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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林锋鞋业有限公司

  • 法人: 林锋
  • 注册资本: 3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08-05-28
  • 办公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温州市双屿工业区经二路20号3-4楼

公司概览

联系人

销售专家

5

无角色

7

招聘

工作地区top10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林锋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温州林锋、林锋、林锋鞋业
  • 注册资本 3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300.00万元
  • 英文名 Wenzhou Linfeng Shoes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50~100
  • 统一社信代码 91330300676162894X
  • 纳税人识别号 330300676162894
  • 组织机构代码 676162894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330300000019795
  • 登记机关 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4-04-11
  • 营业期限 2008-05-28~9999-09-09
  • 注册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仙岩街道凤康路1515号1幢车间3层/2层南侧
  • 国标行业 制造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制鞋业->皮鞋制造
  • 专业行业 服装/鞋靴/箱包->女士鞋子靴子->女鞋、服装/鞋靴/箱包->女士鞋子靴子->休闲女鞋、服装/鞋靴/箱包->女士鞋子靴子->时尚女鞋、服装/鞋靴/箱包->流行鞋子靴子->皮鞋
  • 公司简介 企业介绍: 温州市林锋鞋业有限公司位于浙江温州市温州市鹿城工业区经二路20号,主营 靴子; 正装鞋; 其他未分类; 休闲鞋; 凉、拖鞋; 等。公司秉承"为顾客服务,勇攀高峰"的经营理念,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如果您对我公司的产品服务有兴趣,请在线留言或者来电咨询!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黎李源 自然人股东 30.00万元 10.00%
林锋 自然人股东 270.00万元 90.00%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地址变更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丰门街道中国鞋都产业园区一期**号地块(高利安鞋业有限公司内)第*幢第*层***-*号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仙岩街道凤康路****号*幢车间*层/*层南侧 2024-04-11
其他事项备案 丰门所 仙岩所 2024-04-11
地址变更(住所地址、经营场所、驻在地址等变更)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丰门街道中国鞋都产业园区一期**号地块(高利安鞋业有限公司内)第*幢第*层***-*号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仙岩街道凤康路****号*幢车间*层/*层南侧 2024-04-11
登记机关变更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11
经营范围变更 制造、加工皮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温州市双屿工业区奇伟路(温州市鹿城江心服装机械有限公司内第四层南首 制造、加工皮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活动 2019-03-14
期限变更 营业期限至: 2018-05-27 营业期限至: 营业期限至: 长期 2018-04-27
期限变更(经营期限、营业期限、驻在期限等变更) 营业期限至: 2018-05-27 营业期限至: 营业期限至: 长期 2018-04-27
期限变更(经营期限、营业期限、驻在期限等变更) 营业期限至: 2018-05-27 营业期限至: 营业期限至: 长期 2018-04-27
其他事项备案 注册号:330300000019795 组织机构代码证:67616289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0676162894X 2016-05-2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变更 注册号:330300000019795 组织机构代码证:67616289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0676162894X 2016-05-23
经营范围变更 一般经营项目: 一般经营项目:制造、加工皮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 制造、加工皮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温州市双屿工业区奇伟路(温州市鹿城江心服装机械有限公司内第四层南首)。 2015-03-31
国有企业改制为公司变更 一般经营项目: 一般经营项目:制造、加工皮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 制造、加工皮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温州市双屿工业区奇伟路(温州市鹿城江心服装机械有限公司内第四层南首)。 2015-03-31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8 - 1330****368 - - - 81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9 - - - 0577-8****981 - 72
林** 执行董事,经理,总经理 1318****719 3946159*****.com - - 92

联系人共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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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温州市林锋鞋业有限公司、朱雪燕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0)浙0302执1933号之一 终结本院(2020)浙0302执1933号案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申请执行人 2021-01-22
陈洁与温州市林锋鞋业有限公司、黄闽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2019)浙0302民初948号 驳回原告陈洁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420元,由原告陈洁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0-10-27
温州市林锋鞋业有限公司、陈立志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2019)浙0302执371号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陈立志银行存款人民币206万元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二、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财产后,限被执行人7日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变卖、拍卖。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执行人 2020-06-08
温州市林锋鞋业有限公司、朱雪燕、杨平村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9)浙0302民初10293号 被告朱雪燕、杨平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温州市林锋鞋业有限公司货款22万元并赔偿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22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0月9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预收4929元,依法收取2300元,由被告朱雪燕、杨平村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20-06-08
陈洁、温州市林锋鞋业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2019)浙03民终3913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受理费4420元,由上诉人陈洁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上诉人 2019-12-24
温州市林锋鞋业有限公司与陈立志、吴丽萍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8)浙0302民初1030号 一、被告陈立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温州市林锋鞋业有限公司偿付货款1894261.83元并赔偿逾期付款损失(自2018年1月3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温州市林锋鞋业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848元,由被告陈立志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18-11-15

资质证书

资质名称 编号 发证日期 截止日期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11720QU0028-11R2M 2020-11-04 2023-11-27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11717QU0260-10R1M 2017-10-31 2020-11-27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11714QU0264-11R0M 2014-11-28 2017-11-27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11711QU0114-10R1M 2011-10-19 201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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