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英驰集团有限公司
- 法人: 孟祥鑫
- 注册资本: 150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时间: 2004-06-02
- 办公地址: 南开区黄河道475号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5
销售专家
1
人力资源专家
11
无角色
15
招投标
招标数量
1次
招标金额
400,000元
供应商
0家
中标数量
0次
中标金额
-元
客户
0家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孟祥鑫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滨海英驰集团、滨海英驰、天津滨海英驰
- 注册资本 150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15000.00万元
- 英文名 -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50~100
- 统一社信代码 911201047612893120
- 纳税人识别号 911201047612893120
- 组织机构代码 761289312
- 曾用名 天津市英驰不锈钢有限公司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120104000012951
- 登记机关 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2-08-22
- 营业期限 2004-06-02~2024-06-01
- 注册地址 南开区黄河道475号
- 国标行业 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其他批发业->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
- 专业行业 工具/机械/仪器->机器机械设备->折弯机
- 公司简介 介绍:&&&天津滨海英驰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南开区,交通便利,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本单位将本着“以人为本、绩效理念、团队精神、追求卓越”的核心理念,继续为广大群众服务。前程似锦、任重道远,我们将始终秉承“诚信服务、尽善尽美”的服务理念,欢迎电话咨询27363629。&&&天津滨海英驰集团有限公司主要提供:废酒物资收购等等产品与服务,产品质量均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要求,凭借良好的管理模式及强大的生产体系,使产品的品质及交期得到了很好的保证。&&&天津滨海英驰集团有限公司目前在本领域有人才、资源、网络、规模、经验的优势和影响力,成为有高度竟争力和领先性的全新组织,企业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服务求发展的经营方针,欢迎你选购我们的产品与服务。&&&形象图:&&&客户案例:&&&基本概况:&&&经营模式:服务型,&&&注册资金:无需验资万&&&企业规模:50100人&&&营业面积:931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占比 |
---|---|---|---|
齐金华 | 自然人股东 | - | 0.24% |
黄志忠 | 自然人股东 | - | 0.24% |
马明君 | 自然人股东 | - | 0.03% |
靳春潭 | 自然人股东 | - | 0.43% |
霍丽华 | 自然人股东 | - | 0.24% |
陈庶明 | 自然人股东 | - | 4.00% |
邵汝常 | 自然人股东 | - | 0.43% |
赵营生 | 自然人股东 | - | 0.43% |
赵宝来 | 自然人股东 | - | 0.24% |
董树林 | 自然人股东 | - | 0.43% |
胡志伟 | 自然人股东 | - | 0.03% |
王鲸 | 自然人股东 | - | 4.95% |
王金海 | 自然人股东 | - | 0.24% |
王路 | 自然人股东 | - | 0.03% |
王秀华 | 自然人股东 | - | 0.43% |
王服凯 | 自然人股东 | - | 0.04% |
王广辉 | 自然人股东 | - | 0.43% |
王广发 | 自然人股东 | - | 0.43% |
焦文彪 | 自然人股东 | - | 0.24% |
林志坚 | 自然人股东 | - | 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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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记录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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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变更 | 姓名:周凯; | 姓名:空; | 2022-08-22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姓名:张金龙; | 姓名:孟祥鑫; | 2022-08-22 |
主要人员变更 | 空 | 孟祥鑫 | 2021-05-14 |
经营范围变更 | 废旧物资收购(含清仓超储积压物资);金属材料、五金、电工器材、汽车配件、日用杂品、百货、服装、鞋帽、针纺织品、装饰装修材料、建筑材料、纸张、塑料制品、橡胶制品、轴承、瓦盒、地车零件、焦炭批发兼零售;垫圈制造;金属材料剪裁、折弯;房屋租赁、自有房屋租赁、场地租赁;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金属制品加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 废旧物资收购(含清仓超储积压物资);金属材料、五金、电工器材、汽车配件、日用杂品、百货、服装、鞋帽、针纺织品、装饰装修材料、建筑材料、纸张、塑料制品、橡胶制品、轴承、瓦盒、地车零件、焦炭批发兼零售;垫圈制造;金属材料剪裁、折弯;房屋租赁、自有房屋租赁、场地租赁;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金属制品加工;停车场服务(不得占路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8-04-28 |
主要人员变更 | 姓名:王鲸; | 姓名:空; | 2016-12-14 |
法定代表人信息 | 姓名:王鲸; | 姓名:张金龙; | 2016-12-14 |
董事、监事、经理人员信息 | 法定代表人标识:是;证件名称:身份证;任职起始日期:2007-09-05;姓名:王鲸;国籍:中国; | 法定代表人标识:空;证件名称:空;任职起始日期:空;姓名:空;国籍:空; | 2016-12-14 |
负责人变更 | 姓名:王鲸; | 姓名:张金龙; | 2016-12-14 |
经营范围变更 | 废旧物资收购(含清仓超储积压物资);金属材料、五金、电工器材、汽车配件、日用杂品、百货、服装、鞋帽、针纺织品、装饰装修材料、建筑材料、纸张、塑料制品、橡胶制品、轴承、瓦盒、地车零件批发兼零售;垫圈制造;金属材料剪裁、折弯;房屋租赁、自有房屋租赁、场地租赁;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金属制品加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国家专项专营规定办理) | 废旧物资收购(含清仓超储积压物资);金属材料、五金、电工器材、汽车配件、日用杂品、百货、服装、鞋帽、针纺织品、装饰装修材料、建筑材料、纸张、塑料制品、橡胶制品、轴承、瓦盒、地车零件、焦炭批发兼零售;垫圈制造;金属材料剪裁、折弯;房屋租赁、自有房屋租赁、场地租赁;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金属制品加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 2012-09-10 |
经营范围变更 | 废旧物资收购(含清仓超储积压物资);金属材料、五金、电工器材、汽车配件、日用杂品、百货、服装、鞋帽、针纺织品、装饰装修材料、建筑材料、纸张、塑料制品、橡胶制品、轴承、瓦盒、地车零件批发兼零售;垫圈制造;金属材料剪裁、折弯;房屋租赁、自有房屋租赁、场地租赁;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国家专项专营规定办理) | 废旧物资收购(含清仓超储积压物资);金属材料、五金、电工器材、汽车配件、日用杂品、百货、服装、鞋帽、针纺织品、装饰装修材料、建筑材料、纸张、塑料制品、橡胶制品、轴承、瓦盒、地车零件批发兼零售;垫圈制造;金属材料剪裁、折弯;房屋租赁、自有房屋租赁、场地租赁;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金属制品加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国家专项专营规定办理) | 2010-07-15 |
经营范围变更 | 废旧物资收购(含清仓超储积压物资);金属材料、五金、电工器材、汽车配件、日用杂品、百货、服装、鞋帽、针纺织品、装饰装修材料、建筑材料、纸张、塑料制品、橡胶制品、轴承、瓦盒、地车零件批发兼零售;垫圈制造;金属材料剪裁、折弯;房屋租赁、场地租赁;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国家专项专营规定办理) | 废旧物资收购(含清仓超储积压物资);金属材料、五金、电工器材、汽车配件、日用杂品、百货、服装、鞋帽、针纺织品、装饰装修材料、建筑材料、纸张、塑料制品、橡胶制品、轴承、瓦盒、地车零件批发兼零售;垫圈制造;金属材料剪裁、折弯;房屋租赁、自有房屋租赁、场地租赁;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国家专项专营规定办理) | 2010-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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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信用
注册海关 | 海关编号 | 注册时间 | 海关注销标志 | 报关有效时间 | 信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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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开关 | 1204950018 | 2009-05-15 | 正常 | 2068-07-31 | 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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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手机 | 邮箱 | 固话 | 负责业务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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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 | 董事 | - | - | - | - | 79 |
张国良 | 董事 | - | - | - | - | 79 |
陈** | 董事 | - | - | 022-2****629 | - | 80 |
联系人共 29 条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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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成员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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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庶明 | 董事 | - |
周凯 | 董事 | - |
孟祥鑫 | 董事,经理,董事 | - |
杜红璟 | 董事,董事长 | - |
王鲸 | 董事,总经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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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
项目名称 | 公告类型 | 标的物 | 发布地区 | 金额(万元)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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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驰集团审计服务项目 | 招标公告 | 审计服务项目 | 天津 | 40.00 | 2024-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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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号 | 裁判结果 | 在本案中身份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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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泰达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华鑫达投资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津02执恢9号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被执行人 | 2021-11-19 |
博兴县翔隆不锈钢有限公司、天津滨海英驰集团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不当得利纠纷 | (2020)津0104执305号 | 终结本院(2020)津0104执30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被执行人 | 2020-05-30 |
博兴县翔隆不锈钢有限公司与天津滨海英驰集团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不当得利纠纷 | (2019)津0104民初12226号 | 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被告天津滨海英驰集团有限公司返还原告博兴县翔隆不锈钢有限公司229071.6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368元,由被告天津滨海英驰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19-11-29 |
天津滨海泰达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华鑫达投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津02执147号之一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被执行人 | 2019-07-08 |
王玉晓、天津滨海英驰集团隆盛商贸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2019)津01民终970号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8023元,由上诉人王玉晓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被上诉人 | 2019-04-19 |
天津滨海英驰集团有限公司与天津市金鸿恒业商贸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15)南民初字第5211号 | 一、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被告天津市金鸿恒业商贸有限公司将其所占用的天津市南开区汾水道25号增1号(自红旗路向咸阳路方向第2间)门脸房腾交原告天津滨海英驰集团有限公司; 二、被告天津市金鸿恒业商贸有限公司以每月2600元标准向原告天津滨海英驰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自2015年4月1日起至实际返还房屋之日止的房屋使用费。 被告如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天津市金鸿恒业商贸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交付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原告 | 2016-08-29 |
天津滨海英驰集团有限公司与天津市金鸿恒业商贸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16)津01民终1166号 | 准许上诉人天津市金鸿恒业商贸有限公司撤回上诉,双方均按一审判决执行。 案件受理费320元,减半收取,由上诉人天津市金鸿恒业商贸有限公司承担160元。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被上诉人 | 2016-08-25 |
天津市金鸿恒业商贸有限公司与天津滨海英驰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16)津0104民初3241号 | 驳回原告天津市金鸿恒业商贸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原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16-08-01 |
赵红卫与天津滨海英驰集团有限公司、董树华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2016)津0104民初769号 | 一、本判决书生效后十五日内,被告董树华赔偿原告赵红卫医疗费1196.30元的70%,即837.41元; 二、本判决书生效后十五日内,被告董树华赔偿原告赵红卫误工费2407.30元的的70%,即1685.11元; 三、本判决书生效后十五日内,被告董树华赔偿原告赵红卫交通费56.40元的70%,即39.48元;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原告赵红卫负担75元,被告董树华负担75元。被告负担部分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五日内交付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16-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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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资质名称 | 编号 | 发证日期 | 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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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_限制类固体废物进口 | 7204210000 | - | -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00114E21708R2M/1200 | 2014-08-07 | 2017-08-06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 00113Q28438R2M/1200 | 2013-08-19 | 2016-08-18 |
商务部商务信用评级 | 200806711100009 | 2008-12-31 | 2011-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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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备案
网站首页 | 域名 |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 审核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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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hbxg.com | ychbxg.com | 津ICP备19010680号-1 | 2019-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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