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官网- 法人: 陈黎明
- 注册资本: 2222.22万元
-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时间: 2005-01-26
-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77号等6幢87号楼101单元德胜园区
公司概览
公司品牌
精典博维
联系人
公司高管
5
销售专家
3
无角色
14
招聘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招投标
招标数量
0次
招标金额
-元
供应商
0家
中标数量
9次
中标金额
10,331,400元
客户
4家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陈黎明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精典博维、北京精典博维、精典博维文化
- 注册资本 2222.22万元
- 实缴资本 2222.22万元
- 英文名 Beijing Classic Bovi Culture Media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20~99
- 统一社信代码 91110102771583822T
- 纳税人识别号 110102771583822
- 组织机构代码 771583822
- 曾用名 北京精典博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110108007941766
- 登记机关 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1-03-25
- 营业期限 2005-01-26~2025-01-25
-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77号等6幢87号楼101单元(德胜园区)
- 国标行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文化艺术业->其他文化艺术业->其他文化艺术业
- 专业行业 网络/游戏/传媒->媒体->传媒公司、服务/休闲/出行->公司商务服务、网络/游戏/传媒->广告传媒公关->传媒、网络/游戏/传媒->互联网络网站->网络文学、教育/文具/乐器->图书杂志出版->出版、网络/游戏/传媒->数字出版->图书出版、数码/手机/电脑->学生教育电子->电子书、网络/游戏/传媒->影视->影视制作、网络/游戏/传媒->视频、教育/文具/乐器->图书杂志出版->期刊
- 公司简介 关于精典博维 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创办于2005年,是中国国内领军型民营文化传媒机构。致力于开发大众传媒产品:图书、杂志和电子出版物的选题策划、名家经纪、影视策划、实体书店、以及数字传媒及其衍生业务等立体综合型文化传媒业务,形成多位一体的完整产业链模式。 自创办以来,策划发行书籍刊物累计7000万册。超级畅销书《莫言文集》、《风语》、《马云内部讲话》、《素年锦时》等常年位居各类图书畅销榜前茅。名家经纪业务也渐具规模,为优秀作家、艺术家提供360度的服务,打造和提升一流作家和文化艺术名家价值。精典博维旗下知名作家有莫言、大江健三郎、阎连科、安妮宝贝、江南、陈河等;服务的艺术名家有马海方、李毅峰、梁永和、赵准旺等。2012年,莫言荣获诺贝尔文学奖殊荣;2014年,阎连科获得卡夫卡文学奖,劳马喜获蒙古国最高文学奖。 通过整合资源、引入数字传媒。精典博维已经搭建起成熟而初具规模的互联网出版平台,拥有以引进大量原创新势力网络文学内容为功能的明月阁小说网,以及将分享资讯、分销纸质图书电子书和原创网络文学等功能齐聚一身的文化垂直门户半壁江中文网。这两个强势内容平台构成了引进内容、分享资讯、吸引读者、分销内容、收益分成等完整的数字阅读产业链。2014年6月,半壁江中文网(含明月阁小说网)也已被确认为中国作家协会全国网络文学联席会议的28家成员站,并同时成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中国作家协会联合举办的全国网络文学理论研讨会28家重点网络文学成员单位。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占比 |
---|---|---|---|
马淑清 | - | - | 0.00% |
陈黎明 | 自然人股东 | - | 22.91% |
钱淼根 | 自然人股东 | - | 1.80% |
迪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 | 企业法人 | - | 11.25% |
赵达峰 | - | - | 0.00% |
章剑 | - | - | 0.00% |
潘建文 | 自然人股东 | - | 0.90% |
深圳松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法人股东 | - | 3.25% |
浙江华朗实业有限公司 | 企业法人 | - | 11.50% |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 - | 0.00% |
沈黎明 | - | - | 0.00% |
林芝中民智德教育有限公司 | 企业法人 | - | 20.00% |
杭州诚合久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 | 0.00% |
杭州文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 | 0.00% |
杭州山俞钱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法人股东 | - | 1.00% |
曹金玲 | 自然人股东 | - | 6.30% |
无锡乐金风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法人股东 | - | 0.75% |
徐平华 | - | - | 0.00% |
山东润邦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法人股东 | - | 1.80% |
宁波永欣贰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法人股东 | - | 2.50% |
共 29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变更记录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时间 |
---|---|---|---|
股东信息变更 | 北京科桥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法人股东,北京瑞益创享文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法人股东,北京唐实宏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法人股东,曹金玲,自然人股东,陈黎明,自然人股东,迪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企业法人,光大常春藤(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法人股东,杭州诚合久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法人,杭州山俞钱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法人股东,林芝中民智德教育有限公司,企业法人,宁波永欣贰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法人股东,潘建文,自然人股东,钱淼根,自然人股东,山东润邦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法人股东,无锡乐金风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法人股东,吴梅林,自然人股东,浙江华朗实业有限公司,企业法人 | 北京科桥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法人股东,北京瑞益创享文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法人股东,北京唐实宏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法人股东,曹金玲,自然人股东,陈黎明,自然人股东,迪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企业法人,光大常春藤(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法人股东,杭州山俞钱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法人股东,林芝中民智德教育有限公司,企业法人,宁波永欣贰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法人股东,潘建文,自然人股东,钱淼根,自然人股东,山东润邦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法人股东,深圳松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法人股东,无锡乐金风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法人股东,吴梅林,自然人股东,浙江华朗实业有限公司,企业法人 | 2019-05-10 |
股东信息变更 | 1 浙江华朗实业有限公司 700 企业法人;2 陈黎明 509.2 自然人股东;3 迪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 250 企业法人;4 北京科桥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0 法人股东;5 曹金玲 140 自然人股东;6 北京瑞益创享文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83.2 法人股东;7 杭州诚合久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2.22 企业法人;8 宁波永欣贰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5.56 法人股东;9 光大常春藤(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5.56 法人股东;10 山东润邦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40 法人股东;11 钱淼根 40 自然人股东;12 杭州山俞钱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22 法人股东;13 潘建文 20 自然人股东;14 北京唐实宏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7.4 法人股东;15 无锡乐金风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6.67 法人股东;16 吴梅林 0.2 自然人股东 | 1 陈黎明 509.2 自然人股东;2 林芝中民智德教育有限公司 444.44 企业法人;3 浙江华朗实业有限公司 255.56 企业法人;4 迪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 250 企业法人;5 北京科桥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0 法人股东;6 曹金玲 140 自然人股东;7 北京瑞益创享文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83.2 法人股东;8 杭州诚合久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2.22 企业法人;9 宁波永欣贰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5.56 法人股东;10 光大常春藤(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5.56 法人股东;11 钱淼根 40 自然人股东;12 山东润邦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40 法人股东;13 杭州山俞钱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22 法人股东;14 潘建文 20 自然人股东;15 北京唐实宏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7.4 法人股东;16 无锡乐金风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6.67 法人股东;17 吴梅林 0.2 自然人股东 | 2018-03-12 |
投资人 | 浙江华朗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陈黎明 自然人股东迪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北京科桥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法人股东曹金玲 自然人股东北京瑞益创享文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法人股东杭州诚合久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宁波永欣贰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人股东光大常春藤(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法人股东山东润邦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钱淼根 自然人股东杭州山俞钱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人股东潘建文 自然人股东北京唐实宏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法人股东无锡乐金风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法人股东吴梅林 自然人股东 | 陈黎明 自然人股东林芝中民智德教育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新增]浙江华朗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迪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北京科桥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法人股东曹金玲 自然人股东北京瑞益创享文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法人股东杭州诚合久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宁波永欣贰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人股东光大常春藤(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法人股东钱淼根 自然人股东山东润邦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杭州山俞钱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人股东潘建文 自然人股东北京唐实宏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法人股东无锡乐金风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法人股东吴梅林 自然人股东 | 2018-03-12 |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 陈黎明* 董事长宋浩 董事 [退出]曹金玲 董事郭勤勇 董事 [退出]吕松 董事陈黎明* 经理范凌佳 监事会主席吴振杭 监事 [退出]王永丽 监事 | 陈黎明* 董事长曹金玲 董事吕松 董事周霖 董事 [新增]沈庆寿 董事 [新增]陈黎明* 经理范凌佳 监事会主席张韵凝 监事 [新增]王永丽 监事 | 2018-03-12 |
主要人员变更 | 曹金玲,陈黎明*,范凌佳,郭勤勇,吕松,宋浩,王永丽,吴振杭 | 曹金玲,陈黎明*,范凌佳,吕松,沈庆寿,王永丽,张韵凝,周霖 | 2018-03-12 |
经营范围变更 | 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4月30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餐饮服务;销售食品;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中国内地已出版的图书内容的网络(含手机网络)传播(其他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内地已出版的图书内容的网络(含手机网络)传播(其他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文化用品、工艺品;企业策划;书法技术培训;绘画技术培训。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餐饮服务、销售食品、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中国内地已出版的图书内容的网络(含手机网络)传播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4月30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餐饮服务;销售食品;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中国内地已出版的图书内容的网络(含手机网络)传播(其他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演出经纪。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文化用品、工艺品;企业策划;书法技术培训;绘画技术培训;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版权代理;影视策划;文艺创作。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餐饮服务、销售食品、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中国内地已出版的图书内容的网络(含手机网络)传播、演出经纪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2017-12-18 |
股东信息变更 | 北京科桥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企业,北京瑞益创享文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企业,北京唐实宏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企业,曹金玲,自然人股东,陈黎明,自然人股东,迪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企业法人,潘建文,自然人股东,钱淼根,自然人股东,山东润邦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法人股东,吴梅林,自然人股东,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法人 | 北京科桥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法人股东,北京瑞益创享文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法人股东,北京唐实宏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法人股东,曹金玲,自然人股东,陈黎明,自然人股东,迪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企业法人,光大常春藤(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法人股东,杭州诚合久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法人,杭州山俞钱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法人股东,宁波永欣贰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法人股东,潘建文,自然人股东,钱淼根,自然人股东,山东润邦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法人股东,无锡乐金风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法人股东,吴梅林,自然人股东,浙江华朗实业有限公司,企业法人 | 2017-07-04 |
股东改变姓名或名称,投资人 | 1 陈黎明 自然人股东 2 吴梅林 自然人股东 3 北京科桥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 4 北京瑞益创享文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 5 钱淼根 自然人股东 6 潘建文 自然人股东 7 北京唐实宏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 8 山东润邦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9 迪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10 曹金玲 自然人股东 11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 1 浙江华朗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2 陈黎明 自然人股东 3 迪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4 北京科桥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法人股东 5 曹金玲 自然人股东 6 北京瑞益创享文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法人股东 7 杭州诚合久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8 宁波永欣贰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人股东 9 光大常春藤(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法人股东 10 山东润邦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11 钱淼根 自然人股东 12 杭州山俞钱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人股东 13 潘建文 自然人股东 14 北京唐实宏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法人股东 15 无锡乐金风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法人股东 16 吴梅林 自然人股东 | 2017-07-04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 | 2222.2222万元( + 11.11111% ) | 2017-07-04 |
投资人 | 北京科桥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企业,北京瑞益创享文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企业,北京唐实宏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企业,曹金玲,自然人股东,陈黎明,自然人股东,迪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企业法人,潘建文,自然人股东,钱淼根,自然人股东,山东润邦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法人股东,吴梅林,自然人股东,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法人 | 北京科桥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法人股东,北京瑞益创享文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法人股东,北京唐实宏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法人股东,曹金玲,自然人股东,陈黎明,自然人股东,迪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企业法人,光大常春藤(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法人股东,杭州诚合久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法人,杭州山俞钱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法人股东,宁波永欣贰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法人股东,潘建文,自然人股东,钱淼根,自然人股东,山东润邦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法人股东,无锡乐金风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法人股东,吴梅林,自然人股东,浙江华朗实业有限公司,企业法人 | 2017-07-04 |
股东改变姓名或名称 | 北京科桥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企业,北京瑞益创享文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企业,北京唐实宏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企业,曹金玲,自然人股东,陈黎明,自然人股东,迪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企业法人,潘建文,自然人股东,钱淼根,自然人股东,山东润邦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法人股东,吴梅林,自然人股东,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法人 | 北京科桥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法人股东,北京瑞益创享文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法人股东,北京唐实宏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法人股东,曹金玲,自然人股东,陈黎明,自然人股东,迪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企业法人,光大常春藤(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法人股东,杭州诚合久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法人,杭州山俞钱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法人股东,宁波永欣贰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法人股东,潘建文,自然人股东,钱淼根,自然人股东,山东润邦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法人股东,无锡乐金风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法人股东,吴梅林,自然人股东,浙江华朗实业有限公司,企业法人 | 2017-07-04 |
注册资本 | 2000 | 2222.2222 | 2017-07-04 |
股东或股份发起人名称变更 | 吴梅林陈黎明 | 浙江华朗实业有限公司 [新增]陈黎明迪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 [新增]北京科桥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新增]曹金玲 [新增]北京瑞益创享文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新增]杭州诚合久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新增]宁波永欣贰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增]光大常春藤(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新增]山东润邦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新增]钱淼根 [新增]杭州山俞钱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增]潘建文 [新增]北京唐实宏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新增]无锡乐金风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新增]吴梅林 | 2017-07-04 |
经营范围变更 | 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4月30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餐饮服务;销售食品;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文化用品、工艺品;企业策划;书法技术培训;绘画技术培训。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餐饮服务、销售食品、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4月30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餐饮服务;销售食品;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中国内地已出版的图书内容的网络(含手机网络)传播(其他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内地已出版的图书内容的网络(含手机网络)传播(其他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文化用品、工艺品;企业策划;书法技术培训;绘画技术培训。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餐饮服务、销售食品、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中国内地已出版的图书内容的网络(含手机网络)传播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2017-04-27 |
经营范围变更 | 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4月30日);中国内地已出版的图书内容的网络(含手机网络)传播(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餐饮服务;销售食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文化用品、工艺品;企业策划;书法技术培训;绘画技术培训。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餐饮服务、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4月30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餐饮服务;销售食品;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文化用品、工艺品;企业策划;书法技术培训;绘画技术培训。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餐饮服务、销售食品、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2017-01-05 |
经营范围变更 | 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4月30日);中国内地已出版的图书内容的网络(含手机网络)传播(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餐饮服务;销售食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文化用品、工艺品;企业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餐饮服务、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4月30日);中国内地已出版的图书内容的网络(含手机网络)传播(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餐饮服务;销售食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文化用品、工艺品;企业策划;书法技术培训;绘画技术培训。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餐饮服务、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2016-07-13 |
经营范围 | 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4月30日);中国内地已出版的图书内容的网络(含手机网络)传播(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文化用品、工艺品;企业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4月30日);中国内地已出版的图书内容的网络(含手机网络)传播(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餐饮服务;销售食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文化用品、工艺品;企业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餐饮服务、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2016-04-06 |
经营范围变更 | 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4月30日);中国内地已出版的图书内容的网络(含手机网络)传播(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文化用品、工艺品;企业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4月30日);中国内地已出版的图书内容的网络(含手机网络)传播(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餐饮服务;销售食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文化用品、工艺品;企业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餐饮服务、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2016-04-06 |
经营范围 | 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4月30日);中国内地已出版的图书内容的网络(含手机网络)传播(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文化用品、工艺品;企业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4月30日);中国内地已出版的图书内容的网络(含手机网络)传播(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餐饮服务;销售食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文化用品、工艺品;企业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餐饮服务、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2016-04-06 |
经营范围 | 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止);中国内地已出版的图书内容的网络(含手机网络)传播(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文化用品、工艺品;企业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4月30日);中国内地已出版的图书内容的网络(含手机网络)传播(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文化用品、工艺品;企业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2016-02-15 |
共 74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手机 | 邮箱 | 固话 | 负责业务 | 评分 |
---|---|---|---|---|---|---|
沈庆寿 | 董事 | - | - | - | - | 79 |
曹金玲 | 董事 | - | - | - | - | 79 |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9、2020、2021 | - | 1380****542 | zengho*****ngdianbowei.com | - | - | 83 |
联系人共 21 条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共 21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成员经历 |
---|---|---|
沈庆寿 | 董事 | - |
曹金玲 | 董事 | - |
周霖 | 董事 | - |
陈黎明 | 董事长,创始人,经理 | 陈黎明,精典博维创始人。 |
吕松 | 董事 | - |
共 5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招投标
项目名称 | 公告类型 | 标的物 | 发布地区 | 金额(万元) | 发布时间 |
---|---|---|---|---|---|
《红墙根儿》(暂定名)报告文学项目 | 中标公告 | 报告文学项目 | 北京 | 89.00 | 2019-03-12 |
北京旅游宣传品制作发放及仓储经费政府采购项目(第一包、第二包、第四包、第五包、第六包)中标公告 | 中标公告 | 旅游宣传品制作发放及仓储经费 图书类宣传品 网络传播宣传品 | 北京 | - | 2015-11-27 |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新兴高端旅游业态开发项目中标公告 | 中标公告 | - | 北京 | 54.00 | 2015-07-10 |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资源推介宣传品政府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 中标公告 | - | 北京 | 225.00 | 2014-10-28 |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国内高端旅游推广建设政府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 中标公告 | 旅游宣传品设计制作配送 高端旅游推广活动 高端旅游推广建设 | 北京 | - | 2014-04-17 |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宣传品设计、制作、储存与发放费政府采购项目(第一、三、四、五包)中标结果公告 | 中标公告 | 多语种《北京旅游地图》设计与配送 旅游宣传品设计制作储存与发放费 旅游宣传折页设计与配送 图书设计与配送 | 北京 | 85.39 | 2014-03-18 |
共 6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上下游
客户
排序 | 客户名称 | 参与次数 | 合作次数 | 交易总金额(万元) | 最近一次合作时间 |
---|---|---|---|---|---|
1 | 北京市西城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 1 | 1 | 89.00 | 2019-03-12 |
2 |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1 | 1 | - | 2016-10-09 |
3 |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 7 | 7 | 854.14 | 2015-11-27 |
4 | 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 | 1 | 1 | 90.00 | 2015-08-14 |
共 4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新闻舆情
北京图博会开席 铁凝莫言贾平凹阿来苏童等悉数到场
莫言贾平凹图博会北京馆引来中外出版商的关注。昨天,为期5天的第二十四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和第十五届北京国际图书节,在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新馆开幕。来自国内外的2500多家展商齐聚,现场展出了全球最新出版的图书30多万种。国内知名作家的轮番亮相,成为现场最大亮点。名作家携手见证作家馆开馆中国作家馆昨天正式开馆,作家馆每年都是图书博览会的重头,今年声势更大。铁凝、贾
亚马逊浙江文艺出版社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17-08-24 00:00:00
融资历程
融资金额(万元) | 融资轮数 | 投资方 | 披露时间 |
---|---|---|---|
未披露 | 战略投资 | 中民投、青松资本 | 2018-03-12 |
未披露 | B轮 | 华媒金晟、诚合资本、乐金投资、永欣资产、常春藤资本、华媒控股 | 2017-07-04 |
未披露 | 战略投资 | 华媒控股、常春藤资本、华媒金晟、诚合资本、乐金投资、永欣资产 | 2017-07-04 |
未披露 | 战略投资 | 迪瑞资产晋泰集团 | 2015-02-03 |
未披露 | A+轮 | 迪瑞资产晋泰集团 | 2015-02-03 |
未披露 | A轮 | 科桥投资、中经瑞益 | 2013-09-11 |
未披露 | 战略投资 | 科桥投资、中经瑞益 | 2013-09-11 |
共 7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号 | 裁判结果 | 在本案中身份 | 发布时间 |
---|---|---|---|---|---|
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美图胜景影像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2021)京73民终3538号 | 本案按上诉人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上诉人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被上诉人 | 2022-10-09 |
修新羽;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一审民事判决书 | 出版合同纠纷 | (2022)京0102民初3736号 | 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修新羽报酬17902.08元及违约金(以尚欠报酬数额为基数,自2019年1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 如果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8元,由被告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公告费(以实际发生为准),由被告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直接支付修新羽)。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按照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被告 | 2022-09-16 |
湘潭崇文在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湘03执58号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 | 2022-07-28 |
刘嘉楠与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一审民事判决书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2021)京0491民初35361号 | 一、被告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刘嘉楠经济损失500元; 二、驳回原告刘嘉楠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原告刘嘉楠已交纳),由被告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支付给原告刘嘉楠。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被告 | 2022-03-08 |
刘嘉楠与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一审民事判决书 | 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 (2021)京0491民初35359号 | 一、被告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刘嘉楠经济损失500元; 二、驳回原告刘嘉楠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原告刘嘉楠已交纳),由被告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支付给原告刘嘉楠。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被告 | 2022-03-08 |
陈瑞明等执行裁定书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1)京0101执7344号之一 | 终结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京0101民初72500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被执行人仍有继续履行法律文书确定内容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被执行人 | 2021-12-11 |
深圳市美图胜景影像有限公司与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2021)京0491民初20122号 | 准许原告深圳市美图胜景影像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深圳市美图胜景影像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 被告 | 2021-10-11 |
深圳市美图胜景影像有限公司与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2021)京0491民初11939号 | 准许原告深圳市美图胜景影像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深圳市美图胜景影像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 被告 | 2021-08-13 |
深圳市美图胜景影像有限公司与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2020)京0491民初30157号 | 本案按原告深圳市美图胜景影像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被告 | 2021-08-05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与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申请与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2021)京0101财保31号 | 准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撤回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 被申请人 | 2021-06-16 |
深圳市美图胜景影像有限公司与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2020)京0491民初28157号 |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被告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涉案侵权行为; 二、被告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深圳市美图胜景影像有限公司经济损失800元; 三、驳回原告深圳市美图胜景影像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被告 | 2021-05-06 |
云南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合同纠纷 | (2020)云0112执5063号之一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被执行人 | 2021-03-19 |
湘潭崇文在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2020)湘03知民初236号 | 本案按原告湘潭崇文在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被告 | 2020-12-30 |
肖仁福与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2020)湘0121民初8038号 | 一、限被告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在其运营网站“半壁江”中提供原告的作品《至尊无上》; 二、限被告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赔偿原告肖仁福经济损失22000元(包含合理维权费用); 三、驳回原告肖仁福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567元,减半收取283.5元,由原告肖仁福负担32元,被告被告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251.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20-09-17 |
深圳市图盾科技有限公司等与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2020)京0491民初8263号 | 准许闫勇、深圳市图盾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 被告 | 2020-08-14 |
李红红与陈黎明、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9)浙1181民初585号 | 准许原告李红红撤诉。 案件受理费6250元,减半收取计3125元,由原告李红红负担 | 被告 | 2020-07-22 |
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出版合同纠纷 | (2013)浦民三(知)初字第816号 | 驳回被告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本案管辖异议受理费人民币100元,由被告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20-04-09 |
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贵州新湃传媒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民事裁定书 |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 (2019)京04民特645号 | 本案按申请人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撤回申请处理 | 申请人 | 2019-12-23 |
云南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合同纠纷 | (2018)云0112民初9271号 | 一、本诉被告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本诉原告云南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合作成本收益款2067517.29元。 二、反诉被告云南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反诉原告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仓储费用125559.18元。 三、驳回本诉原告云南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反诉原告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31340元(本诉原告已预交),由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承担20684元,由云南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承担10656元。 反诉案件受理费2730元(已减半收取,反诉原告已预交),由云南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承担1365元,由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承担136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19-09-09 |
北京德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19)京0102民初4379号 | 一、确认原告北京德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18年11月21日解除。 二、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告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北京德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9月16日至2018年11月21日期间的租金981362.32元。 三、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告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将北京市西城区xxxxx返还给原告北京德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四、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告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北京德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11月22日至实际交还房屋之日止的房屋占用费(按照每日29368元计算)。 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告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北京德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律师费34000元。 六、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告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北京德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金(截至2018年11月30日数额为61407.65元;从2018年12月1日起至实际支付租金之日止,以981362.32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2.5的标准计算)。 七、驳回原告北京德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075元,由被告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按照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期届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视为放弃上诉权利 | 被告 | 2019-08-06 |
共 29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开庭公告
开庭日期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
2021-04-14 | (2021)湘03知民初40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被告 | 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共 1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资质证书
资质名称 | 编号 | 发证日期 | 截止日期 |
---|---|---|---|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京B2-20170782 | - | - |
高新技术企业 | GR201911005734 | - | -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JY21102101621040 | 2018-01-08 | 2021-06-06 |
高新技术企业 | GR201611004235 | 2016-12-22 | 2019-12-22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JY11102100432899 | 2016-06-07 | 2021-06-06 |
共 5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网站备案
网站首页 | 域名 |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 审核日期 |
---|---|---|---|
banbijiang.com | banbijiang.com | 京ICP备09063710号-3 | 2019-06-27 |
mingyuege.com | mingyuege.com | 京ICP备09063710号-2 | 2019-06-27 |
jingdianbowei.com | jingdianbowei.com | 京ICP备09063710号-1 | 2019-06-27 |
共 3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