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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

  • 法人: 郭磊
  • 注册资本: -万元
  • 企业类型: 党政机关
  • 成立时间: -
  • 办公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84号

公司概览

联系人

销售专家

1

技术专家

12

无角色

49

招投标

招标数量

330

招标金额

341,169,175

供应商

103

中标数量

0

中标金额

-

客户

0

专利信息

专利总数

1

专利数排名

75%以后

专利总数

1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郭磊
  • 经营状态 -
  • 成立年限 -
  • 简称 -
  • 注册资本 -万元
  • 实缴资本 -
  • 英文名 -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
  • 统一社信代码 113201060129980587
  • 纳税人识别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
  • 登记机关 -
  • 核准日期 -
  • 营业期限 -
  •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石头城68号
  • 国标行业 金融业->货币金融服务
  • 专业行业 其他
  • 公司简介 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石头城68号,交通方便,欢迎上级领导莅临指导,社会各界共同监督,本乡镇财务已按国家规定进行公开,如欲了解详情,请和我们联系,为了更好的服务公众,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已开通微博。新闻媒体采访请事先与上级宣传单位联系。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迅速,我单位积极响应号召,坚持以民为主,大力促进经济发展,振兴市场。
  • 经营范围 -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 - - - 025-8****811 - 71
沈剑荣 - - - - - 70
- - 1891****376 - - - 81

联系人共 63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招投标

项目名称 公告类型 标的物 发布地区 金额(万元) 发布时间
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2024年鼓楼区重度残疾人居家上门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 居家上门服务项目 江苏-南京 - 2025-01-15
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2024年鼓楼区重度残疾人居家上门服务项目采购公告(二) 招标公告 安全保障服务 生活服务 心理疏导 陪伴服务 生活保障服务 居家上门服务项目 江苏-南京 - 2025-01-15
2024年南京市鼓楼区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编制服务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 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编制服务 江苏-南京 11.00 2025-01-10
2024年南京市鼓楼区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编制服务邀请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编制服务 江苏-南京 11.00 2025-01-03
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2024年鼓楼区重度残疾人居家上门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安全保障服务 生活服务 心理疏导 生活保障服务 居家上门服务项目 江苏-南京 140.00 2024-12-30
2025年鼓楼区政府购买80周岁以上老年人上门照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公告 上门照护服务项目 江苏-南京 971.00 2024-12-24
2025年鼓楼区政府购买80周岁以上老年人上门照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公告 上门照护服务项目 江苏-南京 971.00 2024-12-24
2024-2025年鼓楼区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项目 招标公告 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项目 江苏-南京 266.00 2024-12-24
2025年鼓楼区政府购买80周岁以上老年人上门照护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中标公告 上门照护服务项目 江苏-南京 1138.00 2024-12-24
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机关)2024年12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招标公告 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项目 江苏-南京 - 2024-12-24
2025年鼓楼区政府购买80周岁以上老年人上门照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公告 上门照护服务项目 江苏-南京 971.00 2024-12-24
2025年鼓楼区政府购买80周岁以上老年人上门照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上门照护服务项目 江苏-南京 1980.00 2024-11-29
2024年鼓楼区重度残疾人居家上门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居家上门服务项目 江苏-南京 140.00 2024-11-26
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机关)2024年11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招标公告 安全保障服务 生活服务 心理疏导 陪伴服务 生活保障服务 江苏-南京 - 2024-11-26
鼓楼区老年人“安康关爱”意外伤害保险购买服务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 意外伤害保险 江苏-南京 - 2024-11-22
鼓楼区老年人“安康关爱”意外伤害保险购买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 意外伤害保险 江苏-南京 4.90 2024-11-12
2024-2025年鼓楼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紧急呼叫信息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 居家养老紧急呼叫服务 居家养老紧急呼叫信息服务项目 江苏-南京 - 2024-11-06
2024-2025年度鼓楼区政府养老扶助对象照护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中标公告 养老扶助对象照护服务项目 江苏-南京 373.00 2024-11-05
2024年鼓楼区购买家庭养老床位保险,互助时间平台志愿者责任保险经纪项目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 家庭养老床位保险 志愿者责任保险经纪项目 江苏-南京 - 2024-11-04
鼓楼区智慧养老数据平台社会福利数据信息比对系统项目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 社会福利数据信息比对系统项目 江苏-南京 46.90 2024-10-29

上下游

供应商

排序 供应商名称 参与次数 合作次数 交易总金额(万元) 最近一次合作时间
1 南京华晟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5 5 273.31 2023-07-12
2 南京市鼓楼区心贴心老年人服务中心 6 6 291.94 2023-07-07
3 江苏乐亲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1 1 36.00 2023-06-29
4 江苏悦心养老产业有限公司 6 5 305.00 2023-06-29
5 江苏苏颐健康养老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6 6 124.73 2023-06-20
6 江苏颐嘉慧谷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6 6 777.38 2023-06-19
7 江苏天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4 4 352.10 2023-06-16
8 南京海宁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 2 94.60 2023-05-23
9 江苏滴水录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1 1 177.60 2023-05-22
10 南京市鼓楼区润物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1 1 15.00 2022-12-01
11 南京爱德社会组织培育中心 3 2 14.00 2022-12-01
12 南京江豚水生生物保护协会 1 1 10.00 2022-12-01
13 南京市惠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5 4 36.00 2022-12-01
14 南京市鼓楼区朗诗常青藤小桃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1 1 - 2022-12-01
15 南京爱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5 4 20.00 2022-12-01
16 南京市爱心传递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4 3 20.00 2022-12-01
17 南京市众汇社会工作事务所 1 1 10.00 2022-12-01
18 南京市星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4 3 24.00 2022-12-01
19 南京市鼓楼区承阳养老事业发展事务所 4 4 199.35 2022-12-01
20 南京市鼓楼区绿益美境生态发展中心 1 1 10.00 2022-12-01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原告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与被告赵玉环追偿权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 追偿权纠纷 (2019)苏0106民初8848号 被告赵玉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代偿款495000元及利息(利息为以324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自2017年12月27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135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自2019年5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552元,公告费600元,合计9152元,由被告赵玉环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19-12-05
原告朱飚与被告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被告南京市民政局诉被告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南京市民政局不予批准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案的行政判决书 民政行政管理(民政) (2015)鼓行初字第163号 驳回原告朱飚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朱飚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19-05-29
张泓渊与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行政登记一审行政裁定书 民政行政管理(民政) (2017)苏8602行初1171号 准许原告张泓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张泓渊负担 被告 2019-03-31
巩嘉诚与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审行政裁定书 民政行政管理(民政) (2017)苏8602行初711号 驳回原告巩嘉诚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19-01-09
张士昌与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民民政行政许可一审行政裁定书 民政行政管理(民政) (2017)苏8602行初1478号 准许原告张士昌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张士昌承担 被告 2018-04-02
杨国强与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陆翠萍民政行政登记纠纷一审行政裁定书 民政行政管理(民政) (2017)苏8602行初1916号 准许原告杨国强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 被告 2018-04-02
巩嘉诚与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不履行法定职责二审行政裁定书 民政行政管理(民政) (2017)苏01行终671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被上诉人 2017-12-01
闻杰、刘晓慧与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民政行政管理行政登记一审行政裁定书 民政行政管理(民政) (2017)苏8602行初713号 准许原告闻杰、刘晓慧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闻杰、刘晓慧负担 被告 2017-09-07
申请执行人南京鼓楼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赵玉环、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南京市鼓楼区众仁养老院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2016)苏0106执3729号 终结本院(2016)苏0106民初102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在法定的申请执行期间内,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被告 2017-06-26
屠莉莉与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二审行政裁定书 民政行政管理(民政) (2016)苏01行终925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被上诉人 2017-02-28
赖平辉与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再审复查与审判监督行政裁定书 民政行政管理(民政) (2015)苏行申字第00502号 驳回赖平辉的再审申请 被申请人 2016-12-28
原告南京鼓楼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赵玉环、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第三人南京市鼓楼区众仁养老院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2016)苏0106民初102号 一、被告赵玉环、第三人南京市鼓楼区众仁养老院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南京鼓楼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腾空返还坐落于南京市鼓楼区XX大街102号房屋; 二、被告赵玉环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南京鼓楼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房屋占有使用费(含房屋租金,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房屋实际腾空返还之日止,按年租金36万元的标准计算); 三、被告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对上述第二项债务中被告赵玉环不能清偿部分承担30%的赔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972元,公告费1650元,合计8622元,由被告赵玉环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付,被告赵玉环在给付上述款项时直接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16-11-23
申请执行人南京鼓楼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赵玉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执行裁定书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2014)鼓执字第2041号 终结(2014)鼓民初字第1535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申请执行人 2016-09-06
原告姚长鸣与被告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行政登记一案的行政裁定书 民政行政管理(民政) (2016)苏8602行初262号 准许原告姚长鸣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姚长鸣负担 原告 2016-08-04
原告徐跃进与被告鼓楼区民政局行政不作为一案的行政判决书 其他行政行为 (2015)鼓行初字第203号 驳回原告徐跃进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徐跃进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16-04-28
申请执行人南京鼓楼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赵玉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2015)鼓执字第3286号 终结(2014)鼓民初字第4070号的本次执行程序。 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被告 2016-01-25
上诉人赖平辉与被上诉人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一案的行政裁定书 其他行政行为 (2015)宁行终字第534号 本案按撤回上诉处理,各方当事人按一审判决执行。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上诉人赖平辉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上诉人 2016-01-25
上诉人唐传龙与被上诉人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一案的行政裁定书 行政登记 (2015)宁行终字第173号 准许上诉人唐传龙撤回上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公告费600元,合计625元,由上诉人唐传龙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上诉人 2015-12-13
原告南京鼓楼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赵玉环房屋租赁合同一案的民事判决书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2014)鼓民初字第4070号 一、原告南京鼓楼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赵某甲2008年10月15日签订《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解除。 二、被告赵某甲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南京鼓楼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房屋租金18万元。 三、被告赵某甲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南京鼓楼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逾期付款违约金(基数为18万元,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自2014年7月1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 四、对上述二、三项债务被告赵某甲不能清偿部分,被告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承担30%的赔偿责任。 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380元,公告费900元,合计20280元,由被告赵某甲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15-12-13
朱飚与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民政行政管理一案的行政裁定书 其他行政行为 (2015)鼓行初字第99号 驳回原告朱某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15-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