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恒大置业有限公司
- 法人: 胡战营
- 注册资本: 4694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时间: 2017-10-24
- 办公地址: 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大厦西侧18楼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无角色
6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胡战营
- 经营状态 在业
- 成立年限 5~10年
- 简称 恒大置业、安康恒大、恒大
- 注册资本 46940.00万元
- 实缴资本 46940.00万元
- 英文名 Ankang Hengda Real Estate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20~30
- 统一社信代码 91610991MA70NG3WXC
- 纳税人识别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MA70NG3WX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612431100009322
- 登记机关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核准日期 2021-02-23
- 营业期限 2017-10-24~
- 注册地址 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中心西侧18楼
- 国标行业 房地产业->房地产业->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
- 专业行业 建材/门窗/水电->房产服务/装修->房地产、金融->企业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贷、建材/门窗/水电->房产服务/装修->物业
- 公司简介 恒大集团是以民生地产为基础,文化旅游、健康养生为两翼,新能源汽车为龙头的世界500强企业集团。目前,恒大总资产2.1万亿,年销售规模超6000亿,累计纳税超2300亿、慈善捐款超146亿,员工14万人,每年解决就业260多万人,世界500强排名第138位。恒大地产在中国280多个城市拥有810多个项目,与全球860多家知名企业战略合作,实施精品战略,打造高品质、高性价比产品,开创行业“全精装修交楼”和“无理由退房”先河,让600多万业主实现宜居梦想。安康恒大未来城是世界500强企业恒大集团的扛鼎之作,项目雄踞安康高新区中轴,位于创新路与世纪大道交汇处向东约500米。首期规划占地约350亩,总建筑面积约58万㎡,涵盖瞰景高层、退台叠院、奢藏雅墅三种产品类型。项目精雕名仕会所、恒大影城、风情商业街、品牌幼儿园等生活配套,足不出户享受高品质生活;恢弘巨制约50000m2醉美新中式园林,移步异景,俯仰皆画;并以苛求的态度匠造御湖成品房,定义安康宜居新尺度!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占比 |
---|---|---|---|
恒大地产集团西安有限公司 | 法人股东 | 46940.00万元 | 100.00% |
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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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Infinity
变更记录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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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企业基本信息变更 | 原生产经营地:(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中心西侧18楼),原生产经营地所在行政区划:(安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现生产经营地:(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中心西侧18楼),现生产经营地所在行政区划:(安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2021-02-23 |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 姓名:薛轩;证件号码:******************;职位: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退出]姓名:朱微;证件号码:******************;职位:监事 | 姓名:胡战营;证件号码:*****************X;职位: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新增]姓名:朱微;证件号码:******************;职位:监事 | 2021-02-23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 姓名: 薛轩; 证件号码: ******************; 职位: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姓名: 朱微; 证件号码: ******************; 职位: 监事 | 姓名: 胡战营; 证件号码: *****************X; 职位: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姓名: 朱微; 证件号码: ******************; 职位: 监事 | 2021-02-23 |
主要人员变更 | 姓名: 薛轩; 证件号码: ******************; 职位: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姓名: 朱微; 证件号码: ******************; 职位: 监事 | 姓名: 胡战营; 证件号码: *****************X; 职位: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姓名: 朱微; 证件号码: ******************; 职位: 监事 | 2021-02-23 |
负责人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首席代表、合伙事务执行人等变更) | 薛轩 | 胡战营 | 2021-02-23 |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 姓名:杨利娟;证件号码:******************;职位: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姓名:朱微;证件号码:******************;职位:监事 | 姓名:薛轩;证件号码:******************;职位: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姓名:朱微;证件号码:******************;职位:监事 | 2020-06-29 |
章程备案 | - | 同意本次章程备案 | 2020-06-29 |
其他企业基本信息变更 | 原生产经营地:(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中心西侧18楼),原生产经营地所在行政区划:(安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现生产经营地:(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中心西侧18楼),现生产经营地所在行政区划:(安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2020-06-29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杨利娟 | 薛轩 | 2020-06-29 |
主要人员变更 | 姓名: 杨利娟; 证件号码: ******************; 职位: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姓名: 朱微; 证件号码: ******************; 职位: 监事 | 姓名: 薛轩; 证件号码: ******************; 职位: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姓名: 朱微; 证件号码: ******************; 职位: 监事 | 2020-06-29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 姓名: 杨利娟; 证件号码: ******************; 职位: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姓名: 朱微; 证件号码: ******************; 职位: 监事 | 姓名: 薛轩; 证件号码: ******************; 职位: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姓名: 朱微; 证件号码: ******************; 职位: 监事 | 2020-06-29 |
其他企业基本信息变更 | 原生产经营地:(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中心西侧18楼),原生产经营地所在行政区划:(安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现生产经营地:(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中心西侧18楼),现生产经营地所在行政区划:(安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2020-06-05 |
章程备案 | - | 同意本次章程备案 | 2020-06-05 |
出资方式变更 | 企业名称: LAGUNA HEIGHTS LIMITED; 出资额: 23000; 出资形式: 货币 企业名称: 恒大地产集团西安有限公司; 出资额: 23940; 出资形式: 货币 | 企业名称: 恒大地产集团西安有限公司; 出资额: 46940; 出资形式: 货币 | 2020-06-05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 姓名: 胡战营; 证件号码: *****************X; 职位: 董事 姓名: 李洋; 证件号码: ******************; 职位: 董事 姓名: 杨利娟; 证件号码: ******************; 职位: 董事长兼总经理 姓名: 朱微; 证件号码: ******************; 职位: 监事 | 姓名: 杨利娟; 证件号码: ******************; 职位: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姓名: 朱微; 证件号码: ******************; 职位: 监事 | 2020-06-05 |
投资人变更 | 企业名称:LAGUNAHEIGHTSLIMITED;出资日期:企业名称:恒大地产集团西安有限公司;出资日期: | 企业名称:恒大地产集团西安有限公司;出资日期:2030-05-26 | 2020-06-05 |
股东信息变更 | 企业名称: LAGUNA HEIGHTS LIMITED; 出资额: 23000; 百分比: 48.9987 企业名称: 恒大地产集团西安有限公司; 出资额: 23940; 百分比: 51.0013 | 企业名称: 恒大地产集团西安有限公司; 出资额: 46940; 百分比: 100 | 2020-06-05 |
企业类型变更 |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2020-06-05 |
出资日期备案 | 企业名称: LAGUNA HEIGHTS LIMITED; 出资日期: 企业名称: 恒大地产集团西安有限公司; 出资日期: | 企业名称: 恒大地产集团西安有限公司; 出资日期: 2030-05-26 | 2020-06-05 |
出资比例变更 | 企业名称: LAGUNA HEIGHTS LIMITED; 出资额: 23000; 百分比: 48.9987 企业名称: 恒大地产集团西安有限公司; 出资额: 23940; 百分比: 51.0013 | 企业名称: 恒大地产集团西安有限公司; 出资额: 46940; 百分比: 100 | 2020-0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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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手机 | 邮箱 | 固话 | 负责业务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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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洋 | 董事 | - | - | - | - | 79 |
朱微 | 监事 | - | - | - | - | 79 |
薛轩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 - | - | - | 79 |
联系人共 7 条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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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成员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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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战营 | 执行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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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号 | 裁判结果 | 在本案中身份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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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珍与安康恒大置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劳动争议 | (2022)陕0902执1085号 | 驳回申请执行人陈珍的执行申请。 申请执行人对驳回执行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 被申请人 | 2022-09-28 |
陈健、安康恒大置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劳动争议 | (2022)陕0902执1059号 | 驳回执行人陈健的执行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 | 2022-09-27 |
王灵、安康恒大置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劳动争议 | (2022)陕0902执1071号 | 驳回执行人王灵的执行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 | 2022-09-27 |
陈健、安康恒大置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劳动争议 | (2022)陕0902执1059号 | 驳回执行人陈健的执行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 | 2022-09-27 |
西安比特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西安高科幕墙门窗有限公司,安康恒大置业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2022)陕0116民初10747号 | 准许原告西安比特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原告承担 | 被告 | 2022-08-12 |
安康恒大置业有限公司、庞启东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 合同纠纷 | (2021)陕09民终1502号 | 一、撤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2021)陕0902民初2359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庞启东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25540元,减半收取12770元,由庞启东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5540元,减半收取12770元,由庞启东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上诉人 | 2022-01-28 |
河北吉团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特有广告有限公司等票据追索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2021)津0114民初14620号之一 | 本案移送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 被告 | 2022-01-04 |
刘旭、程大寨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陕09民终599号 | 一、撤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2020)陕0902民初756号民事判决; 二、由程大寨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刘旭工程款353180元; 三、驳回刘旭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9300元,由刘旭承担2800元,由程大寨承担65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9300元,由刘旭承担2800元,由程大寨承担65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被上诉人 | 2021-09-28 |
安康恒大置业有限公司,西安市雁塔区祈愿礼品商行与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特殊程序:其他民事特殊程序民事裁定书 | - | (2021)陕0113民特19号 | 申请人西安市雁塔区祈愿礼品商行与安康恒大置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经西安市雁塔区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申请人 | 2021-02-24 |
陕西建科岩土工程公司与刘旭、程大寨、安康恒大置业有限公司、陕西汉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民事二审裁定书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19)陕09民终401号 | 一、撤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2018)陕0902民初2447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陕西建科岩土工程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9300元予以退回 | 被上诉人 | 2020-03-31 |
刘旭与程大寨、安康恒大置业有限公司、陕西汉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建科岩土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18)陕0902民初2447号 | 一、由被告程大寨、陕西汉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建科岩土工程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支付原告刘旭工程款353180元; 二、驳回原告刘旭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300元由原告刘旭负担3300元,被告程大寨负担6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18-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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