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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阳实业(南阳)有限公司

  • 法人: 李雨涛
  • 注册资本: 148798.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 成立时间: 2013-10-21
  • 办公地址: 南阳光电产业集聚区龙升大道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4

销售专家

5

人力资源专家

2

技术专家

4

无角色

11

招聘

工作地区top10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招投标

招标数量

1

招标金额

-

供应商

0

中标数量

0

中标金额

-

客户

0

专利信息

专利总数

17

专利数排名

75%以后

专利总数

17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李雨涛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0~15年
  • 简称 荣阳实业、荣阳、南阳荣阳实业、南阳荣阳
  • 注册资本 148798.00万元
  • 实缴资本 118062.29万元
  • 英文名 Panasia Enterprises (Nanyang) Company Limite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1000~9999
  • 统一社信代码 91411300080814847F
  • 纳税人识别号 91411300080814847F
  • 组织机构代码 080814847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411300400002459
  • 登记机关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4-09-12
  • 营业期限 2013-10-21~
  • 注册地址 河南省南阳市光电产业集聚区龙升大道
  • 国标行业 制造业->汽车制造业->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专业行业 工具/机械/仪器->机械五金配件->模具、先进制造->新材料->先进金属材料
  • 公司简介 -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荣阳铝业(中国)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8092.00万元 35.35%
永安国际有限公司 外国(地区)企业 - 64.65%
南阳市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有限合伙) - - 0.99%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注册资本变更(注册资金、资金数额等变更) 8092 11674.920000 2024-09-12
投资人变更(包括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日期、投资人名称等) 永安国际有限公司(出资额:14800.000000万元;出资比例:64.6514%),荣阳铝业(中国)有限公司(出资额:8092.000000万元;出资比例:35.3486%) 永安国际有限公司:(出资额:11217.0800万元;出资比例:49%),荣阳铝业(中国)有限公司:(出资额:11674.9200万元;出资比例:51%) 2024-09-12
注册资本变更(注册资金、资金数额等变更) 14800 11217.080000 2024-09-12
法定代表人变更 蒋和云 李雨涛 2024-03-12
市场主体类型变更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2024-03-12
主要人员变更 潘兆龙、刘文献、李雨涛、蒋和云 潘兆龙、段文虎、李雨涛、蒋和云 2024-03-12
期限变更(经营期限、营业期限、驻在期限等变更) 12 长期 2023-09-11
经营范围变更(含业务范围变更) 生产、加工各种铝合金型材及铝合型材模具、铝合金电子,五金配、电器产品、散热器及零部件;回收加工铝边角碎料、剩余,并提供后服务,销售本企业品。进出口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不得经营涉及许可证经营的许可证经营)*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属制日用品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模具制造;电子元器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有色金属铸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门窗制造加工;金属废屑加工处理;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建筑装饰材;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再生资源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金属切削加工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再生资源回收(除生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物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除依批准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3-09-11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邵丽羽[退出]张璐[退出]蒋和云杨文[退出]潘燮强[退出 潘兆龙[新增]刘文献[新增]李雨涛[新增]蒋和云 2021-04-14
其他事项备案 永安国际有限公司 2021-04-14
主要人员变更 邵丽羽、张璐、蒋和云、杨文、潘燮强 潘兆龙、刘文献、李雨涛、蒋和云 2021-04-14
投资人变更 永安国际有限公司:64.6514%;荣阳铝业(中国)有限公司:34.357%;南阳市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有限合伙):0.9916%;[退出 永安国际有限公司:64.6514%;荣阳铝业(中国)有限公司:35.3486%; 2021-04-14
股东信息变更 永安国际有限公司:64.6514%;荣阳铝业(中国)有限公司:34.357%;南阳市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有限合伙):0.9916%; 永安国际有限公司:64.6514%;荣阳铝业(中国)有限公司:35.3486%; 2021-04-14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张璐蒋和云杨文潘燮强邵丽羽 邵丽羽张璐蒋和云杨文潘燮强杨文 2020-01-03
主要人员变更 张璐,蒋和云,杨文,潘燮强,邵丽羽 邵丽羽,张璐,蒋和云,杨文,潘燮强,杨文 2020-01-03
法定代表人变更 孔文辉 蒋和云 2019-11-29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张璐、孔文辉、邝镇迢、潘燮强、邵丽羽 张璐、蒋和云、邝镇迢、潘燮强、邵丽羽 2019-11-29
主要人员变更 张璐、孔文辉、邝镇迢、潘燮强、邵丽羽 张璐、蒋和云、邝镇迢、潘燮强、邵丽羽 2019-11-29
主要人员变更 张璐、黄刚、邝镇迢、潘燮强、邵丽羽 张璐、孔文辉、邝镇迢、潘燮强、邵丽羽 2019-05-30
联络人员变更 - 刘文献 2019-05-30

进出口信用

注册海关 海关编号 注册时间 海关注销标志 报关有效时间 信用等级
南阳海关 4116930384 2013-10-25 正常 2068-07-31 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5 - - chengyan.yu*****lum.com 0377-8****888 - 74
程子远 - - - - - 70
潘兆龙 董事 - - - - 79

联系人共 23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成员经历
潘兆龙 董事 -
蒋和云 总经理,董事长,董事长兼总经理 -
李雨涛 董事 -
李惠福 总经理 -

招投标

项目名称 公告类型 标的物 发布地区 金额(万元) 发布时间
荣阳集团2024年第四季度原材料铝棒采购 招标公告 原材料铝棒 河南-南阳 - 2024-09-24

新闻舆情

商机监控

类型 标题 发布时间
注册资本变更 荣阳实业(南阳)有限公司近期发生注册资本变更 2024-09-12
注册资本变更 荣阳实业(南阳)有限公司近期发生注册资本变更 2024-09-12

融资历程

融资金额(万元) 融资轮数 投资方 披露时间
未披露 IPO - 2013-02-05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荣阳实业(南阳)有限公司、鸿智享智能科技发展(昆山)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1)豫1303民初3466号 冻结被申请人鸿智享智能科技发展(昆山)有限公司、颜增虎银行存款1150888.13元或查封、扣押其价值相等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 2021-07-23
荣阳实业(南阳)有限公司与河北盛卓建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劳动争议 (2021)豫1303民初3573号 本案按原告荣阳实业(南阳)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原告 2021-07-23
荣阳实业(南阳)有限公司与鸿智享智能科技发展(昆山)有限公司、颜增虎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1)豫1303民初3466号 一、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鸿智享智能科技发展(昆山)有限公司向原告荣阳实业(南阳)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064151.41元(其中,以182498.46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22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基础加计50%计算逾期付款利息至货款付清之日止。以881652.95元为基数,自2021年2月22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基础加计50%计算逾期付款利息至货款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颜增虎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荣阳实业(南阳)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579元(已减半),保全费5000元,共计12579元,由被告鸿智享智能科技发展(昆山)有限公司、颜增虎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21-07-23
荣阳实业(南阳)有限公司与王乾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2021)豫1303民初608号 一、解除王乾与荣阳实业(南阳)有限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 二、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荣阳实业(南阳)有限公司支付王乾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7450元; 三、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荣阳实业(南阳)有限公司支付王乾停工工资4083元; 四、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荣阳实业(南阳)有限公司支付王乾住院期间的护理费1570.2元; 五、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荣阳公司支付王乾出院后的护理费5692元; 六、驳回荣阳实业(南阳)有限公司和王乾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由荣阳实业(南阳)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告 2021-07-01
荣阳实业(南阳)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1)豫1303执保192号 - - 2021-05-21
荣阳实业(南阳)有限公司与高月娥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2020)豫1303民初9659号 一、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荣阳实业(南阳)有限公司将代为收取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725元、鉴定费300元共计19025元支付给高月娥; 二、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荣阳实业(南阳)有限公司支付高月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4152元; 三、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荣阳实业(南阳)有限公司支付高月娥停工工资5850元; 四、驳回高月娥和荣阳实业(南阳)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由荣阳实业(南阳)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告 2021-04-01
高月娥与荣阳实业(南阳)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劳动争议 (2021)豫1303民初453号 一、本案予以撤销; 二、本案并入荣阳实业(南阳)有限公司诉高月娥劳动争议一案【案号为(2020)豫1303民初9659号】中,合并审理 被告 2021-04-01
河南冠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荣阳实业(南阳)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2019)豫1303民初9050号 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荣阳实业(南阳)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河南冠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补贴款230万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200元,由被告荣阳实业(南阳)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同时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0-06-01
河南中广太阳能有限公司与荣阳实业(南阳)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2019)粤0118民初4889号 本案移送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被告 2020-03-16
荣阳实业(南阳)有限公司与李丽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2016)豫1303民初5219号 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诉讼费10元,由原告荣阳实业(南阳)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19-10-15
69荣阳实业(南阳)有限公司与格兰克克拉克(苏州)挤压技术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裁定书 其他案由 (2017)苏05执69号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6)沪贸仲裁字第488号由苏州工业园区法院执行。 本裁定立即执行 权利人 2018-09-30
东源精密机械(深圳)有限公司与荣阳实业(南阳)有限公司、荣阳铝业(中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8)豫1303民初2731号 准许原告东源精密机械(深圳)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2095元,减半收取计6047.5元,由原告负担 被告 2018-09-05
荣阳实业(南阳)有限公司、刘全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2018)豫13民终310号 一、撤销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2017)豫1303民初3847号民事判决; 二、荣阳实业(南阳)有限公司无需向刘全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驳回荣阳实业(南阳)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10元,由被上诉人刘全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上诉人 2018-06-27
604荣阳实业(南阳)有限公司与格兰克克拉克(苏州)挤压技术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裁定书 其他案由 (2017)苏0591执604号之一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申请执行人 2017-09-06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荣阳实业(南阳)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承揽合同纠纷 (2017)豫1303民初2517号 准许原告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740元,减半收取计1870元,由原告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承担 被告 2017-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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