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客宝
  • 发现潜客
  • 转化客户
  • 商机监控
  • 数据看板
免费注册
领积分

江西中外运有限公司

  • 法人: 王骏
  • 注册资本: 167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时间: 2000-03-07
  • 办公地址: 南昌市东湖区洪都北大道1183号

公司概览

联系人

销售专家

13

无角色

19

招聘

工作地区top10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招投标

招标数量

93

招标金额

2,412,283

供应商

25

中标数量

15

中标金额

390,000

客户

3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王骏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江西中外运、中外运
  • 注册资本 1670.00万元
  • 实缴资本 1670.00万元
  • 英文名 Jiangxi Sinotrans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40~50
  • 统一社信代码 9136040015930791XT
  • 纳税人识别号 9136040015930791XT
  • 组织机构代码 15930791X
  • 曾用名 中国外运九江公司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360400110002524
  • 登记机关 南昌市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3-04-27
  • 营业期限 2000-03-07~
  •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洪都北大道1183号
  • 国标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运输代理业->货物运输代理
  • 专业行业 服务/休闲/出行->生活便民服务->物流、物流运输->运输服务->铁路运输、物流运输->物流服务、金融->企业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贷
  • 公司简介 江西中外运有限公司(简称“江西外运”)是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隶属于招商局集团,是央企在赣的国有独资法人企业。我们是世界领先的整合物流服务商之一,为客户提供端到端的全程供应链解决方案和服务。我们主推陆、海、空货运代理、公路和铁路运输、船务代理、供应链物流、散杂货驳船运输及报关报检、仓储等综合物流服务,帮助客户优化货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并针对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提供覆盖供应链的一站式服务。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中国外运长江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1670.00万元 100.00%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1670.00万元 100.00%
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 - - 100.00%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分支机构备案 - 91360500MAD99X446R,江西中外运有限公司赣西分公司; 2023-12-27
股东信息变更 投资人: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1670万人民币,占100%,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时间:2007-10-12; 投资人:中国外运长江有限公司,出资额:1670万,占100%,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时间:2007-10-12; 2023-04-27
投资人(股权)变更 投资人: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1670万人民币,占100%,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时间:2007-10-12; 投资人:中国外运长江有限公司,出资额:1670万,占100%,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时间:2007-10-12; 2023-04-27
主要人员变更 职务:执行董事,姓名:王骏,性别:男,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证件号码:******;职务:经理,姓名:王骏,性别:男,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证件号码:******;职务:执行董事,姓名:王骏,性别:男,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证件号码:******;职务:监事,姓名:陈苏,性别:男,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证件号码:******; 职务:执行董事,姓名:王骏,性别:男,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证件号码:******;职务:经理,姓名:王骏,性别:男,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证件号码:******;职务:监事,姓名:熊华,性别:女,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证件号码:******; 2022-06-21
其他变更 姓名:崔金才,职务:监事;姓名:王毅,职务:执行董事;姓名:王毅,职务:经理; 姓名:王骏,职务:执行董事;姓名:王骏,职务:经理;姓名:陈苏,职务:监事; 2018-10-11
法定代表人变更 王毅 王骏 2018-10-11
经营范围变更 组织进出口货物的仓储、运输、中转;代理国际货物运输、进出口货物及运输工具的检验检疫报检业务;承办九江港口船务代理业务;陶瓷制品、土特产品、汽车零部件、五金交电、仪表仪器、金属材料(除贵金属)(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凡涉及许的凭证经营)** 组织进出口货物的仓储、运输、中转;代理国际货物运输、进出口货物及运输工具的检验检疫报检业务;承办九江港口船务代理业务;陶瓷制品、土特产品、汽车零部件、五金交电、仪表仪器、金属材料销售(除贵金属);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 2018-05-07
地址变更 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庐山路191号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洪都北大道1183号 2017-08-25
期限变更 2000-03-07至2017-12-31 2000-03-07至长期 2017-08-25
登记机关变更 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昌市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08-24
投资人变更 投资人: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670万人民币,占100%,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时间:2007-10-12; 投资人: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1670万人民币,占100%,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时间:2007-10-12; 2017-02-13
股东信息变更 投资人: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670万人民币,占100%,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时间:2007-10-12; 投资人: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1670万人民币,占100%,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时间:2007-10-12; 2017-02-13
注册资本变更 - - 2017-02-13
更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40015930791XT 2016-01-11
其他变更 - 9136040015930791XT 2016-01-11
主要人员变更 监事,崔金才,;监事,崔金才,;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张尼亚,***; 监事,崔金才,;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王毅,***; 2015-02-04
法定代表人变更 证件号码:******,姓名:张尼亚 证件号码:******,姓名:王毅 2015-02-04
其他变更 监事,崔金才,;监事,崔金才,;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张尼亚,***; 监事,崔金才,;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王毅,***; 2015-02-04
经营范围变更 经营范围(主营):组织进出口货物的仓储、运输、中转;代理国际货物运输、进出口货物及运输工具的检验检疫报检;快递业务(信件除外);承办九江港口船务代理业务;陶瓷制品、土特产品、汽车零部件、五金交电、仪表仪器、金属材料(除贵金属)(凡涉及许可的凭证经营)** 经营范围(主营):组织进出口货物的仓储、运输、中转;代理国际货物运输、进出口货物及运输工具的检验检疫报检业务;承办九江港口船务代理业务;陶瓷制品、土特产品、汽车零部件、五金交电、仪表仪器、金属材料(除贵金属)(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凡涉及许可的凭证经营)** 2010-06-07
股东信息变更 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670.0(万元)100%;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670.0(万元)100%; 2008-08-14

进出口信用

注册海关 海关编号 注册时间 海关注销标志 报关有效时间 信用等级
青山湖关 3601985348 1999-02-04 正常 2070-12-31 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01088123823 - - - 010-8****823 - 71
史** - 1361****687 shikaiji*****notrans.com - 乘用车、业务车量、公务用车 88
刘** - 1587****512 - - 集装箱运力 83

联系人共 34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招投标

项目名称 公告类型 标的物 发布地区 金额(万元) 发布时间
江西黑猫2024年海运出口专线九月月度询价项目询价结果排序公示 中标公告 间苯二酚 海运出口专线 江西 - 2024-09-04
集装箱进出口代理服务采购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集装箱进出口代理服务 江西-新余 - 2024-08-22
集装箱进出口代理服务采购中选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集装箱进出口代理服务 江西-新余 - 2024-08-21
集装箱进出口代理服务采购-邀请函 中标公告 海运费 集装箱进出口代理服务 江西-新余 - 2024-08-15
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仓储中心2024年包装物装卸服务项目 中标公告 包装物装卸服务项目 江西 - 2024-07-08
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仓储中心2024年包装物装卸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包装物装卸服务项目 江西 - 2024-07-03
集装箱道路运输采购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集装箱道路运输 江西-南昌 - 2024-07-02
集装箱道路运输采购中选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集装箱道路运输 江西-南昌 - 2024-07-01
集装箱道路运输采购-邀请函 中标公告 公路运费 集装箱道路运输 江西-南昌 - 2024-06-24
集装箱运输订舱采购-邀请函 中标公告 货物运输代理 海运费 集装箱运输订舱采购 LOCALFEE 江西-南昌 - 2024-04-24
集装箱运输订舱采购-邀请函 中标公告 货物运输代理 海运费 LOCAL 集装箱运输订舱 江西-南昌 - 2024-03-27
散杂货公路运输采购-邀请函 中标公告 货物运输代理 散杂货公路运输 江西-新余 - 2024-03-18
上海空运进出口代理服务采购-邀请函 中标公告 操作服务 货物运输代理 订舱文件报关费 空运进出口代理服务 江西-新余 - 2024-03-18
空运订舱服务采购-邀请函 中标公告 空运费 航空运输 货物运输代理 空运订舱服务 订舱文件报关费 江西-新余 - 2024-03-06
南昌至东南亚装箱订舱采购-邀请函 中标公告 货物运输代理 海运费 doc THC 装箱订舱 江西-南昌 - 2024-01-29
采购天津港集装箱订舱服务-邀请函 中标公告 货物运输代理 海运费 LOCAL 集装箱订舱服务 江西-南昌 - 2024-01-23
中外运河北物流货物运输服务采购-邀请函 中标公告 公路运输 物流货物运输服务 河北-石家庄 - 2024-01-08
连云港-仁川集装箱出口代理服务采购-邀请函 中标公告 货物运输代理 海运费 订舱操作费 内装费 集装箱出口代理服务 江西-新余 - 2023-12-29
深宝华城南昌港进口货物清关运输代理项目结果公示 中标公告 货物清关运输代理项目 江西-南昌 19.50 2023-12-22
深宝华城南昌港进口货物清关运输代理项目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进口货物清关运输代理项目 江西-南昌 19.50 2023-12-14

上下游

供应商

排序 供应商名称 参与次数 合作次数 交易总金额(万元) 最近一次合作时间
1 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4 4 2.14 2023-06-28
2 浙江中外运有限公司宁波甬通分公司 2 1 - 2023-04-20
3 中国外运大件物流有限公司如皋分公司 6 4 63.09 2023-03-29
4 宁波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2 2 - 2023-03-22
5 厦门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 3 3 0.09 2023-01-18
6 青岛中外运储运有限公司 3 3 2.05 2022-11-17
7 中外运化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2 2 - 2022-08-16
8 中国外运长江有限公司 2 2 - 2022-08-12
9 福建中外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2 1 - 2022-08-12
10 中国外运安徽有限公司 2 1 - 2022-08-05
11 中国外运华北有限公司海运分公司 2 1 - 2022-08-05
12 华南中外运集装箱物流有限公司 2 2 - 2022-07-26
13 中外运湖北有限责任公司 1 1 - 2022-06-02
14 中国外运华中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1 1 - 2022-04-11
15 江西力竖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1 1 2.73 2022-01-28
16 南昌市智敏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 1 18.00 2021-12-15
17 江西航盛物流有限公司 1 1 0.27 2021-05-07
18 江西明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 1 32.93 2020-08-28
19 南昌创润实业有限公司 1 1 9.98 2020-07-21
20 江西雷迪曼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1 1 14.98 2020-07-03

客户

排序 客户名称 参与次数 合作次数 交易总金额(万元) 最近一次合作时间
1 深圳市深宝华城科技有限公司 1 1 - 2022-01-07
2 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 7 4 - 2021-11-26
3 青岛中外运联丰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1 1 - 2021-06-25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江西中外运有限公司与江苏聚鸿航运有限公司、怀远县荆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2019)鄂72民初695号 一、被告江苏聚鸿航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江西中外运有限公司赔偿476893.90元; 二、驳回原告江西中外运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262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减半收取9631元,由原告江西中外运有限公司负担6770元,被告江苏聚鸿航运有限公司负担286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两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20-12-31
江西中外运有限公司、江苏聚鸿航运有限公司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2020)鄂民终24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9262元,由上诉人江西中外运有限公司负担13540元,由上诉人江苏聚鸿航运有限公司负担5722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上诉人 2020-12-31
江西中外运有限公司与江西晨鸣港务有限责任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运输合同纠纷 (2020)赣0192民初721号 准许江西中外运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1976元,减半收取计5988元,由江西中外运有限公司负担 原告 2020-08-06
江西中外运有限公司、江西晨鸣港务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申请保全案件 (2020)赣0192财保2号 驳回申请人江西中外运有限公司的申请 申请人 2020-08-03
其他执行裁定书 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 (2019)沪72执异26号 驳回申请执行人江西中外运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申请执行人 2019-09-04
其他执行裁定书 - (2017)沪72执264号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或有关财产权益的执行条件已经成就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申请执行人 2019-07-01
浔阳区紫晶咖啡屋庐山路店与江西中外运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租赁合同纠纷 (2017)赣0403民初2090号 准许原告浔阳区紫晶咖啡屋庐山路店撤回对被告江西中外运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4450元,减半收取2225元,由原告浔阳区紫晶咖啡屋庐山路店负担 被告 2017-08-3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安源支行、江西中外运有限公司保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保管合同纠纷 (2016)赣04民终1639号 一、维持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2016)赣0403民初455号民事判决第三、四项; 二、变更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2016)赣0403民初45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原告江西中外运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安源支行、江西天宇燃料集团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6日签订的编号为PX-2012-002号的《商品融资质押监管协议》于2014年11月5日解除。”; 三、撤销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2016)赣0403民初455号民事判决第二项,改判为“被告江西天宇燃料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江西中外运有限公司支付监管费166500元和自2014年11月5日起至付清监管费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 二审案件受理费3963元,由被上诉人江西中外运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上诉人 2017-08-03
江西中外运有限公司与九江市交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浔阳区紫晶咖啡屋庐山路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2016)赣0403民初1127号 一、被告浔阳区紫晶咖啡屋庐山路店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搬离庐山路191号外运综合大楼三楼及大楼最南面一间通道,以返还原告江西中外运有限公司。 二、被告浔阳区紫晶咖啡屋庐山路店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按30000元/年的标准向原告江西中外运有限公司支付自2015年4月1日起至实际返还门面之日止的租金。 三、驳回原告江西中外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在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28元,由被告浔阳区紫晶咖啡屋庐山路店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17-04-11
江西中外运有限公司与上海江盐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 (2016)沪72民初3021号 一、被告上海江盐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江西中外运有限公司支付69270美元及自2016年7月15日起至被告实际支付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的违约金; 二、被告上海江盐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江西中外运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175900元及自2016年7月15日起至被告实际支付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的违约金; 三、被告上海江盐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付原告江西中外运有限公司律师费损失人民币20000元。 被告上海江盐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如未按本判决规定的时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40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人民币5200元,由被告上海江盐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17-02-20
江西中外运有限公司与江西安拿度瓷业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委托合同纠纷 (2016)赣0425民初529号 限被告江西安拿度瓷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一次支付原告江西中外运有限公司海关报关费用等共计28055元。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525元,由原告江西中外运有限公司负担16元,被告江西安拿度瓷业有限公司负担509元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16-12-31
江西中外运有限公司与星子县明星石材有限公司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4)武海法商字第00693号 被告星子县明星石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向原告江西中外运有限公司支付欠款人民币83673.91元及其利息(自2013年9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 若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用189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945元,由被告星子县明星石材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应在提交上诉状时,根据不服本判决的上诉请求数额及《诉讼费交纳办法》第13条第(一)款的规定,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款汇湖北省财政厅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市东湖支行,户名:湖北省财政厅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账号:05×××69。缴款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汇兑等方式缴款的,应在银行凭据用途栏注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或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单位编码“103001”。上诉人在上诉期届满后七日内仍未预交上诉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原告 2015-05-25
江西中外运有限公司申请支付令 - (2014)武海法督字第00001号 被申请人星子县明星石材有限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江西中外运有限公司110673.91元。 申请费837元,由被申请人星子县明星石材有限公司负担。 被申请人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人 2014-09-25

开庭公告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2020-07-17 (2020)鄂民终24号 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上诉人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资质证书

资质名称 编号 发证日期 截止日期
商务部商务信用评级 201104111100086 2011-12-31 -
商务部商务信用评级 200704111100095 2007-10-16 2010-10-15

推荐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