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中昊创业轨道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 法人: 裴湘陵
- 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时间: 2017-12-11
- 办公地址: 郧阳经济开发区长岭大道68号
公司概览
联系人
销售专家
1
无角色
11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裴湘陵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5~10年
- 简称 中昊创业轨道交通新材料、十堰中昊创业、中昊创业
- 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
- 英文名 -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0~10
- 统一社信代码 91420304MA492ALN29
- 纳税人识别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MA492ALN2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420321000040487
- 登记机关 郧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19-03-07
- 营业期限 2017-12-11~
- 注册地址 十堰市郧阳经济开发区长岭大道68号
- 国标行业 制造业->其他制造业->其他未列明制造业->其他未列明制造业
- 专业行业 其他、农资/化工/环保->能源化工/材料->电力、建材/门窗/水电->锁具五金配件->金属制品、建材/门窗/水电->房产服务/装修->房地产、工具/机械/仪器->机械五金配件->模具、家具/家纺/家饰->卧窒家具家居->床、建材/门窗/水电->建筑材料辅料->水泥
- 公司简介 十堰中昊创业轨道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位于有着悠久的历史,是中华民族的重要发祥地十堰,十堰十堰市郧阳经济开发区长岭大道68号,于2017年12月11日在郧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在公司发展壮大的5年里,我们始终为客户提供好的产品和技术支持、健全的售后服务,我公司主要经营轨道材料、工务工程材料、牵引供电材料、列车车体材料与配件、吸声隔声减振材料的高速铁路产品以及机械设备、模具、金属材料、金属制品、建筑材料、槽道、地铁道床吸声板、环保声屏障、高强度混泥土声屏障、电子产品、水泥制品、高性能钢棒、电缆、岩土锚固材料制造、销售及以上自产品产品原料的生产以及自产产品和相关产品的服务;并从事高速铁路机械与电子工程技术、土木工程技术、电力工程技术、材料与结构技术、通讯与计算机技术、现代控制技术的研究开发、教育、培训;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地产开发经营;自营商品的进出口业务**********,我们有好的产品和专业的销售和技术团队,我公司属于十堰建筑工程业黄页行业,如果您对我公司的产品服务有兴趣,期待您在线留言或者来电咨询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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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昊创业轨道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 企业法人 | - | 49.00% |
中昊创业高铁新材料有限公司 | 企业法人 | - | 51.00% |
共 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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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记录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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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 | 姓名:凌朝洪,职务:监事 | - | 2024-08-09 |
主要人员变更 | 罗卫平(经理)、裴湘陵(执行董事)、李亚均(监事) | 裴湘陵(执行董事)、张军(总经理)、凌朝洪(监事) | 2021-05-18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 | 罗卫平(经理) [退出]裴湘陵(执行董事)李亚均(监事) [退出] | 裴湘陵(执行董事)张军(总经理) [新增]凌朝洪(监事) [新增] | 2021-05-18 |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 吴晓梅、罗卫平、李亚均 | 罗卫平、裴湘陵、李亚均 | 2019-03-07 |
主要人员变更 | 吴晓梅、罗卫平、李亚均 | 罗卫平、裴湘陵、李亚均 | 2019-03-07 |
负责人变更 | 吴晓梅 | 裴湘陵 | 2019-03-07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凌涛 | 吴晓梅 | 2018-09-03 |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 凌涛、吴晓梅、姚国伟 | 吴晓梅、罗卫平、李亚均 | 2018-09-03 |
投资人变更 | 青岛中昊创业轨道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100%; | 青岛中昊创业轨道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49%;中昊创业高铁新材料有限公司:51%; [新增] | 2018-09-03 |
股东信息变更 | 青岛中昊创业轨道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 青岛中昊创业轨道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中昊创业高铁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18-09-03 |
主要人员变更 | 凌涛、吴晓梅、姚国伟 | 吴晓梅、罗卫平、李亚均 | 2018-09-03 |
市场主体类型变更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2018-09-03 |
共 1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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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手机 | 邮箱 | 固话 | 负责业务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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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年报联系人2019、2020 | - | 1392****652 | 7695138*****.com | - | - | 86 |
李亚均 | 监事 | - | - | - | - | 79 |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7 | - | 1868****806 | 7659138*****.com | - | - | 86 |
联系人共 12 条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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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号 | 裁判结果 | 在本案中身份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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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亨通铸造机械有限公司与十堰中昊创业轨道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鲁0782民初6274号 | 一、被告十堰中昊创业轨道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诸城市亨通铸造机械有限公司货款118500元,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二、被告十堰中昊创业轨道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支付给原告诸城市亨通铸造机械有限公司以79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1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和以39500元为基数自2019年4月1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670元,减半收取1335元,财产保全费1113元,共计2448元,由被告十堰中昊创业轨道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20-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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