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杰货运服务有限公司
- 法人: 钱永俊
-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时间: 2001-09-10
- 办公地址: 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物流大道939号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9
无角色
57
招聘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钱永俊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新杰货运、新杰、成都新杰
-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1000.00万元
- 英文名 Chengdu Xinjie Freight Service Co., Ltd.
- 参保人数 62
- 人员规模 50~100
- 统一社信代码 91510122730232284T
- 纳税人识别号 91510122730232284T
- 组织机构代码 730232284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510122000026193
- 登记机关 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1-07-02
- 营业期限 2001-09-10~
- 注册地址 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寺圣社区六社(成都航空物流园区内)
- 国标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运输代理业->其他运输代理业
- 专业行业 服务/休闲/出行->生活便民服务->物流、物流运输->仓储服务
- 公司简介 成都新杰货运服务有限公司企业简介:成都新杰货运服务有限公司是新杰系统西南地区的分支机构,成立于2001年9月,是一家综合铁路、公路、航空运输、仓储、包装;以国内货运为主,兼顾国际运输;以高附加价值产品为主要运输对象;注重信息服务,讲究时效的网络运输公司。公司本部位于三环路与机场高速交界处的新加坡工业园内,靠近双流机场,到火车北站20分钟车程,距磨子桥IT一条街仅10分钟车程,环境优美,交通便捷.成都新杰长期服务于国内外知名企业,涉及IT、通信、汽车、服饰、医疗产业等多个领域。我们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凭借密集的物流网络、硬件保障、软件支持、以及科学的管理,实现了由单一运输企业向综合物流公司转型,为客户提供物流咨询、货物运输、仓储管理、包装、保险、软件开发、数据对接等物流综合服务。新杰在国内25个省份拥有分公司、办事处及区域性物流分拨中心,服务范围覆盖人国。成都新杰以集团公司为依托,开展全方位的多式联运,可提供本地异地、异地本地、异地异地“门到门”运输服务。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占比 |
---|---|---|---|
新杰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法人 | - | 100.00% |
共 1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变更记录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时间 |
---|---|---|---|
章程修正案备案 | - | ; 2021-07-01 | 2021-07-02 |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 白巧佳 | 钟莉 | 2021-07-02 |
章程变更 | 无 | ; 2021-07-01 | 2021-07-02 |
主要人员变更 | 白巧佳 | 钟莉 | 2021-07-02 |
期限变更 | 2001年9月10日 至 2021年9月9日 | 2001年9月10日 至 长期 | 2021-07-02 |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 - | 雷雨,经理[新增] | 2017-07-13 |
主要人员变更 | - | 雷雨,经理 | 2017-07-13 |
股东信息变更 | 普通货运,货运代理,货运配载(以上项目凭许可证许可项目经营,有效期至2016年07月14日);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民用航空国内货运销售代理业务(危险品除外)(香港、澳门、台湾航线外)国际货运代理(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限制的除外,需许可证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 | 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民用航空国内货运销售代理业务;国际货运代理。(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6-03-24 |
地址变更 | 成都市双流县西航港街道寺圣社区六社(成都航空物流园区内) | 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寺圣社区六社(成都航空物流园区内) | 2016-03-24 |
经营范围变更 | 普通货运,货运代理,货运配载(以上项目凭许可证许可项目经营,有效期至2016年07月14日);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民用航空国内货运销售代理业务(危险品除外)(香港、澳门、台湾航线外)国际货运代理(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限制的除外,需许可证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 | 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民用航空国内货运销售代理业务;国际货运代理。(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6-03-24 |
投资人变更 | 普通货运,货运代理,货运配载(以上项目凭许可证许可项目经营,有效期至2016年07月14日);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民用航空国内货运销售代理业务(危险品除外)(香港、澳门、台湾航线外)国际货运代理(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限制的除外,需许可证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 | 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民用航空国内货运销售代理业务;国际货运代理。(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6-03-24 |
注册资本变更 | 500.00 | - | 2013-02-22 |
投资人变更 | 新杰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00 | 2013-02-22 |
注册资本变更 | 50.00 | - | 2013-01-23 |
经营范围变更 | 普通货运,货运代理,货运配载(以上项目凭许可证许可项目经营,有效期至2012年07月15日);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民用航空国内货运销售代理业务(危险品除外)(香港、澳门、台湾航线外)国际货运代理(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限制的除外,需许可证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 | 普通货运,货运代理,货运配载(以上项目凭许可证许可项目经营,有效期至2016年07月14日);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民用航空国内货运销售代理业务(危险品除外)(香港、澳门、台湾航线外)国际货运代理(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限制的除外,需许可证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 | 2013-01-23 |
共 15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手机 | 邮箱 | 固话 | 负责业务 | 评分 |
---|---|---|---|---|---|---|
徐** | - | 1893****717、1388****092 | - | 0574-8****001 | - | 79 |
杨** | - | 1352****742、1309****587 | - | 0871-6****350 | - | 79 |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8、2022、2023 | - | - | li_zho*****njex.com | 028-6****301 | - | 74 |
联系人共 66 条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共 66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成员经历 |
---|---|---|
谢嘉 | 总经理 | - |
共 1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新闻舆情
西部物流枢纽呼之欲出 成都趁势而上
“天府新区在功能设计上突出了物流产业。物流以前是个瓶颈问题,以后有可能就是个平台。”当选协会新一届会长的李浪表示,政府提前规划,那么行业协会就应该组织行业和企业积极参与到天府新区的开发和建设中去,占领一个制高点,共同把成都建设成西部区域物流中心。 倡导绿色物流提高配送效率 2012年,绿色物流成为成都物流的发展重点,依托先进的物流计划和规划,大力推行绿色运输
京东商城成都新杰货运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大西南铁路储运有限公司 2012-01-10 00:00:00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号 | 裁判结果 | 在本案中身份 | 发布时间 |
---|---|---|---|---|---|
烟台顺安物流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烟台顺安物流有限公司等运输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 运输合同纠纷 | (2022)川01民终575号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151.38元,由上诉人烟台顺安物流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烟台顺安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案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原审被告 | 2022-07-25 |
成都新杰货运服务有限公司、雷宏桃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不当得利纠纷 | (2019)川0311执548号之一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申请执行人 | 2020-05-22 |
成都新杰货运服务有限公司、雷宏桃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不当得利纠纷 | (2019)川0311执548号 | 一、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扣留、提取被执行人雷宏桃所有的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400000元(采取提取或划拨措施的以本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的金额为准)或被执行人同等价值的财产(以查扣财产清单或协助执行通知书确定的财产为准); 二、被执行人负责保管被查封的财产。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可以使用被查封财产,但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 2020-05-22 |
成都红金荣物流有限公司与成都新杰货运服务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运输合同纠纷 | (2018)川0116民初2550号 | 一、成都新杰货运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成都红金荣物流有限公司运费4274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本金4274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8年2月28日起至付清运费之日止); 二、成都新杰货运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成都红金荣物流有限公司鉴定费3000元; 三、驳回成都红金荣物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10元,由成都新杰货运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19-03-13 |
成都新杰货运服务有限公司与雷宏桃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不当得利纠纷 | (2018)川0311民初534号 |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 原告 | 2018-11-14 |
成都新杰货运服务有限公司与雷宏桃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不当得利纠纷 | (2018)川0311民初534号 | 驳回原告成都新杰货运服务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728元,由原告成都新杰货运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预交。在上诉期满后7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原告 | 2018-11-14 |
共 6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