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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齐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官网
  • 法人: 李顺贤
  • 注册资本: 12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事业单位
  • 成立时间: 2006-03-09
  • 办公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950号8号楼1209室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17

无角色

4

招聘

工作地区top10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李顺贤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齐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齐通、上海齐通
  • 注册资本 12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1200.00万元
  • 英文名 -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50~150
  • 统一社信代码 91310112786260196P
  • 纳税人识别号 91310112786260196P
  • 组织机构代码 786260196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310112000620062
  • 登记机关 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2-12-14
  • 营业期限 2006-03-09~2036-03-08
  • 注册地址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富民支路58号(上海横泰经济开发区)
  • 国标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航空运输业->航空运输辅助活动->其他航空运输辅助活动
  • 专业行业 服务/休闲/出行->生活便民服务->物流
  • 公司简介 -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陆利辉 自然人股东 154.38万元 12.86%
沈京冶 自然人股东 115.50万元 9.62%
齐东 自然人股东 - 17.46%
韩世萍 - - 0.00%
李顺贤 自然人股东 - 60.05%
宋鹏飞 - - 0.00%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投资人变更 齐东 货币209.520000万人民币;陆利辉 货币240.000000万人民币;李顺贤 货币720.600000万人民币;沈京冶 货币29.880000万人民币; 齐东 货币209.520000万人民币;李顺贤 货币720.600000万人民币;沈京冶 货币115.500000万人民币;陆利辉 货币154.380000万人民币; 2022-12-14
股东信息变更 齐东 货币209.520000万人民币;陆利辉 货币240.000000万人民币;李顺贤 货币720.600000万人民币;沈京冶 货币29.880000万人民币; 齐东 货币209.520000万人民币;李顺贤 货币720.600000万人民币;沈京冶 货币115.500000万人民币;陆利辉 货币154.380000万人民币; 2022-12-14
地址变更 上海市闵行区华宁路4018弄58号14号楼205室1186号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富民支路58号(上海横泰经济开发区) 2022-12-14
主要人员变更 - null; 2022-12-14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 null; 2022-12-14
章程变更 2022-12-07章程备案 2022-12-14
章程变更 2022-08-08章程备案 2022-08-26
经营范围变更 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普通货物运输,无船承运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集装箱维修;集装箱租赁服务 2022-08-26
章程变更 2021-03-08章程备案 2021-03-16
章程备案 2021-03-08章程备案 2021-03-16
期限变更 2006-03-09~2016-03-08 2006-03-09~2036-03-08 2015-11-25
期限变更 2006-03-09~2016-03-08 2006-03-09~2036-03-08 2015-11-25
国有企业改制为其他企业 2006-03-09~2016-03-08 2006-03-09~2036-03-08 2015-11-25
分支变更 上海齐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杨浦分公司; 上海齐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上海齐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上海齐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上海齐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上海齐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011-05-31
经营范围变更 齐东 出资 77.000000万人民币;李顺贤 出资 507.500000万人民币;沈京冶 出资 115.500000万人民币; 沈京冶 出资 115.500000万人民币;李顺贤 出资 720.600000万人民币;齐东 出资 209.520000万人民币;陆利辉 出资 154.380000万人民币; 2010-11-26
期限变更 700.000000万人民币 1200.000000万人民币 2010-11-26
股东信息变更 齐东 出资 77.000000万人民币 比例 11.0000%;李顺贤 出资 507.500000万人民币 比例 72.5000%;沈京冶 出资 115.500000万人民币 比例 16.5000%; 沈京冶 出资 115.500000万人民币 比例 9.6250%;李顺贤 出资 720.600000万人民币 比例 60.0500%;齐东 出资 209.520000万人民币 比例 17.4600%;陆利辉 出资 154.380000万人民币 比例 12.8650%; 2010-11-26
注册资本变更 - - 2010-11-26
出资比例变更 齐东出资77.000000万人民币比例11.0000%;李顺贤出资507.500000万人民币比例72.5000%;沈京冶出资115.500000万人民币比例16.5000%; 沈京冶出资115.500000万人民币比例9.6250%;李顺贤出资720.600000万人民币比例60.0500%;齐东出资209.520000万人民币比例17.4600%;陆利辉出资154.380000万人民币比例12.8650%; 2010-11-26
投资人变更 齐东 货币77.000000万人民币;李顺贤 货币507.500000万人民币;沈京冶 货币115.500000万人民币; 沈京冶 货币115.500000万人民币;李顺贤 货币720.600000万人民币;齐东 货币209.520000万人民币;陆利辉 货币154.380000万人民币; 2010-11-26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工商年报联系人2023 - - - 021-3****066 - 72
王** - 1361****140 - 0532-8****193 - 86
20072015 - - - 021-2****015 - 71

联系人共 19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成员经历
李顺贤 执行董事,经理 -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原告上海齐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泛成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 (2021)沪72民初240号 对原告上海齐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77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人民币1385元,由原告上海齐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21-08-17
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 (2020)沪72民初2327号 准许原告宁波大米时尚贸易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上海齐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749元,因撤诉减半收取计人民币374.50元,由原告宁波大米时尚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被告 2021-04-16
上海凌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与上海齐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货运代理合同纠纷 (2017)沪7101民初333号 一、被告上海齐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凌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货运代理费68305元; 二、被告上海齐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凌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利息损失(以人民币68305元为本金,自2017年6月15日起至本金实际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508元,减半收取754元,由被告上海齐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18-09-28
上海齐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与上海俊和物流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2015)松民二(商)初字第1001号 准许原告上海齐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413元、减半收取206.5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265元,合计诉讼费471.50元,由原告上海齐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负担(已付) 原告 2016-12-13
上海齐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与翡翠国际货运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101 - (2013)深中法商终字第101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3800元,由上诉人翡翠国际货运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上诉人 2015-11-16

开庭公告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2022-10-20 (2022)沪72民初875号 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 原告 上海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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