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银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法人: 邝海辉
- 注册资本: 100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与境内合资)
- 成立时间: 2012-11-22
- 办公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东平路20号金百福都市广场B栋4楼403室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2
销售专家
1
无角色
7
招聘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邝海辉
- 经营状态 在业
- 成立年限 10~15年
- 简称 银绩、银绩融资租赁、广东银绩
- 注册资本 100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10000.00万元
- 英文名 Guangdong Yinji Financial Leasing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0~10
- 统一社信代码 914406050567798261
- 纳税人识别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056779826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440682400014712
- 登记机关 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3-10-31
- 营业期限 2012-11-22~2042-11-22
- 注册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穗盐西路43号佰德广场1栋4楼411室(住所申报)
- 国标行业 金融业->货币金融服务->非货币银行服务->融资租赁服务
- 专业行业 金融->企业金融服务->融资租赁、汽车/骑行/车品->海空交通工具->游艇
- 公司简介 【广东银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广东银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一、公司概况广东银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是国家商务部批准成立的与香港合作的外商投资企业,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22日,注册资本为1亿元,落户于佛山市南海区金百福都市广场B栋4楼。融资租赁作为生产性金融服务体系,是除银行信贷以外的第二大融资方式,本公司致力于为各大、中、小企业提供、快捷的现代金融服务,解决企业融资的困难;作为金融市场新兴的行业,我们能为其提供顺畅的融资渠道,提供固定资产投资的分期付款服务。作为一个多元化的融资租赁公司,我们将依托国家区域金融中心战略和国家现代制造业基地发展规划,充分发挥融资租赁在资产销售上的的促销的优势,积极推动国内融资租赁业务发展。二、经营范围从事融资租赁、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相关的担保(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叁、愿景与战略以创新作为动力,持续为客户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致力于成为客户可靠的融资合作伙伴。立足于佛山本土,联结地区优势制造行业及其相关上下游产业,协同其他金融服务机构,构建的完整的产业链融资服务体系。以迅速提高经营能力和扩大公司盈利能力为经营核心,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租赁模式,立志成为国内融资租赁企业。四、业务介绍1、直接融资租赁以广东主流设备制造为基础,在陶瓷、纺织、印刷、玻璃、注塑机械等设备机械方面提供直租业务;银绩租赁根据承租企业的选择,向设备制造商购买设备,并将其出租给承租企业使用,租赁期满后银绩租赁根据合同将设备所有权转让给承租人。2、商业地产、厂房设备租赁银绩租赁在商业地产和厂房提供电房、空调、电梯等一系列的直租服务;通过在强电、弱电、消防设备的直接租赁,提供电房的设备融资;通过中央空调、分体空调新购设备租赁方案,实现空调的融资;通过与电梯生产公司的电梯租赁业务,提供电梯的融资方案。租赁期满,设备归承租企业所有。3、铝模板租赁银绩租赁已经与广亚铝模板科技有限公司联合推出建筑用铝模板租赁方案。铝合金建筑模板的应用在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已有10多年历史,现在美国已大批量使用,目前国内万科已在全国大面积推行。铝合金建筑模板具有九大优势:一是重量轻,每平方米重量仅18.2公斤,属现有轻金属模板;二是板面幅面大,拼缝少,精度高;叁是施工方便,克服了全钢大模板拆装困难、施工完全依赖机械的状况,可以由人工拼装,或者拼装成片后整体由机械吊装;四是使用寿命长,成本低,周转次数高,正常使用规范施工下可达300次以上,每平方米价格和全钢大模板接近,均摊费用比全钢大模板低1520%;五是承载能力高,可达每平方米60KN;六是应用范围广,适合墙体模板、水平楼板、柱子、梁、爬模、桥梁模板等模板的使用;七是施工质量高,混凝土表面质量平整光洁,达到饰面及清水混凝土的要求;八是施工效率高,比一般模板施工快23倍;九是回收价值高。目前,银绩租赁正在与多家建筑业内企业、开发商洽谈合作,并有望达成合作意向。4、游艇租赁业务银绩租赁通过与游艇生产厂家结成战略合作伙伴,以融资租赁方式为购买游艇的客户进行融资。为游艇生产厂商及销售商扩大销售渠道,促进货款回笼的同时,提供全国的游艇购买方仅需支付首期即拥有游艇的高端享受,实现分期付款。5、设备售后回租承租企业将其所有存量设备以公允价值出售给银绩租赁,再以融资租赁方式从银绩租赁租入该设备,租赁期满,承租企业将可根据合同约定获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在租赁期满之前,公司在法律上享有设备的所有权,但实质上设备的风险和报酬由承租企业承担。承租人可以达到盘活存量资产,换取当期现金流入的目的。适用于流动资金不足的企业;具有新投资项目而自有资金不足的企业;持有快速升值资产的企业。
- 经营范围 -
变更记录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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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变更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东平路20号金百福都市广场B栋4楼403室 |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穗盐西路43号佰德广场1栋4楼411室(住所申报) | 2023-10-31 |
地址变更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东平路20号金百福都市广场A栋8楼836室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东平路20号金百福都市广场B栋4楼403室 | 2014-11-28 |
章程变更 | - | 章程修正案 | 2014-11-28 |
投资总额变更 | 0.0000 | 10000.0000 | 2014-11-28 |
共 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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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手机 | 邮箱 | 固话 | 负责业务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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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年报联系人2016 | - | - | - | 0757-8****588 | - | 72 |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8、2019、2022、2023 | - | 1359****262 | - | - | - | 84 |
潘宏江 | 副董事长 | - | - | - | - | 79 |
联系人共 10 条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共 10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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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成员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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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宏江 | 副董事长 | - |
梅峻 | 董事,总经理,董事,总经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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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号 | 裁判结果 | 在本案中身份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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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银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付智炜、曾锦洪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2015)佛南法桂执字第1679-5号 | 本院(2015)佛南法桂执字第1679号案终结本次执行。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者财产线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申请执行人 | 2018-06-12 |
广东银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云浮市颖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梧州市颖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 | (2014)佛南法桂民二初字第287号 | 一、被告云浮市颖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银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租金14805408.24元。 二、被告云浮市颖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银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4441622.47元。 三、被告云浮市颖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银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租赁物监管费合共99874.84元。 四、被告云浮市颖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银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100000元。 五、被告梧州市颖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咏玖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兆川矿业有限公司、陈浩科、曾锦洪、朱炳林、郭曙声、江莹、付智炜、李乐、江鹏对上述第一、二、三、四项被告云浮市颖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所负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六、在被告云浮市颖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梧州市颖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咏玖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兆川矿业有限公司、陈浩科、曾锦洪、朱炳林、郭曙声、江莹、付智炜、李乐、江鹏未按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期限履行向原告广东银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租金14805408.24元的情况下,被告四川坤森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以14805408.24元作为回购价格(如被告云浮市颖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及上述担保人按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期限履行了支付部分租金义务的,则以剩余的租金作为回购价)向原告回购流化床对撞式气流磨10套(高纯超细石英粉特制型,品牌为KUNSEN,规格型号为KSQM-400Ⅲ,存放在被告云浮市颖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内),并应在本判决确定被告云浮市颖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及上述担保人支付租金日起十日内履行支付回购款的义务;被告四川坤森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完全部回购款给原告后,由被告四川坤森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取回对撞式气流磨10套。 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结案,案件受理费收取220681.6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225681.6元(原告已预交159879.78元),由原告负担15000元,由被告云浮市颖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梧州市颖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咏玖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兆川矿业有限公司、陈浩科、曾锦洪、朱炳林、郭曙声、江莹、付智炜、李乐、江鹏、四川坤森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210681.6元,上述十三被告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交纳65801.82元,向原告归还144879.7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原告 | 2016-09-08 |
广东银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云浮市颖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抵押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 | (2014)佛南法桂民二初字第654号 | 被告云浮市颖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未按本院(2014)佛南法桂民二初字第28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履行其所欠原告广东银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债务时,原告对被告云浮市颖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存放于该公司内的型号为KHE160-8L、出厂编号为K1601311002G号一台螺杆空压机和型号为KHE132-8L、出厂编号为K132B10003G号的一台螺杆空压机在上述全部债务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结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并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两份,副本三份,上诉于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原告 | 2016-01-21 |
四川坤森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银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云浮市颖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 | (2014)佛南法民二初字第703号 | 驳回原告四川坤森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结案,案件受理费5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16-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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