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客宝
  • 发现潜客
  • 转化客户
  • 商机监控
  • 数据看板
免费注册
领积分

迁安市新钢联物流有限公司

  • 法人: 浦翠珍
  •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成立时间: 2015-04-27
  • 办公地址: 迁安市赵店子镇三港湾村西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2

销售专家

4

无角色

4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浦翠珍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5~10年
  • 简称 新钢联、迁安新钢联、新钢联物流
  •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1000.00万元
  • 英文名 Qian'an Xinganglian Logistics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50~100
  • 统一社信代码 91130283336025359B
  • 纳税人识别号 91130283336025359B
  • 组织机构代码 336025359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130283000043370
  • 登记机关 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3-09-27
  • 营业期限 2015-04-27~2045-04-26
  • 注册地址 迁安市赵店子镇三港湾村西(野兴路东)
  • 国标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其他仓储业->其他仓储业
  • 专业行业 服务/休闲/出行->生活便民服务->物流、工具/机械/仪器->建工机械平台->工程机械、物流运输->仓储服务
  • 公司简介 迁安市新钢联物流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位于河北省经济中心,河北省域副中心城市唐山,唐山迁安市赵店子镇三港湾村西(野兴路东),于2015年04月27日在迁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200万人民币,在公司发展壮大的8年里,我们始终为客户提供好的产品和技术支持、健全的售后服务,我公司主要经营普通货运;仓储服务;货运站场经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汽车租赁。,我们有好的产品和专业的销售和技术团队,我公司属于唐山货运物流黄页行业,如果您对我公司的产品服务有兴趣,期待您在线留言或者来电咨询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蔡轶鹏 - - 0.00%
蔡永新 - - 0.00%
纪学民 - - 0.00%
浦翠珍 自然人股东 - 100.00%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经营范围变更 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装卸搬运;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二手车经纪;机动车修理维护;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橡胶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劳保用品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金属结构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装卸搬运;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二手车经纪;机动车修理维护;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橡胶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劳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金属结构制造;机动车充电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3-09-27
章程修正案备案 - ; 2023-03-31第二章第三条 2023-03-31
经营范围变更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装卸搬运;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二手车经纪;机动车修理与维护;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橡胶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劳保用品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装卸搬运;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二手车经纪;机动车修理与维护;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橡胶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劳保用品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金属结构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023-03-31
章程变更 ; 2022-11-18第二章第三条。 2022-12-08
经营范围变更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装卸搬运;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二手车经纪;机动车修理与维护;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橡胶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劳保用品批发;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装卸搬运;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二手车经纪;机动车修理与维护;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橡胶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劳保用品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2-12-08
经营范围变更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装卸搬运;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二手车经纪;橡胶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劳保用品批发;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装卸搬运;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二手车经纪;机动车修理与维护;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橡胶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劳保用品批发;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无储存);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2-07-01
注册资本变更 - - 2022-01-24
投资人变更 浦翠珍 出资 200万人民币; 浦翠珍 出资 1000.000000万人民币; 2022-01-24
经营范围变更 道路货物运输仓储服务;货运站经营装卸;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租赁汽车零配件、橡胶制品建材、五金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黑色金属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制品润滑油脂、采矿专用设备及零配件、通用设备及零配件、仪器仪表电子产品、防冻液、纺织、服装家庭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文具用品体育用品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道路站经营装卸搬运;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二手经纪;橡胶制品销售;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工产品)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针纺织原料销售;劳保用品批发;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2-01-24
章程修正案备案 ; 2022-01-24第二章第三条内容、第三章第四条内容、第四章第五条内容。 2022-01-24
股东信息变更 浦翠珍 出资 200万人民币; 浦翠珍 出资 1000.000000万人民币; 2022-01-24
经营范围变更 道路货物运输;仓储服务;货运站场经营(装卸);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汽车租赁;汽车零配件、橡胶制品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道路货物运输;仓储服务;货运站场经营(装卸);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汽车租赁;汽车零配件、橡胶制品、建材、五金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黑色金属及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制品、润滑油脂、采矿专用设备及零配件、通用设备及零配件、仪器仪表、电子产品、防冻液、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文具用品、体育用品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1-09-16
章程变更 ; 2021-09-16第二章第三条 2021-09-16
其他变更 浦翠珍 出资 10万人民币;蔡轶鹏 出资 190万人民币; 浦翠珍 出资 200万人民币; 2020-12-01
投资人变更 浦翠珍 出资 10万人民币;蔡轶鹏 出资 190万人民币; 浦翠珍 出资 200万人民币; 2020-12-01
股东信息变更 浦翠珍 出资 10万人民币;蔡轶鹏 出资 190万人民币; 浦翠珍 出资 200万人民币; 2020-12-01
经营范围变更 普通货运;仓储服务;货运站场经营(装卸);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汽车租赁;汽车零配件、橡胶制品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道路货;仓储服务;货运站场经营(装卸);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汽车租赁;汽车零配件、橡胶制品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05-22
章程变更 - 2019-05-22
法定代表人变更 纪学民 浦翠珍 2018-01-11
投资人变更 纪学民 出资 10万人民币;蔡轶鹏 出资 190万人民币; 浦翠珍 出资 10.000000万人民币;蔡轶鹏 出资 190万人民币; 2018-01-11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蔡** 经理 1372****599 14115068*****.com 0315-****599 - 96
浦翠珍 执行董事,经理,经理,执行董事 - - - - 79
蔡轶鹏 监事 - - - - 79

联系人共 9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成员经历
浦翠珍 执行董事,经理,经理,执行董事 -
纪学民 执行董事 -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李连收、邵国伟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1)豫0923民初4099号 一、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李连收203843.98元(106000元+97843.98元); 二、邵国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李连收134711.79元; 三、驳回李连收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387元,减半收取计3194元,由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负担1890元,邵国伟负担1299元,李连收负担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2-01-04
迁安市新钢联物流有限公司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刘永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0)冀0209民初1400号 准许迁安市新钢联物流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680元,减半收取计340元,由原告迁安市新钢联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原告 2020-11-02
袁国兴、张海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8)冀0224民初2801号之一 解除对冀B×××××/冀B×××××牌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的扣押。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接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被告 2020-07-01
李军、迁安市新钢联物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借款合同纠纷 (2017)冀0224民初3516号之一 驳回复议申请人李军的复议请求。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被申请人 2020-06-30
李小军、迁安市新钢联物流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2020)冀民申3402号 驳回李小军的再审申请 被申请人 2020-06-29
曹建立、迁安市新钢联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其他裁定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8)冀0283财保2号 查封被申请人迁安市新钢联物流有限公司所有的冀B×××××号车辆。 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被申请人 2020-06-28
李军、迁安市华运达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7)冀0224民初3516号 将被申请人迁安市华运达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车牌号为冀B×××××车辆和被申请人迁安市新钢联物流有限公司所有的车牌号为冀B×××××车辆就地扣押(现存于滦南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被申请人 2020-06-15
李军与于广臣、迁安市新钢联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7)冀0224民初3516号 一、被告于广臣于判决生效十日内赔偿原告李军经济损失46351.05元; 二、驳回原告李军对被告迁安市新钢联物流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三、驳回原告李军本次诉讼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50元,减半收取计225元,由被告于广臣负担,判决生效之日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0-06-15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市第一支公司与袁国兴、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亭支公司等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追偿权纠纷 (2019)冀0224民初926号 一、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市第一支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 二、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亭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市第一支公司经济损失50元; 三、被告迁安市新钢联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市第一支公司经济损失92366.4元; 四、被告袁国兴、张海华不另行赔偿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市第一支公司经济损失; 五、驳回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市第一支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36元,减半收取1068元,由被告迁安市新钢联物流有限公司负担1056元,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负担12元(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19-12-31
吴晓坤与范立国、迁安市新钢联物流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9)冀0225民初1016号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迁西支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吴晓坤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合理经济损失1000元。该款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 二、被告迁安市新钢联物流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吴晓坤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合理经济损失55243元。该款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 三、驳回原告吴晓坤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50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迁西支公司负担11元,由被告迁安市新钢联物流有限公司负担616元,由原告吴晓坤负担223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交至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19-12-20
迁安市新钢联物流有限公司与吴晓坤、范立国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9)冀02民终6051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181元,由上诉人迁安市新钢联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上诉人 2019-10-29
韩宝电、迁安市新钢联物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劳动争议 (2019)冀民申7515号 驳回韩宝电的再审申请 被申请人 2019-09-12
李保有与迁安市新钢联物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2019)冀02民终2598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李保有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上诉人 2019-06-28
迁安市新钢联物流有限公司与李保有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2018)冀0283民初5540号 原告迁安市新钢联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李保有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由被告李保有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19-06-28
吴晓坤与范立国、迁安市新钢联物流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9)冀0225民初1016号 准许原告吴晓坤撤回对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的起诉 被告 2019-06-27
迁安市新钢联物流有限公司与冯建军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2018)冀0283民初4948号 原告迁安市新钢联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冯建军不存在劳动关系。 案件受理费10元,由被告冯建军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19-06-05
迁安市新钢联物流有限公司与李小军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2018)冀0283民初3420号 原告迁安市新钢联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李小军不存在劳动关系。 案件受理费10元,由被告李小军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19-06-05
迁安市新钢联物流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与胡朝龙、邱玉兰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9)冀02民终3950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416元,由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负担1430元、迁安市新钢联物流有限公司负担98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上诉人 2019-05-30
胡朝龙与邱玉兰、刘玉伶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8)冀0209民初3311号 一、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津南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付原告胡朝龙、邱玉兰、刘玉伶、胡金伟、胡某110293.4元(293.4元+110000元)。 二、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胡朝龙、邱玉兰、刘玉伶、胡金伟、胡某105783.93元(293.4元+46198.63元+59291.9元)。 三、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迁安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胡朝龙、邱玉兰、刘玉伶、胡金伟、胡某426901.68元。 四、被告迁安市新钢联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胡朝龙、邱玉兰、刘玉伶、胡金伟、胡某47433.52元。 五、驳回原告胡朝龙、邱玉兰、刘玉伶、胡金伟、胡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简易程序减半收取为2190元,由原告胡朝龙、邱玉兰、刘玉伶、胡金伟、胡某负担464元,由被告迁安市新钢联物流有限公司负担1442元,由被告刘永德负担28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19-05-30
迁安市新钢联物流有限公司与白永春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2018)冀0283民初5350号 原告迁安市新钢联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白永春不存在劳动关系。 案件受理费10元,由被告白永春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19-02-25

推荐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