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迪可可实业有限公司
- 法人: 陈芳
- 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09-04-13
- 办公地址: 惠州市河南岸金山湖17号小区美地花园10-11栋2层01号(仅限办公)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1
无角色
2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陈芳
- 经营状态 吊销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惠州迪可可、迪可可
- 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5000.00万元
- 英文名 -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0~10
- 统一社信代码 914413026864135547
- 纳税人识别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686413554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441302000032116
- 登记机关 惠州市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19-06-13
- 营业期限 2009-04-13~
- 注册地址 惠州市河南岸金山湖17号小区美地花园10-11栋2层01号(仅限办公)
- 国标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组织管理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
- 专业行业 母婴/玩具->儿童玩具童车->益智玩具
- 公司简介 迪可可国际儿童城由深圳迪可可集团有限公司在广东省惠州市投资建设,总使用面积10.2万平方米,项目以教育为本质的大型儿童产业综合体,以职业体验项目为龙头,由几十个项目、上百个儿童产业优秀品牌积聚而成,深受儿童与父母喜爱。 职业体验小镇是以教育为本质、以微缩小镇街区环境为活动场所、以声光电仿真科技为辅助手段、以模拟体验成人社会100多个职业,以及按劳获酬为活动内容,主要对15岁以下儿童进行体验教育与快乐成长的项目。 迪可可国际儿童城是 2010年广东省重点建设项目 2010年惠州市重点建设项目 2010年惠州市调结构促转型签约项目 2010年惠城区重点建设项目。 迪可可儿童职业体验小镇是迪可可集团精心建设的儿童体验教育项目,是迪可可国际儿童城*期重点建设项目,其宗旨是让孩子在体验教育中快乐成长。目前在惠州美地花园城内建设的职业体验小镇是华南地区率先建设、场馆数量*多的儿童职业体验馆,也是全球范围内规模较大的儿童职业体验馆,场馆数量108个。 为了梦想,为了信仰,为了未来更长更远的征程。 我们手拉手,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 DIKEE,迪可可.国际儿童城。 创建属于我们自己的事业。 我们欢迎有梦的你归属这里,我们期待不断追逐的你,在这里停留。 不要求你有纯熟的技能,只要你有激情; 不要求你有丰富的经验,只要你肯努力; 不要求你有高超的天赋,只要你有责任。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河南岸美地花园城内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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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芳 | 自然人股东 | - | 4.20% |
深圳迪可可实业有限公司 | 企业法人 | - | 95.80% |
共 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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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记录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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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变更 | 惠州市下埔紫荆大厦二楼01至04号房 | 惠州市河南岸金山湖17号小区美地花园10-11栋2层01号(仅限办公) | 2011-12-09 |
经营范围变更(含业务范围变更) | 实业投资;销售:教学仪器、教学设备、儿童用品、体育用品、文化用品、益智玩具;餐饮管理服务、企业管理服务。 | 实业投资(具体项目另行审批),文化活动策划,销售:教学仪器、教学设备、儿童用品、体育用品、文化用品、益智玩具,儿童服装设计、销售,餐饮管理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此地址不设商场仓库经营) | 2011-12-09 |
投资人变更 | - | 股东发生变更 | 2010-10-25 |
股东变更 | - | 股东发生变更 | 2010-10-25 |
投资人变更 | - | 股东发生变更 | 2010-04-01 |
注册资本变更 | 300.00 | - | 2010-04-01 |
股东变更 | - | 股东发生变更 | 2010-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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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手机 | 邮箱 | 固话 | 负责业务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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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1392****219 | - | - | - | 93 |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3、2014、2015、2016、2017、2018 | - | 1392****219 | - | - | - | 84 |
陈希泉 | 监事 | - | - | - | - | 79 |
联系人共 3 条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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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成员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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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芳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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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号 | 裁判结果 | 在本案中身份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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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迪可可实业有限公司、惠州市昌源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0)粤民申10020号 | 驳回惠州市迪可可实业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 再审申请人 | 2020-12-28 |
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美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惠州市迪可可实业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其他案由 | (2018)粤1302执恢43号之二 | 终结(2018)粤1302执恢43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上述生效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 被执行人 | 2019-04-30 |
惠州翼虎传媒有限公司与惠州市迪可可实业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 | (2013)惠城法民二初字第18号 | 被告惠州市迪可可实业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惠州翼虎传媒有限公司支付广告费109200元及相应的利息(利息以109200元为本金自2012年7月17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2629元,由被告惠州市迪可可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19-01-03 |
郑程程、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二审民事裁定书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2018)粤13民终814号 | 一、撤销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惠城区人民法院(2016)粤1302民初9354号民事裁定; 二、本案指令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审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被上诉人 | 2018-12-31 |
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原广东省基础工程公司)与惠州市美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惠州市迪可可实业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18)粤1302执恢43号之一 | 对被执行人惠州市美地科教投资有限公司名下的股权予以查封、评估、拍卖(详见协助执行通知书)。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被执行人 | 2018-07-10 |
深圳市赛格地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其他执行执行追加变更案件执行裁定书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15)深福法民二执加字第15号 | 驳回申请人深圳市赛格地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追加请求。 当事人不服本裁定,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 | 被申请追加人 | 2018-05-14 |
广东省基础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申请执行案裁定书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13)惠城法执字第1180-1号 | 一、冻结(或扣划)被执行人惠州市美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惠州市迪可可实业有限公司在银行账户的存款15579096.00元(详见协助冻结或扣划存款通知书)。 二、若第一项存款不足,则查封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惠州市美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惠州市迪可可实业有限公司存款不足部分等值的财产(包括工商登记资料及股权、房产、土地使用权、车辆、有价证券及债权,详见协助执行通知书)。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被执行人 | 2015-09-09 |
惠州市宏业水电安装有限公司与惠州市迪可可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 | (2013)惠城法民一初字第1236号 | 被告惠州市迪可可实业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惠州市宏业水电安装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5321599.31元及相应的利息(利息以5321599.31元为本金自2012年7月27日至2013年6月5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51131元(缓交),由被告惠州市迪可可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14-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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