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客宝
  • 发现潜客
  • 转化客户
  • 商机监控
  • 数据看板
免费注册
领积分

上海飞戴实业有限公司

  • 法人: 戴菊华
  • 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00-09-13
  • 办公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湾张村525号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6

无角色

3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戴菊华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上海飞戴、飞戴
  • 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2000.00万元
  • 英文名 Shanghai Feidai Industrial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0~10
  • 统一社信代码 91310120132126596K
  • 纳税人识别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132126596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310226000193851
  • 登记机关 奉贤区市场监管局
  • 核准日期 2016-03-23
  • 营业期限 2000-09-13~2029-09-12
  • 注册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南奉公路4999号
  • 国标行业 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其他未列明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专业行业 美妆/个护/洗漱->个人身体护理->理发器、食品/酒水/零食->饼干糕点酥饼->点心糕点、工具/机械/仪器->仪器仪表元件->电气、建材/门窗/水电->锁具五金配件->金属制品、先进制造->新材料->先进金属材料、家电/厨电/卫电->大家电白家电->空调
  • 公司简介 上海百能大酒店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位于中国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魔都上海,上海上海奉贤光明湾张村九组,我酒店主要提供正餐,客房,食品,茶水,点心,酒零售,沐浴,理发,,肩部以上按摩,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王月英 自然人股东 200.00万元 10.00%
戴菊华 自然人股东 1800.00万元 90.00%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经营范围变更(含业务范围变更) 王月英 出资 200.000000万人民币;戴菊华 出资 1800.000000万人民币; 戴菊华 出资 1800.000000万人民币;王月英 出资 200.000000万人民币; 2013-07-18
名称变更(字号名称、集团名称等) 上海百能大酒店有限公司 上海飞戴实业有限公司 2013-07-18
投资人变更 王月英出资200.000000万人民币;戴菊华出资1800.000000万人民币; 戴菊华出资1800.000000万人民币;王月英出资200.000000万人民币; 2013-07-18
国有企业改制为公司变更 空调设备、电气设备制造,金属制品、金属材料、木材、五金电器批发、零售,投资管理,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设计、制作各类广告。 2013-07-18
章程变更 - 2013-07-10章程备案 2013-07-18
经营范围变更 正餐,客房,食品,茶水,点心,酒零售,沐理发,KTV,肩部以上按摩,(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中型饭店(含熟食卤味);住宿;公共室;理发;卡拉喔凯包房电脑存储点唱系统);。 【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2009-03-24
地址变更 上海奉贤光明湾张村九组 上海市奉贤区南奉公路4999号 2009-03-24
国有企业改制为其他企业 2000-09-13~2009-12-04 2000-09-13~2029-09-12 2009-03-24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021-33616583 - - - 021-3****583 - 71
左侧扫码 - - - - - 70
联系人 - - - - - 70

联系人共 9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成员经历
戴菊华 执行董事 -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瞿闻仁与上海百能空调工程材料有限公司、上海飞戴实业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2017)沪0120民初8593号 一、被告上海百能空调工程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瞿闻仁投资款100000元; 二、被告上海百能空调工程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瞿闻仁以100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4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年利率9%计算的利息损失; 三、驳回原告瞿闻仁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计1150元,由被告上海百能空调工程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18-09-28

推荐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