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客宝
  • 发现潜客
  • 转化客户
  • 商机监控
  • 数据看板
免费注册
领积分

浙江宝宇建设有限公司

  • 法人: 包卫民
  • 注册资本: 5118.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06-07-27
  •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河庄街道城皇庙路

公司概览

联系人

销售专家

4

无角色

8

招聘

工作地区top10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招投标

招标数量

0

招标金额

-

供应商

0

中标数量

54

中标金额

4,309,952,864

客户

28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包卫民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宝宇、宝宇建设、浙江宝宇
  • 注册资本 5118.00万元
  • 实缴资本 5118.00万元
  • 英文名 Hangzhou Baoyu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 Ltd.
  • 参保人数 45
  • 人员规模 40~50
  • 统一社信代码 9133010079091827XG
  • 纳税人识别号 9133010079091827XG
  • 组织机构代码 79091827X
  • 曾用名 杭州宝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330181000023406
  • 登记机关 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17-11-24
  • 营业期限 2006-07-27~9999-09-09
  •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河庄街道城皇庙路
  • 国标行业 建筑业->房屋建筑业->住宅房屋建筑->住宅房屋建筑
  • 专业行业 运动/户外/体育、农资/化工/环保
  • 公司简介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装饰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防水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工程设计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孙丽琴 自然人股东 - 7.82%
包卫民 自然人股东 - 92.18%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经营范围变更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装饰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防水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工程设计**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装饰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防水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7-11-24
地址变更 萧山区北干街道名城大厦*幢*单元***、***室 浙江省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河庄街道城皇庙路 2017-04-07
地址变更 住所: 杭州市萧山区河庄街道城皇庙路; 住所: 萧山区北干街道名城大厦*幢*单元***、***室; 2016-12-0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变更 注册号:330181000023406 组织机构代码证:79091827X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9091827XG 2016-04-14
其他事项备案 注册号:330181000023406 组织机构代码证:79091827X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9091827XG 2016-04-14
经营范围变更 一般经营项目: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装饰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防水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 一般经营项目: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装饰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防水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工程设计**; 2015-01-16
章程变更 股东一:包为民,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471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2.18%,其中增资部分3100万元于2024年6月18日前缴清。股东二:孙丽琴,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82%,已足额缴纳。 股东一:包为民,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1618万元,以非专利技术方式出资3100万元,前后共出资471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2.18%,已足额缴纳。股东二:孙丽琴,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82%,已足额缴纳。 2014-11-05
注册资本(金)变更 注册资本: ****万人民币元; 实收资本: ****万人民币元; 营业期限: ****-*-** 至 ****-*-**; 股东: 孙丽琴, ***万; 包卫民, ****万; 注册资本: ****万人民币元; 实收资本: ****万人民币元; 营业期限: ****-*-** 至 ****-*-*; 股东: 孙丽琴, ***万; 包卫民, ****万; 2014-06-24
注册资本变更 - - 2014-06-24
地址变更 住所: 萧山区河庄街道城皇庙路; 电话:; 住所: 杭州市萧山区河庄街道城皇庙路; 电话:; 2013-07-02
名称变更变更 企业名称: 杭州宝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浙江宝宇建设有限公司; 2010-07-16
注册资本变更 - - 2010-07-08
地址变更 住所: 萧山区河庄镇城皇庙路; 行业: 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股东: 高水明, ***万; 包卫民, ***万; 组织机构: 包卫民 职务: 执行董事; 包卫民 职务: 总经理; 孙丽琴 职务: 监事; 电话:; 住所: 萧山区河庄街道城皇庙路; 行业: 房屋工程建筑; 股东: 孙丽琴, ***万; 包卫民, ***万; 组织机构: 包卫民 职务: 执行董事; 包卫民 职务: 总经理; 徐苗科 职务: 监事; 电话:; 2009-12-07
地址变更 住所: 萧山区义蓬镇盛都苑*幢*号; 注册号: *************; 电话:; 住所: 萧山区河庄镇城皇庙路; 注册号: ***************; 电话:; 2007-09-30
住所变更 住所: 萧山区义蓬镇盛都苑*幢*号; 注册号: *************; 电话:; 住所: 萧山区河庄镇城皇庙路; 注册号: ***************; 电话:; 2007-09-30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徐苗科 监事 - - - - 79
01068960600 - - - 010-6****600 - 71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9 - - - 8****885 - 72

联系人共 12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招投标

项目名称 公告类型 标的物 发布地区 金额(万元) 发布时间
关于嘉丰新筑提升改造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中投招标咨询(浙江)有限公司] 中标公告 新筑提升改造项目 浙江-杭州 37.50 2024-10-22
杭州余杭麻车头股份经济合作社配套服务用房项目[A3301100140520595001211] 中标公告 配套服务用房项目 浙江-杭州 1067.77 2024-03-25
金华服务区新建卫生间改造工程拟邀请公示 中标公告 卫生间改造工程 浙江-金华 - 2023-06-07
浙江路之友年产300套公路及矿用机械制造生产线项目 中标公告 - 浙江 1550.00 2023-05-31
杭钱塘工出(2022)31号地块年产120吨琼脂糖凝胶填料系列产品产业化建设项目 中标公告 琼脂糖凝胶填料系列产品产业化建设项目 浙江 3454.14 2023-01-10
【自行招标】义乌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心运营部道路及路侧石修复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 浙江-金华 - 2022-03-16
义乌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心运营部道路及路侧石修复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 浙江-金华 - 2022-03-16
戴村镇枫桥村村内基础配套设施提升工程(重新招标)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村内基础配套设施提升工程 浙江-杭州 379.71 2022-02-14
光明产业园配套道路工程--三号路道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道路工程 浙江-杭州 340.13 2021-12-30
二期新建厂房 中标公告 新建厂房 浙江-杭州 3668.24 2021-11-04
楼塔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前急救点装修工程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院前急救点装修工程项目 浙江-杭州 34.99 2021-08-27
【自行招标】义乌市毛店初中办公室改造工程中标公示 中标公告 办公室改造工程 浙江-金华 - 2021-07-21
义乌市毛店初中办公室改造工程中标公示 中标公告 办公室改造工程 浙江-金华 - 2021-07-20
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东阳服务区临时经营用房搭建工程项目询比采购拟邀请公示 中标公告 临时经营用房搭建工程项目 浙江-金华 - 2021-07-15
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诸永诸暨服务区综合楼空调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综合楼空调项目 浙江-杭州 152.58 2021-07-09
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诸永诸暨服务区综合楼空调项目拟邀请公示 中标公告 综合楼空调项目 空调采购安装 浙江-杭州 - 2021-06-25
楼塔镇雀山岭村楼曼文广场建设项目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广场建设项目 浙江-杭州 - 2021-06-03
南阳街道永利村综合用房中标公示 中标公告 综合用房 浙江-杭州 196.33 2021-01-04
浙高运运行管理中心办公室装修改造工程直接邀请供应商公示表 中标公告 办公室装修改造工程 浙江-杭州 150.00 2020-11-30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北东幼儿园二期工程 中标公告 - 浙江-杭州 2638.58 2020-05-29

上下游

客户

排序 客户名称 参与次数 合作次数 交易总金额(万元) 最近一次合作时间
1 浙江路建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1 1 1550.00 2023-05-31
2 浙江纽龙合成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1 1 3454.14 2023-01-10
3 义乌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3 2 - 2022-03-16
4 杭州萧山戴村枫桥股份经济联合社 1 1 379.71 2022-02-14
5 杭州市富阳区灵桥镇人民政府 1 1 340.13 2021-12-30
6 杭州菘岭实业有限公司 1 1 3668.24 2021-11-04
7 杭州市萧山区楼塔镇人民政府 1 1 34.99 2021-08-27
8 义乌市赤岸镇毛店初级中学 2 2 - 2021-07-21
9 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3 3 152.58 2021-07-15
10 杭州萧山南阳永利股份经济联合社 1 1 196.33 2021-01-04
11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金衢分公司 1 1 150.00 2020-11-30
12 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 1 - 2020-05-20
13 德清县千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 1 57.48 2019-09-17
14 杭州高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 1 172.71 2019-07-19
15 德清县新市镇人民政府 1 1 - 2018-11-09
16 德清县新安镇勾里中心学校 1 1 9.82 2018-08-02
17 德清乾龙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 1 32.80 2018-08-02
18 德清县新安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1 1 104.86 2018-07-27
19 杭州市钱塘区义蓬街道南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1 1 35.91 2018-07-12
20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新湾街道办事处 2 2 40.50 2018-05-04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杭州萧山梅花楼置业有限公司、浙江宝宇建设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裁定书 - (2021)浙0109财保123号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浙江宝宇建设有限公司限额在1773968元内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被申请人 2022-09-06
杭州盾剑管业有限公司、浙江宝宇建设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1)浙0109民初3698号 一、确认杭州盾剑管业有限公司与浙江宝宇建设有限公司之间签订的年产3000吨消防复合管制造项目(车间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年产3000吨消防复合管制造项目(车间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浙江宝宇建设有限公司继续履行至竣工验收; 二、杭州盾剑管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浙江宝宇建设有限公司工程进度款3441783.2元; 三、驳回杭州盾剑管业有限公司的其他本诉诉讼请求; 四、驳回浙江宝宇建设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43446元,由杭州盾剑管业有限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36182元,减半收取18091元,由杭州盾剑管业有限公司负担17167元,浙江宝宇建设有限公司负担92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22-08-05
陈幼根、浙江宝宇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1)浙0114民初5498号 准许原告陈幼根撤诉。 案件受理费3104元(已减半),由原告陈幼根负担 被告 2022-04-24
杭州萧山临浦镇宏润钢管租赁站、浙江宝宇建设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租赁合同纠纷 (2022)浙0109民初996号 准许杭州萧山临浦镇宏润钢管租赁站撤诉。 案件受理费952元,减半收取计476元,由杭州萧山临浦镇宏润钢管租赁站负担 被告 2022-01-28
杭州弘岚建材有限公司、浙江宝宇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1)浙0114民初3980号 准许原告杭州弘岚建材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浙江宝宇建设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66元(已减半),由原告杭州弘岚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被告 2021-10-25
诸暨市建磊混凝土有限公司与浙江宝宇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0)浙0681民初16477号 准许原告诸暨市建磊混凝土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浙江宝宇建设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9796元,依法减半收取4898元,财产保全费4270元,共计9168元,由原告诸暨市建磊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 被告 2020-11-27
潘志林与浙江永杰铝业有限公司、浙江宝宇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2019)浙0109民初2547号 一、被告浙江永杰铝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潘志林医疗费5132元; 二、被告浙江宝宇建设有限公司、吴伟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原告潘志林医疗费7698元。 如被告浙江永杰铝业有限公司、浙江宝宇建设有限公司、吴伟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42元,减半收取221元,由被告浙江永杰铝业有限公司负担88元,由被告浙江宝宇建设有限公司、吴伟强负担133元。 原告潘志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告浙江永杰铝业有限公司、浙江宝宇建设有限公司、吴伟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0-07-23
郑栋梁与张天华、浙江宝宇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0)浙0109民初2085号 准许郑栋梁撤回对张天华、浙江宝宇建设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宁围街道办事处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郑栋梁负担 被告 2020-04-29
陈永良与金玉林、浙江宝宇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18)浙0109民初10400号 一、金玉林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陈永良价款350000元,并赔偿该款自2018年5月4日起至实际履行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损失。 二、驳回陈永良其余诉讼请求。 如金玉林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292元,减半收取4646元,由陈永良负担1637元,由金玉林负担3009元。 陈永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金玉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19-09-17
罗少明与浙江宝宇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2019)浙0521民初1166号 一、被告浙江宝宇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罗少明支付工伤保险待遇95032元; 二、驳回原告罗少明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2335元,减半交纳1168元,由原告罗少明承担78元,由被告浙江宝宇建设有限公司承担109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19-07-25
王吾江与浙江宝宇建设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侵权责任纠纷 (2019)浙0109民初7979号 准许原告王吾江撤回对被告浙江宝宇建设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4196元,减半收取2098元,根据杭萧法[2017]36号文件规定予以免交 被告 2019-06-18
王吾江与吴子森、田汉茂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2018)浙0109民初16558号 本案按王吾江撤诉处理 被告 2018-09-27
杭州恒通钢结构有限公司、浙江宝宇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15)浙杭民终字第2360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9469元,由上诉人杭州恒通钢结构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上诉人 2018-05-29
王吾江与吴子森、田汉茂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2018)浙0109民初369号 准许王吾江撤回对吴子森、田汉茂、浙江宝宇建设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836元,减半收取418元,由王吾江负担 被告 2018-02-28
潘志林与浙江永杰铝业有限公司、浙江宝宇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2016)浙0109民初13051号 一、吴伟强、浙江宝宇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潘志林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鉴定费的各项物质性损失88391.52元(1634211.74元×30%-400000元-1872元); 二、浙江永杰铝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潘志林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鉴定费的各项物质性损失326842.35元(1634211.74元×20%); 三、吴伟强、浙江宝宇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潘志林精神损害抚慰金12000元; 四、浙江永杰铝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潘志林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元; 五、回潘志林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浙江永杰铝业有限公司、浙江宝宇建设有限公司、吴伟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548元,减半收取11774元,由潘志林负担9326元,由浙江永杰铝业有限公司负担1883元,由浙江宝宇建设有限公司、吴伟强负担565元。 原告潘志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告浙江永杰铝业有限公司、浙江宝宇建设有限公司、吴伟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17-09-30
潘志林、浙江永杰铝业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2017)浙01民终3866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5937元,由潘志林负担12171元,由浙江永杰铝业有限公司负担3766元。潘志林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到本院办理退费手续。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上诉人 2017-09-29
浙江宝宇建设有限公司与杭州恒通钢结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16)浙0109执2265号之二 本院(2016)浙0109执2265号案终结执行。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请求继续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执行人 2016-09-10
长兴城南诚品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与浙江宝宇建设有限公司对外追收债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2015)湖长商初字第1111号 本案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被告 2016-05-27
浙江宝宇建设有限公司与杭州恒通钢结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15)杭萧民初字第1466号 一、杭州恒通钢结构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浙江宝宇建设有限公司价款711746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支付该款自2014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的利息; 二、杭州恒通钢结构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浙江宝宇建设有限公司保证金500000元; 三、驳回浙江宝宇建设有限公司的其余本诉诉讼请求; 四、驳回杭州恒通钢结构有限公司的反诉诉讼请求。 如果杭州恒通钢结构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27266元,减半收取13633元,由浙江宝宇建设有限公司负担6948元,杭州恒通钢结构有限公司负担6685元;反诉案件受理费29776元,减半收取14888元,由杭州恒通钢结构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上诉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预交,在上诉期满后的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为工商银行湖滨分理处,户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12×××68) 原告 2015-09-12
杭州金桥混凝土有限公司与浙江宝宇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4)杭萧义商初字第757号 浙江宝宇建设有限公司支付杭州金桥混凝土有限公司价款423436.17元,并支付自2013年1月11日起按日万分之六计算至本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的违约金(以价款423436.17元的70%为基数),上述款项限浙江宝宇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636元,减半收取4818元,由浙江宝宇建设有限公司负担。该款杭州金桥混凝土有限公司同意浙江宝宇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向其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在上诉期满后的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为工商银行湖滨分理处,户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12×××68) 被告 2014-08-01

资质证书

资质名称 编号 发证日期 截止日期
建筑市场_执业注册信息 00188737 - 2013-06-11
建筑市场_执业注册信息 浙233161607145 - 2019-07-18
建筑市场_执业注册信息 浙233080941334 - 2018-08-02
建筑市场_执业注册信息 浙233080938102 - 2018-08-02
建筑市场_执业注册信息 00471250 - 2019-03-23
建筑市场_执业注册信息 浙233080938100 - 2018-08-02
建筑市场_执业注册信息 浙233161608423 - 2019-09-28
建筑市场_执业注册信息 浙233080828756 - 2018-08-02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04618E11045R0M 2018-06-26 2021-06-25
建设施工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04618Q12480R0M 2018-06-26 2021-06-25
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04618S10940R0M 2018-06-26 2021-06-25
建筑业企业资质 D233035516 2017-04-13 2021-03-21
建筑业企业资质 D333035513 2017-04-13 2021-03-15
建筑市场_企业资质资格 A233020424 2016-06-28 2019-06-28
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08915S20362R0M 2015-07-01 2018-06-30
建设施工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08915QJ1216R0M 2015-07-01 2018-06-30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08915E20442R0M 2015-07-01 2018-06-30
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10112S10053R0M 2012-05-10 2015-05-09
建设施工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0112Q10607R0M 2012-05-10 2015-05-09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10112E20137R0M 2012-05-10 2015-05-09

推荐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