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达联物流有限公司
- 法人: 史锦娥
-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05-06-28
- 办公地址: 汕头市港区内平房101-102室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无角色
8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史锦娥
- 经营状态 在业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新达联物流、新达联、广东新达联
-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1000.00万元
- 英文名 Shantou Xindalian Freight Forwarding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10~20
- 统一社信代码 91440500776927321B
- 纳税人识别号 91440500776927321B
- 组织机构代码 776927321
- 曾用名 汕头市新达联货运有限公司 汕头市新达濠货运有限公司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440500000055004
- 登记机关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2-07-27
- 营业期限 2005-06-28~2035-06-28
- 注册地址 汕头市港区内平房101-102室
- 国标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道路运输业->道路货物运输->普通货物道路运输
- 专业行业 服务/休闲/出行->生活便民服务->物流、工具/机械/仪器->物流货运装备->集装箱、企业服务->企业通用服务->咨询服务
- 公司简介 -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占比 |
---|---|---|---|
彭利俊 | 自然人股东 | 100.00万元 | 10.00% |
史锦娥 | 自然人股东 | 900.00万元 | 90.00% |
陈国亮 | - | - | 0.00% |
共 3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变更记录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时间 |
---|---|---|---|
章程备案 | - | 章程 | 2022-07-27 |
经营范围变更 | 货运经营;装卸搬运;仓储服务;房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国内货运代理业务;代理报关;代理报检;供应链管理;交通运输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仓储咨询服务;水上、水下工程服务;航道疏浚;法律咨询服务(不得从事诉讼代理、辩护业务);集装箱维修;集装箱质量检测检验;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报关业务;报检业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建设工程施工;法律咨询(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集装箱维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际船舶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国际船舶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2-07-27 |
章程备案 | - | 章程 | 2022-07-27 |
名称变更 | 汕头市新达联货运有限公司 | 广东新达联物流有限公司 | 2020-06-29 |
经营范围变更 | 货运经营;装卸搬运;仓储服务;房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国内货运代理业务;电脑输单;电脑预录入;代理报关;代理报检。 | 货运经营;装卸搬运;仓储服务;房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国内货运代理业务;代理报关;代理报检;供应链管理;交通运输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仓储咨询服务;水上、水下工程服务;航道疏浚;法律咨询服务(不得从事诉讼代理、辩护业务);集装箱维修;集装箱质量检测检验;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 | 2020-06-29 |
名称变更变更 | 汕头市新达联货运有限公司 | 广东新达联物流有限公司 | 2020-06-29 |
注册资本变更 | 500.00 | - | 2020-05-14 |
经营范围变更 | 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装卸搬运;仓储服务;房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国内货运代理业务;电脑输单;电脑预录入;代理报关;代理报检。 | 货运经营;装卸搬运;仓储服务;房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国内货运代理业务;电脑输单;电脑预录入;代理报关;代理报检。 | 2020-02-25 |
经营范围变更 | 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装卸搬运;仓储服务;房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国内货运代理业务。 | 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装卸搬运;仓储服务;房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国内货运代理业务;电脑输单;电脑预录入;代理报关;代理报检。 | 2019-06-14 |
经营范围变更 | 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装卸搬运;仓储服务;房产租赁。 | 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装卸搬运;仓储服务;房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国内货运代理业务。 | 2019-06-05 |
注册资本变更 | 200.00 | - | 2019-06-05 |
经营范围变更 | 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6月30日);装卸搬运;仓储服务。 | 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26月30日);装卸搬运;仓储服务;房产租赁。 | 2018-07-03 |
经营范围变更 | 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6月30日);装卸搬运;仓储服务;停车服务(由分支机构经营)。 | 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6月30日);装卸搬运;仓储服务。 | 2016-04-13 |
经营范围变更 | 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6月30日);停车服务(由分支机构经营)。 | 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6月30日);装卸搬运;仓储服务;停车服务(由分支机构经营)。 | 2014-11-19 |
经营范围变更 | 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6月30日);停车服务(由分支机构经营)。 | 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6月30日);停车服务(由分支机构经营)。 | 2014-09-22 |
经营范围变更 | 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6月30日)。 | 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6月30日);停车服务(由分支机构经营)。 | 2013-08-29 |
股东信息变更 | 陈国亮,监事;史锦娥,执行董事,经理 | 彭利俊,监事;史锦娥,执行董事,经理 | 2010-08-04 |
经营范围变更 | 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0年6月30日)。 | 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6月30日)。 | 2010-08-04 |
期限变更 | 2009-05-31 00:00:00 | 2035-06-28 00:00:00 | 2009-04-30 |
经营范围变更 | 国内集装箱运输[经营范围中凡涉专项规定持有效专批证件方可经营]。 | 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0年6月30日)。 | 2009-04-30 |
共 26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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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手机 | 邮箱 | 固话 | 负责业务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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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年报联系人2017、2018 | - | 1371****275 | - | - | - | 84 |
工商年报联系人2022 | - | - | 28784718*****.com | 8****777 | - | 74 |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8 | - | 1371****275 | - | - | - | 84 |
联系人共 9 条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共 9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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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成员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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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锦娥 | 执行董事,经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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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号 | 裁判结果 | 在本案中身份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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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大目与汕头市新达联货运有限公司、李运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7)粤0507民初2123号 | 一、被告汕头市新达联货运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赔偿原告林大目147040.36元; 二、被告李运来对被告汕头市新达联货运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林大目的其它诉讼请求。 债务人未在上述限定期限内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444元,公告费1000元及鉴定费用4150元,合计9594元,由原告林大目负担1112元,被告汕头市新达联货运有限公司、被告李运来负担8482元。被告汕头市新达联货运有限公司、被告李运来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将应负担的上述案件受理费直接付还原告林大目。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 - | 2019-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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