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海原四季鲜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 法人: 王誉霏
- 注册资本: 148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14-09-22
- 办公地址: 宁夏海原县政府西街与华山路交汇处以西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1
无角色
15
招聘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招投标
招标数量
3次
招标金额
2,000,000元
供应商
0家
中标数量
9次
中标金额
3,786,000元
客户
0家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王誉霏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0~15年
- 简称 海原四季鲜市场、海原四季鲜
- 注册资本 148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14800.00万元
- 英文名 -
- 参保人数 18
- 人员规模 20~99
- 统一社信代码 91640522317759103A
- 纳税人识别号 91640522317759103A
- 组织机构代码 317759103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640522200005401
- 登记机关 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14-09-22
- 营业期限 2014-09-22~2044-09-22
- 注册地址 宁夏海原县政府西街与华山路交汇处以西
- 国标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综合管理服务->市场管理服务
- 专业行业 建材/门窗/水电->房产服务/装修->房地产、服务/休闲/出行->生活便民服务->仓储物流、服务/休闲/出行->生活便民服务->物流
- 公司简介 宁夏海原四季鲜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注册成立,公司注册地位于宁夏海原县建设路供销社招待所四楼。公司注册资本金14800万元,由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王誉霏和彭浩宇等自然人共同出资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涉及农产品市场开发建设、市场运营、农产品流通、农产品信息服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大宗商品仓储物流。公司高管人员中,均参与过银川四季鲜和中卫四季鲜农批市场项目的建设运营,具有丰富的农产品市场管理经验和组织能力。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占比 |
---|---|---|---|
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 | 企业法人 | 3485.20万元 | 23.55% |
王通开 | - | - | 0.00% |
王誉霏 | 自然人股东 | - | 51.52% |
王志刚 | - | - | 0.00% |
彭浩宇 | 自然人股东 | - | 24.93% |
共 5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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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记录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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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备案 | 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出资额:6600.0000万元;出资比例:44.5946%),王誉霏(出资额:4510.0000万元;出资比例:30.473%),彭浩宇(出资额:3690.0000万元;出资比例:24.9324%) | 彭浩宇:(出资额:3690.0000万元;出资比例:24.9324%),王誉霏:(出资额:7624.8000万元;出资比例:51.5189%),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出资额:3485.2000万元;出资比例:23.5486%) | 2023-09-13 |
其他事项备案 | 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出资额:6600.0000万元;出资比例:44.5946%),王誉霏(出资额:4510.0000万元;出资比例:30.473%),彭浩宇(出资额:3690.0000万元;出资比例:24.9324%) | 彭浩宇:(出资额:3690.0000万元;出资比例:24.9324%),王誉霏:(出资额:7624.8000万元;出资比例:51.5189%),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出资额:3485.2000万元;出资比例:23.5486%) | 2023-09-13 |
实收资本变更 | * | *****.****** | 2023-09-13 |
其他事项备案 | 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王誉霏(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彭浩宇(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 彭浩宇:(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王誉霏:(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 2023-09-13 |
其他变更 | 宁夏海原县建设路供销社招待所四楼 | 宁夏海原县政府西街与华山路交汇处以西 | 2017-08-09 |
地址变更 | 宁夏海原县建设路供销社招待所四楼 | 宁夏海原县政府西街与华山路交汇处以西 | 2017-08-09 |
国有企业改制为公司变更 | 宁夏海原县建设路供销社招待所四楼 | 宁夏海原县政府西街与华山路交汇处以西 | 2017-08-09 |
投资人变更 | 王誉霏,出资4510万,占55.0%,实缴出资4510万;彭浩宇,出资3690万,占45.0%,实缴出资1125万; | 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出资6600万,占44.59%,实缴出资6600万;王誉霏,出资4510万,占55.0%,实缴出资4510万;彭浩宇,出资3690万,占45.0%,实缴出资1125万; | 2016-01-19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变更 | - | *****A | 2016-01-19 |
经营范围变更 | - | 91640522317759103A | 2016-01-19 |
股东信息变更 | 王誉霏,****;彭浩宇,****; | 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王誉霏,****;彭浩宇,****; | 2016-01-19 |
注册资本变更 | 8200.00 | 14800.00 | 2016-01-19 |
许可经营项目变更 | - | *****A | 2016-01-19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变更 | - | 93640423564140340R | 2015-12-07 |
经营范围变更 | 一般经营项目: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花卉生产资料;组织收购、销售成员所生产的产品;引进花卉新技术信息、新品种,开展花卉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从事农村花卉经纪活动***; | 一般经营项目: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小杂粮、花卉生产资料;组织收购、销售成员所生产的产品;引进小杂粮、花卉新技术信息、新品种,开展小杂粮、花卉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从事农村小杂粮、花卉经纪活动***; | 2015-12-07 |
地址变更 | - | 宁夏固原市隆德县观庄乡姚套村 | 2015-12-07 |
名称变更变更 | 隆德县姚套花卉专业合作社 | 隆德县姚套小杂粮专业合作社 | 2015-12-07 |
负责人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首席代表、合伙事务执行人等变更) | 证件号码:*****6,姓名:王志刚 | 证件号码:*****2,姓名:王誉霏 | 2015-04-14 |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 经理,彭浩宇,******;监事,王通开,******;执行董事,王志刚,******; | 经理,彭浩宇,******;监事,王通开,******;执行董事,王誉霏,******; | 2015-04-14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证件号码:****,姓名:王志刚 | 证件号码:****,姓名:王誉霏 | 2015-04-14 |
共 40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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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手机 | 邮箱 | 固话 | 负责业务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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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年报联系人2019 | - | - | 18291969*****.com | 0955-****678 | - | 73 |
王** | 执行董事 | - | haiyuansijixi*****3.com | 0955-****678 | - | 82 |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8 | - | - | haiyuansijixi*****3.com | 0955-****678 | - | 73 |
联系人共 16 条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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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成员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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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誉霏 | 执行董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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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
项目名称 | 公告类型 | 标的物 | 发布地区 | 金额(万元)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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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电商策划营销中心及物流配送中心营业场所租赁项目 | 中标公告 | 电商策划营销中心及物流配送中心营业场所租赁项目 | 宁夏-中卫 | 63.00 | 2021-01-05 |
海原县电商策划营销中心及物流配送中心营业场所租赁项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结果公告 | 中标公告 | 租赁项目 租赁服务 | 宁夏-中卫 | 63.00 | 2020-11-19 |
海原县电商策划营销中心及物流配送中心营业场所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 中标公告 | 电商策划营销中心及物流配送中心营业场所租赁项目 | 宁夏-中卫 | - | 2020-11-11 |
海原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单一来源采购海原县电商策划营销中心及物流配送中心营业场所租赁项目审核前公示 | 中标公告 | 营业场所租赁项目 | 宁夏-中卫 | - | 2020-11-02 |
[中卫市]海原县电商策划营销中心及物流配送中心营业场所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成交公示 | 中标公告 | 租赁项目 房屋租赁 | 宁夏-中卫 | 64.60 | 2019-09-24 |
[中卫市][论证公告]海原县电商策划营销中心及物流配送中心营业场所租赁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 中标公告 | 营业场所租赁项目 | 宁夏-中卫 | - | 2019-09-05 |
[中卫市]海原县电商策划营销中心及物流配送中心营业场所租赁项目成交公示 | 中标公告 | 租赁项目 | 宁夏-中卫 | 61.00 | 2018-09-30 |
[中卫市]海原县电商策划营销中心及物流配送中心营业场所租赁项目成交公示 | 中标公告 | 营业场所租赁项目 | 宁夏-中卫 | 61.00 | 2018-09-30 |
海原县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海原县电商策划营销中心及物流配送中心营业场所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 中标公告 | 租赁项目 | 宁夏-中卫 | 66.00 | 2018-09-12 |
宁夏海原四季鲜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宁夏海原县四季鲜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东区1#商业房室内装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 | 商业房室内装修工程 商业室内装修 | 宁夏-中卫 | - | 2016-10-09 |
宁夏海原四季鲜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海原县四季鲜综合批发市场冷库保温及制冷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 | 冷库保温及制冷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宁夏-中卫 | 200.00 | 2016-05-26 |
宁夏海原四季鲜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海原县四季鲜综合批发市场冷库保温及制冷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 | 招标公告 | 冷库保温及制冷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宁夏-中卫 | - | 2016-0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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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号 | 裁判结果 | 在本案中身份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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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某、宁夏海原四季鲜市场开发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租赁合同纠纷 | (2022)宁0522民初1852号 | 准许原告魏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980元,减半收取490元,由原告魏某负担 | 被告 | 2022-10-07 |
宁夏海原四季鲜市场开发有限公司、田某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2022)宁0522民初695号 | 准许原告宁夏海原四季鲜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209元,由原告宁夏海原四季鲜市场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原告 | 2022-05-06 |
宁夏海原四季鲜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固原恒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宁民终145号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360元,由宁夏海原四季鲜市场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上诉人 | 2022-04-18 |
张盼霞、宁夏海原四季鲜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宁0522执1793号 | 本案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被执行人 | 2022-04-15 |
石某与宁夏海原四季鲜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 (2019)宁0522民初1595号 | 一、被告宁夏海原四季鲜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原告石某支付1548533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800元,减半收取11400元,由原告石某负担2573元、被告宁夏海原四季鲜市场开发有限公司负担882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22-03-31 |
宁夏海原四季鲜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李某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2022)宁0522民初99号 | 准许原告宁夏海原四季鲜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013元,由原告宁夏海原四季鲜市场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原告 | 2022-03-31 |
李某、宁夏海原四季鲜市场开发有限公司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20)宁0522民初2265号 |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275元,由原告李某负担 | 被告 | 2022-03-31 |
宁夏海原四季鲜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曹某等侵占罪刑事二审刑事裁定书 | 侵占 | (2021)宁05刑终85号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原审自诉人 | 2022-03-23 |
罗某与宁夏海原四季鲜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不当得利纠纷 | (2020)宁0522民初65号 | 准许原告罗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54元,由原告罗某负担 | 被告 | 2020-04-20 |
宁夏海原四季鲜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与张某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不当得利纠纷 | (2019)宁0521民初3917号 | 准许原告宁夏海原四季鲜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计7071元,由原告宁夏海原四季鲜市场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原告 | 2019-12-12 |
宁夏海原四季鲜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与田某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2019)宁0522民初3086号 | 准许宁夏海原四季鲜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宁夏海原四季鲜市场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原告 | 2019-12-09 |
宁夏海原四季鲜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与白海荣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2019)宁0522民初2391号 | 准许原告宁夏海原四季鲜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730元,由原告宁夏海原四季鲜市场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原告 | 2019-09-12 |
宁夏海原四季鲜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与张秀梅、曹春艳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2019)宁05民终249号 | 一、撤销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人民法院(2018)宁0522民初2957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宁夏海原四季鲜市场开发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予以退回 | 上诉人 | 2019-06-19 |
肖明星与中卫市东昇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宁夏海原四季鲜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2017)宁0522民初2699号 | 一、被告中卫市东昇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原告肖明星工程款151794元,,并承担自2016年10月20日至2017年10月20日期间的逾期支付工程款利息9107.7元(151794.3×6%),共计160902元; 二、被告宁夏海原四季鲜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原告肖明星承担支付责任; 三、驳回原告肖明星的其他诉讼请求。 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518元,减半收取1759元,由被告中卫市东昇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18-04-23 |
王艾华与中卫市东昇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宁夏海原四季鲜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2017)宁0522民初2700号 | 一、被告中卫市东昇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原告王艾华工程款40000元,并承担利息853.3元,共计40853.3元; 二、被告宁夏海原四季鲜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原告王艾华承担支付责任; 三、驳回原告王艾华的其他诉讼请求。 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65元,减半收取533元,由被告中卫市东昇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18-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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