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大德物流有限公司
- 法人: 杨微微
-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12-03-06
- 办公地址: 宿迁市宿城区洋北镇疏港大道1号三产区商铺-A1-A1-125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2
无角色
9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杨微微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0~15年
- 简称 大德物流、宿迁大德、大德
-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
- 英文名 Suqian Dade Logistics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10~20
- 统一社信代码 91321391591153446K
- 纳税人识别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591153446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321391000020278
- 登记机关 宿迁市宿城区行政审批局
- 核准日期 2023-12-14
- 营业期限 2012-03-06~2032-03-05
- 注册地址 宿迁市宿城区洋北镇疏港大道1号三产区商铺-A1-A1-125
- 国标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道路运输业->道路货物运输->其他道路货物运输
- 专业行业 服务/休闲/出行->生活便民服务->物流
- 公司简介 -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占比 |
---|---|---|---|
杨微微 | 自然人股东 | 300.00万元 | 60.00% |
张艳 | 自然人股东 | 200.00万元 | 40.00% |
陈超 | - | - | 0.00% |
共 3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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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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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Infinity
变更记录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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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变更 |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社区城中党群服务中心306室 | 宿迁市宿城区洋北镇疏港大道1号三产区商铺-A1-A1-125 | 2020-04-07 |
股东变更 | 杨微微 | 杨微微张艳[新增] | 2019-12-18 |
企业类型变更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2019-12-18 |
股东信息变更 | 杨微微 | 杨微微,张艳 | 2019-12-18 |
投资人变更 | 杨微微 | 杨微微,张艳 | 2019-12-18 |
市场主体类型变更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2019-12-18 |
地址变更 | 宿迁经济开发区三棵树乡三棵树街(乡政府院后)总部经济大楼216室 |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社区城中党群服务中心306室 | 2019-07-19 |
经营范围变更 | 普通货运(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2月15日);装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普通货运;装卸服务;汽车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8-10-25 |
投资人变更 | 陈超 | 杨微微 | 2017-12-28 |
股东变更 | 陈超[退出] | 杨微微[新增] | 2017-12-28 |
负责人变更 | 陈超 | 杨微微 | 2017-12-28 |
股东信息变更 | 陈超 | 杨微微 | 2017-12-28 |
投资总额变更 | 200.000000 | 500.000000(+150%) | 2015-11-24 |
注册资本变更 | 200.00 | 500.00 | 2015-11-24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刘明珠 | 陈超 | 2015-09-09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张达 | 刘明珠 | 2014-09-12 |
负责人变更 | 张达 | 刘明珠 | 2014-09-12 |
共 17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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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手机 | 邮箱 | 固话 | 负责业务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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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年报联系人2018 | - | 1348****888 | - | - | - | 84 |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7 | - | 1801****053 | - | - | - | 81 |
杨微微 | 监事,执行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 - | - | - | 79 |
联系人共 11 条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共 1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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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成员经历 |
---|---|---|
杨微微 | 监事,执行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
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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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号 | 裁判结果 | 在本案中身份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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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7宿迁市大德物流有限公司与宿迁市宿豫区机关危险品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不当得利纠纷 | (2020)苏1311民初4167号 | 准许原告宿迁市大德物流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宿迁市宿豫区机关危险品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的起诉 | 准许原告 | 2020-11-27 |
宿迁市大德物流有限公司与宿迁市宿豫区机关危险品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民事裁定书 | - | (2020)苏1311财保387号 | 冻结被申请人宿迁市宿豫区机关危险品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100万元(户名:宿迁市宿豫区机关危险品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账号:10×××82,开户行:农业银行幸福支行;户名:宿迁市宿豫区机关危险品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账号:3213020681010000150933,开户行:民丰银行宿迁分行)。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申请人 | 2020-09-11 |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宿迁市鑫达物流有限公司、杨飞甫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0)苏1302民初1号 | 一、被告宿迁市鑫达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200万元及利息(暂算至2019年12月26日为103873.41元;之后利息以20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2.006%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杨飞甫、宿迁市大德物流有限公司、杨微微、王光辉、陈超、张艳、杨舒凤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有权在实际清偿后向被告宿迁市鑫达物流有限公司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63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8630元,由宿迁市鑫达物流有限公司、杨飞甫、宿迁市大德物流有限公司、杨微微、王光辉、陈超、张艳、杨舒凤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20-08-14 |
原告曹兴伟与被告肖小路、李长鸣、宿迁市大德物流有限公司、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8)苏0116民初2832号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曹兴伟损失85062.2元; 二、被告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曹兴伟损失85062.2元; 三、驳回原告曹兴伟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16元,司法鉴定费3700元,合计5116元由原告负担1024元,由被告肖小路和李长鸣各负担2046元(原告已预付,两被告在履行时向原告加付2046元,肖小路已支付了2000元,尚需支付4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同时应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416元 | 被告 | 2019-04-28 |
宿迁市大德物流有限公司与江苏良胜太阳能玻璃科技有限公司、顾明泽运输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运输合同纠纷 | (2016)苏13执恢24号之一 | 一、原属被执行人顾明泽在江苏宿豫东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享有的150万元股权归买受人魏良珊(居民身份证号码)所有,该股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魏良珊时起转移;拍卖成交。 二、买受人魏良珊(居民身份证号码)可持本裁定书到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权属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权利人 | 2018-01-05 |
24宿迁市大德物流有限公司与江苏良胜太阳能玻璃科技有限公司、顾明泽运输合同纠纷拍卖执行裁定书 | 运输合同纠纷 | (2016)苏13执恢24号 | 对被执行人顾明泽在江苏宿豫东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享有的150万元股权予以拍卖。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申请执行人 | 2018-01-05 |
宿迁高弘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宿迁市大德物流有限公司、宿迁市大德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等排除妨害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排除妨害纠纷 | (2016)苏13民终1641号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大德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上诉人 | 2016-0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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