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1
无角色
8
招聘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杨根洪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0~15年
- 简称 GOGO无人超市、四川狗狗、狗狗超市、狗狗
-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500.00万元
- 英文名 -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0~10
- 统一社信代码 915101070776903532
- 纳税人识别号 915101070776903532
- 组织机构代码 077690353
- 曾用名 四川省狗狗商贸有限公司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510107000694946
- 登记机关 武侯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19-05-15
- 营业期限 2013-09-24~3999-01-01
- 注册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长益街3号附30号1层
- 国标行业 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其他日用品零售
- 专业行业 百货/厨具/宠物->日用百货杂货、食品/酒水/零食->饮料/饮用水->饮料、电商零售->百货零售->无人便利店、食品/酒水/零食->新鲜蔬菜水果->蔬菜
- 公司简介 GOGO无人超市是一家无人超市运营商,主要提供饮料零食、日用百货等产品,用户通过下载APP、关注公众号或者带有二维码的购物卡,扫码进入超市挑选货品后,在出口处扫描每件商品上的专属标签,手机支付即可出门。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占比 |
---|---|---|---|
谭淳尹 | 自然人股东 | - | 90.00% |
杨晓蓉 | 自然人股东 | - | 10.00% |
杨捷 | - | - | 0.00% |
杨元 | - | - | 0.00% |
共 4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变更记录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时间 |
---|---|---|---|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 敬志江,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杨元,监事; | 杨根洪,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杨元,监事; | 2019-05-15 |
主要人员变更 | 敬志江,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杨元,监事; | 杨根洪,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杨元,监事; | 2019-05-15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敬志江 | 杨根洪 | 2019-05-15 |
负责人变更 | 谭淳尹 | 敬志江 | 2018-10-17 |
主要人员变更 | - | 敬志江,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8-10-17 |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 - | 敬志江,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8-10-17 |
经营范围变更 | 销售: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办公用品、纸制品、化妆品、清洁用品、家用电器、数码产品、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厨房设备、生鲜蔬菜、水果、水产品、冷鲜肉、家禽、农副产品(不含粮油、棉麻、生丝、蚕茧);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农业技术开发;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小吃类制售,中餐类制售,西餐类制售,书刊零售,乳制品零售,医疗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销售: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办公用品、纸制品、化妆品、清洁用品、家用电器、数码产品、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厨房设备、生鲜蔬菜、水果、水产品、冷鲜肉、家禽、农副产品(不含粮油、棉麻、生丝、蚕茧);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农业技术开发;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小吃类制售;中餐类制售;西餐类制售;书刊零售;乳制品零售;医疗器械销售;卷烟零售、雪茄烟零售(仅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6-03-04 |
联络人员变更 | 杨培,*** | 黄静,*** | 2016-02-29 |
经营范围变更 | 销售: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办公用品、纸制品、化妆品、清洁用品、家用电器、数码产品、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厨房设备、生鲜蔬菜、水果、水产品、冷鲜肉、家禽、农副产品(不含粮油、棉麻、生丝、蚕茧);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农业技术开发;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小吃类制售,中餐类制售,西餐类制售,书刊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销售: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办公用品、纸制品、化妆品、清洁用品、家用电器、数码产品、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厨房设备、生鲜蔬菜、水果、水产品、冷鲜肉、家禽、农副产品(不含粮油、棉麻、生丝、蚕茧);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农业技术开发;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小吃类制售,中餐类制售,西餐类制售,书刊零售,乳制品零售,医疗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6-02-29 |
投资人变更 | 谭淳尹;杨捷;杨晓蓉; | 谭淳尹;杨晓蓉; | 2016-01-21 |
股东信息变更 | 谭淳尹;杨捷;杨晓蓉; | 谭淳尹;杨晓蓉; | 2016-01-21 |
股东信息变更 | 杨捷,10.0%; | 杨捷,89.0%; | 2015-05-18 |
出资比例变更 | 杨捷,10.0%; | 杨捷,89.0%; | 2015-05-18 |
投资人变更 | 杨捷; | 杨捷,货币; | 2015-05-18 |
经营范围变更 | 销售: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办公用品、纸制品、化妆品、清洁用品、家用电器、数码产品、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厨房设备、生鲜蔬菜、水果、水产品、冷鲜肉、家禽、农副产品(不含粮油、棉麻、生丝、蚕茧);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农业技术开发;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小吃类制售,中餐类制售,西餐类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销售: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办公用品、纸制品、化妆品、清洁用品、家用电器、数码产品、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厨房设备、生鲜蔬菜、水果、水产品、冷鲜肉、家禽、农副产品(不含粮油、棉麻、生丝、蚕茧);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农业技术开发;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小吃类制售,中餐类制售,西餐类制售,书刊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5-04-23 |
经营范围变更 | 销售: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办公用品、纸制品、化妆品、清洁用品、家用电器、数码产品、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厨房设备、生鲜蔬菜、水果、水产品、冷鲜肉、家禽、农副产品(不含粮油、棉麻、生丝、蚕茧);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销售: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办公用品、纸制品、化妆品、清洁用品、家用电器、数码产品、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厨房设备、生鲜蔬菜、水果、水产品、冷鲜肉、家禽、农副产品(不含粮油、棉麻、生丝、蚕茧);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农业技术开发;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小吃类制售,中餐类制售,西餐类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5-03-18 |
名称变更变更 | 四川省狗狗商贸有限公司 | 四川狗狗超市连锁有限公司 | 2014-10-24 |
投资人变更 | 谭淳尹;杨元; | 谭淳尹;杨捷;杨晓蓉;杨元; | 2014-05-04 |
股东信息变更 | 谭淳尹;杨元; | 谭淳尹;杨捷;杨晓蓉;杨元; | 2014-05-04 |
共 19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手机 | 邮箱 | 固话 | 负责业务 | 评分 |
---|---|---|---|---|---|---|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5 | - | - | ggbian*****3.com | 028-8****346 | - | 74 |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8 | - | 1995****838 | 782893*****.com | - | - | 83 |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6、2017 | - | 1355****128 | 4634195*****.com | - | - | 83 |
联系人共 10 条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共 10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成员经历 |
---|---|---|
杨根洪 | 执行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
共 1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融资历程
融资金额(万元) | 融资轮数 | 投资方 | 披露时间 |
---|---|---|---|
未披露 | 被收购 | 全时 | 2018-02-09 |
共 1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号 | 裁判结果 | 在本案中身份 | 发布时间 |
---|---|---|---|---|---|
李吉安与四川狗狗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杨斌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川0107民初13112号 | 一、被告四川狗狗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李吉安支付货款175800元; 二、被告四川狗狗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李吉安支付违约金(以87900元为基数,自2018年11月1日起,按每日万分之四的标准计算至货款付清之日止;以87900元为基数,自2019年7月1日起,按每日万分之四的标准计算至货款付清之日止); 三、被告杨斌对以上被告四川狗狗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应承担的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四、驳回原告李吉安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173元,公告费600元,共计4773元,由原告李吉安负担273元,由被告四川狗狗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杨斌负担45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20-12-14 |
四川省桑瑞光辉标识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狗狗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0)川0107执898号之一 | 终结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川0107民初2614号民事判决的本次执行程序。 在此期间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本次程序终结后本院将依法定期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网络查控,发现可处置的财产时将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被执行人 | 2020-08-04 |
四川省桑瑞光辉标识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狗狗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承揽合同纠纷 | (2019)川0107民初2614号 | 一、被告四川狗狗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川省桑瑞光辉标识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支付门店招牌的制作、安装费用30000元; 二、被告四川狗狗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川省桑瑞光辉标识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资金占用损失,资金占用损失的计算方式为以30000元为基数,从2019年2月2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四川省桑瑞光辉标识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20元,保全费550元,以上共计870元,由被告四川狗狗超市连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19-11-22 |
成都大元食品有限公司、四川狗狗超市连锁有限公司、0等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其他案由 | (2018)川0107执5512号 | 终结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2018)川0107民初4899号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次程序终结后本院将依法定期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网络查控,发现可处置的财产时将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适宜处置的,可随时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 2019-04-08 |
成都大元食品有限公司与四川狗狗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川0107民初4899号 | 被告四川狗狗超市连锁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成都大元食品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31562.45元及违约金(以131562.45元为计算基数自2018年5月7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本金给付之日止,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标准进行计算,若未按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给付本金,上述利息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931元,减半收取1465.50元,诉讼保全费1178元,共计2643.50元,由被告四川狗狗超市连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18-10-29 |
原告成都择好食品有限公司与被告四川狗狗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川0107民初3461号 | 准予原告成都择好食品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四川狗狗超市连锁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96元,减半收取298元,由原告成都择好食品有限公司负担 | 被告 | 2018-05-08 |
四川狗狗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朱涛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16)川01民终7263号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91元,由四川狗狗超市连锁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上诉人 | 2017-12-30 |
原告四川狗狗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与朱涛、邱小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16)川0105民初227号 | 驳回原告四川狗狗超市连锁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391元,减半收取196元,该款已由原告原告四川狗狗超市连锁有限公司预交,由原告四川狗狗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原告 | 2016-12-27 |
共 8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