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桥大地公铁物流有限公司
- 法人: 陈春芳
- 注册资本: 101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06-05-17
- 办公地址: 台州市路桥区螺洋街道铁路货站西环路以西地块二至五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5
无角色
5
招投标
招标数量
4次
招标金额
-元
供应商
0家
中标数量
0次
中标金额
-元
客户
0家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陈春芳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路桥大地、路桥大地公铁物流、台州路桥大地
- 注册资本 101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10100.00万元
- 英文名 -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0~10
- 统一社信代码 91331004788825672K
- 纳税人识别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788825672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331004000022319
- 登记机关 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16-10-20
- 营业期限 2006-05-17~9999-09-09
- 注册地址 台州市路桥区螺洋街道铁路货站西环路以西地块二至五
- 国标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铁路运输业->铁路货物运输->铁路货物运输
- 专业行业 服务/休闲/出行->生活便民服务->物流、物流运输->物流服务
- 公司简介 台州市路桥大地公铁物流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位于浙江省中部沿海城市台州,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螺洋后郑村,于2006年05月17日在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在公司发展壮大的17年里,我们始终为客户提供好的产品和技术支持、健全的售后服务,我公司主要经营货运:普通货运。,我们有好的产品和专业的销售和技术团队,我公司属于台州物流服务公司行业,如果您对我公司的产品服务有兴趣,期待您在线留言或者来电咨询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占比 |
---|---|---|---|
蔡卫民 | 自然人股东 | - | 25.00% |
林卫海 | 自然人股东 | - | 22.00% |
孙毅平 | 自然人股东 | - | 25.00% |
夏宝平 | - | - | 0.00% |
夏妙国 | 自然人股东 | - | 28.00% |
共 5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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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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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记录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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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期限(营业期限)变更 | 营业期限: 2006-5-17 至 2016-5-16 | 营业期限: 2006-5-17 至 9999-9-9 | 2016-10-20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变更 | 注册号:331004000022319组织机构代码证:788825672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4788825672K | 2016-10-20 |
期限变更(经营期限、营业期限、驻在期限等变更) | 营业期限: 2006-5-17 至 2016-5-16 | 营业期限: 2006-5-17 至 9999-9-9 | 2016-10-20 |
其他事项备案 | 注册号:331004000022319 组织机构代码证:788825672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4788825672K | 2016-10-20 |
国有企业改制为其他企业 | 营业期限: 2006-5-17 至 2016-5-16 | 营业期限: 2006-5-17 至 9999-9-9 | 2016-10-20 |
经营范围变更 | 姓名: 夏宝平;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蔡卫民;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林卫海;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孙毅平;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夏妙国; 出资额: ****; 百分比: **% | 姓名: 林卫海; 出资额: ****; 百分比: **%姓名: 蔡卫民; 出资额: ****; 百分比: **%姓名: 孙毅平; 出资额: ****; 百分比: **%姓名: 夏妙国; 出资额: ****; 百分比: **% | 2015-05-25 |
投资人变更 | 姓名: 夏宝平;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蔡卫民;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林卫海;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孙毅平;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夏妙国; 出资额: ****; 百分比: **% | 姓名: 林卫海; 出资额: ****; 百分比: **%姓名: 蔡卫民; 出资额: ****; 百分比: **%姓名: 孙毅平; 出资额: ****; 百分比: **%姓名: 夏妙国; 出资额: ****; 百分比: **% | 2015-05-25 |
股东信息变更 | 姓名: 夏宝平;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蔡卫民;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林卫海;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孙毅平;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夏妙国; 出资额: ****; 百分比: **% | 姓名: 林卫海; 出资额: ****; 百分比: **%姓名: 蔡卫民; 出资额: ****; 百分比: **%姓名: 孙毅平; 出资额: ****; 百分比: **%姓名: 夏妙国; 出资额: ****; 百分比: **% | 2015-05-25 |
国有企业改制为公司变更 | 一般经营项目: 站场:货运站(场)经营(仓储理货)(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 一般经营项目: 货运:普通货运(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 2015-03-31 |
经营范围变更 | 一般经营项目: 站场:货运站(场)经营(仓储理货)(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 一般经营项目: 货运:普通货运(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 2015-03-31 |
组织机构变更 | 姓名: 蔡卫民;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姓名: 夏宝平;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总经理姓名: 夏宝平;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 | 姓名: 蔡卫民;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姓名: 陈春芳;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女性; 职务: 经理姓名: 陈春芳;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女性; 职务: 执行董事 | 2015-02-09 |
主要人员变更 | 姓名: 蔡卫民;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 姓名: 夏宝平;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总经理 姓名: 夏宝平;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 | 姓名: 蔡卫民;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姓名: 陈春芳;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女性; 职务: 经理姓名: 陈春芳;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女性; 职务: 执行董事 | 2015-02-09 |
负责人变更 | 夏宝平 | 陈春芳 | 2015-02-09 |
国有企业改制为公司变更 | 一般经营项目: 物流项目筹建(筹建期限至2013年2月28日)。 | 一般经营项目: 站场:货运站(场)经营(仓储理货)(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 2015-01-08 |
主要人员变更 | 姓名: 夏宝平;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 姓名: 夏宝平;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总经理 姓名: 夏妙国;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 | 姓名: 蔡卫民;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姓名: 夏宝平;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总经理姓名: 夏宝平;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 | 2015-01-08 |
经营范围变更 | 一般经营项目:物流项目筹建(筹建期限至2013年2月28日)。 | 一般经营项目:站场:货运站(场)经营(仓储理货)(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 2015-01-08 |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 姓名: 夏宝平;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 姓名: 夏宝平;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总经理 姓名: 夏妙国;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 | 姓名: 蔡卫民;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姓名: 夏宝平;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总经理姓名: 夏宝平;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 | 2015-01-08 |
地址变更 | 住所: 台州市路桥区螺洋后郑村; 邮政编码: ******; 电话: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螺洋街道 | 住所: 台州市路桥区螺洋街道铁路货站西环路以西地块二至五; 邮政编码: ******; 电话: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螺洋街道 | 2015-01-08 |
国有企业改制为公司变更 | 一般经营项目: 物流项目筹建(筹建期限至2012年2月28日)。 | 一般经营项目: 物流项目筹建(筹建期限至2013年2月28日)。 | 2012-05-10 |
经营范围变更 | 一般经营项目: 物流项目筹建(筹建期限至2012年2月28日)。 | 一般经营项目: 物流项目筹建(筹建期限至2013年2月28日)。 | 2012-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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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手机 | 邮箱 | 固话 | 负责业务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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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年报联系人2015、2017、2018 | - | 1370****008 | - | - | - | 81 |
夏** | 经理 | 1380****100、1395****111 | - | - | - | 93 |
工商年报联系人2022 | - | 1358****158 | 6643087*****.com | - | - | 86 |
联系人共 10 条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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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成员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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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春芳 | 执行董事,经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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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
项目名称 | 公告类型 | 标的物 | 发布地区 | 金额(万元)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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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州市路桥大地公铁物流有限公司寻找报告表中介机构的公告 | 招标公告 | 环境影响评价 | 浙江-台州 | - | 2020-12-07 |
台州市路桥大地公铁物流有限公司建设信息交易中心综合楼报告表项目 | 招标公告 | - | 浙江-台州 | - | 2019-09-16 |
台州市路桥大地公铁物流有限公司建设快递配送大楼报告表项目 | 招标公告 | - | 浙江-台州 | - | 2019-09-16 |
台州市路桥大地公铁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货运集散中心报告表项目 | 招标公告 | 报告表项目 | 浙江-台州 | - | 2019-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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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号 | 裁判结果 | 在本案中身份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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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路桥鑫和五金商行与台州市路桥大地公铁物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浙1004民初3696号 | 准许原告台州市路桥鑫和五金商行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350元,减半收取计675元,由原告台州市路桥鑫和五金商行负担 | 被告 | 2020-09-14 |
陈其专、台州市路桥大地公铁物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合同纠纷 | (2019)浙10民终874号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0109元,由上诉人陈其专负担13034元,由上诉人台州市路桥大地公铁物流有限公司负担707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上诉人 | 2020-07-21 |
台州市路桥大地公铁物流有限公司、陈其专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19)浙1004民初7299号 | 准许原告台州市路桥大地公铁物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20元,减半收取计2510元,由原告台州市路桥大地公铁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 原告 | 2020-01-17 |
台州市路桥大地公铁物流有限公司、陈其专、郑国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18)浙1004民初9412号 | 一、被告陈其专、郑国良连带支付原告台州市路桥大地公铁物流有限公司水电费人民币200000元。 二、被告陈其专、郑国良连带赔偿原告台州市路桥大地公铁物流有限公司物品损失人民币20000元。 上述一、二项均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驳回原告台州市路桥大地公铁物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5060元,由原告台州市路桥大地公铁物流有限公司负担20460元,被告陈其专、郑国良负担46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原告 | 2020-01-01 |
陈其专、郑国良、台州市路桥大地公铁物流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19)浙1004执2989号 | 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述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述行为的,可以向本院提出申请。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前述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本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如违反规定进行消费,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 申请执行人 | 2019-09-03 |
陈其专与台州市路桥大地公铁物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合同纠纷 | (2018)浙1004民初8281号 | 一、被告台州市路桥大地公铁物流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陈其专管理提成人民币540000元并赔偿自2016年5月7日起至判决确定履行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 二、被告台州市路桥大地公铁物流有限公司返还原告陈其专押金人民币400000元赔偿自2017年1月2日起至判决确定履行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 上述一、二项均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3090元,由原告陈其专负担8410元,被告台州市路桥大地公铁物流有限公司负担1468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19-04-25 |
海南中水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与台州市路桥大地公铁物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17)浙1004民初1020号 | 驳回原告海南中水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9650元,依法减半收取9825元,由原告海南中水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17-07-01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台州市路桥国荣锁具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16)浙1004执2141号之二 | 终结本院(2016)浙1004执2141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 | 2017-06-27 |
台州市广天构件有限公司、台州市路桥大地公铁物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浙1003执330-7号 | 终结本院(2016)浙1003执330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二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继续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 | 2017-06-27 |
台州华友建材有限公司、台州市路桥大地公铁物流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定作合同纠纷 | (2016)浙1002执170号 | 终结本院(2016)浙1002执170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请求继续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被执行人 | 2017-03-2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与台州市路桥国荣锁具有限公司、台州市路桥大地公铁物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16)浙1004民初706号 | 一、被告台州市路桥国荣锁具有限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借款本金1200万元以及利息、罚息(截止到2016年1月31日为450809.62元,之后自2016年2月1日起按合同约定的逾期利率计算至判决确定的履行日止)。 二、若被告台州市路桥国荣锁具有限公司不能按时支付上述款项,原告对被告台州市路桥大地公铁物流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在台州市路桥区螺洋街道大岙里、罗家池村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路国用(2013)第00055号】以及地上建筑物折价款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6505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合计人民币11505元,由被告台州市路桥国荣锁具有限公司负担,并以被告台州市路桥大地公铁物流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物变价所得的款项优先清偿。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递交上诉状后7日内先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96505元,逾期未交纳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户名:台州市财政局,帐号:19-900001040000225089001,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 | 被告 | 2016-06-27 |
台州市广天构件有限公司与台州市路桥大地公铁物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 | (2015)台黄商初字第3338号 | 被告台州市路桥大地公铁物流有限公司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台州市广天构件有限公司货款605827元和违约金(违约金按货款605827元从2015年9月27日起至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五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858元,减半收取4929元,由被告台州市路桥大地公铁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递交上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先预缴上诉案件受理费9858元(具体金额由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多余部分以后退还),逾期不交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款汇:台州市财政局,账号:19-900001040000225089001,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 | 被告 | 2015-12-26 |
台州华友建材有限公司与台州市路桥大地公铁物流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 | (2015)台椒商初字第3473号 | 被告台州市路桥大地公铁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台州华友建材有限公司报酬200000元及违约金10000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25元(已减半),由被告台州市路桥大地公铁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案件受理费4450元在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在上诉期内未预交的,应当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预交,逾期不交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款汇:台州市财政局。账号:19-900001040000225089001。开户行:台州市农行)。 法律文书生效后,对于应由被告负担的诉讼费,原告应在一个月内到本院办理退费手续。如逾期不办理退费手续的,视为原告同意垫付由被告负担的诉讼费,该诉讼费由本院向被告执行。 法律文书生效后,义务人不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权利人可在法律文书确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逾期申请的,本院不予受理 | 被告 | 2015-12-07 |
符伟芬与台州市路桥大地公铁物流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15)台路民初字第569号 | 一、原告符伟芬与被告台州市路桥大地公铁物流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 二、反诉被告符伟芬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反诉原告台州市路桥大地公铁物流有限公司优惠补贴款人民币107000元,并赔偿自2014年12月17日起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总额的30%。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0元,反诉案件受理费4600元,合计4680元,由被告台州市路桥大地公铁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同时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款汇:台州市财政局;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账号:19-900001040000225089001)。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后,及时将收据复印件送交本院,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被告 | 2015-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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