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彩云食品百货有限公司
- 法人: 张彩云
-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06-03-13
- 办公地址: 大洼县大洼镇
公司概览
联系人
销售专家
2
无角色
6
招投标
招标数量
0次
招标金额
-元
供应商
0家
中标数量
1次
中标金额
-元
客户
0家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张彩云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彩云、盘锦彩云、彩云食品百货
-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500.00万元
- 英文名 Panjin Caiyun Food Department Store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20~30
- 统一社信代码 9121112173232238XY
- 纳税人识别号 9121112173232238XY
- 组织机构代码 73232238X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211121007023403
- 登记机关 盘锦市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2-03-15
- 营业期限 2006-03-13~2026-03-12
- 注册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兴顺社区(大洼区城郊学校东侧80米)
- 国标行业 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其他食品零售
- 专业行业 -
- 公司简介 盘锦彩云食品百货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是以代理酒水、饮料为主的配送服务体系。自创办以来,始终秉承“诚信经营为导向,客户满意为宗旨”的企业文化,倡导一流服务打造一流的企业,一流企业打造一流的品牌。曾获辽宁省酒类诚信客户、盘锦市诚信经营企业等殊荣,在盘锦地区拥有良好的信誉、口碑。公司现拥有配送车辆20余辆,仓储面积3000余平,代理老村长系列白酒、哇哈哈、六个核桃、小洋人系列饮料等品牌白酒、饮料。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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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彩红 | 自然人股东 | - | 20.00% |
张彩云 | 自然人股东 | - | 80.00% |
共 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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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Infinity
变更记录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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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变更 | 盘锦市大洼县大洼镇 |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兴顺社区(大洼区城郊学校东侧80米) | 2022-03-15 |
经营范围变更 | 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日用百货、化妆品、五金电料、针织品、农副产品、粮油、调料、鸡蛋、水果、生肉、水产品、蔬菜、卷烟、洗涤用品、办公用品、床上用品、保健食品、禽类销售。 | 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日用百货、化妆品、五金电料、针织品、农副产品、粮油、调料、鸡蛋、水果、生肉、水产品、蔬菜、卷烟、洗涤用品、办公用品、床上用品、保健食品、禽类、冰品、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 2019-11-08 |
经营范围变更 | 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日用百货、化妆品、五金电料、针织品销售。 | 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日用百货、化妆品、五金电料、针织品、农副产品、粮油、调料、鸡蛋、水果、生肉、水产品、蔬菜、卷烟、洗涤用品、办公用品、床上用品、保健食品、禽类销售。 | 2019-05-13 |
财务人员变更 | - | 叶静 | 2016-03-10 |
期限变更(经营期限、营业期限、驻在期限等变更) | 2016-03-12 | 2026-03-12 | 2016-03-10 |
章程变更 | - | 2 | 2016-03-10 |
注册资本变更 | 200.00 | 500.00 | 2015-11-26 |
经营范围变更 | 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14年4月5日)批发;日用百货、化妆品、五金电料、针织品销售。 | 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日用百货、化妆品、五金电料、针织品销售。 | 2014-08-28 |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 1张彩红监事;2张彩云执行董事; | 1张彩云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张彩红监事; | 2013-09-16 |
主要人员变更 | 1张彩红监事;2张彩云执行董事; | 1张彩云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张彩红监事; | 2013-09-16 |
实收出资变更 | 50.0000 | 200.0000 | 2013-09-16 |
注册资本变更 | 50.00 | 200.00 | 2013-09-16 |
经营范围变更 | 烟酒糖茶、日用百货、化妆品、五金电料、水果、蔬菜、粮油、针织品销售。 | 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14年4月5日)批发;日用百货、化妆品、五金电料、针织品销售。 | 2013-09-16 |
经营范围变更 | 烟酒糖茶、日用百货、化妆品、五金电料、水果、蔬菜、粮油、针织品销售。 | 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14年4月5日)批发;日用百货、化妆品、五金电料、针织品销售。 | 2012-05-16 |
共 1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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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手机 | 邮箱 | 固话 | 负责业务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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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年报联系人2014、2015、2016、2017、2018、2019、2020、2021 | - | - | panjin2007*****6.com | 0427-****888 | - | 74 |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3 | - | - | 2111210070234*****post.cn | 0427-****888 | - | 74 |
工商年报联系人2022 | - | - | panjin2007*****6.com | 0427-****888 | - | 74 |
联系人共 8 条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共 8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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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
项目名称 | 公告类型 | 标的物 | 发布地区 | 金额(万元)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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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超市供应项目(五次) 中标候选人更正公告(2021-JWYZDA-F1004) | 中标公告 | 超市供应项目 | - | - | 2022-01-24 |
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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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号 | 裁判结果 | 在本案中身份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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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彩云食品百货有限公司与盘锦兴隆三百超市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合同纠纷 | (2019)辽1104民初1429号 | 被告盘锦兴隆三百超市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盘锦彩云食品百货有限公司结算款17140.38元。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9元(原告盘锦彩云食品百货有限公司已预交),减半收取114.50元,由被告盘锦兴隆三百超市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 | 原告 | 2019-09-02 |
盘锦彩云食品百货有限公司与盘锦兴隆大厦三百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合同纠纷 | (2019)辽1104民初1369号 | 被告盘锦兴隆大厦三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盘锦彩云食品百货有限公司结算款67576.44元。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89元(原告盘锦彩云食品百货有限公司已预交),减半收取744.50元,由被告盘锦兴隆大厦三百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 | 原告 | 2019-09-02 |
原告盘锦彩云食品百货有限公司与被告盘锦兴隆三百超市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辽1104民初171号 |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1775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887.5元,由原告盘锦彩云食品百货有限公司负担 | 原告 | 2019-04-19 |
申请执行人盘锦彩云食品百货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盘锦远中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辽1121执643号 | 终结大洼县人民法院(2016)辽1121民初199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申请执行人 | 2017-02-27 |
原告盘锦彩云食品百货有限公司诉被告盘锦远中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辽1121民初199号 | 被告盘锦远中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3日内给付原告盘锦彩云食品百货有限公司货款21946.30元。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49元(原告已预交),退回原告174.50元,其余174.50元,由被告盘锦远中超市连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 | 原告 | 2016-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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