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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巴德富实业有限公司

  • 法人: 姚小军
  •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03-10-31
  • 办公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南亭公路5829号

公司概览

联系人

销售专家

14

技术专家

57

无角色

13

招聘

工作地区top10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专利信息

专利总数

32

专利数排名

75%

专利总数

32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姚小军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巴德富、上海巴德富
  •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500.00万元
  • 英文名 -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100~499
  • 统一社信代码 9131011675573837X5
  • 纳税人识别号 9131011675573837X5
  • 组织机构代码 75573837X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310228000631183
  • 登记机关 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4-12-18
  • 营业期限 2003-10-31~
  • 注册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墨玉南路1080号508室J6808
  • 国标行业 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涂料制造
  • 专业行业 美妆/个护/洗漱->护肤美肤保养->乳液、农资/化工/环保->能源化工/材料->石油化工、物流运输->仓储服务
  • 公司简介 -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梁家盛 自然人股东 50.00万元 10.00%
梁千盛 自然人股东 450.00万元 90.00%
周伟 - - 0.00%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一般经营项目变更 水性涂料,建筑合成胶乳,胶粘剂危险品)加工,塑料制品,印刷材料(除油墨),家用电器五金配件,针纺织品,化工助剂(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商品信息咨询(除经纪,室内装潢设计,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道路货物运输(普通货运,除危险化学品) 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密封用填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针纺织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2024-12-18
经营范围变更 水性涂料,建筑合成胶乳,胶粘剂危险品)加工,塑料制品,印刷材料(除油墨),家用电器五金配件,针纺织品,化工助剂(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商品信息咨询(除经纪,室内装潢设计,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苯乙烯【稳定的】丙烯酸正丁酯【稳定的】、2-丙烯酸异辛酯批发(不带储存设施),道路货物运输(普通货运,危险化学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密封用填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针纺织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024-12-18
住所变更 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南亭公路5829号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墨玉南路1080号508室J6808 2024-12-18
负责人变更 王双友 姚小军 2022-10-27
经营范围变更 水性涂料,建筑合成胶乳,胶粘剂(除危险品)生产加工,塑料制品,印刷材料(除油墨),家用电器,五金配件,针纺织品,化工助剂(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商品信息咨询(除经纪),室内装潢设计,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苯乙烯【稳定的】、丙烯酸正丁酯【稳定的】、2-丙烯酸异辛酯批发(不带储存设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水性涂料,建筑合成胶乳,胶粘剂(除危险品)生产加工,塑料制品,印刷材料(除油墨),家用电器,五金配件,针纺织品,化工助剂(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商品信息咨询(除经纪),室内装潢设计,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苯乙烯【稳定的】、丙烯酸正丁酯【稳定的】、2-丙烯酸异辛酯批发(不带储存设施),道路货物运输(普通货运,除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6-11-22
章程变更 2016-07-20章程备案 2016-11-16章程修正案 2016-11-22
经营期限(营业期限)变 2003-10-31~2018-03-25 2003-10-31~ 2016-08-16
章程备案 2016-07-20章程备案 2016-08-16
投资人变更 梁家盛;周伟;梁千盛; 梁家盛;梁千盛; 2016-08-16
股东信息变更 梁家盛;周伟;梁千盛; 梁家盛;梁千盛; 2016-08-16
经营期限(营业期限)变 2003-10-31~2018-03-25 2003-10-31~ 2016-08-16
一般经营项目变更 水性涂料,建筑合成胶乳,胶粘剂(除危险品)生产加工,塑料制品,印刷材料,家用电器,五金配件,针纺织品,化工产品、化工助剂(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商品信息咨询(除经纪),室内装潢设计,仓储(除危险品) 水性涂料,建筑合成胶乳,胶粘剂(除危险品)生产加工,塑料制品,印刷材料(除油墨),家用电器,五金配件,针纺织品,化工助剂(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商品信息咨询(除经纪),室内装潢设计,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 2015-11-30
经营范围变更 水性涂料,建筑合成胶乳,胶粘剂(除危险品)生产加工,塑料制品,印刷材料,家用电器,五金配件,纺织,化工产品、化工助剂(除危险品)销售,商品信息咨询(除经纪),室内装潢设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水性涂料,建筑合成胶乳,胶粘剂(除危险品)生产加工,塑料制品,印刷材料,家用电器,五金配件,纺织,化工产品、化工助剂(除危险化学、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商品信息咨询(除经纪),室内装潢设计,仓储除危险品 2014-07-07
负责人变更 周伟 王双友 2014-07-07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6 - - sh.huang*****tf.com 021-5****633 - 73
马** - 1510****098 - 021-5****333 - 83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7 - - sh.huang*****tf.com 021-6****874 - 74

联系人共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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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上海巴德富实业有限公司与刘礼福劳动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判决书 劳动合同纠纷 (2021)沪0116民初14627号 一、原告上海巴德富实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刘礼福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78723.36元; 二、驳回原告上海巴德富实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上海巴德富实业有限公司负担(已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22-02-28
上海巴德富实业有限公司与刘礼福劳动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案件民事判决书 劳动合同纠纷 (2022)沪01民终2154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海巴德富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上诉人 2022-02-28
宁波奇亚诺纺织品有限公司诉上海巴德富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5)沪一中民四(商)终字第2513号 本案按上诉人宁波奇亚诺纺织品有限公司撤回上诉处理。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原审被告 2021-09-22
扶山甫与上海巴德富实业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合同纠纷 (2021)沪0116民初5605号 驳回原告扶山甫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扶山甫负担(已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1-09-06
上海巴德富实业有限公司与浙江百图涂料有限公司、吴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0)沪0116民初4484号 本案按原告上海巴德富实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原告 2021-03-01
上海巴德富实业有限公司与杭州飞多普涂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执行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0)沪0116执2548号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具备执行条件或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申请执行人 2020-10-10
上海巴德富实业有限公司与奉化市绿森涂料厂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9)浙0213民初2844号 准许原告上海巴德富实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上海巴德富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此页无正文) 原告 2020-05-12
南通化工轻工股份有限公司与佛山市顺德区巴德富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巴德富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4)通中商初字第00580号 准许原告南通化工轻工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4018元,减半收取17009元,由原告南通化工轻工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被告 2020-03-30
上海巴德富实业有限公司与慈溪市周巷圣基涂料厂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9)沪0116民初8945号 被告慈溪市周巷圣基涂料厂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巴德富实业有限公司尚欠货款人民币107383元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自2018年1月1日计算至实际清偿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320元,由被告慈溪市周巷圣基涂料厂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缴纳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 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20-01-08
上海巴德富实业有限公司、杭州临安伊甸涂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9)浙0185执恢187号 - 申请执行人 2019-12-23
上海巴德富实业有限公司与慈溪市周巷圣基涂料厂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8)沪0116民初15400号 准许原告上海巴德富实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 原告 2019-06-30
上海巴德富实业有限公司与浙江富德漆业有限公司、毛立法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8)沪0116民初9286号 一、被告浙江富德漆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巴德富实业有限公司货款338310元; 二、被告毛立法对上述第一项判决所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被告毛立法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浙江富德漆业有限公司追偿。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278元、财产保全费2272元,合计5550元,由被告浙江富德漆业有限公司、毛立法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19-02-18
上海巴德富实业有限公司与浙江中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8)沪0116民初9285号 准许原告上海巴德富实业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401元,由原告上海巴德富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原告 2018-12-29
(2017)沪0116民初14187号一审民事判决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7)沪0116民初14187号 一、被告德清沃德涂料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巴德富实业有限公司货款219605元; 二、被告德清沃德涂料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巴德富实业有限公司以货款219605元为基数,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四计算的违约金; 三、被告娄于良对被告德清沃德涂料有限公司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被告娄于良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德清沃德涂料有限公司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2496元(已减半收取),由二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18-09-28
(2017)沪0116民初14202号一审民事判决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7)沪0116民初14202号 一、被告宁波市华都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巴德富实业有限公司货款124200元。 二、被告宁波市华都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巴德富实业有限公司违约金(以124200元为基数,自2017年1月26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照每日万分之四计算)。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3048元,公告费690元,合计3738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18-09-27
上海巴德富实业有限公司与浙江富德漆业有限公司、毛立法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8)沪0116民初8196号 本案按原告上海巴德富实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原告 2018-09-21
(2015)金民二(商)初字第1014号一审民事裁定书 - (2015)金民二(商)初字第1014号 准许原告上海巴德富实业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浙江环达漆业集团有限公司、王辰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777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 原告 2018-09-20
上海巴德富实业有限公司与浙江兴凯涂料有限公司、蔡建飞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执行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6)沪0116执4042号 依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沪0116民初2473号民事调解书提起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权利人 2017-08-31
上海巴德富实业有限公司与本溪天虹富雅涂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2015)金民二(商)初字第675号 准许原告上海巴德富实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932元,减半收取计466元,由原告上海巴德富实业有限公司自行负担 原告 2017-04-05
上海巴德富实业有限公司与江阴市昊天印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2014)金民二(商)初字第2165号 准许原告上海巴德富实业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江阴市昊天印务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人民币1344元,由原告上海巴德富实业有限公司负担(已缴纳) 原告 2017-04-05

资质证书

资质名称 编号 发证日期 截止日期
排污许可证 9131011675573837X5001P 2020-08-27 2023-08-26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02806Q10127R5M 2020-07-28 2023-09-14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33101160010263 2019-11-13 2024-11-12
高新技术企业 GR201831003626 2018-11-27 2021-11-27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02806Q10127R4M 2017-10-10 2020-09-14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02806Q10127R3M 2014-09-16 2017-09-14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02806Q10127R2M 2011-09-16 201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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