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枫时代清洁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 法人: 崔军生
-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07-11-13
- 办公地址: 北京市平谷区平谷镇赵各庄村南48号
公司概览
联系人
销售专家
3
无角色
4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崔军生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奥枫时代、北京奥枫时代、奥枫时代清洁
-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100.00万元
- 英文名 -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0~10
- 统一社信代码 91110117669134588L
- 纳税人识别号 91110117669134588L
- 组织机构代码 669134588
- 曾用名 奥枫时代空气净化工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110117010608267
- 登记机关 北京市平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15-10-30
- 营业期限 2007-11-13~2027-11-12
- 注册地址 北京市平谷区平谷镇赵各庄村南48号
- 国标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其他仓储业->其他仓储业
- 专业行业 服务/休闲/出行->生活便民服务->清洁服务、建材/门窗/水电->房产服务/装修->物业
- 公司简介 奥枫时代空气净化工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创立于2007年,是一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正规工商注册单位,公司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人民币,总部设立在环境优美的北京市平谷区。公司成立之初即秉承“专业+服务”的理念,不断致力于环境卫生产业的技术研发和推广。公司具备完善的管理体系和专业的技术人员团队,下设行政部、技术部、市场部、工程部、客服部以及的顾问团。公司员工在上岗前都必须经过严格、系统的岗前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每位员工都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以及丰富的实践经验。公司实力雄厚,我们与美国庄臣、丹麦诺维信联手合作,引进其先进的产品、设备及行业规范标准,搭建了与国际上同行业之间的互通平台!公司业务范围涵盖:企事业单位、写字楼、小区物业的日常保洁托管服务,大型建筑工程开荒保洁服务;中央空调机组清洗养护;厨房油烟机组清洗养护;室内空气净化、各类场所杀菌消毒服务;环卫产品的推广、应用及销售。通过“奥枫人”的不懈努力,公司的业务及实力不断拓展、壮大,业绩也遍及北京城区和平谷各企事业单位。2008年度北京举办奥运会期间我公司组织、参与了多项公益事业活动,被平谷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二00八年度区级文明单位”的光荣称号!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奥枫人”专业化的服务,必将为您带来高品质的工作、生活空间!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占比 |
---|---|---|---|
马晓涛 | - | - | 0.00% |
王建华 | - | - | 0.00% |
崔军生 | 自然人股东 | - | 51.00% |
于小永 | 自然人股东 | - | 49.00% |
共 4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变更记录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时间 |
---|---|---|---|
投资人变更 | 马晓涛自然人股东[退出]王建华自然人股东[退出]于小永自然人股东 | 于小永自然人股东崔军生自然人股东[新增] | 2015-06-19 |
负责人变更 | 马晓涛 | 崔军生 | 2015-06-19 |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 马晓涛*执行董事[退出]马晓涛*经理[退出]于小永监事 | 崔军生*执行董事[新增]崔军生*经理[新增]于小永监事 | 2015-06-19 |
股东信息变更 | 1 马晓涛 20 自然人股东;2 王建华 8 自然人股东;3 于小永 0 自然人股东 | 1 于小永 0 自然人股东;2 崔军生 0 自然人股东 | 2015-06-19 |
主要人员变更 | 1 马晓涛 执行董事;2 马晓涛 经理;3 于小永 监事 | 1 崔军生 执行董事;2 崔军生 经理;3 于小永 监事 | 2015-06-19 |
投资人变更 | 崔军生自然人股东[退出]马晓涛自然人股东王建华自然人股东 | 马晓涛自然人股东王建华自然人股东于小永自然人股东[新增] | 2014-11-06 |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 马晓涛*执行董事马晓涛*经理崔军生监事[退出] | 马晓涛*执行董事马晓涛*经理于小永监事[新增] | 2014-11-06 |
股东信息变更 | 1 崔军生 72 自然人股东;2 马晓涛 20 自然人股东;3 王建华 8 自然人股东 | 1 马晓涛 20 自然人股东;2 王建华 8 自然人股东;3 于小永 0 自然人股东 | 2014-11-06 |
主要人员变更 | 1 马晓涛 执行董事;2 马晓涛 经理;3 崔军生 监事 | 1 马晓涛 执行董事;2 马晓涛 经理;3 于小永 监事 | 2014-11-06 |
经营范围变更 | 杀菌消毒服务;物业清洁托管服务;中央空调设备清洗、厨房油烟机管道清洗;劳务派遣;货运代理、分批包装、仓储保管、配送服务。 | 杀菌消毒服务;物业清洁托管服务;中央空调设备清洗、厨房油烟机管道清洗;劳务派遣;货运代理、分批包装、仓储保管、配送服务;销售洗涤用品、日用品、办公用品。 | 2013-04-22 |
经营范围变更 | 杀菌消毒服务;物业清洁托管服务;中央空调设备清洗、厨房油烟机管道清洗;劳务派遣;销售日用品、纸制品;货运代理、分批包装、仓储保管、配送服务。 | 杀菌消毒服务;物业清洁托管服务;中央空调设备清洗、厨房油烟机管道清洗;劳务派遣;货运代理、分批包装、仓储保管、配送服务。 | 2012-06-11 |
地址变更 | 北京市平谷区平谷镇西环南路3号楼(1)-101 | 北京市平谷区平谷镇赵各庄村南48号 | 2012-04-16 |
经营范围变更 | 环保技术开发及推广、技术服务;保洁服务;中央空调设备清洗;厨房油烟机清洗;杀菌消毒服务;劳务派遣;销售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装饰材料;货运代理、分批包装、仓储保管、配送服务。 | 杀菌消毒服务;物业清洁托管服务;中央空调设备清洗、厨房油烟机管道清洗;劳务派遣;销售日用品、纸制品;货运代理、分批包装、仓储保管、配送服务。 | 2012-04-16 |
名称变更变更 | 奥枫时代空气净化工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奥枫时代清洁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 2012-04-16 |
股东信息变更 | 1 崔军生 80 自然人股东;2 马晓涛 20 自然人股东 | 1 崔军生 72 自然人股东;2 马晓涛 20 自然人股东;3 王建华 8 自然人股东 | 2011-04-28 |
主要人员变更 | 1 马晓涛 执行董事;2 马晓涛 经理;3 崔军生 监事 | - | 2009-10-20 |
共 16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手机 | 邮箱 | 固话 | 负责业务 | 评分 |
---|---|---|---|---|---|---|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3 | - | - | bjaofe*****na.cn | 010-****422 | - | 74 |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4 | - | - | bjaofe*****na.cn | 010-8****422 | - | 74 |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7 | - | 1331****875 | 8754243*****.com | - | - | 86 |
联系人共 7 条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共 7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号 | 裁判结果 | 在本案中身份 | 发布时间 |
---|---|---|---|---|---|
尉福英等仲裁执行裁定书 |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 (2017)京0117执4444号 | 一、终结京平劳人仲字[2017]第701号文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二、申请执行人尉福英发现被执行人奥枫时代清洁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对被执行人奥枫时代清洁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所应返还借款金额十四万八千四百四十八元,可以再次向本院提出执行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 | 2018-02-26 |
北京市平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奥枫时代清洁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裁定书 | 行政非诉执行 | (2016)京0117执1519号 | 一、终结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平执字3483号行政裁定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二、申请执行人北京市平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现被执行人奥枫时代清洁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对被执行人奥枫时代清洁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所应给付的罚金19000元,可以再次向本院提出执行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 | 2016-12-01 |
北京相峰伟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与姜凤霞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2016)京03民终4935号 | 本案按北京相峰伟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撤回上诉处理。各方均按原审判决执行。 公告费860元,由奥枫时代清洁服务(北京)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 一审案件受理费82元,由姜凤霞负担15元(已交纳),由奥枫时代清洁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相峰伟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负担67元(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 二审案件受理费82元,由北京相峰伟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被上诉人 | 2016-07-14 |
李玉青与奥枫时代清洁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裁定书 | 劳动争议 | (2015)平执字第1135号 | 一、终结京平劳人仲字(2015)第0130号法律文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二、申请执行人李玉青发现被执行人奥枫时代清洁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对被执行人奥枫时代清洁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所应给付的欠款九千三百六十元,可以再次向本院提出执行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 | 2016-03-11 |
张立平与奥枫时代清洁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裁定书 | 劳动争议 | (2015)平执字第1133号 | 一、终结京平劳人仲字(2015)第0135号法律文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二、申请执行人张立平发现被执行人奥枫时代清洁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对被执行人奥枫时代清洁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所应给付的欠款九千三百六十元,可以再次向本院提出执行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 | 2016-03-11 |
共 5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