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官网- 法人: 黄桂有
- 注册资本: 55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01-11-23
- 办公地址: 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71号15楼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5
无角色
9
招聘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招投标
招标数量
4次
招标金额
-元
供应商
0家
中标数量
2次
中标金额
27,810,000元
客户
0家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黄桂有
- 经营状态 在业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广东民大、民大、民大投资
- 注册资本 55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5500.00万元
- 英文名 Guangdong Minda Investment Group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100~499
- 统一社信代码 91440800733138015L
- 纳税人识别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733138015
- 曾用名 湛江市民大房地产有限公司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440800000008199
- 登记机关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1-01-28
- 营业期限 2001-11-23~
- 注册地址 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大道北128号民大广场B幢(民大中心)22-23层
- 国标行业 房地产业->房地产业->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
- 专业行业 建材/门窗/水电->房产服务/装修->房地产、食品/酒水/零食、服装/鞋靴/箱包、服务/休闲/出行->酒店住宿民宿->酒店、建材/门窗/水电->房产服务/装修->物业、农资/化工/环保->能源化工/材料、百货/厨具/宠物
- 公司简介 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创建于2001年,是一家以房地产开发为核心的跨地区、跨行业、多元化经营的大型民营企业。集团公司投资领域涉及房地产开发、食品生产、酒类营销、酒店经营、商业运营及物业管理等,形成以房地产为主业,且涉足多种产业的多元化发展格局与产业结构。旗下控股企业及子公司有:湛江民大喜来登酒店、湛江市明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湛江市瑞美水疗服务有限公司、广东民大华威饼业有限公司、湛江市民大酒业有限公司、湛江民大幸福贸易有限公司、湛江民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湛江市巨邦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湛江市晨邦商贸有限公司、湛江民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湛江市民大蓝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湛江市民大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湛江市伽潮广告有限公司等。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历经二十载艰苦创业历程,在集团董事长黄桂有先生的带领下,本着“科学决策、务实经营、人性管理”的经营理念以及“和谐、务实、创新、高效”的企业精神,集团公司快速腾飞,构建五大版块。酒店版块“湛江民大喜来登酒店”、“湛江明粤酒店”、“湛江明粤公寓”“玥酒店”;贸易版块“贵州茅台专卖店”、“威士忌精品店”、“名酒汇”、“富隆酒窖”;实业版块“民大华威饼业”;商管版块“民大物业”、“民大商业”;地产版块“民大花园”、“民大商贸大厦”、“民大蓝海丽舍”“民大广场”、“民大蓝海峰境”等项目相继完美展翼湛江,集团规模与品牌已逐步得到了广大客户的认可和高度赞誉。展望未来,“民大蓝海印象”“民大环宇天地”等项目蓄势待发,为集团的房地产开发迈出坚实的步伐。未来,集团公司将在已有的经济基础上,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打造一流的管理团体,构筑产业集群,再创佳绩,打造具有竞争力的民营企业。有意者请将个人简介、学历证明复印件及其他能证明工作能力的资料E-MAIL或寄至本公司。公司将提供完善的在职培训,优良的工作环境及优厚的薪资福利。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占比 |
---|---|---|---|
黄桂有 | 自然人股东 | - | 80.00% |
苏超勇 | - | - | 0.00% |
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霞山分公司 | - | - | 0.00% |
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赤坎分公司 | - | - | 0.00% |
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湛江民大喜来登酒店 | - | - | 0.00% |
吴梅英 | 自然人股东 | - | 20.00% |
共 6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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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Infinity
变更记录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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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变更 | 湛江市人民大道北71号民大商务大厦15楼 | 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大道北128号民大广场B幢(民大中心)22-23层 | 2018-03-14 |
经营范围变更 | 房地产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店管理,自有物业租赁,自有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文化及日用品出租;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除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酒店咨询管理;物业管理;接待国内外旅客;中、西餐类制售,日餐类制售;游泳场服务,SPA服务,美容、美发服务,健身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打字服务,票务代理,棋牌服务;销售:服装,日用百货,化妆品,工艺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零售:卷烟、烟丝。 | 房地产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店管理,自有物业租赁,自有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文化及日用品出租;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除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酒店咨询管理;物业管理;接待国内外旅客;中、西餐类制售,日餐类制售;游泳场服务,SPA服务,美容、美发服务,健身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打字服务,票务代理,棋牌服务;销售:服装,日用百货,化妆品,工艺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零售:卷烟、烟丝;直升机停机服务。 | 2017-07-24 |
经营范围变更(含业务范围变更) | 房地产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店管理,自有物业租赁,自有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文化及日用品出租;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除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酒店咨询管理;物业管理;接待国内外旅客;中、西餐类制售,日餐类制售;游泳场服务,SPA服务,美容、美发服务,健身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打字服务,票务代理,棋牌服务;销售:服装,日用百货,化妆品,工艺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零售:卷烟、烟丝。 | 房地产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店管理,自有物业租赁,自有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文化及日用品出租;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除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酒店咨询管理;物业管理;接待国内外旅客;中、西餐类制售,日餐类制售;游泳场服务,SPA服务,美容、美发服务,健身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打字服务,票务代理,棋牌服务;销售:服装,日用百货,化妆品,工艺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零售:卷烟、烟丝;直升机停机服务。 | 2017-07-24 |
经营范围变更 | 房地产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店管理,自有物业租赁,自有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文化及日用品出租;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除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接待国内外旅客;中、西餐类制售,日餐类制售;游泳场服务,SPA服务,美容、美发服务,健身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打字服务,票务代理,棋牌服务;销售:服装,日用百货,化妆品,工艺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零售:卷烟、烟丝。 | 房地产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店管理,自有物业租赁,自有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文化及日用品出租;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除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酒店咨询管理;物业管理;接待国内外旅客;中、西餐类制售,日餐类制售;游泳场服务,SPA服务,美容、美发服务,健身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打字服务,票务代理,棋牌服务;销售:服装,日用百货,化妆品,工艺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零售:卷烟、烟丝。 | 2017-05-12 |
经营范围变更(含业务范围变更) | 房地产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店管理,自有物业租赁,自有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文化及日用品出租;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除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接待国内外旅客;中、西餐类制售,日餐类制售;游泳场服务,SPA服务,美容、美发服务,健身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打字服务,票务代理,棋牌服务;销售:服装,日用百货,化妆品,工艺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零售:卷烟、烟丝。 | 房地产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店管理,自有物业租赁,自有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文化及日用品出租;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除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酒店咨询管理;物业管理;接待国内外旅客;中、西餐类制售,日餐类制售;游泳场服务,SPA服务,美容、美发服务,健身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打字服务,票务代理,棋牌服务;销售:服装,日用百货,化妆品,工艺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零售:卷烟、烟丝。 | 2017-05-12 |
股东信息变更 | 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赤坎分公司;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霞山分公司 | 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赤坎分公司;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霞山分公司;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湛江民大喜来登酒店 | 2015-06-02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 | 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赤坎分公司;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霞山分公司 | 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赤坎分公司;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霞山分公司;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湛江民大喜来登酒店 | 2015-06-02 |
经营范围变更 | 房地产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店管理,自有物业租赁,自有物业管理;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除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接待国内外旅客;中、西餐类制售,日餐类制售;游泳场服务,SPA服务,美容、美发服务,健身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打字服务,票务代理,棋牌服务;销售:服装,日用百货,化妆品,工艺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零售:卷烟、烟丝。 | 房地产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店管理,自有物业租赁,自有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文化及日用品出租;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除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接待国内外旅客;中、西餐类制售,日餐类制售;游泳场服务,SPA服务,美容、美发服务,健身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打字服务,票务代理,棋牌服务;销售:服装,日用百货,化妆品,工艺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零售:卷烟、烟丝。 | 2015-06-02 |
经营范围变更(含业务范围变更) | 房地产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店管理,自有物业租赁,自有物业管理;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除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接待国内外旅客;中、西餐类制售,日餐类制售;游泳场服务,SPA服务,美容、美发服务,健身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打字服务,票务代理,棋牌服务;销售:服装,日用百货,化妆品,工艺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零售:卷烟、烟丝。 | 房地产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店管理,自有物业租赁,自有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文化及日用品出租;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除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接待国内外旅客;中、西餐类制售,日餐类制售;游泳场服务,SPA服务,美容、美发服务,健身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打字服务,票务代理,棋牌服务;销售:服装,日用百货,化妆品,工艺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零售:卷烟、烟丝。 | 2015-06-02 |
股东变更 | 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赤坎分公司;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霞山分公司 | 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赤坎分公司;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霞山分公司;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湛江民大喜来登酒店 | 2015-06-02 |
注册资本变更 | 5000.00 | 5500.00 | 2014-11-20 |
经营范围变更 | 房地产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物业管理;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除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 | 房地产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店管理,自有物业租赁,自有物业管理;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除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接待国内外旅客;中、西餐类制售,日餐类制售;游泳场服务,SPA服务,美容、美发服务,健身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打字服务,票务代理,棋牌服务;销售:服装,日用百货,化妆品,工艺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零售:卷烟、烟丝。 | 2014-11-20 |
注册资本变更(注册资金、资金数额等变更) | 5000.000000 | 5500.000000 | 2014-11-20 |
经营范围变更(含业务范围变更) | 房地产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物业管理;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除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 | 房地产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店管理,自有物业租赁,自有物业管理;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除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接待国内外旅客;中、西餐类制售,日餐类制售;游泳场服务,SPA服务,美容、美发服务,健身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打字服务,票务代理,棋牌服务;销售:服装,日用百货,化妆品,工艺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零售:卷烟、烟丝。 | 2014-11-20 |
股东信息变更 | 黄桂有,执行董事;苏超勇,监事 | 黄桂有,执行董事,经理;苏超勇,监事 | 2014-11-20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 | 黄桂有,执行董事;苏超勇,监事 | 黄桂有,执行董事,经理;苏超勇,监事 | 2014-11-20 |
章程变更 | - | 章程修正案 | 2014-11-20 |
章程备案 | - | 章程修正案 | 2014-11-20 |
股东变更 | 黄桂有,执行董事;苏超勇,监事 | 黄桂有,执行董事,经理;苏超勇,监事 | 2014-11-20 |
注册资本变更 | 3000.00 | 5000.00 | 2014-04-17 |
共 30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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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finity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手机 | 邮箱 | 固话 | 负责业务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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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 | - | - | - | 0759-****056 | - | 72 |
黄** | - | - | - | 0759-****776 | - | 71 |
工商年报联系人2020、2021 | - | - | min*****minda.com | 0759-****888 | - | 73 |
联系人共 15 条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共 15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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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成员经历 |
---|---|---|
黄桂有 | 执行董事,经理 | - |
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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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
项目名称 | 公告类型 | 标的物 | 发布地区 | 金额(万元)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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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办理改变土地用途结果公示 | 中标公告 | - | 广东 | - | 2022-05-23 |
蓝海印象园 | 招标公告 | - | 广东 | - | 2020-03-09 |
蓝海峰境广场 | 招标公告 | - | 广东 | - | 2018-03-06 |
海光路(海滨大道至观海路段)道路排水工程勘察设计 | 招标公告 | 道路排水工程勘察设计 | 广东-湛江 | - | 2016-09-09 |
WGZ201600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竞价转让让结果公示 | 中标公告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广东-湛江 | 2241.00 | 2016-05-30 |
湛国土资(出让)告字〔2013〕第9号挂牌出让结果 | 中标公告 | - | 广东-湛江 | 540.00 | 2014-01-21 |
共 6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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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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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号 | 裁判结果 | 在本案中身份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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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宋新平等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 合同纠纷 | (2021)粤0803民初2530号 | 一、限被告宋新平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返还涉诉商品房租金收益157500元及利息(自2018年4月3日至实际返还之日止,均按年利率0.35%的标准计算)。 二、驳回原告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825元,财产保全申请费1320元,原告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担81.5元,被告宋新平负担3063.5元。被告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交。原告预交的受理费3063.5元(1825.00+1320-81.5),可向本院申请退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原告 | 2022-03-31 |
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宋新平等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 合同纠纷 | (2021)粤0803民初2529号 | 一、限被告宋新平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返还涉诉商品房租金收益157500元及利息(自2018年4月3日至实际返还之日止,均按年利率0.35%的标准计算)。 二、驳回原告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825元,财产保全申请费1320元,原告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担81.5元,被告宋新平负担3063.5元。被告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交。原告预交的受理费3063.5元(1825.00+1320-81.5),可向本院申请退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原告 | 2022-03-31 |
宋新平、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粤0803民初487号 | 一、解除原告宋新平与被告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24日签订的《民大商贸大厦商品房认购书》(编号:8880104)。 二、被告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宋新平返还购房款875000元。 三、反诉被告宋新平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反诉原告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210000元。 四、驳回原告宋新平的其他诉讼请求。 五、驳回反诉原告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3350元,由原告宋新平负担1118.32元,被告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2231.68;反诉费2618.75元,由反诉原告被告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担523.75元,反诉被告宋新平负担209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22-01-30 |
宋新平、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粤0803民初486号 | 一、解除原告宋新平与被告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24日签订的《民大商贸大厦商品房认购书》(编号:8880105)。 二、被告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宋新平返还购房款875000元。 三、反诉被告宋新平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反诉原告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210000元。 四、驳回原告宋新平的其他诉讼请求。 五、驳回反诉原告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3350元,由原告宋新平负担1118.32元,被告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2231.68;反诉费2618.75元,由反诉原告被告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担523.75元,反诉被告宋新平负担209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22-01-30 |
黄土轩与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19)粤0802民初1970号 | 本案按原告黄土轩撤回诉讼处理 | 被告 | 2020-01-16 |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19)粤0802民初1703号之二 | 准许原告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3727.37元,由原告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 被告 | 2019-11-12 |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与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粤0802民初1893号 | 准许原告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719.01元,由原告通力电梯有限公司负担 | 被告 | 2019-11-12 |
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王日盛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2018)粤08民终2576号 | 一、撤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2018)粤0802民初1321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变更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2018)粤0802民初132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限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9246.39元给王日盛、陈莺; 三、驳回王日盛、陈莺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00.60元,由王日盛、陈莺负担42.3元,由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担58.3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上诉人 | 2019-06-26 |
广州安登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粤0802民初181号 | 准许原告广州安登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受理费3443.72元,减半收取1721.86元,由原告承担 | 被告 | 2019-03-19 |
林智、陈晓丹等与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2018)粤0802民初1666号 | 一、被告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3246.55元给原告林智、陈晓丹。 二、驳回原告林智、陈晓丹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1.31元,由原告林智、陈晓丹负担86.31元,被告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担2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18-12-18 |
林进华、王丽君等与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2018)粤0802民初1655号 | 一、被告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6445.90元给原告林进华、王丽君。 二、驳回原告林进华、王丽君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18-12-18 |
邓业峘、林润等与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2018)粤0802民初2966号 | 一、限被告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10831.2元给原告邓业峘、林润。 二、驳回原告邓业峘、林润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5.06元,由原告邓业峘、林润负担50.06元,被告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担3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18-12-11 |
李炎、梁亚群等与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2018)粤0802民初1269号 | 一、被告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3009.59元给原告李炎、梁亚群。 二、驳回原告李炎、梁亚群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5.11元,由原告李炎、梁亚群负担34.11元,被告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18-11-27 |
关良与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2018)粤0802民初2043号 | 一、限被告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2046.85元给原告关良。 二、驳回原告关良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5.5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关良负担10.55元,被告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担2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18-11-19 |
王美娟与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2018)粤0802民初2066号 | 一、限被告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3869.51元给原告王美娟。 二、驳回原告王美娟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18-11-19 |
刘彦与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2018)粤0802民初1165号 | 一、被告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3033.35元给原告刘彦。 二、驳回原告刘彦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18-11-19 |
蔡嘉耀与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2018)粤0802民初2045号 | 一、限被告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3262.33元给原告蔡嘉耀。 二、驳回原告蔡嘉耀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6.04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蔡嘉耀负担91.04元,被告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担2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18-11-19 |
庄培珠、黄光文等与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2018)粤0802民初1429号 | 一、被告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2221.98元给原告庄培珠、黄光文。 二、驳回原告庄培珠、黄光文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18-11-19 |
赖志英、陈刚等与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2018)粤0802民初1143号 | 本案按赖志英、陈刚撤诉处理 | 被告 | 2018-11-19 |
林聪科、刘莉思等与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2018)粤0802民初2067号 | 一、限被告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3098.29元给原告林聪科、刘莉思。 二、驳回原告林聪科、刘莉思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18-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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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
开庭日期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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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30 | (2022)粤01民终18271号 | 租赁合同纠纷 | 被上诉人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5-26 | (2021)粤08民终549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 |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5-26 | (2021)粤08民终602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 |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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