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览
公司品牌
自然醒zing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19
人力资源专家
1
技术专家
1
无角色
14
招聘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专利信息
专利总数
20
专利数排名
75%以后
专利总数
20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魏君宜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ZINGHOME自然醒、自然醒、自然醒智慧家居、自然醒智慧
- 注册资本 2626.82万元
- 实缴资本 1900.01万元
- 英文名 Shenzhen zinghome CO.,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100~499
- 统一社信代码 9144030067669281X2
- 纳税人识别号 44030067669281X
- 组织机构代码 67669281X
- 曾用名 深圳市怡和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自然醒商贸有限公司 深圳市自然醒商业连锁有限公司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440306103509124
- 登记机关 宝安局
- 核准日期 2020-02-24
- 营业期限 2008-07-21~5000-01-01
- 注册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固戍航空路与顺昌路交汇处泰华梧桐岛3B栋
- 国标行业 制造业->其他制造业->其他未列明制造业->其他未列明制造业
- 专业行业 服装/鞋靴/箱包->时尚服装裤子->快时尚、家具/家纺/家饰->家纺床品/毛巾->抱枕、家具/家纺/家饰->家纺床品/毛巾->毛巾、家具/家纺/家饰->家纺床品/毛巾->毛毯、保健/药品/医疗->医疗/保健器械->颈椎按摩器、服务/休闲/出行->销售经销服务->家居生活馆、建材/门窗/水电->房产服务/装修->家居生活馆、家具/家纺/家饰->家纺床品/毛巾->家纺、家电/厨电/卫电->小型生活家电->小家电、智能硬件->智能家居->小家电、百货/厨具/宠物->厨具锅具刀具->厨具、运动/户外/体育->健身器材设备->健身器材、电商零售->垂直电商->家居电商、电商零售->跨境电商->跨境电子商务对外贸易经营者、保健/药品/医疗->护理防护用品->口罩
- 公司简介 (一)公司简介: 深圳市自然醒智慧家居有限公司2008年11月3日始创于深圳,是中国首家生活家居零售连锁企业,是全国知名的生活家居品牌。 自然醒定位城市中高端家庭消费市场,从事知名品牌家纺、家饰、寝具、厨具、餐具、收纳用品、床上用品、家居服饰、小家电、卫浴用品、家用工具等原产品的设计营销,为爱家、恋家、齐家的城市中坚人士提供新零售一站式生活家居购物体验。自然醒门店主要进驻城市核心商圈、大型购物中心、高端社区,战略合作伙伴包括意大利KASANOVA、中国航天、万达、万科、星河、京基、鸿荣源、宏发、印力、新城、金地、华润、凯德、益田、龙湖、华强、合正、银泰城、海雅、宝能、奥园等国内外顶级商业地产。至2019年,自然醒已在中国47个城市开设了100多家门店,在深圳、广州、成都、长沙建立了四大运营区。2019年,自然醒继续落实快时尚2.0的商业战略,完成第四次商品进化。以“全屋化、大件化、轻奢化、风格化、自由品牌化”为核心目标,借助国际采购力量,以规模优势、资金优势,整合全世界优质资源,引入更多大型制造商和世界知名品牌进入自然醒产品的供应链系统。 十年时间,自然醒在发展中不断寻求新的突破,适应市场发展需求,以消费者体验为中心,通过门店外观设计、硬件升级、产品丰富、动线优化等方式,持续迭代升级门店体系。从“为爱家的人创造惊喜”到“只为新生活”,从始终秉持“精巧、实用、好生活”理念,服务于齐家、恋家、爱家的城市中坚人士,致力于打造中国国民范生活家居民族第一品牌!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占比 |
---|---|---|---|
齐桂山 | 自然人股东 | - | 1.24% |
黎杰正 | - | - | 20.00% |
魏君宜 | 自然人股东 | - | 64.14% |
陈家和 | - | - | 20.00% |
赖广轩 | - | - | 20.00% |
西藏鑫星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投资者 | - | 0.86% |
袁晓红 | - | - | 0.00% |
蔡坤亮 | 自然人股东 | - | 0.52% |
胡阳敏 | 自然人股东 | - | 3.72% |
罗明 | - | - | 20.00% |
王环金 | - | - | 5.15% |
王双 | 自然人股东 | - | 0.69% |
深圳市银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法人股东 | - | 4.14% |
深圳市汇博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法人股东 | - | 2.48% |
深圳市梦凝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法人 | - | 4.14% |
深圳市明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内资合伙企业 | - | 1.72% |
深圳市富明鼎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内资合伙企业 | - | 1.72% |
深圳市东富弘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内资合伙企业 | - | 1.72% |
深圳力合融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企业法人 | - | 0.52% |
李天文 | - | - | 6.00% |
共 26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变更记录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时间 |
---|---|---|---|
章程变更 | 2018-08-17 | 2020-02-23 | 2020-02-24 |
经营范围变更 | 智能机器人、智能家居的研发和销售;床上用品、家居护理用品及其他家纺产品、家电产品、箱包、餐厨用品、服装鞋帽及相关辅料技术开发与研发、销售;母婴用品、儿童家居用品、皮具、礼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家具、家饰、灯具、化妆品、工艺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玩具、建材、健身器材的销售;花卉绿植的销售;电子商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 | 口罩、医用酒精、防护服、一次性手套、测温枪、免水洗凝胶、消毒用品、消毒剂、医疗器械的销售。智能机器人、智能家居的研发和销售;床上用品、家居护理用品及其他家纺产品、家电产品、箱包、餐厨用品、服装鞋帽及相关辅料技术开发与研发、销售;母婴用品、儿童家居用品、皮具、礼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家具、家饰、灯具、化妆品、工艺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玩具、建材、健身器材的销售;花卉绿植的销售;电子商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 | 2020-02-24 |
章程或章程修正案通过日期变更 | 2018-08-17 | 2020-02-23 | 2020-02-24 |
名称变更(字号名称、集团名称等) | 深圳市自然醒商业连锁有限公司 | 深圳市自然醒智慧家居有限公司 | 2018-08-21 |
经营范围变更 | 家居、家纺、家具、家饰、服装鞋帽及相关辅料、皮具、家居护理用品、化妆品、灯具、玩具、礼品、工艺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厨房用品、建材、健身器材、电子产品的销售;母婴日用品、儿童家居用品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企业营销策划,展览展示服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 | 智能机器人、智能家居的研发和销售;床上用品、家居护理用品及其他家纺产品、家电产品、箱包、餐厨用品、服装鞋帽及相关辅料技术开发与研发、销售;母婴用品、儿童家居用品、皮具、礼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家具、家饰、灯具、化妆品、工艺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玩具、建材、健身器材的销售;花卉绿植的销售;电子商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 | 2018-08-21 |
章程或章程修正案通过日期 | 2018-06-12 | 2018-08-17 | 2018-08-21 |
章程变更 | 2018-06-12 | 2018-08-17 | 2018-08-21 |
经营范围变更 | 家居、家纺、家具、家饰、服装鞋帽及相关辅料、皮具、家居护理用品、化妆品、灯具、玩具、礼品、工艺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厨房用品、建材、健身器材、电子产品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企业营销策划,展览展示服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 | 家居、家纺、家具、家饰、服装鞋帽及相关辅料、皮具、家居护理用品、化妆品、灯具、玩具、礼品、工艺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厨房用品、建材、健身器材、电子产品的销售;母婴日用品、儿童家居用品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企业营销策划,展览展示服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 | 2018-06-19 |
章程或章程修正案通过日期 | 2017-12-20 | 2018-06-12 | 2018-06-19 |
章程变更 | 2017-12-20 | 2018-06-12 | 2018-06-19 |
章程或章程修正案通过日期 | 2017-11-12 | 2017-12-20 | 2017-12-20 |
投资人变更 | 股东名称:深圳市富明鼎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90.580300、出资比例:3.448300;股东名称:深圳市东富弘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45.290100、出资比例:1.724100;股东名称:胡阳敏、出资额:97.830000、出资比例:3.724300;股东名称:深圳市银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108.696200、出资比例:4.137900;股东名称:深圳力合融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13.587000、出资比例:.517200;股东名称:齐桂山、出资额:32.610000、出资比例:1.241400;股东名称:西藏鑫星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22.645000、出资比例:.862100;股东名称:施耀辉、出资额:22.645000、出资比例:.862100;股东名称:深圳市汇博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65.217700、出资比例:2.482800;股东名称:王双、出资额:18.116000、出资比例:.689700;股东名称:深圳市梦凝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108.696200、出资比例:4.137900;股东名称: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有限合伙)、出资额:226.450400、出资比例:8.620700;股东名称:蔡坤亮、出资额:13.587000、出资比例:.517200;股东名称:乔光英、出资额:76.090000、出资比例:2.896700;股东名称:魏君宜、出资额:1684.783800、出资比例:64.137600; | 股东名称:西藏鑫星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22.645000、出资比例:.862100;股东名称:深圳市富明鼎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45.290200、出资比例:1.724142;股东名称:深圳市梦凝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108.696200、出资比例:4.137900;股东名称:深圳市汇博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65.217700、出资比例:2.482800;股东名称:齐桂山、出资额:32.610000、出资比例:1.241400;股东名称:蔡坤亮、出资额:13.587000、出资比例:.517200;股东名称:施耀辉、出资额:22.645000、出资比例:.862100;股东名称:王双、出资额:18.116000、出资比例:.689700;股东名称: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有限合伙)、出资额:226.450400、出资比例:8.620700;股东名称:深圳市明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45.290100、出资比例:1.724100;股东名称:胡阳敏、出资额:97.830000、出资比例:3.724300;股东名称:乔光英、出资额:76.090000、出资比例:2.896700;股东名称:深圳市银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108.696200、出资比例:4.137900;股东名称:深圳市东富弘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45.290100、出资比例:1.724100;股东名称:魏君宜、出资额:1684.783800、出资比例:64.137600;股东名称:深圳力合融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13.587000、出资比例:.517200; | 2017-12-20 |
章程变更 | 2017-11-12 | 2017-12-20 | 2017-12-20 |
股东信息变更 | 深圳市富明鼎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0.5803(万元)3.4483% 魏君宜 1684.7838(万元)64.1376% 乔光英 76.09(万元)2.8967% 蔡坤亮 13.587(万元)0.5172%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有限合伙) 226.4504(万元)8.6207% 深圳市梦凝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8.6962(万元)4.1379% 王双 18.116(万元)0.6897% 深圳市汇博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5.2177(万元)2.4828% 施耀辉 22.645(万元)0.8621% 西藏鑫星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2.645(万元)0.8621% 齐桂山 32.61(万元)1.2414% 深圳力合融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3.587(万元)0.5172% 深圳市银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8.6962(万元)4.1379% 胡阳敏 97.83(万元)3.7243% 深圳市东富弘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5.2901(万元)1.7241% | 西藏鑫星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2.645(万元)0.8621% 深圳力合融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3.587(万元)0.5172% 魏君宜 1684.7838(万元)64.1376% 深圳市东富弘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5.2901(万元)1.7241% 深圳市银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8.6962(万元)4.1379% 乔光英 76.09(万元)2.8967% 胡阳敏 97.83(万元)3.7243% 深圳市明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5.2901(万元)1.7241%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有限合伙) 226.4504(万元)8.6207% 王双 18.116(万元)0.6897% 施耀辉 22.645(万元)0.8621% 蔡坤亮 13.587(万元)0.5172% 齐桂山 32.61(万元)1.2414% 深圳市汇博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5.2177(万元)2.4828% 深圳市梦凝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8.6962(万元)4.1379% 深圳市富明鼎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5.2902(万元)1.724142% | 2017-12-20 |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 执行董事:魏君宜;监事:袁晓红; | 监事:金青;董事:胡阳敏;董事:唐绍斐;监事:袁晓红;董事:齐桂山;董事长:魏君宜;职工监事:乔光英;董事:李勇;董事:刘国红;董事:魏君宜;董事:胡慧; | 2017-12-12 |
注册资本变更 | 2173.92 | 2626.82 | 2017-12-12 |
章程或章程修正案通过日期变更 | 2017-05-10 | 2017-11-12 | 2017-12-12 |
主要人员变更 | 魏君宜 1684.7838(万元)77.50% 齐桂山 32.61(万元)1.50% 深圳市梦凝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8.6962(万元)5.00% 深圳市汇博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5.2177(万元)3.00% 乔光英 76.09(万元)3.50% 胡阳敏 97.83(万元)4.50% 深圳市银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8.6962(万元)5.00% | 深圳市东富弘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5.2901(万元)1.7241% 魏君宜 1684.7838(万元)64.1376% 蔡坤亮 13.587(万元)0.5172% 深圳市银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8.6962(万元)4.1379% 深圳市梦凝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8.6962(万元)4.1379% 深圳市汇博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5.2177(万元)2.4828% 深圳市富明鼎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0.5803(万元)3.4483% 王双 18.116(万元)0.6897%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有限合伙) 226.4504(万元)8.6207% 西藏鑫星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2.645(万元)0.8621% 乔光英 76.09(万元)2.8967% 深圳力合融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3.587(万元)0.5172% 齐桂山 32.61(万元)1.2414% 胡阳敏 97.83(万元)3.7243% 施耀辉 22.645(万元)0.8621% | 2017-12-12 |
章程备案 | 2017-05-10 | 2017-11-12 | 2017-12-12 |
投资人变更 | 股东名称:魏君宜、出资额:1684.783800、出资比例:77.500000;股东名称:深圳市银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108.696200、出资比例:5.000000;股东名称:胡阳敏、出资额:97.830000、出资比例:4.500000;股东名称:乔光英、出资额:76.090000、出资比例:3.500000;股东名称:深圳市汇博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65.217700、出资比例:3.000000;股东名称:深圳市梦凝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108.696200、出资比例:5.000000;股东名称:齐桂山、出资额:32.610000、出资比例:1.500000; | 股东名称:深圳市东富弘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45.290100、出资比例:1.724100;股东名称:施耀辉、出资额:22.645000、出资比例:.862100;股东名称:胡阳敏、出资额:97.830000、出资比例:3.724300;股东名称:齐桂山、出资额:32.610000、出资比例:1.241400;股东名称:深圳力合融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13.587000、出资比例:.517200;股东名称:乔光英、出资额:76.090000、出资比例:2.896700;股东名称:西藏鑫星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22.645000、出资比例:.862100;股东名称: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有限合伙)、出资额:226.450400、出资比例:8.620700;股东名称:王双、出资额:18.116000、出资比例:.689700;股东名称:深圳市富明鼎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90.580300、出资比例:3.448300;股东名称:深圳市汇博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65.217700、出资比例:2.482800;股东名称:深圳市梦凝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108.696200、出资比例:4.137900;股东名称:深圳市银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108.696200、出资比例:4.137900;股东名称:蔡坤亮、出资额:13.587000、出资比例:.517200;股东名称:魏君宜、出资额:1684.783800、出资比例:64.137600; | 2017-12-12 |
共 64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手机 | 邮箱 | 固话 | 负责业务 | 评分 |
---|---|---|---|---|---|---|
0755-36983492 | - | - | - | 0755-3****492 | - | 71 |
李** | 商品采购品类经理 | 1342****518 | - | 0755-3****603 | - | 92 |
075536983492 | - | - | - | 0755-3****492 | - | 71 |
联系人共 33 条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共 33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成员经历 |
---|---|---|
魏君宜 | 董事长,董事,总经理 | - |
共 1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融资历程
融资金额(万元) | 融资轮数 | 投资方 | 披露时间 |
---|---|---|---|
10000.00 | 战略投资 | 国中创投、中金鼎鑫、。、力合创投、星河集团 | 2017-10-27 |
共 1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号 | 裁判结果 | 在本案中身份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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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婵、深圳市自然醒智慧家居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其他案由 | (2022)粤0306执1938号 | 终结(2022)粤0306执193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 | 2022-11-03 |
张培丽、深圳市自然醒智慧家居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其他案由 | (2022)粤0306执1937号 | 终结(2022)粤0306执193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 | 2022-11-03 |
李直、深圳市自然醒智慧家居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其他案由 | (2022)粤0306执4476号 | 终结(2022)粤0306执4468-448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 | 2022-10-14 |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乡支行、深圳市自然醒智慧家居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2)粤0306执4020号之二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被执行人 | 2022-10-01 |
陈颖荣、深圳市自然醒智慧家居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其他案由 | (2022)粤0306执1925号 | 终结(2022)粤0306执192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 | 2022-10-01 |
李海诗、深圳市自然醒智慧家居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其他案由 | (2022)粤0306执1929号 | 终结(2022)粤0306执192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 | 2022-10-01 |
重庆京东同盈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魏君宜,深圳市自然醒智慧家居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2)渝0113民初9889号 | 一、被告深圳市自然醒智慧家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重庆京东同盈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10705.92元及截至2022年2月28日的利息8883元、罚息42705.03元; 二、被告深圳市自然醒智慧家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重庆京东同盈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罚息(以410705.92元为基数,从2022年3月1日起按年利率10.8%计算至贷款本息付清之日止); 三、被告深圳市自然醒智慧家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重庆京东同盈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律师服务费1000元; 四、被告魏君宜对被告深圳市自然醒智慧家居有限公司在本判决主文第一项至第三项中所负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117元,由被告深圳市自然醒智慧家居有限公司、魏君宜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均未提出上诉或仅有一方上诉后又撤回上诉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判决的全部义务。一方不履行的,自本判决内容生效后,权利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该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 被告 | 2022-09-21 |
李直、深圳市自然醒智慧家居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其他案由 | (2022)粤0306执4480号 | 终结(2022)粤0306执4468-448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 | 2022-08-29 |
王爽霞、深圳市自然醒智慧家居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其他案由 | (2022)粤0306执4448号 | 终结(2022)粤0306执4448-446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 | 2022-08-25 |
长春市金格商贸有限公司、深圳市自然醒智慧家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粤0306执1233号之一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被执行人 | 2022-08-2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深圳市自然醒智慧家居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1)粤0304民初34932号 | 一、被告深圳市自然醒智慧家居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偿还贷款本金800万元并支付利息、罚息及复利(暂计至2021年5月11日,利息为232493.33元、复利为2702.7元;之后的罚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复利以未还利息为基数,均按合同约定的年利率11.13%的标准自2021年5月12日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对涉案质押财产【被告魏君宜持有的深圳市自然醒智慧家居有限公司3%(出资额为78.8047万元整)的股权】享有质押权,并在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权范围内有权就处分上述质押财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三、被告魏君宜、袁晓红、齐桂山、胡阳敏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被告深圳市自然醒智慧家居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按实际清偿数额向被告深圳市自然醒智慧家居有限公司追偿; 四、驳回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9446.38元(已由原告预交),由四被告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应在收到交费通知书之次日起七日内向该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此页无正文) | 被告 | 2022-07-27 |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市自然醒智慧家居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1)粤0304民初10516号 | 一、被告深圳市自然醒智慧家居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偿还借款本金6070509.5元、利息1505.37元及逾期罚息(逾期罚息以未还本金6070509.5元为基数,按年利率9.074%的标准,自2020年12月9日计至清偿完毕之日止); 二、被告深圳市自然醒智慧家居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支付律师费18万元; 三、被告广东醒乐商贸有限公司、魏君宜、乔光英对被告深圳市自然醒智慧家居有限公司在判项一、二中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实际清偿后,有权按照实际清偿的数额向被告深圳市自然醒智慧家居有限公司追偿; 四、驳回原告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56089.7元、保全费5000元(原告均已预交),由原告负担794元,由各被告负担60295.7元;原告已预交的受理费及保全费60295.7元,由本院予以退回。各被告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60295.7元,拒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提出上诉的,应在收到上诉费缴费通知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被告 | 2022-07-22 |
中山市碧富雅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广东醒乐商贸有限公司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1)粤2072民初8501号 | 一、确认原告中山市碧富雅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醒乐商贸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30日签订的编号为BFY-xl-1703L111的《中山·小榄海港城商业中心》及《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已于2020年11月13日解除; 二、被告广东醒乐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向原告中山市碧富雅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支付2020年5月至2020年11月13日期间租金161613.38元及管理费64645.35元、2020年9月27日至2020年11月13日期间仓库租金587.5元、推广费437.30元,合计227283.53元; 三、租赁保证金66990元归原告中山市碧富雅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四、被告深圳市自然醒智慧家居有限公司对被告广东醒乐商贸有限公司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驳回原告中山市碧富雅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796元,减半收取为2898元,诉讼保全申请费2019元,合计4917元(原告中山市碧富雅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告广东醒乐商贸有限公司、深圳市自然醒智慧家居有限公司连带负担并直接向原告中山市碧富雅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22-07-01 |
台骏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自然醒智慧家居有限公司、魏君宜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2021)粤1972民初5834号 | 一、限被告深圳市自然醒智慧家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台骏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租金3120086.46元; 二、被告魏君宜、袁晓红、胡阳敏、齐桂山对上述第一判项所确定的被告深圳市自然醒智慧家居有限公司的债务向原告台骏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魏君宜、袁晓红、胡阳敏、齐桂山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深圳市自然醒智慧家居有限公司追偿; 三、原告台骏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在上述第一判项所确定的债权范围内对附件所列抵押物(合同号为CL2020063330022-01的动产抵押合同及登记编号为44032020017741的动产抵押登记书中载明的标的物)的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四、驳回原告台骏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为1788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22880元,原告台骏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已预交,均由被告深圳市自然醒智慧家居有限公司、魏君宜、袁晓红、胡阳敏、齐桂山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22-06-21 |
王爽霞、深圳市自然醒智慧家居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其他案由 | (2022)粤0306执4465号 | 终结(2022)粤0306执4448-446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 | 2022-06-20 |
王爽霞、深圳市自然醒智慧家居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其他案由 | (2022)粤0306执4466号 | 终结(2022)粤0306执4448-446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 | 2022-06-20 |
王爽霞、深圳市自然醒智慧家居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其他案由 | (2022)粤0306执4458号 | 终结(2022)粤0306执4448-446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 | 2022-06-20 |
王爽霞、深圳市自然醒智慧家居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其他案由 | (2022)粤0306执4459号 | 终结(2022)粤0306执4448-446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 | 2022-06-20 |
王爽霞、深圳市自然醒智慧家居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其他案由 | (2022)粤0306执4449号 | 终结(2022)粤0306执4448-446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 | 2022-06-20 |
王爽霞、深圳市自然醒智慧家居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其他案由 | (2022)粤0306执4457号 | 终结(2022)粤0306执4448-446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 | 2022-06-20 |
共 309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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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
开庭日期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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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8 | (2021)粤19民终9735号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上诉人 |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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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资质名称 | 编号 | 发证日期 | 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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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 04420Q11868R0M | 2020-10-22 | 2023-10-22 |
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04420S21075R0M | 2020-10-22 | 2023-10-22 |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 | 粤深食药监械经营备20201665号 | 2020-02-24 | -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02819E10686R0L | 2019-11-22 | 2022-11-21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_CCC证书 | 2019010717240590 | 2019-10-23 | 2024-03-20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_CCC证书 | 2019010712239075 | 2019-10-17 | 2024-09-23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JY14403060695649 | 2018-06-28 | 2023-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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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
网店名称 | 电商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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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醒家居用品旗舰店 | 淘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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