贷纠纷 (2016)苏0492民初1665号 被告袁尧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常州新天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000元,承担该款按年利率6%计算的自2015年3月11日起至判决给付之日止的利息。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25元,由被告袁尧东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16-12-27

资质证书

资质名称 编号 发证日期 截止日期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04616Q13489R0S 2016-09-30 2019-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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