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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金帝食品(深圳)有限公司

官网
  • 法人: 张修权
  • 注册资本: 16246.34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合资)
  • 成立时间: 1990-06-06
  •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河社区梅华路168号梅林二村10栋509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12

人力资源专家

1

技术专家

28

无角色

23

招聘

工作地区top10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招投标

招标数量

5

招标金额

89,000

供应商

1

中标数量

0

中标金额

-

客户

0

专利信息

专利总数

38

专利数排名

75%

专利总数

38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张修权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中粮金帝、中粮金帝食品、深圳中粮金帝
  • 注册资本 16246.34万元
  • 实缴资本 16246.34万元
  • 英文名 -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20~30
  • 统一社信代码 914403006188644339
  • 纳税人识别号 440301618864433
  • 组织机构代码 618864433
  • 曾用名 深圳金帝食品有限公司 深圳丰盛可可巧克力食品有限公司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440301503295892
  • 登记机关 福田局
  • 核准日期 2022-12-29
  • 营业期限 1990-06-06~2035-06-06
  •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河社区梅华路168号梅林二村10栋509
  • 国标行业 制造业->食品制造业->糖果、巧克力及蜜饯制造->糖果、巧克力制造
  • 专业行业 食品/酒水/零食->糖果/巧克力->糖果、食品/酒水/零食->糖果/巧克力->巧克力、食品/酒水/零食->饼干糕点酥饼->饼干
  • 公司简介 深圳金帝食品有限公司专业设计生产销售巧克力、糖果生产。深圳金帝食品有限公司属于巧克力、糖果生产企业。 地址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秀路1号电话:(、0755-84469758)。来电话的时候一定说在企业库(&&&)上看到的哟! 深圳金帝食品有限公司会给你折扣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香港巧克力产品(中国)有限公司 - - 51.00%
深圳市宝丰实业有限公司 - - 14.00%
巧克力产品(中国)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 86.00%
中粮英属维尔京群岛102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 14.00%
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总公司 - - 49.00%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张连新(监事),李柳宾(董事),张德恩(董事) 孔茵(董事),叶晓华(董事),田新福(监事) 2022-12-29
指定联系人变更 陈美娟 赖俊涛 2022-01-06
主要人员变更 宋冰心(董事),张建国(董事),庄丽(监事),徐纲国(总经理) 李柳宾(董事),叶晓华(总经理),张连新(监事),张德恩(董事) 2022-01-06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宋冰心(董事),张建国(董事),庄丽(监事),徐纲国(总经理) 李柳宾(董事),叶晓华(总经理),张连新(监事),张德恩(董事) 2022-01-06
主要人员变更 李晋扬(董事长) 张修权(董事长) 2021-12-10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李晋扬(董事长) 张修权(董事长) 2021-12-10
负责人变更 李晋扬 张修权 2021-12-10
地址变更 深圳市福田区北环路梅林工业区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河社区梅华路168号梅林二村10栋509 2021-07-14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宋冰心(董事),许汉平(董事) 宋冰心(董事),张建国(董事) 2020-07-27
主要人员变更 宋冰心(董事),许汉平(董事) 宋冰心(董事),张建国(董事) 2020-07-27
主要人员变更 徐武(监事) 庄丽(监事) 2019-07-11
主要人员变更 执行董事:曹荣根;总经理:曹荣根;监事:张建国; 董事:许汉平;董事长:李晋扬;董事:宋冰心;总经理:徐纲国;监事:徐武; 2019-01-10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执行董事:曹荣根;总经理:曹荣根;监事:张建国; 董事:许汉平;董事长:李晋扬;董事:宋冰心;总经理:徐纲国;监事:徐武; 2019-01-10
负责人变更 工商联络员:柯富祥;法定代表人:曹荣根;总经理:曹荣根;监事:张建国;董事长:曹荣根; 其他董事:许汉平;董事长:李晋扬;其他董事:宋冰心;法定代表人:李晋扬;总经理:徐纲国;监事:徐武;工商联络员:陈美娟; 2019-01-10
其他变更 工商联络员:柯富祥;法定代表人:曹荣根;总经理:曹荣根;监事:张建国;董事长:曹荣根; 其他董事:许汉平;董事长:李晋扬;其他董事:宋冰心;法定代表人:李晋扬;总经理:徐纲国;监事:徐武;工商联络员:陈美娟; 2019-01-10
指定联系人变更 曹荣根(执行董事),曹荣根(总经理),张建国(监事) 许汉平(董事),李晋扬(董事长),宋冰心(董事),徐纲国(总经理),徐武(监事) 2019-01-10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执行董事:江国金;总经理:唐宏;监事:逯晓辉; 监事:张建国;总经理:曹荣根;执行董事:曹荣根; 2016-07-07
指定联系人 唐宏(总经理),江国金(执行董事),逯晓辉(监事) 张建国(监事),曹荣根(执行董事),曹荣根(总经理) 2016-07-07
其他事项备案 监事:逯晓辉;工商联络员:佘中天;法定代表人:唐宏;总经理:唐宏;董事长:江国金; 总经理:曹荣根;工商联络员:柯富祥;法定代表人:曹荣根;监事:张建国;董事长:曹荣根; 2016-07-07
主要人员变更 江国金(执行董事) 曹荣根(执行董事) 2016-07-07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张德恩 董事 - - - - 79
工商年报联系人2021 - 1367****093 zhoutiany*****fco.com - - 86
郭俊健 - - - - - 70

联系人共 62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成员经历
李晋扬 董事长 -

招投标

项目名称 公告类型 标的物 发布地区 金额(万元) 发布时间
中粮金帝食品(深圳)有限公司处置包装材料等资产公开竞价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处置包装材料 广东-深圳 - 2018-12-03
中粮金帝食品(深圳)有限公司处置包装材料等资产公开竞价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 处置包装材料 广东-深圳 - 2018-10-26
中粮金帝食品(深圳)有限公司处置包装材料等资产公开竞价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 处置包装材料 广东-深圳 - 2018-10-25
中粮金帝食品(深圳)有限公司处置办公电子设备等资产公开竞价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 办公电子设备 广东-深圳 8.90 2018-09-06
中粮金帝食品(深圳)有限公司锅炉房燃气工程 中标公告 锅炉房燃气工程 广东-深圳 - 2006-04-11

上下游

供应商

排序 供应商名称 参与次数 合作次数 交易总金额(万元) 最近一次合作时间
1 汕头市兴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1 1 - 2018-12-03

新闻舆情

  • 巧克力消费结构升级 低端市场需深耕细作

    2月14日,又逢情人节。近年来在众多巧克力品牌的营销宣传下,巧克力与爱情关联度越来越大,也成为情人节送给TA的浓情之选。巧克力市场未来发展方向是什么?其品牌营养之路将如何拓展?值得业内人士细细探究。 行业缓慢复苏 格局外资主导 巧克力行业连续2年下滑后的市场规模为184亿元,未来数年预计缓慢复苏——在糖果中占比稳定在接近20%水平,巧克力消费结构中送礼型将持

    中粮集团玛氏中粮金帝食品(深圳)有限公司 2017-02-15 00:00:00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何小健、中粮金帝食品(深圳)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劳动争议 (2018)粤0304执5878号 (2018)粤0304执5878号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 2018-12-30
上海富昱特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与中粮金帝食品(深圳)有限公司、中粮食品营销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2016)粤0304民初22865-22876号 一、被告中粮食品营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上海富昱特图像技术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十二案共计36000元; 二、驳回原告上海富昱特图像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告中粮食品营销有限公司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每案50元,十二案共计600元(已由原告上海富昱特图像技术有限公司预交),由被告中粮食品营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涉外、涉港澳台当事人应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应在收到预交上诉费通知次日起七日内向该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审判 被告 2018-12-29
深圳市金丽豪酒店有限公司与中粮金帝食品(深圳)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2018)粤0304民初16541号 原告深圳市金丽豪酒店有限公司与被告中粮金帝食品(深圳)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12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履行。 本案受理费11915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按规定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18-12-26
中粮金帝食品(深圳)有限公司与尤国新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2016)粤0304民初24994号 一、原告中粮金帝食品(深圳)有限公司向被告尤国新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58796元; 二、原告中粮金帝食品(深圳)有限公司向被告尤国新支付2015年度、2016年度未休年休假工资29541.51元; 三、原告中粮金帝食品(深圳)有限公司向被告尤国新支付律师费2346.34元; 四、驳回原告中粮金帝食品(深圳)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五、驳回被告尤国新的诉讼请求。 原告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清,逾期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0元(已缴纳),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应在收到预交上诉费通知次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原告 2018-12-14
中粮金帝食品(深圳)有限公司与何小健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2017)粤0304民初2958号 一、原告中粮金帝食品(深圳)有限公司支付被告何小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88855元; 二、驳回原告中粮金帝食品(深圳)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原告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清,逾期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0元(已缴纳),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应在收到预交上诉费通知次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原告 2018-12-14
中粮金帝食品(深圳)有限公司、张松涛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2018)粤03民终17354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上诉人 2018-10-25
中粮金帝食品(深圳)有限公司、曹丽萍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2018)粤03民终17353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上诉人 2018-10-25
中粮金帝食品(深圳)有限公司与董文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2017)粤0304民初15134号 一、确认原告中粮金帝食品(深圳)有限公司与被告董文江于2016年1月3日签订的《内部职工房屋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于2016年12月31日终止; 二、被告董文江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腾退并向原告中粮金帝食品(深圳)有限公司返还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的梅林二村10栋309号房; 三、被告董文江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中粮金帝食品(深圳)有限公司支付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16日期间的房屋占有使用费(占有使用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计算); 四、驳回原告中粮金帝食品(深圳)有限公司的其它诉讼请求。 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支付迟延履行金或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25元(已由原告预交),由原告负担415元、被告负担110元。 如不服本判决,应于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应在收到缴费通知次日起7日内向该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预交的,将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原告 2018-09-05
中粮金帝食品(深圳)有限公司与郑荣珍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2017)粤0304民初2970号 一、确认原告中粮金帝食品(深圳)有限公司与被告郑荣珍于2016年1月1日签订的《内部职工房屋租赁合同》于2016年10月22日解除; 二、被告郑荣珍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腾退并向原告中粮金帝食品(深圳)有限公司返还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的梅林二村10栋409号房; 三、被告郑荣珍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中粮金帝食品(深圳)有限公司支付租金1709.68元; 四、被告郑荣珍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中粮金帝食品(深圳)有限公司支付2016年10月23日至2017年5月25日期间的房屋占有使用费(占有使用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计算); 五、驳回原告中粮金帝食品(深圳)有限公司的其它诉讼请求。 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支付迟延履行金或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已由原告预交),由原告负担10元、被告负担40元。 如不服本判决,应于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应在收到缴费通知次日起7日内向该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预交的,将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审 原告 2018-09-05
中粮金帝食品(深圳)有限公司与何小健、中粮食品营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合同纠纷 (2017)粤03民终21417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元,由上诉人中粮金帝食品(深圳)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上诉人 2018-06-12
12中粮食品营销有限公司与上海富昱特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中粮金帝食品(深圳)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2016)粤03民辖终4857-4868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被上诉人 2017-12-22
02中粮食品营销有限公司与上海富昱特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中粮金帝食品(深圳)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2017)粤03民终8609-8620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每案各人民币50元,均由上诉人中粮食品营销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上诉人 2017-12-22
王飞与晏兆祥、中粮金帝食品(深圳)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侵权责任纠纷 (2008)雁民初字第1514号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250元,由原告减半负担 被告 2016-12-29
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与中粮金帝食品(深圳)有限公司、中粮食品营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粮食品营销有限公司、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2013)深福法知民初字第557-560号 驳回被告中粮食品营销有限公司和被告中粮食品营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裁定生效后,被告中粮食品营销有限公司和被告中粮食品营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应分别向本院交纳受理费人民币100元。 (此页无正文) 被告 2016-12-27
梁以静与贺香林、中粮金帝食品(深圳)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市小田物流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深圳)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判决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3)深中法民终字第388号 一、维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2)深宝法民一初字第1972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撤销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2)深宝法民一初字第1972号民事判决第四项; 三、变更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2)深宝法民一初字第1972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确认被上诉人梁以静因本案交通事故还应获得的赔偿额为287651.54元; 四、变更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2)深宝法民一初字第1972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为:上诉人深圳市小田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赔偿被上诉人梁以静人民币47651.54元; 五、驳回被上诉人梁以静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169元,由被上诉人梁以静负担449元,被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负担2265元,上诉人深圳市小田物流有限公司负担45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06.5元,由上诉人深圳市小田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上诉人 2015-11-16
中粮食品营销有限公司 与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2014)深中法知民终字第428-430号 准许上诉人中粮食品营销有限公司撤回上诉,各方当事人均按原判决执行。 二审案件受理费每案人民币50元,上诉人中粮食品营销有限公司已预交,本院每案减半收取人民币25元,三案合计收取人民币75元,均由上诉人中粮食品营销有限公司负担;其余退回上诉人中粮食品营销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2015-01-26
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与中粮食品营销有限公司、中粮食品营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等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2013)深福法知民初字第557号 准许原告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中粮食品营销有限公司、中粮食品营销有限北京分公司、中粮金帝食品(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微梦创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已由原告预交),按规定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 被告 2014-08-07

资质证书

资质名称 编号 发证日期 截止日期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_CCC证书 2016012203841907 2016-02-01 2020-10-21
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CN13/10021 2016-01-24 2019-01-23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CN13/10020 2016-01-24 2018-09-15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15/15EN0988R00 2015-12-31 2018-12-30
食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SC) SC11244030400018 2015-11-05 2018-06-11
食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QS) QS4403 1201 1605 2015-11-05 -
所有未列明的其他管理体系认证 169961-2014-FSMS-RGC-RVA 2015-02-09 2018-05-1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115007-2012-AQ-RGC-RVA 2015-02-05 2018-04-28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 F27HACCP1500001 2015-02-04 2018-02-03
食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QS) QS4403 1301 0098 2014-12-30 -
食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QS) QS4403 0801 2105 2014-12-30 -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 150810009 2009-03-05 201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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