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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都(营口)熊岳饭店有限公司

  • 法人: 苏振邦
  • 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时间: 2009-06-09
  • 办公地址: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工业区

公司概览

公司品牌

熊岳饭店

联系人

销售专家

1

无角色

12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苏振邦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金都熊岳、熊岳、熊岳饭店、营口金都熊岳、营口熊岳
  • 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2000.00万元
  • 英文名 -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0~10
  • 统一社信代码 912108046896622652
  • 纳税人识别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689662265
  • 曾用名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熊岳饭店有限公司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210800004084466
  • 登记机关 营口市鲅鱼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4-04-19
  • 营业期限 2009-06-09~2039-06-08
  • 注册地址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工业园区(熊岳镇)
  • 国标行业 房地产业->房地产业->物业管理->物业管理
  • 专业行业 服务/休闲/出行->酒店住宿民宿->酒店、电商零售->百货零售
  • 公司简介 -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辽宁昊晖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200.00万元 10.00%
新东北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1800.00万元 90.00%
新东北电气集团精密设备有限公司 - - 0.00%
新东北电气集团凯富高压开关有限公司 - - 0.00%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主要人员变更 1徐永春经理;2徐永春执行董事;3赵经毅监事; 1苏振邦经理;2苏振邦执行董事;3赵经毅监事; 2024-04-19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 1徐永春经理;2徐永春执行董事;3赵经毅监事; 1苏振邦经理;2苏振邦执行董事;3赵经毅监事; 2024-04-19
法定代表人变更 徐永春 苏振邦 2024-04-19
负责人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首席代表、合伙事务执行人等变更) 徐永春 苏振邦 2024-04-19
主要人员变更 1孙永昌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赵经毅监事; 1徐永春经理;2徐永春执行董事;3赵经毅监事; 2018-11-21
负责人变更 孙永昌 徐永春 2018-11-21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孙永昌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退出]赵经毅监事 徐永春经理[新增]徐永春执行董事[新增]赵经毅监事 2018-11-21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1孙永昌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赵经毅监事; 1徐永春经理;2徐永春执行董事;3赵经毅监事; 2018-11-20
负责人变更 孙永昌 徐永春 2018-11-20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 1王大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赵经毅监事; 1孙永昌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赵经毅监事; 2017-12-28
负责人变更 王大为 孙永昌 2017-12-28
主要人员变更 1王大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赵经毅监事; 1孙永昌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赵经毅监事; 2017-12-28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1王大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赵经毅监事; 1孙永昌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赵经毅监事; 2017-12-27
负责人变更 王大为 孙永昌 2017-12-27
主要人员变更 1王大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张维彪监事; 1王大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赵经毅监事; 2017-10-31
财务人员变更 - 佟丽荣 2017-10-31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1王大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张维彪监事; 1王大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赵经毅监事; 2017-10-31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1王大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张维彪监事; 1王大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赵经毅监事; 2017-10-30
经营范围变更 住宿;中餐类制售(含凉菜、生食海产品;不含裱花蛋糕、饮品制售);西餐类制售(含凉菜、裱花蛋糕、饮品制售;不含生食海产品);商务服务;停车场服务和会议室、写字间、场地出租;日用百货零售(柜台式);车、船、飞机票的预订服务;烟草制品零售;火车票代售(委托经营);保洁服务。 住宿;中餐类制售(含凉菜、生食海产品;不含裱花蛋糕、饮品制售);西餐类制售(含凉菜、裱花蛋糕、饮品制售;不含生食海产品);商务服务;停车场服务和会议室、写字间、场地出租;日用百货零售(柜台式);车、船、飞机票的预订服务;烟草制品零售;火车票代售(委托经营);保洁服务;物业服务 2017-04-07
经营范围变更 住宿;中餐类制售(含凉菜、生食海产品;不含裱花蛋糕、饮品制售);西餐类制售(含凉菜、裱花蛋糕、饮品制售;不含生食海产品);商务服务;停车场服务和会议室、写字间、场地出租;日用百货零售(柜台式);车、船、飞机票的预订服务;烟草制品零售;火车票代售(委托经营);保洁服务。 住宿;中餐类制售(含凉菜、生食海产品;不含裱花蛋糕、饮品制售);西餐类制售(含凉菜、裱花蛋糕、饮品制售;不含生食海产品);商务服务;停车场服务和会议室、写字间、场地出租;日用百货零售(柜台式);车、船、飞机票的预订服务;烟草制品零售;火车票代售(委托经营);保洁服务;物业服务 2017-04-06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苏振邦 执行董事,经理 - - - - 79
工商年报联系人2020、2021 - - 4430913*****.com 0417-****888 - 73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9 - - 25300469*****.com 0417-****100 - 73

联系人共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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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王俣森、金都(营口)熊岳饭店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2022)辽08民终295号 一、撤销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2021)辽0804民初3651号民事判决书。 二、金都(营口)熊岳饭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给付王俣森放假工资9077.44元、未休年休假工资3448.28元、加班费33563元,经济补偿金10000元,共计56089元; 三、驳回王俣森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0元,共计30元,由上诉人金都(营口)熊岳饭店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2022-04-09
魏立春、金都(营口)熊岳饭店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劳动争议 (2020)辽0804执169号 一、终结本院(2020)辽0804执169号执行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书面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 2020-07-01
王泽、金都(营口)熊岳饭店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劳动争议 (2020)辽0804执170号 一、终结本院(2020)辽0804执170号执行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书面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 2020-07-01
赵春、金都(营口)熊岳饭店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劳动争议 (2020)辽0804执168号 一、终结本院(2020)辽0804执168号执行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书面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 2020-07-01
项士彬、金都(营口)熊岳饭店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劳动争议 (2020)辽0804执171号 一、终结本院(2020)辽0804执171号执行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书面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 2020-07-01
赵春、金都(营口)熊岳饭店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劳动争议 (2020)辽0804执167号 一、终结本院(2020)辽0804执167号执行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书面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 2020-06-30
刘慧、金都(营口)熊岳饭店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劳动争议 (2020)辽0804执166号 一、终结本院(2020)辽0804执166号执行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书面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 2020-06-30
王腾、金都(营口)熊岳饭店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劳动争议 (2020)辽0804执165号 一、终结本院(2020)辽0804执165号执行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书面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 2020-06-30
金都(营口)熊岳饭店有限公司、王泽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2019)辽08民终755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0元,由上诉人金都(营口)熊岳饭店有限公司负担20元,上诉人王泽负担2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上诉人 2019-12-27
金都(营口)熊岳饭店有限公司、王腾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2019)辽08民终759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0元,由上诉人金都(营口)熊岳饭店有限公司负担20元,上诉人王腾负担2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上诉人 2019-12-27
金都(营口)熊岳饭店有限公司、魏立春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2019)辽08民终754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0元,由上诉人金都(营口)熊岳饭店有限公司负担20元,上诉人魏立春负担2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上诉人 2019-12-27
金都(营口)熊岳饭店有限公司、刘慧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2019)辽08民终747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0元,由上诉人金都(营口)熊岳饭店有限公司负担20元,上诉人刘慧负担2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上诉人 2019-12-27
金都(营口)熊岳饭店有限公司、赵春二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2019)辽08民终750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0元,由上诉人金都(营口)熊岳饭店有限公司负担20元,上诉人赵春负担2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上诉人 2019-12-27
金都(营口)熊岳饭店有限公司、项士彬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2019)辽08民终2284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金都(营口)熊岳饭店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项士彬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上诉人 2019-11-28
金都(营口)熊岳饭店有限公司、赵春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2019)辽08民终2286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金都(营口)熊岳饭店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赵春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上诉人 2019-11-28

开庭公告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2022-03-02 (2022)辽08民终295号 劳动争议 上诉人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资质证书

资质名称 编号 发证日期 截止日期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22108040013201 2019-01-14 202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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