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楼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官网- 法人: 祝红贵
- 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10-07-07
- 办公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十三号佛山国家火炬创新创业园B5-6-88
公司概览
公司品牌
楼兰陶瓷LOLA玛奇朵MAQIATO
联系人
公司高管
4
销售专家
43
无角色
12
招聘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招投标
招标数量
0次
招标金额
-元
供应商
0家
中标数量
1次
中标金额
1,091,635元
客户
1家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祝红贵
- 经营状态 在业
- 成立年限 10~15年
- 简称 楼兰家居、佛山楼兰、楼兰、楼兰家居用品
- 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1050.00万元
- 英文名 FOSHAN CITY LOLA HOUSEHOLD ARTICLES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150~500
- 统一社信代码 914406005573445564
- 纳税人识别号 914406005573445564
- 组织机构代码 557344556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440600000022325
- 登记机关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3-04-14
- 营业期限 2010-07-07~
- 注册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季华四路佛山市(国际)陶瓷展览中心B馆24-25号201室(住所申报)
- 国标行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电信->固定电信服务
- 专业行业 建材/门窗/水电->建筑材料辅料->瓷砖胶、建材/门窗/水电->地板地面材料、建材/门窗/水电->陶瓷瓷砖石材->亚光砖、建材/门窗/水电->陶瓷瓷砖石材->仿古砖、建材/门窗/水电->陶瓷瓷砖石材->马赛克、建材/门窗/水电->陶瓷瓷砖石材->大理石瓷砖、建材/门窗/水电->陶瓷瓷砖石材->釉面砖、建材/门窗/水电->陶瓷瓷砖石材->玻化砖、建材/门窗/水电->陶瓷瓷砖石材->抛光砖、电商零售->跨境电商->跨境电子商务对外贸易经营者
- 公司简介 楼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的前身是成立于1993年的佛山市方圆陶瓷有限公司,主打品牌“楼兰陶瓷”曾获2014年中国十大瓷砖品牌称号,远销欧美数十个国家和地区,享誉全球。 2009年伊始,楼兰陶瓷开始转型为“楼兰家居连锁”企业,并于2010年成立了佛山市楼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从此开启了长达6年的互联网电商实践,并逐步成长为家居行业产供销一体化互联网平台型公司。 楼兰家居电商平台成果一览: 一、B2B平台 1、e选材:直供装修公司的电子商务平台,目前已有7000多商家入驻,而且每月以数百家的规模增长。 2、e找砖:直供线下门店的电子商务平台,目前已有3000多家加盟商入驻,而且每月以数百家的规模增长。 3、e分销:直供线上门店的电子商务平台。 4、e直销:直供工程客户。 5、e出口:直供外贸工程。 6、e进口:直供家居建材全品类。 7、e设计:直供高端设计师。 8、e特卖:家居建材特卖平台。 二、B2C平台 1、自营网购平台:楼兰家居网,楼兰商城。 2、第三方网购平台:天猫旗舰店,楼兰京东店。 三、支援系统 1、e仓储:全国布局了18个仓储基地,总面积超过36万平方米。 2、e物流:完善的物流配送系统。 3、e采购:实现家居建材实现全品类供应。 4、e金融:专业金融机构,为B端客户提供资金借贷服务。 经过不断迭代更新与创新发展,楼兰家居已发展成为一个互联网家居全产业链平台,成功构造线上线下全渠道、全品类家居建材生态供应链,与合作加盟商客户共生共赢,共谋发展!目前,公司正在积极筹备上市,争取在近年内完成上市目标,快速实现业绩的增长。面对新时代新机遇,我们将以飞得更高的势头,继续书写着家居行业互联网的新传奇。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占比 |
---|---|---|---|
祝红贵 | 自然人股东 | 4550.00万元 | 91.00% |
祝显锋 | 自然人股东 | 450.00万元 | 9.00% |
陈文华 | 自然人股东 | - | 0.00% |
胡晓鹏 | - | - | 0.00% |
李旺 | - | - | 0.00% |
李德英 | - | - | 0.00% |
朱楚雄 | - | - | 0.00% |
彭少彪 | - | - | 0.00% |
吴宇风 | 自然人股东 | -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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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记录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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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信息变更 | - | 股东变更 | 2023-04-14 |
住所变更 | 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3号三座三层1室(住所申报) |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季华四路佛山市(国际)陶瓷展览中心B馆24-25号201室(住所申报) | 2023-04-14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 陈文华,监事;李旺,董事;彭少彪,董事,总经理;吴宇风,董事长;朱楚雄,董事 | 陈文华,监事;李旺,董事;彭少彪,董事;吴宇风,董事长;朱楚雄,董事;祝红贵,经理(董事会聘任) | 2023-04-14 |
股东变更 | - | 股东变更 | 2023-04-14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吴宇风 | 祝红贵 | 2023-04-14 |
章程变更 | - | 章程修正案 | 2020-09-24 |
地址变更 | 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十三号佛山国家火炬创新创业园D座6楼中区和东区(住所申报) | 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3号三座三层1室(住所申报) | 2020-09-24 |
注册资本(金)变更 | 1050.000000 | 5000.000000 | 2019-11-19 |
经营范围变更 | 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室内外装修装饰设计、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 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室内外装修装饰设计、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经营增值电信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 | 2019-09-19 |
股东变更 | 胡晓鹏,监事;李旺,董事;彭少彪,董事,总经理;吴宇风,董事长;朱楚雄,董事 | 陈文华,监事;李旺,董事;彭少彪,董事,总经理;吴宇风,董事长;朱楚雄,董事 | 2019-08-07 |
股东信息变更 | 胡晓鹏,监事;李旺,董事;彭少彪,董事,总经理;吴宇风,董事长;朱楚雄,董事 | 陈文华,监事;李旺,董事;彭少彪,董事,总经理;吴宇风,董事长;朱楚雄,董事 | 2019-08-07 |
地址变更 | 1 ,2013-10-15,2016-10-14,1,440604,1 ,100.00,a0164015-0102-1000-e000-509a0a060115;1 ,2015-03-01,2019-02-28,1,440604,0 ,874.00,a0164015-0102-1000-e000-509a0a060115 | 1 ,2019-07-01,2019-12-31,1,440604,1 ,1080.00,6ba12fbe-0100-1000-e000-039ec0a85893 | 2019-08-07 |
经营范围变更 | 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室内外装修装饰设计、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 2018-07-10 |
住所/经营场所 | 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十三号佛山国家火炬创新创业园B5-6-88 | 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十三号佛山国家火炬创新创业园B5-6-88;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四路意美家卫浴陶瓷世界27栋一楼1-9号 | 2017-01-12 |
章程变更 | - | 章程修正案 | 2017-01-12 |
地址变更 | 佛山市禅城区意美家卫浴陶瓷世界27栋1-9号 | 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十三号佛山国家火炬创新创业园B5-6-88 | 2014-01-07 |
负责人变更 | 彭少彪 | 吴宇风 | 2013-01-09 |
股东信息变更 | 胡晓鹏,监事;李德英,董事;李旺,董事;彭少彪,董事长,总经理;吴宇风,董事;朱楚雄,董事 | 胡晓鹏,监事;李旺,董事;彭少彪,董事,总经理;吴宇风,董事长;朱楚雄,董事 | 2013-01-09 |
经营范围变更 | 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2012-0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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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信用
注册海关 | 海关编号 | 注册时间 | 海关注销标志 | 报关有效时间 | 信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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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海关 | 4406961410 | 2012-03-15 | 正常 | 2068-07-31 | 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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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手机 | 邮箱 | 固话 | 负责业务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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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 - | 1324****182 | - | 0757-8****172 | - | 83 |
李先 | - | - | - | - | - | 70 |
温** | - | 1324****182 | - | - | - | 81 |
联系人共 56 条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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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成员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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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旺 | 董事 | - |
朱楚雄 | 董事 | - |
邱女士 | SEO | - |
吴宇风 | 董事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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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
项目名称 | 公告类型 | 标的物 | 发布地区 | 金额(万元)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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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槎15号地块(东建世纪锦园)住宅精装修交标房间木纹砖供货项目-中标公告 | 中标公告 | 住宅精装修 木纹砖 | 广东-佛山 | 109.16 | 2020-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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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游
客户
排序 | 客户名称 | 参与次数 | 合作次数 | 交易总金额(万元) | 最近一次合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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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佛山市东建集团有限公司 | 1 | 1 | 109.16 | 2020-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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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号 | 裁判结果 | 在本案中身份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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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圣晖陶瓷有限公司、佛山市楼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粤0604民初17599号 | 一、被告佛山市楼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圣晖陶瓷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42313.8元及利息[利息以142313.8元为本金,从2020年1月6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上浮50%计至款项实际支付完毕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广东圣晖陶瓷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775元、财产保全费1333元,合计3108元,由被告佛山市楼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22-11-04 |
广西新权业陶瓷有限公司、佛山市楼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粤0604民初17596号 | 一、被告佛山市楼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西新权业陶瓷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80649.35元及利息[利息以480649.35元为本金,从2021年11月24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上浮50%计至款项实际支付完毕之日止]; 二、被告佛山市楼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西新权业陶瓷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12000元; 三、驳回原告广西新权业陶瓷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4453元、财产保全费3073元,合计7526元,由被告佛山市楼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22-11-04 |
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楼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2018)粤0604民初24486号 | 1被告佛山市楼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的合理费用合计1000元; 二、驳回原告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给原告。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佛山市楼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22-06-24 |
佛山市尚朋堂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佛山市楼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粤0604民初5031号 | 准许原告佛山市尚朋堂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481元,财产保全费收取869元,合共1350元,由原告佛山市尚朋堂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负担 | 被告 | 2022-03-26 |
佛山市楼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与夏侯义岭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 劳动争议 | (2019)粤0604民初6449号 | 一、确认原告佛山市楼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与被告夏侯义岭之间的劳动关系于2019年1月24日解除; 二、原告佛山市楼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告夏侯义岭支付2018年7月至11月期间的基本工资差额8000元; 三、原告佛山市楼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告夏侯义岭支付经济补偿106366.54元; 四、驳回原告佛山市楼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佛山市楼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原告 | 2020-03-16 |
佛山市楼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罗灌荣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租赁合同纠纷 | (2018)粤06民终8612号 | 一、维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18)粤0605民初388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 二、撤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18)粤0605民初3881号民事判决第四项; 三、变更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18)粤0605民初3881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为:佛山市楼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支付从2018年6月25日起至上列第二项履行之日止按从2017年11月25日至2018年11月24日止每月29715元、从2018年11月25日至2019年11月24日止每月31186.6元标准计算使用费予罗灌荣; 四、驳回罗灌荣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按一审判决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37380.98元,由上诉人佛山市楼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上诉人 | 2018-12-27 |
佛山市楼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罗灌荣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租赁合同纠纷 | (2018)粤06民终8610号 | 一、维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18)粤0605民初3884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 二、撤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18)粤0605民初3884号民事判决第四项; 三、变更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18)粤0605民初3884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为:佛山市楼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罗灌荣2018年7月、8月每月的占有使用费56873.25元,并自2018年8月25日起至实际返还之日止按每月59689.83元计算使用费予罗灌荣。 四、驳回罗灌荣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本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按一审判决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61820.02元,由上诉人佛山市楼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上诉人 | 2018-12-27 |
罗灌荣与佛山市楼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罗添森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租赁合同纠纷 | (2018)粤0605民初3884号 | 一、确认被告罗添森与被告佛山市楼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22日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 二、被告佛山市楼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上列第一项合同项下租赁物予原告罗灌荣; 三、被告佛山市楼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支付从2018年4月25日起至上列第二项履行之日止按每月59689.83元计算使用费予原告罗灌荣; 四、驳回原告罗灌荣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30910.01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当事人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18-10-29 |
罗灌荣与佛山市楼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罗添森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租赁合同纠纷 | (2018)粤0605民初3881号 | 一、确认被告罗添森与被告佛山市楼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12日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 二、被告佛山市楼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上列第一项合同项下租赁物予原告罗灌荣; 三、被告佛山市楼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支付从2018年4月25日起至上列第二项履行之日止按从2017年11月25日至2018年11月24日止每月29715元、从2018年11月25日至2019年11月24日止每月31186.6元标准计算使用费予原告罗灌荣; 四、被告佛山市楼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电费9735元、水费812元予原告罗灌荣; 五、驳回原告罗灌荣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18690.49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当事人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此页无正文) | 被告 | 2018-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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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资质名称 | 编号 | 发证日期 | 截止日期 |
---|---|---|---|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粤B2-20150033 | - | -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_CCC证书 | 2013052102001990 | 2020-06-12 | 2025-06-11 |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 | 165IP194010R0S | 2019-07-03 | 2022-07-02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_CCC证书 | 2019052102005963 | 2019-06-10 | 2024-06-09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_CCC证书 | 2019052102005908 | 2019-05-28 | 2022-10-23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_CCC证书 | 2018052102005503 | 2018-11-01 | 2023-06-06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_CCC证书 | 2016112102000896 | 2016-06-22 | 2021-05-17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_CCC证书 | 2013052102002089 | 2014-12-19 | 2016-11-16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_CCC证书 | 2013052102002112 | 2013-12-06 | 2016-1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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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
网店名称 | 电商平台 |
---|---|
Lola楼兰旗舰店 | 淘宝 |
楼兰瓷砖旗舰店 | 京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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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备案
网站首页 | 域名 |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 审核日期 |
---|---|---|---|
51exc.com | 51exc.com | 粤ICP备12034873号-8 | 2019-07-31 |
llhome.com | llhome.com | 粤ICP备12034873号-5 | 2019-07-31 |
www.maqitotc.com | maqitotc.com | 粤ICP备12034873号-15 | 2019-07-31 |
www.51exc.com | 51exc.com | 粤ICP备12034873号-8 | 2019-07-31 |
maqitotc.com | maqitotc.com | 粤ICP备12034873号-15 | 2019-07-31 |
lolahome.cn | lolahome.cn | 粤ICP备12034873号-1 | 2019-07-31 |
ezz168.com | ezz168.com | 粤ICP备12034873号-9 | 2019-07-31 |
97efx.com | 97efx.com | 粤ICP备12034873号-12 | 2019-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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