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远大阀门有限公司
- 法人: 宋科华
- 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09-09-25
- 办公地址: 郑州新郑市河南远大阀门有限公司华南城9A区1-523号
公司概览
联系人
销售专家
8
人力资源专家
1
无角色
6
招聘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招投标
招标数量
0次
招标金额
-元
供应商
0家
中标数量
7次
中标金额
187,100元
客户
0家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宋科华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0~15年
- 简称 远大阀门、远大、河南远大
- 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100.00万元
- 英文名 Henan Yuanda Valve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20~99
- 统一社信代码 9141010569489444XB
- 纳税人识别号 9141010569489444XB
- 组织机构代码 69489444X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410105000068425
- 登记机关 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4-03-21
- 营业期限 2009-09-25~
- 注册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南、东明路西北座25层06号
- 国标行业 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
- 专业行业 工具/机械/仪器->机械五金配件->阀门、工具/机械/仪器->机械五金配件->球阀、工具/机械/仪器->机械五金配件->截止阀、工具/机械/仪器->机械五金配件->蝶阀、工具/机械/仪器->机械五金配件->止回阀、工具/机械/仪器->机械五金配件->减压阀、工具/机械/仪器->机械五金配件->管件、建材/门窗/水电->电工电线开关->电线电缆、工具/机械/仪器->仪器仪表元件
- 公司简介 河南远大阀门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9年9月25日,注册地址在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南、东明路西北座25层06号 ,主要从事销售阀门、管件、水暖配件、仪器仪表(不含医用)、电线电缆;阀门技术开发(非研制);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欢迎交流合作!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占比 |
---|---|---|---|
宋科华 | 自然人股东 | 8000.00万元 | 80.00% |
李改娜 | 自然人股东 | 400.00万元 | 20.00% |
共 2 条
-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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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finity
变更记录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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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信息变更 | 宋科华(出资额:8000.0000万元;出资比例:80%),李改娜(出资额:2000.0000万元;出资比例:20%) | 宋科华:(出资额:1600.0000万元;出资比例:80%),李改娜:(出资额:400.0000万元;出资比例:20%) | 2024-03-21 |
注册资本变更(注册资金、资金数额等变更) | 10000.000000 | 2000.000000 | 2024-03-21 |
投资人变更(包括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日期、投资人名称等) | 宋科华(出资额:8000.0000万元;出资比例:80%),李改娜(出资额:2000.0000万元;出资比例:20%) | 宋科华:(出资额:1600.0000万元;出资比例:80%),李改娜:(出资额:400.0000万元;出资比例:20%) | 2024-03-21 |
注册资本变更 | 10000.00 | 2000.00 | 2024-03-21 |
注册资本变更 | 1000.00 | 10000.00 | 2022-07-13 |
注册资本变更 | 100.00 | - | 2019-07-16 |
经营范围变更 | 销售阀门、管件、水暖配件、仪器仪表(不含医用)、电线电缆;阀门技术开发(非研制);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销售阀门、管件、水暖配件、仪器仪表(不含医用)、电线电缆;阀门技术开发(非研制);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 2019-07-16 |
其他变更 | - | 公章刻制备案,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证 | 2019-07-16 |
经营范围变更 | 销售阀门、管件、水暖配件、仪器仪表(不含医用)、电线电缆;阀门技术开发(非研制);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上述范围,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审批方可经营的项目,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 销售阀门、管件、水暖配件、仪器仪表(不含医用)、电线电缆;阀门技术开发(非研制);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2014-11-05 |
期限变更(经营期限、营业期限、驻在期限等变更)变更 | 5 | 长期 | 2014-11-05 |
期限变更(经营期限、营业期限、驻在期限等变更) | 5 | 长期 | 2014-11-05 |
地址变更 | 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段11号富凯大厦6层602号房 | 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南、东明路西北座25层06号 | 2012-10-26 |
期限变更 | 5 | 长期 | 1970-01-01 |
经营范围变更 | 销售阀门、管件、水暖配件、仪器仪表(不含医用)、电线电缆;阀门技术开发(非研制);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上述范围,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审批方可经营的项目,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 销售阀门、管件、水暖配件、仪器仪表(不含医用)、电线电缆;阀门技术开发(非研制);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1970-01-01 |
共 1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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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手机 | 邮箱 | 固话 | 负责业务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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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49080522 | - | 1384****522 | - | - | - | 84 |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4、2015 | - | - | 3783205*****.com | 0371-6****396 | - | 74 |
037166215241 | - | - | - | 0371-6****241 | - | 72 |
联系人共 15 条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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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
项目名称 | 公告类型 | 标的物 | 发布地区 | 金额(万元)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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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太行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重组搬迁改造RH精炼设施项目手动阀门采购结果公示 | 中标公告 | 手动阀门 重组搬迁改造RH精炼设施项目 | 河北 | - | 2023-10-09 |
涂一车间公用管网改造工程阀门采购计划询价表中标公告 | 中标公告 | 阀门 | 北京 | - | 2022-06-24 |
中铁城建集团南昌建设有限公司濮阳市范县分公司 项目经理部物资(闸阀材料)中标公告 | 中标公告 | 闸阀材料 | 江西 | 18.71 | 2020-11-30 |
阀门询价表中标公告 | 中标公告 | 阀门 | 北京 | - | 2019-12-25 |
阀门询价表中标公告 | 中标公告 | 阀门 | - | - | 2019-12-25 |
河南远大阀门有限公司入网公示 | 中标公告 | - | 河南 | - | 2019-06-17 |
阀门采购中标公告 | 中标公告 | 阀门 | 北京 | - | 2018-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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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号 | 裁判结果 | 在本案中身份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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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远大阀门有限公司、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津0116执10354号 | 冻结或划拨被执行人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348456.14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查封、扣押、冻结其等值财产; 对银行存款的初始冻结日期为一年;动产的初始查封期限为二年;不动产和其他财产的初始查封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 申请执行人 | 2022-07-29 |
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远大阀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津03民终433号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331元,由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被上诉人 | 2022-04-01 |
河南远大阀门有限公司、河南中通运输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运输合同纠纷 | (2018)豫0104执457号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申请执行人 | 2018-12-04 |
河南远大阀门有限公司与河南中通运输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 (2017)豫0104民初511号 | 被告河南中通运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河南远大阀门有限公司货款45487元,并支付自2017年1月14日起至本判决确定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损失。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42元,由被告河南中通运输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十五份,上诉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并将交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 原告 | 2017-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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