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法人: 季刚
- 注册资本: 2000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时间: 1993-03-27
- 办公地址: 大丰市南翔西路666号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4
无角色
117
招投标
招标数量
1471次
招标金额
104,687,144,148元
供应商
239家
中标数量
5次
中标金额
9,990元
客户
0家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季刚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恒瑞、江苏恒瑞、恒瑞投资开发
- 注册资本 2000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200000.00万元
- 英文名 Dafeng Ecology Investment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 参保人数 10
- 人员规模 10~20
- 统一社信代码 91320982140663324X
- 纳税人识别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140663324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320982000003750
- 登记机关 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
- 核准日期 2024-01-09
- 营业期限 1998-05-29~
- 注册地址 盐城市大丰区南翔西路666号
- 国标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组织管理服务->投资与资产管理
- 专业行业 金融->理财->实业投资、建材/门窗/水电->房产服务/装修->房地产、企业服务->企业通用服务->咨询服务
- 公司简介 大丰县新城经济开发总公司办公室地址位于传统的江南文化、鱼米之乡盐城,盐城城大刘路77号,公司成立以来发展迅速,业务不断发展壮大我公司主要经营投资开发、信息服务、食品、百货、五金、交电、针纺,我们有好的产品和专业的销售和技术团队,我公司属于盐城企业管理机构黄页行业,如果您对我公司的产品服务有兴趣,期待您在线留言或者来电咨询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占比 |
---|---|---|---|
盐城市大丰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法人 | 150000.00万元 | 75.00% |
盐城市大丰区金茂国有综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企业法人 | - | 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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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记录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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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变更 | 董海鹏 | 季刚 | 2024-01-09 |
负责人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首席代表、合伙事务执行人等变更) | 董海鹏 | 季刚 | 2024-01-09 |
经营范围变更 | 土地收购、储备、出让、投资;项目开发;信息咨询服务;日用品、五金、交电批发零售;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土地整理;房屋租赁;水利设施工程建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日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1-11-29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顾德根 | 董海鹏 | 2021-01-05 |
投资人变更 | 盐城市大丰区金茂国有综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城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盐城市大丰区金茂国有综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20-03-26 |
股东信息变更 | 盐城市大丰区金茂国有综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城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盐城市大丰区金茂国有综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20-03-26 |
注册资本变更 | 150000.00 | 200000.00 | 2019-03-05 |
负责人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首席代表、合伙事务执行人等变更) | 卢君 | 顾德根 | 2017-08-02 |
负责人变更 | 卢君 | 顾德根 | 2017-08-02 |
负责人变更 | 赵晓庆 | 卢君 | 2017-06-09 |
负责人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首席代表、合伙事务执行人等变更) | 赵晓庆 | 卢君 | 2017-06-09 |
注册资本变更 | 100000.00 | 150000.00 | 2016-07-11 |
投资总额变更 | 100000.000000 | 150000.000000 | 2016-07-11 |
市场主体类型变更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有限责任公司 | 2016-07-11 |
市场主体类型变更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有限责任公司 | 2016-07-11 |
股东信息变更 | 盐城市大丰区城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盐城市大丰区金茂国有综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城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2016-07-11 |
企业类型变更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有限责任公司 | 2016-07-11 |
投资总额变更 | 100000.000000 | 150000.000000( + 50% ) | 2016-07-11 |
股东信息变更 | 大丰市城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盐城市大丰区城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2015-12-23 |
地址变更(住所地址、经营场所、驻在地址等变更) | 大丰市南翔西路666号 | 盐城市大丰区南翔西路666号 | 2015-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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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手机 | 邮箱 | 固话 | 负责业务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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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 - | - | - | 0515-8****059 | 门机、路灯工程、曳引机、乘客电梯、路灯76盏及配套设施、消防电梯、裙楼货梯、小货梯、裙楼客梯、控制柜 | 73 |
陈** | - | 1596****301 | - | - | - | 81 |
0515-83927237 | - | - | - | 0515-8****237 | - | 71 |
联系人共 122 条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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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成员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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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平 | 董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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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
项目名称 | 公告类型 | 标的物 | 发布地区 | 金额(万元)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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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恒瑞及其子公司小型工程监理服务 | 中标公告 | 小型工程监理服务 | 江苏 | - | 2024-11-08 |
恒瑞及其子公司小型工程监理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公告 | 小型工程监理服务 | 江苏-盐城 | - | 2024-11-07 |
【】招租公告(长期) | 招标公告 | - | 江苏 | - | 2024-10-31 |
恒瑞及其子公司小型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 | 小型工程监理服务 | 江苏-盐城 | 29.00 | 2024-10-18 |
【房建工程】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附楼修缮工程 | 中标公告 | 东附楼修缮工程 | 江苏-盐城 | 31.74 | 2024-10-18 |
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附楼修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公告 | 东附楼修缮工程 | 江苏-盐城 | 31.74 | 2024-10-18 |
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附楼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 | 东附楼修缮工程 | 江苏-盐城 | 49.00 | 2024-09-30 |
开发区龙门家苑,长安南小区屋面维修工程 | 中标公告 | 屋面维修工程 | 江苏-盐城 | 81.67 | 2024-09-24 |
开发区龙门家苑,长安南小区屋面维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公告 | 屋面维修工程 | 江苏 | 81.67 | 2024-09-18 |
【其他工程】开发区龙门家苑,长安南小区屋面维修工程 | 中标公告 | 屋面维修工程 工程建设项目 | 江苏 | 81.67 | 2024-09-18 |
【】招租公告 | 招标公告 | - | 江苏 | - | 2024-09-09 |
恒瑞投资公司及恒瑞资产公司,风电公司,兴丰置业公司等子公司土地房产资产评估服务(二次)中标结果公示 | 中标公告 | 土地房产资产评估服务 食酵迎 | 江苏-盐城 | 10.80 | 2024-03-04 |
恒瑞投资公司及恒瑞资产公司,风电公司,兴丰置业公司等子公司土地房产资产评估服务 | 招标公告 | 土地房产资产评估服务 | 江苏-盐城 | - | 2024-01-30 |
【服务类】恒瑞公司小型工程监理服务 | 中标公告 | 小型工程监理服务 | 江苏-盐城 | - | 2023-10-23 |
【服务类】恒瑞公司小型工程监理服务 | 招标公告 | 小型工程监理服务 | 江苏 | - | 2023-10-10 |
恒瑞公司小型工程监理服务补充文件 | 招标公告 | 小型工程监理服务 | 江苏-盐城 | - | 2023-09-27 |
【服务类】恒瑞公司小型工程监理服务 | 招标公告 | 小型工程监理服务 | 江苏 | - | 2023-09-27 |
【服务类】恒瑞公司小型工程监理服务 | 招标公告 | 小型工程监理服务 | 江苏-盐城 | - | 2023-09-25 |
恒瑞公司小型工程监理服务 | 招标公告 | 小型工程监理服务 | 江苏-盐城 | 29.80 | 2023-09-25 |
更正招标公告---德比新材料架空污水管道工程 | 招标公告 | 污水管道工程 | 江苏-盐城 | - | 2023-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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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游
供应商
排序 | 供应商名称 | 参与次数 | 合作次数 | 交易总金额(万元) | 最近一次合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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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苏鸿盛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 11 | 2 | 53.34 | 2023-03-20 |
2 | 盐城市三友交电有限公司 | 5 | 5 | 129.97 | 2023-03-17 |
3 | 江苏苏地行土地房产评估有限公司 | 1 | 1 | 22.68 | 2023-02-09 |
4 | 江苏东诚亿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1 | 1 | 16.56 | 2023-02-09 |
5 | 盐城华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 | 2 | 16.50 | 2022-12-14 |
6 | 大丰区好运连连窗帘经营部 | 3 | 2 | - | 2022-12-14 |
7 | 盐城市泰宏装饰有限公司 | 1 | 1 | 8.86 | 2022-10-24 |
8 | 荣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 | 1 | - | 2022-10-11 |
9 | 荣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0 | 4 | 550.37 | 2022-09-29 |
10 | 江苏衡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9 | 8 | 261.05 | 2022-09-02 |
11 | 江苏丰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 | 2 | 32.44 | 2022-08-06 |
12 | 江苏华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6 | 4 | 462058.84 | 2022-07-20 |
13 | 盐城市九州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2 | 2 | - | 2022-07-04 |
14 | 江苏佳晟轩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3 | 1 | - | 2022-06-03 |
15 | 江苏建权丰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 | 3 | 1157.41 | 2022-05-12 |
16 | 盐城恒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0 | 9 | 296.04 | 2022-04-14 |
17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大丰分公司 | 2 | 2 | 33.60 | 2022-03-23 |
18 | 江苏中线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7 | 1 | - | 2022-03-19 |
19 | 江苏腾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 | 1 | 41.03 | 2022-03-16 |
20 | 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4 | 4 | - | 2022-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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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号 | 裁判结果 | 在本案中身份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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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苏州高氏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苏05民终11212号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6170元,由上诉人江苏恒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上诉人 | 2022-04-21 |
苏州高氏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与江苏恒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0)苏0585民初4791号 | 一、被告江苏恒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苏州高氏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2371295.74元; 二、驳回原告苏州高氏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6170元、减半收取13085元,由高氏公司负担200元,恒瑞公司负担12885元(恒瑞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本院交纳)。鉴定费172176元,由恒瑞公司负担122703元,建行太仓分行负担49473元(建行太仓分行已预交鉴定费150000元,超出其应负担部分,由恒瑞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建行太仓分行支付10052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被告 | 2021-09-13 |
江苏银都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银都棉麻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恒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19)苏0982民初5172号 | 准许原告江苏银都集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67800元,减半收取33900元,由原告江苏银都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 被告 | 2020-06-28 |
吴斌与江苏恒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2019)苏09民终4738号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5600元,由吴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被上诉人 | 2020-03-17 |
江苏神龙海洋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恒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19)苏0982民初3362号 | 驳回原告江苏神龙海洋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 原告江苏神龙海洋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预交的案件受理费143792元,保全费5000元(未裁定实施保全措施),合计148792元,本院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19-11-25 |
盐城市大丰区蓝天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与王海红、苏州圣天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苏州高氏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江苏恒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19)苏0982执129号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被执行人仍有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 | 2019-07-26 |
季华与江苏神龙海洋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恒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 (2018)苏1282民初7348号 | 一、确认原告季华对被告江苏神龙海洋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享有普通债权1035.042403万元(其中工程款837.381203万元、工程款逾期付款利息197.6612万元)。 二、被告江苏恒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在欠付被告江苏神龙海洋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65.121268万元内承担付款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5299元,原告季华负担16899元,被告神龙公司负担78400元(被告神龙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直接向本院交纳,原告预交的受理费中的78400元由本院退回)。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19-06-24 |
江苏恒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江苏利众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益方动力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等追偿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 追偿权纠纷 | (2018)苏0982执1283号 | 本院(2018)苏0982执1283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申请执行人 | 2019-05-20 |
江苏恒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盐城华源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盐城市兴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2016)苏0982民初6307号 | 被告盐城华源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盐城市兴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连带赔偿原告江苏恒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经济损失47.43万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415元,由被告盐城华源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盐城市兴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原告 | 2019-04-28 |
卞书龙与王兵、江苏宝厦建设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17)苏0982民初1454号之二 | 准许原告卞书龙撤诉。 案件受理费325元,减半收取162.5元,由原告卞书龙负担 | 被告 | 2018-12-25 |
江苏坤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苏恒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17)苏0982民初4993号 | 准许原告江苏坤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4562元,减半收取计2281元,由原告江苏坤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 被告 | 2018-03-30 |
江苏恒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江苏利众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益方动力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等追偿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追偿权纠纷 | (2017)苏09民终3898号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6819元,由江苏利众动力机械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被上诉人 | 2017-12-13 |
江苏恒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益方动力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利众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等管辖裁定书 | 追偿权纠纷 | (2016)苏09民辖终427号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被上诉人 | 2017-08-04 |
陆冰与苏州高氏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16)苏0982民初2270号 | 准许原告陆冰撤诉。 案件受理费8800元,减半收取计4400元,由原告陆冰负担 | 第三人 | 2016-10-24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支公司、喻翠萍等与朱月祥、朱俊前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5)盐民终字第0769-2号 | 本案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原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被上诉人 | 2015-11-11 |
喻翠萍、王爱伯等与朱月祥、朱俊前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3)大发民初字第95号 | 一、被告朱俊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赔偿原告喻翠萍、王爱伯、朱松林、王昭桢各项损失合计人民币430715.56元;被告朱月祥对被告朱俊前的上述履行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内赔偿原告喻翠萍、王爱伯、朱松林、王昭桢各项损失合计人民币110175.9元。 三、驳回原告喻翠萍、王爱伯、朱松林、王昭桢其余诉讼请求。 被告朱月祥、朱俊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支公司如未在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内履行上述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限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568元,由原告喻翠萍、王爱伯、朱松林、王昭桢共同负担1370元,由被告朱月祥、朱俊前共同负担319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4568元(户名:江苏省盐城市财政局,开户行:江苏省盐城市农业银行中汇支行,帐号:40×××21)并注明“上诉费用”字样 | 被告 | 2015-06-19 |
马桂山与大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建行政批复纠纷一审行政判决书 | 行政批准 | (2015)大行初字第00009号 | 驳回原告马桂山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原告马桂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15-06-19 |
大丰市三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苏博大生态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15)大执字第00095-1号 | 变更第三人江苏恒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本案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江苏恒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裁定书送达后向申请执行人大丰市三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履行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1)盐民初字第0055号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上述义务,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 | 2015-0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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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
开庭日期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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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1 | (2021)苏09民终6405号 | 所有权确认纠纷 | 被上诉人 |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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