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樽格兰(上海)酒业有限公司
官网- 法人: 汤静波
- 注册资本: 7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11-11-25
-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嘉善路508号1号楼307室
公司概览
公司品牌
VodkaKick
联系人
公司高管
3
销售专家
6
无角色
10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汤静波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0~15年
- 简称 金樽格兰、上海金樽格兰、金樽格兰酒业、上海金樽格兰酒业
- 注册资本 7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700.00万元
- 英文名 Golden Glen (Shanghai) Wines & Spirits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0~10
- 统一社信代码 9131000058529906X0
- 纳税人识别号 9131000058529906X0
- 组织机构代码 58529906X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310000400668714
- 登记机关 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4-04-12
- 营业期限 2011-11-25~2031-11-24
- 注册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新会路468号905室
- 国标行业 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酒、饮料及茶叶批发
- 专业行业 食品/酒水/零食->茶叶花茶果茶->茶叶、食品/酒水/零食->白酒红酒洋酒->鸡尾酒、食品/酒水/零食->白酒红酒洋酒->葡萄酒、食品/酒水/零食->白酒红酒洋酒->威士忌、食品/酒水/零食->白酒红酒洋酒->白兰地、食品/酒水/零食->白酒红酒洋酒->香槟酒、食品/酒水/零食->白酒红酒洋酒->起泡酒、服装/鞋靴/箱包->皮具钱包箱包->皮具
- 公司简介 金樽格兰(上海)酒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09月29日成立,公司位于上海市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567号6C,主要生产经营葡萄酒;起泡酒;香槟;白兰地;威士忌;法国葡萄酒;意大利葡萄酒等产品,公司多年致力于产业,切实推进与各大企业、厂家的合资、合作,用产业化发展的思路服务于社会和广大用户。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占比 |
---|---|---|---|
林杨 | 自然人股东 | 238.00万元 | 34.00% |
即有酒(上海)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法人 | 399.00万元 | 57.00% |
上海里仁为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企业法人 | 63.00万元 | 9.00% |
CSN Holdings Limited | - | - | 0.00% |
共 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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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finity
变更记录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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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修正案备案 | - | 2024-03-27章程修正案 | 2024-04-12 |
住所变更 | 上海市普陀区真北路2691号2幢2层201-609室 | 上海市普陀区新会路468号905室 | 2024-04-12 |
地址变更 | 上海市普陀区真北路2691号2幢2层201-609室 | 上海市普陀区新会路468号905室 | 2024-04-12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桂滨 | 汤静波 | 2024-03-15 |
章程修正案备案 | - | 2023-03-01章程修正案 | 2023-04-03 |
住所变更 | 上海市青浦区华青南路481-485号1104室第3间 | 上海市普陀区真北路2691号2幢2层201-609室 | 2023-04-03 |
经营范围变更 | 批发非实物方式: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化妆品、服装服饰、皮具、工艺礼品(文物除外)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其他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许可项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木制容器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采购代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品牌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咨询策划服务;企业形象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包装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2-10-25 |
章程备案 | - | 2022-09-21章程备案 | 2022-10-25 |
注册资本变更 | - | - | 2022-10-25 |
主要人员变更 | 林杨;null | 徐琦琪null; | 2022-10-25 |
股东信息变更 | 林杨; | 林杨;上海里仁为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即有酒(上海)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 2022-10-25 |
章程变更 | 无 | 2022-09-21章程备案 | 2022-10-25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林杨 | 桂滨 | 2022-10-25 |
企业类型变更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2022-10-25 |
企业类型变更 |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2021-11-24 |
章程备案 | 无 | 2021-11-24章程备案 | 2021-11-24 |
股东信息变更 | CSN Holdings Limited; | 林杨; | 2021-11-24 |
投资人变更 | CSN Holdings Limited; | 林杨; | 2021-11-24 |
章程变更 | - | 2021-10-19 章程修正案 | 2021-10-19 |
负责人变更 | 张骁勇 | 林杨 | 2021-10-19 |
共 2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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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信用
注册海关 | 海关编号 | 注册时间 | 海关注销标志 | 报关有效时间 | 信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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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海关 | 3120941167 | 2012-01-09 | 正常 | 2068-07-31 | 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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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手机 | 邮箱 | 固话 | 负责业务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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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年报联系人2014 | - | - | golden-glen*****na.com | 021-6****959 | - | 74 |
朱苏艺 | 监事 | - | - | - | - | 79 |
张** | - | - | - | 021-6****959 | - | 72 |
联系人共 17 条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共 17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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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成员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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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杨 | 执行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
张骁勇 | 执行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
赵晖 | 运营总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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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号 | 裁判结果 | 在本案中身份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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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樽格兰(上海)酒业有限公司与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判决书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2020)沪0106民初57376号 | 一、被告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金樽格兰(上海)酒业有限公司保险金人民币207765元; 二、原告金樽格兰(上海)酒业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580元,由原告负担人民币73元、被告负担人民币4507元;评估费人民币5200元(原告垫付)、评估人员出庭费人民币1000元,均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金融法院 | 原告 | 2022-07-29 |
金樽格兰(上海)酒业有限公司与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裁定书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2020)沪0106民初57376号 |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 | 原告 | 2022-07-29 |
金樽格兰(上海)酒业有限公司与成都和韵会展服务有限公司展览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展览合同纠纷 | (2020)沪0118民初10729号之一 | 准许原告金樽格兰(上海)酒业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600元,减半收取计800元,由原告金樽格兰(上海)酒业有限公司负担 | 原告 | 2020-10-10 |
展览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展览合同纠纷 | (2020)沪0118民初10729号之三 | (2020)沪0118民初1072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中诉讼费用负担修改为“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600元,减半收取计800元,保全费740元,均由原告金樽格兰(上海)酒业有限公司负担。” | 原告 | 2020-09-29 |
金樽格兰(上海)酒业有限公司与成都和韵会展服务有限公司展览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展览合同纠纷 | (2020)沪0118民初10729号之二 | 解除对被申请人成都和韵会展有限公司的财产采取的保全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申请人 | 2020-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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