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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轮马克科技有限公司

  • 法人: 龙记伍
  •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时间: 2015-05-29
  • 办公地址: 深圳龙华区深圳轮马克科技有限公司5楼A区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1

无角色

9

招聘

工作地区top10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专利信息

专利总数

75

专利数排名

75%

专利总数

75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龙记伍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5~10年
  • 简称 轮马克、深圳轮马克
  •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100.00万元
  • 英文名 Shenzhen Wheelmark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100~299
  • 统一社信代码 91440300342674160K
  • 纳税人识别号 91440300342674160K
  • 组织机构代码 342674160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440301113000138
  • 登记机关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3-09-20
  • 营业期限 2015-05-29~
  •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上横朗社区枭龙路浩管嘉企创园G栋201
  • 国标行业 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
  • 专业行业 百货/厨具/宠物->日用百货杂货->电池、工具/机械/仪器->机械五金配件->模具、美妆/个护/洗漱->护肤美肤保养->美白、美妆/个护/洗漱->护肤美肤保养->护肤品、电商零售->跨境电商->跨境电子商务对外贸易经营者
  • 公司简介 深圳轮马克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深圳龙华大浪街道,本公司专业研发及生产电动电子产品,现已拥有成熟的技术与专业知识!主要以网络推广营销,做国内外市场!因公司内部结构需要,需召集各地网络人才!有梦想的人才!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龙记伍 自然人股东 - 60.00%
龙北艳 自然人股东 - 40.00%
郭泉水 - - 5.00%
邹胜 - - 27.00%
罗婷 - - 30.00%
彭毓斌 - - 26.00%
伍芬业 - - 19.00%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经营范围变更 第一类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及销售;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及销售;电子产品、玩具用品、五金电器、教学仪器、微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数码产品、电动车、平衡车、独轮车、陀螺仪、美容仪器、喷雾仪、电动牙刷、美牙仪、牙齿美白仪的生产加工 第一类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及销售;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及销售;电子产品、玩具用品、五金电器、教学仪器、微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数码产品、电动车、平衡车、独轮车、陀螺仪、美容仪器、喷雾仪、电动牙刷、美牙仪、牙齿美白仪、母婴用品、注塑机、塑胶制品、吸塑制品、模具的生产加工 2020-08-19
章程或章程修正案通过日期变更 2020-04-17 2020-08-18 2020-08-19
股东信息变更 龙北艳 37.5(万元)37.50% 郭泉水 5.0(万元)5.00% 龙记伍 57.5(万元)57.50% 龙记伍 60.0(万元)60.00% 龙北艳 40.0(万元)40.00% 2020-04-23
投资人变更 龙北艳 37.5(万元)37.50% 郭泉水 5.0(万元)5.00% 龙记伍 57.5(万元)57.50% 龙记伍 60.0(万元)60.00% 龙北艳 40.0(万元)40.00% 2020-04-23
章程或章程修正案通过日期 2020-02-23 2020-04-17 2020-04-23
股东信息变更 龙北艳 37.5(万元)37.50%郭泉水 5.0(万元)5.00%龙记伍 57.5(万元)57.50% 龙北艳 40.0(万元)40.00%龙记伍 60.0(万元)60.00% 2020-04-23
章程或章程修正案通过日期变更 2019-04-17 2020-02-23 2020-02-24
经营范围变更 电子产品、玩具用品、五金电器、教学仪器、微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数码产品、电动车、平衡车、独轮车、陀螺仪、美容仪器、喷雾仪、电动牙刷、美牙仪、牙齿美白仪的生产加工 第一类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及销售;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及销售;电子产品、玩具用品、五金电器、教学仪器、微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数码产品、电动车、平衡车、独轮车、陀螺仪、美容仪器、喷雾仪、电动牙刷、美牙仪、牙齿美白仪的生产加工 2020-02-24
章程备案 2019-04-17 2020-02-23 2020-02-24
投资人变更 股东名称:龙北艳、出资额:40.000000、出资比例:40.000000;股东名称:龙记伍、出资额:60.000000、出资比例:60.000000; 股东名称:龙北艳、出资额:37.500000、出资比例:37.500000;股东名称:龙记伍、出资额:57.500000、出资比例:57.500000;股东名称:郭泉水、出资额:5.000000、出资比例:5.000000; 2019-04-18
章程变更 2018-11-29 2019-04-17 2019-04-18
章程或章程修正案通过日期变更 2018-11-29 2019-04-17 2019-04-18
股东信息变更 股东名称:龙北艳、出资额:40.000000、出资比例:40.000000;股东名称:龙记伍、出资额:60.000000、出资比例:60.000000; 股东名称:龙北艳、出资额:37.500000、出资比例:37.500000;股东名称:龙记伍、出资额:57.500000、出资比例:57.500000;股东名称:郭泉水、出资额:5.000000、出资比例:5.000000; 2019-04-18
章程或章程修正案通过日期变更 2018-03-13 2018-11-29 2018-12-10
章程备案 2018-03-13 2018-11-29 2018-12-10
经营范围变更 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五金电器、教学仪器、微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数码产品、3c数码配件、电子产品、玩具用品、电动牙刷、美牙仪、牙齿美白仪的销售;电动车、滑板车、平衡车、独轮车、陀螺仪、电池、移动电源、喷雾仪的销售;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美容护肤品、化妆品、五金电器、教学仪器、微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数码产品、3c数码配件、电子产品、玩具用品、电动牙刷、美牙仪、牙齿美白仪的销售;电动车、滑板车、平衡车、独轮车、陀螺仪、电池、移动电源、喷雾仪的销售;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018-12-10
经营范围变更 电子产品、玩具用品、五金电器、教学仪器、微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数码产品、电动车、平衡车、独轮车、陀螺仪、美容仪器、喷雾仪的生产加工。 电子产品、玩具用品、五金电器、教学仪器、微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数码产品、电动车、平衡车、独轮车、陀螺仪、美容仪器、喷雾仪、电动牙刷、美牙仪、牙齿美白仪的生产加工。 2018-03-15
期限变更 2015-05-29,2035-05-29,20 2015-05-29,, 2018-03-15
章程或章程修正案通过日期变更 2017-07-26 2018-03-13 2018-03-15
章程备案 2017-07-26 00:00:00 2018-03-13 00:00:00 2018-03-15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8、2019 - 1382****030 25984507*****.com - - 86
工商年报联系人2022、2023 - - 4961334*****.com 8****632 - 74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7 - 1334****562 133496995*****9.com - - 86

联系人共 10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成员经历
龙记伍先 执行董事,总经理 -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中山市金稻电器有限公司、济南青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2021)浙01民初800号 一、被告济南青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销售、许诺销售落入原告中山市金稻电器有限公司享有的专利号为ZL201830322397.5、名称为“直发梳”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产品; 二、被告深圳轮马克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制造落入原告中山市金稻电器有限公司享有的专利号为ZL201830322397.5、名称为“直发梳”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产品; 三、被告济南青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中山市金稻电器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共计100000元(其中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为5000元); 四、被告深圳轮马克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中山市金稻电器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共计300000元(其中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为15000元); 五、驳回原告中山市金稻电器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800元,由原告中山市金稻电器有限公司负担4140元,由被告济南青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担2415元,由被告深圳轮马克科技有限公司负担7245元。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原告中山市金稻电器有限公司负担1500元,由济南青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担875元,由被告深圳轮马克科技有限公司负担2625元。 原告中山市金稻电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告济南青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深圳轮马克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并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在收到《上诉费用交纳通知书》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被告 2022-04-28
浙江朴素电器有限公司与深圳轮马克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2017)浙02民初371号 准许原告浙江朴素电器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浙江朴素电器有限公司负担 被告 2017-07-01

开庭公告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2021-07-28 (2021)浙01民初800号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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